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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婚嫁·丧葬(1)

001男婚女嫁的历史原由

在旧石器时代,人们防御能力低下,只能过着“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男女之别”的群居生活。到了新石器时代初期,排斥了氏族内部亲子之间的杂婚生活,而只允许同辈男女之间互相占有。

随着社会生产和交往的不断扩大,人们开始认识到近亲不利于后代,于是出现了族外婚和对偶婚。在氏族通婚的过程中,开始是一群姊妹共同拥有丈夫,后来演变为一个男子在许多女子中有一名正妻,或一个女子在许多男子中有一个正夫的对偶婚。

夏商周时期,人们的婚姻生活中还保留着明显的原始时代痕迹。一种表现是殷人的血亲婚姻,另一种表现是在周人中普遍存在的自由恋爱精神。如《诗经》中的:“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到了战国末年,秦始皇统一全国,中国古代婚姻关系中的原始婚俗趋于消失。男女的自由交往开始大受限制,一夫一妻或一夫一妻多妾的家庭形态开始在社会上占据主要地位,并延续了近两千年的漫长时间。

在古代社会,门第观念、等级婚姻、以财论婚是最显着的特征。南北朝时,家族门第成为通婚的唯一标准;唐代,社会各阶层中以“资财”论婚的风气日渐弥漫。明时,朱元璋曾把“专论聘财”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提了出来,批评“近世之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的风习,要求人们“务从节俭,以厚风俗”。但由于这些婚姻观念沉痼已深,尽管朱元璋作为一名皇帝来要求,结果仍是徒劳。

趣味链接:婚姻中的“六礼”

所谓婚姻“六礼”,是指六种婚姻礼节。以六礼为代表的婚姻礼仪,是古代婚姻礼制的主干,在我国延续了2000多年。

“六礼”,早在周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六礼的名称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婚姻程序的开始,即男方派人送礼品到女家,表示愿和女家结亲。女方如不同意,便拒绝收礼。

问名,即女家接受男家的求婚意向后,男方修书与女家,询问女方的生辰年月,以及姓名排行等。问名不单专对女方,男方也向女方出具其子的姓名、生辰等。

纳吉,即男方将探问的结果,到宗庙里卜问这门婚姻的吉凶,如得凶签,便止婚;如得吉签,就通知女方,双方婚姻关系正式敲定。

纳征,也叫“纳币”,即男方遣使带财礼与女家订立婚约。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下彩礼”、“下茶礼”,这是正式的订婚仪式。聘礼通常是深红和浅红的衣物、束帛、鹿皮三样,不重不丰,多是礼敬的象征。

请期,即男方确定婚期后,就将日期写在帖上,备上礼物通知女家。女家若收下礼物,说明女家同意这个婚期;若不收,婚期只好另择。这就是后世所称的“下日子”、“定日子”和“下婚书”。

亲迎,即婚姻六礼的高潮。指到了结婚的日子,男方先去女家,女方父亲在门外迎接,带女婿去祠庙拜祭祖先。车或花轿停在大门外,女方来到车(轿)旁,男方长揖,请女方上车(轿)与之同归,亲迎以后,整套婚仪便告结束。

002古代的法定婚龄

很多人都认为,我国古代的男女往往十几岁就结婚成家,所以婚龄都很小。

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据有关史料记载,我国早在27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就已经实行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的婚龄制。据《礼记》载,西周时期男子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始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五而笄,二十三而嫁。

东汉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对男三十岁、女二十三岁适婚年龄作了十分科学的阐述:“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子二十三,肌肤丰盈,任为人母。”这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生理知识认识水平的提高。

古代医书《素问》对此有更明白的解释:“男二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三十五脏大定,肌肉坚固,血脉满;女子到二十二才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可见古人也不主张早婚,并认识到在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时是不能胜任父母之职的。

由于古代社会科技水平有限,需要大量生产力来维持生产、生活,因此在历代统治者的强迫下,关于婚龄的规定逐渐降低,古代人民也渐渐接受了早婚的政策。

齐桓公规定,男子在三十岁时必须成家,女子在十五岁时必须出嫁。

越王勾践规定,如果男子二十岁还不结婚,女子十七岁还不出嫁,则要给其父母治罪。

到汉代时,则运用征收赋税的方式对结婚年龄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女子在十五岁时还不出嫁,则要加征其家五倍的赋税。

西晋时规定,凡家有十七岁以上女子的,父母要为其操办婚事或为其准备嫁妆。如若不按规定执行,则由地方官吏强制执行。老百姓对此多有怨言。

唐初,实行了一套休养生息政策,用以缓和社会矛盾,所以对婚龄的限制有所放宽,规定男子须满二十岁才能结婚,女子则要满十五岁方能出嫁。但是,唐中叶时又把男子结婚年龄降低至十五岁,女子出嫁年龄则在十二岁以上。

此后,自宋至清,法定的婚龄都在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左右。

趣味链接:古人提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古人提出离婚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七出”和“义绝”。

“七出”是专门针对女方的,指女方七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大戴礼记》上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原则上只要女方犯有其中一项,男方就可以提出离婚。

“义绝”则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某些原因而已经情断义绝,无可挽回。《唐律疏议》中的“义绝”包括下列六种情况:丈夫殴打或凶杀妻子娘家的亲人;丈夫的亲属和妻子娘家的亲属之间相互残杀;妻子殴打、谩骂或杀伤丈夫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姊妹、姑姨;妻子与丈夫的亲戚有奸情,或丈夫与岳母有奸情;妻子想谋害丈夫;由于生活贫困或是其他原因,丈夫欲将妻子嫁出或卖出。

003古代人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意思是说男子长大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应当结婚,女子长大到一定年龄也应当嫁人。

我国的历朝历代都有早婚早育的习俗。男子到了一定年龄还不结婚就会让人看不起,女子到了一定年龄不出嫁也会被人耻笑。

以现代的眼光来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科学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生理学的角度看,男女长大到一定年龄时性已成熟,有着正常的性需求,“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可以很好地满足他们的性需求,避免他们做出蔑视礼节、破坏法度,或者泯灭人性、戕害生命的行为。

第二,从家庭社会学上说,父母考虑到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如不及时成婚,没有家庭的约束,孩子就会走上邪路;而对于已经长大的女子,若不及时出嫁,如果未嫁先孕,不仅父母的脸上无光,让人耻笑,而且整个家族都让人看不起。

所以,三千多年前《诗经·周南》中就表达了“所贵婚姻以时”的观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句谚语的产生,正是人们在男女婚嫁方面的经验总结。

趣味链接:挂门帘

相传,娘家人挂门帘的习俗源起于西汉元帝时。当时匈奴呼韩邪单于入朝请求和亲,公主们贪恋长安生活舒适,谁都不肯远嫁大漠草原。深明大义的宫女王昭君得知后,自请出塞。汉元帝大喜,马上认她为义女,封其为公主。

临行前汉元帝召见义女,问她还有什么要求?王昭君答:“听说草原上的人都住毡布包,请父皇送我一条遮蔽风雨的门帘儿就行了。元帝听了后立即传旨,让宫里的裁缝们连夜做成一条图案艳丽、使用方便的五彩门帘,并叮嘱护送义妹去塞外成亲的王子,一定要亲手替公主把门帘挂好。这以后,陪嫁门帘便成了民间嫁女的传统习俗。

004官府如何干涉民间婚姻

我国古代有“无媒不成婚”的说法,因为古人历来相信“媒妁之言”是婚姻的基础条件。比如《诗经·卫风·氓》中就载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战国策·齐策》中也说:“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这都说明了媒人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在古代,媒人分为私媒和官媒两种。所谓的私媒就是民间的婚姻介绍人,而官媒则是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实即官方的婚姻介绍所。

为了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我国历代都设有官媒。官媒的主要工作就是掌握全国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时间,督促适龄男女结婚。

《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女子凡年满十七岁而其父母尚未给她选择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

除了安排年轻男女嫁娶外,官媒还要帮助鳏夫寡妇重新组织家庭。《管子·入国篇》:“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

到清朝时,官媒还要管被流放到西北边疆的大批罪犯的婚娶问题,“立媒官两人司其事,非官媒所指配,不得私相嫁娶”。可见官媒还是有很大权力的。

趣味链接:历史上真有抛彩球择婿成亲吗·

抛彩球择婿成亲在中原地区并不流行,而只不过是少数民族的一种风俗。自宋以来,在很多着作中都有这种风俗的记载。

元代剧作家王实甫曾写有《吕蒙正风雪破窑记》一剧。该剧讲述了贫士吕蒙正阴差阳错获得了洛阳富绅刘仲实女儿抛出的彩球,演绎了一场婚姻悲喜故事;元代的另一位着名剧作家关汉卿也曾在他的剧作中描述过类似故事。

明代诗人高启在看过一幅关于南宋时期某富家小姐抛球择婿的画后,有感而发,题了一首诗。诗中“天街直拂花枝过,择婿楼高彩球堕”两句就很形象地描绘了抛彩球择婿成亲的场面。

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中也有抛彩球择婿成亲的描写。

但以上这些毕竟都是文学创作,是文人们构想出来的。而在一些正式的史籍、方志中,则还没有有关汉人在这方面的记载。可能是因为汉人婚配讲究门当户对,抛彩球这种择偶的方式有失庄重,且有随意之嫌。

当然,文学创作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所以少数民族抛彩球择婿成亲的事还是有其可信度的。

005结婚贴“囍”字的由来

人们在举行婚礼时都会贴出“囍”字,以示庆贺。它饱含着“成双成对”的寓意,反映出人们希望好事成双的美好愿望。据考证,这种习俗自宋代起就开始流行,关于其来历还有着一段传说。

相传,23岁的王安石进京赶考时,路过马家镇,暂住在他舅舅家。有一次他到附近的街上游览,看到有家门楼上挂着一盏走马灯,灯笼上题着一上联:“走马灯,灯马走,灯熄马停步。”王安石一时没有对出下联,但仔细一想还是觉得这上联回环往复,很有趣味,便连连点头夸奖说:“好对!好对!”

王安石的话音刚落,从门里便跑出个老人家来,一把拉住他说:“你说这上联是好对,那就请稍等片刻,我马上禀告我家马员外。”

原来,这上联是马员外特地为他的独生闺女选择夫君而出的,已经悬挂了半年多,但没有一个人能对上来,所以马员外一家时时留心能对对的人。老人家见王安石气宇轩昂、仪表堂堂、目光如炬,便断定他是一位很有才气的青年才俊,所以急忙把他留住,喜不自禁地要去禀报主人。但是因为王安石第二天就要参加考试了,所以没等老人家出来他就离开了。

第二天,王安石在考场上因交头卷而受到主考官的赏识,传他面试。主考官指着一杆飞虎旗道:“飞虎旗,旗虎飞,旗卷虎藏身。”命王安石马上对出下联。王安石立即联想到马员外的“走马灯”的上联,便来了灵感,以“走马灯,灯马走,灯熄马停步”作为下联,顺利过关。

考试完毕,王安石回到舅父家,马员外家的那位老人早已在那里等候。老人家一见到王安石,便不容分说地把他拉到马员外家。此时,马员外早已备好了文房四宝,当即要求他对出下联。王安石胸有成竹、一气呵成地对出了下联,马员外看后非常高兴。原来,王安石所写的下联正是主考官出来考他的上联:“飞虎旗,旗虎飞,旗卷虎藏身。”马员外见他对得这么工整妥帖,便要招他为婿。王安石找舅父商议之后,就立即答应了这门亲事。

就在王安石和马家小姐举行婚礼的大喜之日,恰逢官差来报:“恭喜王大官人吉星高照,金榜题名,明日请赴琼林御宴!”

都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都是人生至喜,如今,恰逢双喜临门,王安石自然是春风得意,当即提笔在大红纸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囍”字贴在门上。新娘子也喜不自禁地说:“王郎才学非凡,金榜题名,这是‘大登科’;巧对‘走马灯’,喜结良缘,算是‘小登科’。”有了新娘子的激励,王安石更是激情满怀、诗兴大发,又提笔写下一首诗:

巧对联成双喜歌,马灯飞虎结丝罗。

洞房花烛题金榜,小登科遇大登科。

从此,“囍”字便作为新婚之喜的象征,一直流传至今。人们办喜事时,总要用它来表示喜意重重。

其实,王安石能够灵感爆发地创造了一个“囍”字,除了那天他的确是“双喜临门”外,也与他本身是古文大家有关。他在自己的着作《字说》里就解释了很多古文造字的方法。他认为“古人制字,定非无义(并不是毫无意义,凭空而来)”,如“鲵”字从鱼从儿,合是鱼子;四马曰“驷”;天虫为“蚕”。他自己所造的“囍”字,自然也是“定非无义”的。

趣味链接:“鸳鸯”为何象征夫妻恩爱?

鸳鸯,本是一种鸟。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这种鸟当成是夫妻恩爱的象征,在文学作品中更是如此。

其实,在我国古代,鸳鸯最初是用以比喻兄弟和睦友好的,而不是比喻夫妇恩爱的。

在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鸳鸯于飞”的句子,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它不是比喻夫妇的。

《文选·苏子卿诗四首》中的第一首就有“昔为鸳和鸯,今为参与辰”的句子,从诗的寓意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首兄弟间的赠别诗。

在三国时期,鸳鸯还是用来比喻兄弟和睦友好的。比如嵇康的《赠兄秀才入军诗》。

晋人郑丰的《答陆士龙诗》四首,在题名为《鸳鸯》的序文中说“鸳鸯,美贤也!有贤者二人,双飞东岳,扬辉上京”。纵观全诗,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显然是用“鸳鸯”来比喻陆机、陆云这两兄弟的。

唐朝以后,鸳鸯就成了夫妻恩爱的象征。以鸳鸯比做夫妻,源于我们熟悉的“愿作鸳鸯不羡仙”的诗句,而这句诗就出自唐代诗人卢照邻的《长安古意》。

后来,就因为“愿作鸳鸯不羡仙”这句美妙的诗句,一些文人就竞相仿效,纷纷把鸳鸯比喻为夫妻。我国1980年版的《辞海》也引用唐人卢照邻的这句诗来解释鸳鸯是比喻夫妻的。

006婚礼拜堂中“三拜”的寓义

在我国的传统婚礼上,新郎、新娘都要拜堂,其程序一般是一拜天地,二拜父母,然后夫妻对拜。它是我国婚礼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普通百姓所接受并深度认同。

那么,拜堂中的三拜有什么寓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