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北大文化产业前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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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芝麻开门,中国文物与艺术品的收藏与经营(1)

马未都

北京观复古典艺术博物馆馆长马未都,1955年生于北京,现任观复古典艺术博物馆馆长,着名文物专家、收藏家、鉴定家。早年从事文学创作及编辑工作,并收集中国古代器物,至20世纪90年代初,他的收藏已初具规模,陶瓷、古家具、玉器文玩等藏品逾千件。目前除了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文物鉴定工作外,他主要致力于文物普及与推广,有关文物研究作品百余篇见诸于各大报纸与杂志。他的代表作有《马说陶瓷》、精彩声音价值的公开化、价值的明确化是导致全社会收藏的一个最重要的动力。

文化最重要的是给世界、给我们、给社会的一种内涵,字典上面的定义好像是精神与物质的一个总和。

在艺术上进行投入是需要巨额财富,而且需要热情。

我们知道将来文化是一个巨大的产业,西方博物馆从上世纪80年代起到现在用了20年的时间,欧美的博物馆都处于一个转型的阶段。

文化作为消费,他给你带来的东西是你终生的好处,一、文物热与《文物法》

我们可以稍微回顾一下中国古代文物的经营过程。我们知道近十年,尤其是近五年,中国文物的收藏一天比一天热,我们能看到的情况就是这样。有个地方非常偏,我不知道你们谁有时间去过——潘家园,这个地方人的数量的急剧增多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现在在北京,每个周末这么大规模地聚集人的地方可能只有潘家园。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文中说“一个周六的早晨,天还没有亮,有两个地方万头攒动,一个是天安门广场,都在举头看升国旗;另一个是潘家园市场,大家都在低头寻国宝。”所有人都在做同一种发财的梦,我总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中国文化的一种魅力。我们过去实际上很长一段时间远离我们自己的文化,我们更多接受的是西方的文化,而我们又不能彻头彻尾地接受,所以一到我们的生活稍微好一点的时候,依然依恋我们自己的这种文化。我觉得潘家园市场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我参加过若干次《文物保护法修改草案》的讨论会。我觉得《文物法》的修订也是在不停的完善。我们已经觉得这个法律的修订要比我们预想得好得多了,虽然我们在讨论会上经常针锋相对,讨论得很不愉快,但是我觉得已经比我们想象的好得多了。首先国家在法律上明确了,私人收藏这一块儿。原来是不承认的,规定就叫“流散文物”,我当时就激烈地反对。首先法律上不能出现歧视性的词汇和歧视性的条款。“流散文物”是一个歧视性的词汇,最终将成为一个歧视性的条款。我们都知道,中国词汇中加“流”字的没有好词,比如说“流氓”、“流莺”、“流寇”、“盲流”,反正这些都不是好词。“流散”不是一个好词。“流散”是站在你国家的立场上,认为不在国家手里的东西统称为“流散”,我说这不对。法律是公平的,不论是对国家还是个人都是公平的。如果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我不认为它是“流散”的。这次定稿的时候改过来了,叫“民间收藏文物”。

我们首先谈法律问题,是因为我们首先建立一种正确的观念比较好。比如我一开始就提出来,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把“保护”两个字取消,因为这部法律是我们比较早的法律之一,当时的任务就是保护,没有开发和利用问题,我们今天谈的就是开发和利用问题,不仅仅是保护问题。那么,后来到最后也没有通过。原因是在于一部法律,条文可以修订,名字是不可以修订的。名字如果修订,就叫改变法律,就要重新制定一部法律,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就不能算“修订”,而是“重新制定”,那个法律程序就更严,所以现在可能还是叫做《文物保护法》。

我们的“文物”概念是比较狭隘的,是指很具体的一件东西。而西方的“文物”概念很大,很大程度上把无形的东西也保护起来,这一点日本做得非常好。我昨天晚上大约两点钟还在看电视,电视里就在谈骆玉笙,大家知道骆玉笙刚去世,所有的曲艺界的人都在说,以一种非常沉痛的心情说我们现在的曲艺没有人看,若不改良就不能生存。我觉得曲艺的改良是条死亡的必由之路、必经之路,它就是不能改良,所有古代的无形的东西就是不能改良。不能改良大家都明白,你说故宫的那个角楼不能住人了,我们必须把它重新拆了,改完了能住人,这是肯定不行的,大家都知道不行。文物的这一块,无形的这一块,戏剧、音乐,我们不停地在改良,我们今天所知道的京剧和两百年前徽班进京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就是因为有人不停地改。

可到日本去看那个歌舞伎的表演,跟一千年前是一样的,法律不允许任何人给它改良。我们是允许任何人在这个基础上创造一种新的流派,而自称为各种派别,这是对文物一个极大的伤害。实际上是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我认为我们这种无形的,比如京剧啊,这些东西没有任何人有权力把它改良,因为改良以后就会一代一代把改良的东西传下去,而原始的东西我们已经感受不到了。你看到的日本的歌舞伎表演,它其实特别古老,你实际上是感受一种气氛,不想知道得更多,你也不可能知道得更多。

所以我觉得在这种无形的东西中,我们的保护的意识是“没有”的!不是说不够,是“没有”这个意识,没有认识到无形的东西怎么去保护。比如说《文物法》中的规定,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比如这个“无形的文物”,有人听不懂什么叫无形的文物,法律中规定脊椎动物的化石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很多无脊椎动物呢?生物中的很多东西不是按照有脊椎、无脊椎来论定的。比如最典型的,一个恐龙的脚印,它算什么?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物,但是它这个空间是无形的,你没法儿去保护,你说我把这个恐龙的脚印整个地挖下来,运走,你说我是犯法吗?严格意义上来讲,你肯定是犯法的。但是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这个恐龙的脚印是受到保护的。我们对于文物概念的理解可以更加扩大化一点。

二、中国历代收藏热

1.北宋的收藏热

中国有史以来大范围的、全国性质的收藏热大致有四次。第一次是北宋时期。当时北宋的国土是比较小的,南宋就更小,因为辽国的建国比北宋早。我们说辽国侵占宋国,这是站在汉族的立场上,其实不是。辽国建国早,怎么是侵占呢?辽国占了很多北方的国土,宋国人呢,是很贪图安逸的。我们仔细回顾一下中国历史就知道,在漫长的封建史中,少数民族统治的时间与汉族统治的时间相比只长不短。汉族是一个动脑子的民族,动体力是不行的。因为我们是一个农耕民族,我们的生活状态和战争状态是两个状态;而游牧民族的战争状态和生活状态是一个状态。我们骑马骑不过人家,骑一会儿屁股就疼得不得了;人家就是骑上一辈子一点事情都没有。在生产力比较低下的漫长的封建社会,游牧民族一定是在武力上占上风的,但是他们就输在文化上。他动不过这个脑筋,他们看不了这个方块字,看起来很诡秘,说起话来都是模里模糊的,弄不清楚。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北宋极为注重文化。对于唐朝文化的热烈,它已经非常反感了,它崇尚儒家文化,讲究文人治国,所以对文化非常重视。北宋的第一个收藏热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我们所说的收藏热是有标志的。第一个标志是有大量专着同时问世。我们现在读到的最早的这类专着都是北宋时期定下来的。第二个标志是仿古作赝成风。例如我们“文革”时期没有任何一个人作赝,俗话说叫造假。为什么?真的都没人要,假的谁造啊?没人造。北宋时候,能够见到很多青铜和玉器,很多老的辨识都是北宋时就造的假,这个是它的一个标志。这两个标志是非常重要的标志,而且每一次都是大规模的。

2.明朝的收藏热

元代就不用提了。元代胡人特别能打仗,把欧洲都快给占光了。打完不建设,完了就走。明朝的时候,中国的社会是比较动荡的。汉族人统治明朝的时候非常累。我们的书上都不大表明北元地区。当时草原地区还都不在汉族人手里,汉族人没有统一中国,这个简单地看一看历史就知道。就是说汉族一统治中国版图就小,少数民族一统治中国版图就大。在历史上汉族是打不过游牧民族的,在我印象中历史上汉族就从没彻底统一过中国,统一中国的一定是少数民族,大概是这样。明朝的时候,没有形成大规模的收藏热。在文人的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倒是形成了一种文人的乐趣。尤其是晚明,嘉靖万历以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当时对政权失去了信心,那一百年——嘉靖万历,中间夹着一个隆庆,近一个世纪,中国的知识分子、文人,对于政府失去信心,追求生活中的,用现代的话来说是,糜烂——其实是追求生活中的高品质。这时候在文人中形成了具有相当市场的收藏热,这个收藏热没有以后的规模大,它没有广泛涉及到民间。这个时候也有相当一部分着作问世,《长物志》等都是那个时候写的。

3.清朝的收藏热

乾隆时期大家都很清楚了,由于统计的结果不一样,根据我看到的统计,乾隆时期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约60%,最低也有30%。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了世界的30%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乾隆时期的史书记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非常形象的。由于乾隆皇帝的好古,导致了全国规模的收藏热。当时有大量的着作问世,作赝成风,各种特征都出现了。

4.近期的收藏热

那么,再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呢?乾隆过去以后,经济开始衰退,收藏也就开始衰退。下一次比较小规模的出现是同光中兴的时候。同治、光绪,等于是封建社会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资本主义的因素开始有些萌芽的时候,中国的经济受到外来的一些影响,大量买办进入中国。外国人进入中国,外国人喜欢中国文化,这使得新一轮的收藏热在文人和官僚这个圈子里兴起,可惜随着抗日战争爆发逐渐萎缩了。1995年以后,全国开始了比较大规模的、速度非常快地蔓延全国的收藏热。前提其实都特别简单,文化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还是经济,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经营问题。首先国家允许了拍卖行的出现。1995年下半年,国家批准了拍卖行可以出现。嘉德是第一个出现的,其次就是翰海。两个拍卖行把中国的文物收藏迅速推向了一个价值公开化的高峰,价格大家都看得见。一个瓷瓶子值500万,所有人都想我们家要是有这么一个瓶子就好了。价值的公开化、价值的明确化是导致全社会收藏的一个最重要的动力。

三、文物与艺术品的经营理念中国人耻于谈钱,比如很多收藏人,比如我自己,别人在跟我谈钱的时候,我就害臊,谈这个不太好,咱不谈钱,谈事儿。实际上,每个人心中都在暗喜。我第一次心中暗暗高兴并不是我在搞收藏的时候,我那个高兴跟钱无关。我一九八几年买东西的时候高兴就是因为有这件东西,每次花钱都痛苦得不得了,就那点钱全花出去了,别人拿出一个罐子,有什么用!每个人看见你都很奇怪,说你买这个干嘛。我那时候的乐趣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跟别人聊,人家也不听。我说这个多有意思,人家说这有什么意思,一点也不比电视有意思。现在很多人的“意思”来源于东西的升值。我第一次把东西卖掉的时候印象非常非常深。我从小所受的教育是文人都是耻于谈钱的,我第一次是卖了7件古董,这些在我的收藏中是要淘汰的。7件东西我卖掉的价钱是230块,印象非常深,因为我买的时候就是这个价钱。我的一个朋友确实非常喜欢,而在我这里是重复的,没有什么意义了,就原价让给他了,那时候心里还非常忐忑不安呢!感觉非常不好,你把东西买了,怎么又把东西变成钱了呢?我觉得对我来说只有把钱变成东西是我最大的乐趣。在把东西重新变成钱以后,我在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是非常痛苦的。我首先觉得这个事儿得偷偷摸摸,不能太公开化,心里还得告诉自己,这事儿我没赚钱,心里找到一个平衡点。但它不是一个生存的道理,如果我们想以此生存的话,经营是最重要的。

前些日子在社科院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经营研讨会”。这个研讨会还是福特基金会赞助的。我一开始老是想,你们能不能不谈经营,就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这个时候你们保护的目的是什么?你不就是要经营嘛,我觉得这也是一个道理。我们今天能够把所有古代的文化完整有效地保护下来,就是要开发利用。要让我们自己,要让后人知道这份遗产有多重要。我们要利用它,利用它就是要经营。

我自己做的这家博物馆是全国第一家私立的博物馆,尽管远点吧,我也希望大家往东边去的时候都去看一看。从我自己的角度讲,我确实是怀着一种对文化崇敬的心情。我在创办这个博物馆时,更多的考虑是怎么把它留给社会。把文物聚集起来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但是要散掉却是很容易的。我们要讲究社会的综合效益。我们知道创造的财富是很难被全部消耗的,能对社会起到一点作用就很不错了。我们希望能把它作为一份遗产留给后人。把遗产完整地、有效益地留给社会,这是我们的目的。

前几天有一个日本大企业家与我一起吃饭,他的痛苦是别人难以想像的——他的巨额遗产后代里面没有人愿意继承。他的儿子是学医的,他对父亲说:“你所有的财产你自己处理,我不会享受一分钱。”他的痛苦就是儿子不愿意继承他的财产。我听后非常震惊,也很受启发。我的孩子现在在英国读中学,上次回来后我就与他很郑重地谈了一次话。我对他说:“我所有的收藏都留给社会,不作他想,你在这一点上就不要抱有任何幻想了,我是不会留给你。如果你事业有成,在你需要开创事业的时候,如果我还有能力的话,我是会帮助你的。但我不会留遗产给你的。你是受过西方教育的,在这一点上不知你能否想通?”当他走时,我问他想通了吗?他说已想通一半了。我为何与他谈这番话?我有一个朋友买了辆新车,带我儿子去兜风,然后告诉我儿子说这辆丰田还不抵我的一个小盘子。我儿子回来以后不敢问我,但有一次他与他妈逛秀水街的时候,看到了许多漂亮的车,他就问他妈说:“我爸是不是有那样的一个小盘子?”我觉得这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信号,他已知道什么东西可以交换了,我想,要是这盘子到他手里他就会拿去换车了。这无论对于我还是他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他将丧失很多能力与乐趣,而只能得到一种短暂的乐趣,这种乐趣对他的危害将会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