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饮食宜忌全书(求医不如求己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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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食物相克与禁忌(3)

驴肉性味甘凉,马肉性苦冷,皆均属凉性。而猪肉肥腻,若共食,有碍于消化吸收,易致腹泻,不利于健康。

猪肉羊肝同食导致气滞胸闷

《金匮要略》云:“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饮膳正要》亦云:“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陶宏景曰:“羊肝合猪肉及梅子小豆食伤人心。”

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性味来看,两者不宜配伍,否则可导致气滞胸闷。

此外,羊肉带有膻味,与猪肉共同烹炒,会产生怪味,影响烹饪效果。

猪肉鲫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曰:“鲫鱼不可与猪肉同食。”

鲫鱼性味甘温,猪肉性味酸冷、微寒,两者性味功效略有不同。若两者一起烹调或配炒,则不太合适,对人体健康不利。

猪肉与虾同食不利身体健康

《饮膳正要》:“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元朝朱震亨亦云:“猪肉补气,世俗以为补阴,误矣!唯补阳尔;今之虚损者,不在阳而在阴,以肉补阴是以火济水,盖肉性入胃,便作湿热。”

淡水虾(如青虾),性味甘温,功能补肾壮阳,通乳;海虾,性味甘咸温,可温肾壮阳、兴奋性机能。而猪肉助湿热而动火,如将两者相配食用,则会耗人阴精,导致阴虚火旺,不利于身体健康。

猪肉田螺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田螺大寒,猪肉酸冷寒腻,两者皆属于凉性食物,如同食,容易伤害人体肠胃功能,影响消化。

猪肉芫荽同食损害身体

《饮膳正要》:“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韩矜曰:“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

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膻气味,其性辛温发散,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一耗气,一无补,所以两者配食,对身体有损无益。

猪肉百合同食易中毒

猪肉和百合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韭菜汁治疗。

猪肉与茶同食致便秘更致癌

茶叶中含有大量的鞣酸,肉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两者同食时合成具有收敛性的鞣酸蛋白质,不但容易造成便秘,而且还增加了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的吸收,影响健康。

因此,食用猪肉时和食用后,都不宜大量饮茶。

火腿乳酸饮料同食易致癌

火腿、培根等和乳酸饮料一起食用易致癌,这是因为保存肉制品时,通常会添加硝酸盐来防止食物腐败及肉毒杆菌生长,当硝酸盐碰上有机酸时,会转变为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

猪肝菜花同食减少营养价值

菜花中含有丰富的纤维素,猪肝中含有大量的铁、铜、锌等微量元素。纤维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猪肝中的铁、铜、锌等微量元素形成螯合物,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从而失去原本的营养价值。

猪肝荞麦同食引发痼疾

猪肝不宜与荞麦同食,否则容易引发痼疾,且影响消化。

猪肝不宜与黄豆、豆腐同食

猪肝不宜与黄豆、豆腐同食,否则容易引发痼疾。

猪肝鹌鹑肉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本草纲目》:“猪肝合鹌鹑食生面墨。”

黑子、面墨系现代医学中的色素沉着症,其原因甚多,如肝病、内分泌病中的铜代谢障碍、铁质潴留,酶缺陷、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PP缺乏等等。

猪肝与鹌鹑肉混合烹调,其各自所含的酶及其他生物营养素、微量元素之间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酶加热到一定温度后失活),干扰微量元素(如铁、铜)的代谢,影响某些酶的形成与激活,或破坏一些必需的维生素,产生一些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产生色素沉着。

猪肝雀肉同食致消化不良

猪肝不宜与雀肉同食,否则易导致消化不良。

猪肝野鸡同食引起不良反应

《饮膳正要》记载:“野鸡不可与猪肝同食。”

野鸡味酸微寒,能补中益气,止泻痢,除消渴;猪肝性温,味甘苦,它们性味有温寒之别。如两者同煮食,将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

猪肝鲫鱼同食易生痈疽

鲫鱼性味甘温,具有益气健脾、清热解毒、利水消肿、通脉下乳之功效。猪肝与鲫鱼不合,如将两者混合烹调或配炒,会产生一些不利因素,食用后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容易产生痈疽等。

猪肝不宜与含维生素C食物同食

维生素C是一种己糖衍生物,其分子中的Cl与C2位上形成内酯环,Cl与C2位上两个相邻的烯醇式羟基极易解离而释出H+。这种烯醇式结构,具有很强的还原性质,很容易被氧化剂氧化而失去生理活性。

有重金属离子(如Cu2+,Fe2+等)存在时,维生素C易被氧化分解,即使是微量的铜离子,也能使维生素C氧化速度加快1000倍。

猪肝中含铜铁元素丰富,每100克猪肝中含铜2.5毫克,铁25毫克。这些元素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从而失去原来的功能。

猪血海带同食易导致便秘

猪血不宜与海带同食,否则容易导致便秘。

牛肉栗子同食易引起滞气

《饮膳正要》:“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

栗子除含有蛋白质、糖、淀粉、脂肪等营养成分外,还富含维生素C,每100克中高达40毫克。此外,栗子还含有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和脂肪酸。

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降低栗子的营养价值。而且,两者皆为不易消化之物,如同炖、共炒食用,易引起滞气、腹胀等不适症状。

牛肉鱼肉同食引发痼疾

牛肉忌与鱼肉一起烹调食用,否则会引发痼疾。

牛肉田螺同食易引起腹胀

牛肉与田螺同食不易消化,会引起腹胀。

牛肉不宜与韭菜、薤、生姜同食

《本草纲目》记载:“牛肉合猪肉及黍米酒食,并生寸白虫;合韭薤食,令人热病,合生姜食损齿。”

因牛肉甘温,补气助火;韭菜、薤、生姜等食物皆大辛大温之品。如将牛肉配以韭菜、薤、生姜等大辛大温的食物烹调食用,容易助热生火,以致引发口腔炎症、肿痛、口疮等。

牛肉红糖同食易引起腹胀

牛肉不宜与红糖同食,否则会引起腹胀。

牛肉与白酒同食易上火

牛肉性温,味甘,补气助火;白酒属大温之品。如将两者相配食用,极易上火,甚至可引发口腔炎症、肿痛。

牛肉与黍米酒同食引发热病

牛肉不宜与黍米酒同食。《食经》:“黄牛水牛肉合猪肉及黍米酒食,并生寸白虫,合薤食,令人热病,合生姜食损齿。”

牛肝不宜与含维生素C食物同食

维生素C是一种己糖衍生物,具有很强的还原性,很容易被氧化剂氧化而失去生理活性。特别是在有重金属离子如Cu2+、Fe2+等存在时,极易被氧化分解。

牛肝中含铜、铁等离子丰富,所以极易使蔬菜、水果中的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而失去原有的功能,减弱原有的营养价值。

牛肝鲇鱼同食有碍身体健康

《饮膳正要》:“牛肝不可与鲇鱼同食。”《本草纲目》:“鲇鱼不可合牛肝食之,令人患风噎涎。”《食疗本草》中孟诜云:“鲇鱼无鳞有毒,勿多食。”苏颂曰:“鲇鱼寒而有毒非佳品也。”

鲇鱼含有复杂的生物化学成分,多食易引起人体不适;牛肝含有多种维生素、酶类和金属微量元素。如将两者混合烹调、配炒或共食,可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有碍于身体健康。

牛肝鳗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本草纲目》记载:“鳗鱼肉有毒。”

鳗鱼含有某些生物活性物质,对人体可产生一些不良作用;牛肝营养丰富,所含生物活性物质极为复杂。如两者同时食用,更易产生某些生化反应,不利于人体健康。

羊肉南瓜同食导致消化不良

《本草纲目》:“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令人气。”

南瓜性温,味甘,具有补中益气之功效;羊肉为大热之品,具有补虚祛寒、温补气血、益肾补衰之功效。两者皆为补益之品,同时进食,可导致消化不良,腹胀肚痛。

羊肉梅干菜同食易引起胸闷

羊肉与梅干菜同食,易引起胸闷。

羊肉荞麦面同食易患热风症

孙思邈曰:“荞麦酸微寒,食之难消,久食动风,令人头眩,作面和猪羊肉热食不过八九顿,即患热风,须眉脱落,还生亦稀。”

荞麦气味甘平,性寒,虽具有降压止血、清热敛汗之功效;而羊肉为大热之品,功能恰好与荞麦相反,而且两者皆可引发动风。长久共食后,易使人患热风症,甚者须眉脱落。

羊肉与梨同食造成消化不良

若两者同时食用,梨中的一些酶可将羊肉的酵素分解,阻碍消化,造成消化不良、腹胀肚痛等症。

羊肉鱼烩同食影响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羊肉不可与鱼烩、酪同食。”

鱼烩是生鱼刽切而成。羊肉与生鱼烩不宜同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羊肉本身为大热之品,而鱼烩配以姜、羹、蒜、醋等都是辛热之品,两者相配,易助热生火。

第二,羊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多种维生素及微量元素,而鱼烩系生鱼刽切而成,其酶未失活性,两者同食会产生复杂的变化,容易产生不良反应,不利于健康。

第三,羊肉有较浓的膻味,鱼烩带有浓厚的腥味,二味混合产生一种令人厌恶的怪味。

第四,吃生鱼肉,人体容易感染寄生虫,影响身体健康。

羊肉鲇鱼同食易中毒

羊肉不宜与鲇鱼同食,否则会中毒。

羊肉豆酱同食引发痼疾

《本草纲目》中记载:“羊肉同豆酱食发痼疾。”民间也有流传:“猪不吃姜,羊不吃酱。”

豆酱系豆类熟后经过发酵制成的,富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PP、氨基酸、钙、磷、铁等营养成分,性味咸寒,具有解除热毒之功效。

羊肉系大热动火之物,与豆酱的功能恰好相反,两者长期共食会影响身体健康,甚者引发痼疾。

羊肉与醋同食伤人心

《本草纲目》中记载:“羊肉同醋食伤人心。”

醋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糖、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PP、醋酸及多种有机酸(如乳酸、琥珀酸、柠檬酸、葡萄酸、苹果酸等)。其中的曲霉分泌蛋白酶可将原料中的蛋白质分解为各种氨基酸。

醋性温,味酸,具有消肿活血,杀菌解毒之功效,食物药性又与酒相近,宜与寒性食物如蟹等配合,而不宜与热性之物的羊肉搭配。

羊肉与茶同食形成便秘

羊肉性温,助元阳,补精血,疗肺虚,益劳损,是一种很好的滋补强壮食品。羊肉所含钙质、铁质高于猪、牛肉,吃羊肉对肺病,如肺结核、气管炎、哮喘和贫血等皆有益。

羊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可与茶叶中的鞣酸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鞣酸蛋白质。这种物质对肠道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大肠的蠕动减弱,大便里的水分减少,形成便秘。

羊肉乳酪同食影响人体健康

《金匮要略》记载:“羊肉不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乳酪营养价值高,容易消化。其成分因种类不同而异,一般来说,乳酪的主要成分包括蛋白质、脂肪、乳糖、丰富的维生素和少量的无机盐。

乳酪性寒,味甘、酸,而羊肉为大热之品,两者性味相反;而且乳酪中含有丰富的酶,遇到羊肉中的营养素之后,可产生不良反应,既影响营养价值,又影响健康。

羊肝竹笋同食使人目盲

《日用本草》:“笋同羊肝食,令人目盲。”

羊肝富含维生素A,对维生素A缺乏而引起的夜盲症有治疗作用。

竹笋内存在一些生物活性物质,与羊肝同炒时,可产生一些有害于机体的物质,或破坏其中原有的营养素如维生素A,失去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另外,对于竹笋的食用,《本草纲目》引述赞宁云:“煮之宜久,生必损人”。久煮是为了破坏其中的某些生物活性物质,如酶类。

羊肝辣椒同食破坏维生素C

《金匮要略》中记载:“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孙思邈曰:“羊肝合生椒食,伤人五脏。最损小儿,合苦笱食,病青盲,妊妇食之,令子多厄。”

辣椒中富含维生素C(每克可含维生素C达198毫克),而羊肝内含的金属离子,可将其中的维生素C破坏殆尽,削弱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羊肝不宜与含维生素C食物同食

羊肝中含钙、铁、磷等元素丰富,这些元素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从而失去了维生素C原有的功能。

羊肝与红豆同食致腹泻

红豆含有皂素,能对消化道黏膜起到刺激作用,并引起局部充血,这与羊肚的作用相反,容易导致水肿、腹痛、腹泻等症。

羊肚小豆性味不同不宜同食

《饮膳正要》中记载:“羊肚不可与小豆、梅子同食,伤人。”

小豆一般指赤小豆,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PP、钙、铁、磷等营养成分。另外,还含有皂素,这种物质对消化道黏膜有刺激作用,能引起局部充血。

赤豆性味甘、咸而冷,能利水消肿,利小便,解热毒,通乳汁;羊肚性温,味甘,具有健脾益胃、补虚祛损、涩汗止尿、促进食欲之功效。两者的性味与功效皆有所背,所以不宜同食。

羊肚梅子同食影响健康

《饮膳正要》中记载:“羊肚不可与小豆、梅子同食,伤人。”

梅子味酸性平,《大明本草》记载:“多食损齿伤筋,蚀脾胃,令人发膈上痰热。”羊肚性味甘温,如配以香料调味如葱、辣椒、茴香之类则属热性。如混杂食用,可助热生火,对健康不利。

吃驴肉饮茶易便秘

吃驴肉后忌立即饮茶,否则易造成便秘。

驴肉金针菇同食引发心痛

驴肉含有大量的营养物质,金针菇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同时食用会引发心痛。

马肉仓米同食致恶疾

唐朝孟诜的《食疗本草》中记载:“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必卒得恶疾,十有九死。”《饮膳正要》:“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

仓米指仓库久储的大米,中药学谓之“陈仓米”,尤指久储之粳米,很容易已被黄曲霉菌污染,产生黄曲霉素毒素,毒性较强,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既损害肝脏,并可致癌。

陈粳米性凉,马肉性冷。故两者不可同食,“久食必致恶疾”。

马肉苍耳同食易中毒

苍耳又名卷耳,《本草纲目》谓其茎叶气味苦辛微寒,有小毒,忌猪肉,马肉、米泔。故两者不宜同食。

另外,苍耳含有鼠李糖苷,这种成分具有毒性作用,其茎叶均含有对神经肌肉有毒的物质,中毒者会出现全身乏力、头晕、呕吐、恶心、腹痛、呼吸困难、烦躁、脉缓等症状,严重者出现黄疸、昏迷或广泛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

马肉与姜性味不同不宜同食

孟诜云:“马肉与姜同食生气嗽。”即马肉与姜同食,会引起咳嗽。

姜的性味辛温,具有发汗解表、温中散寒、降逆止呕祛痰、杀菌解毒之功效;马肉性辛冷,能清热解毒,通经活络,温经壮阳,养筋利尿。一辛温解表,一除热下气,两者性味相反,功用亦不协同,故两者不宜共食。

鹿肉蒲白同食引发恶疮

《金匮要略》云:“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蒲,又名香蒲,生长与池泽之中,春天的时候发芽生长,其茎白嫩并可以食用,可以作羹,亦可蒸食,味道十分鲜美。

蒲白性寒,味甘,具有去燥热、利小便,止消渴之功效,可治口中糜烂,乃凉性之物;鹿肉甘温,从食物药性来看,两者的性味、功效有所不合,一般不宜同食。

鹿肉野鸡同食不利健康

《本草纲目》记载:“鹿肉不可同雉肉、菰蒲、鲍鱼、虾食,发恶疮。”

野鸡肉酸而微寒。《日华本草》曰:“雉性平,微毒,秋冬益,春夏毒,有痢人不可食。”李时珍曰:“春夏不可食者,为其食虫蚊,有毒也。”

鹿肉甘温补阳,与野鸡的食物药性相克。另外,两者同食后会产生某些生化反应,对健康不利。

鹿肉鲍鱼同食引发痼疾

《饮膳正要》中记载:“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

鲍鱼性味甘平无毒,具有开胃、下膀胱水之功效。苏颂说:“能动痼疾,不可合野鸡、野猪肉食,令人生癞。”

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与鹿肉并不相背。但从食品生化角度考虑,鹿肉不宜与鲍鱼同食。机理参阅上条。

鹿肉鲇鱼同食不利身体健康

陶宏景曰:“鲇鱼不可合鹿肉食,令人筋甲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