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读《孟子》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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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告子章句下(1)

原文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译文

有一位任国人问屋庐子道:“礼和食哪样重要?”

屋庐子说:“礼重要。”

任国人问:“娶妻和礼哪样重要?”

屋庐子说:“礼重要。”

任国人问:“如果按着礼法去找吃的,就要饿死,不按着礼法去找吃的就会得到吃的,那也一定要按照礼法行事吗?如果按照迎亲的礼法娶亲,就得不到妻子;不按照迎亲的礼法娶亲,就能得到妻子,那也一定要按照亲迎礼法行事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去邹国,把任国人提的问题告诉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揣度基地的高低是否一致,而只比较其顶端,那一寸厚的木块,[若放在很高的基地上,]可以比高耸的楼还高。说金子比羽毛重,难道说极少量的金子比一大车的羽毛还重吗?拿吃不吃关系到生与死和礼的细微处相比较,何止是食重(问题已超出食的重不重了)?拿娶妻关系到能否成亲与不成亲和礼的细微处相比较,何止是娶妻重(问题已超出娶妻的重不重了)?你这样答复他吧:‘扭断哥哥的胳膊而抢夺他的食物,就能得到吃的;不扭,就得不着吃的,那你会扭吗?爬过东邻的墙而去搂抱他家的姑娘,就能得到妻室;不去搂抱,就得不着妻室,那你会搂抱吗?’”

解读

在《离娄章句上》第七章,孟子认为,按礼法是“男女授受不亲”,但在嫂子落在水里,不去营救就有生命危险时,作为小叔,就应该不受这条礼法的局限而援之以手。由此可见,礼法固然是我们日常行为的规范,但它是由人订的,遇事可以权衡,在不违大道的前提下,可以损益改进。否则,一切依礼而行反有不便。

本章也是讨论常行与例外的问题。任人首先问礼与食色孰重,一般地说,当然是礼重。任人再问:“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这是一个常行与例外的问题了。屋庐子知常不知变,就不知如何回答。

孟子举出比事物的高低轻重为例,告诉屋庐子:原则性的说法必须在一般条件下才正确,如果条件变化了,原则性的说法就不一定正确了。最后,孟子告诉屋庐子用下面的话去问任人:“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这样严重违反礼法的事,宁可死、宁可独身一生也不会干的。在正常条件下,礼法是最重要的。

原文

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

孟子曰:“然。”

“交闻文王十尺,汤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如何则可?”

曰:“奚有于是?亦为之而已矣。有人于此,力不能胜一匹雏,则为无力人矣;今曰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然则举乌获之任,是亦为乌获而已矣。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耳。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愿留而受业于门。”

曰:“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子归而求之,有余师。”

译文

曹交问道:“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有这话吗?”

孟子说:“是的。”

曹交说:“我听说文王身高一丈,汤王身高九尺,如今我有九尺四寸多高,只是会吃饭罢了,怎样才可以成为文王、汤王那样的贤君呢?”

孟子说:“你不必这么说,只要去做就行了。要是有人,自己以为一只小鸡都提不起来,就是毫无力气的人了;如果能举起三千斤,就是很有力气的人了。那么,能举起大力士乌获所举起重量的,也就是乌获了。人难道以不能胜任为忧吗?只是不去做罢了。慢点儿走,走在长者之后,叫做悌;走得快,抢在长者之前,叫做不悌。慢点走,难道是人所不能的吗?只是不那样做罢了。尧舜之道,也不过就是孝和悌而已。你穿尧的衣服,说尧的话,做尧的所作所为,就是尧了。你穿桀的衣服,说桀的话,做桀的所作所为,就是桀了。”

曹交说“我要去见邹君,向他借个住的地方,希望能留在您的门下受业。”

孟子说:“道就像大路一样,并不难了解,只怕人们不去寻求罢了。你回去自己寻求吧,老师多得很呢!”

解读

本章中心是说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

人的身材的高矮、气力的大小,乃至气禀的昏明、天资的高下,都是各有不同而且不可改变的,令人感到无可奈何。但是,人的本性,却是普遍同一的,这就是由孔孟所指点开启的仁义的道德心。孟子在这一章举了一个很明白的浅近的例子。他说:“徐行后长者,谓之悌;痰行先长者,谓之不悌。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道德的实践,是易知易行,人人能为的。而这易知易行的德性实践,是人的最高价值所在,也是人所最关心的。

”服尧之服,诵尧之言”数句,即”立志而圣,则圣矣;王志而贤则贤矣”(王守仁语)之意。最后的“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子归而求之,有余师”,是孟子推辞曹交,不让他留下来。孟子告诉他:你若肯立志为圣为贤,随处都有良师,事事物物都可以启发你,用不着坐下来通过听我讲道理,就能成为圣贤。说实在的,本心(良知)就是人的良师,随时能反求诸己,使自己的良知呈现,那你就时时刻刻面对良师了。

原文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

孟子曰:“何以言之?”

曰:“怨。”

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

曰:“《凯风》何以不怨?”

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译文

公孙丑问道:“高子说,《小弁》这首诗是小人做的。”

孟子说:“为什么这么说呢?”

公孙丑说:“因为诗里流露出怨恨之情。”

孟子说:“高老先生解释诗太死板了!这里有个人,如果是越国人弯弓射他,他自己会有说有笑地讲述这件事;这没有别的原因,因为越国人和他关系疏远。如果是他哥哥弯弓去射他,那他会哭哭啼啼地讲述这件事;这没有别的原因,因为哥哥是亲人。《小弁》的怨恨,正是热爱亲人的缘故。热爱亲人,是合乎仁的。高老先生解释诗真是太死板了。”

公孙丑说:“《凯风》这首诗为什么没有怨恨之情呢?”

孟子说:“《凯风》这首诗,是由于母亲的过错小;《小弁》这首诗却是由于父亲的过错大。父母的过错大,却不抱怨,是和父母的关系更疏远的表现;父母的过错小,却要抱怨,一不顺心就发怒。和父母的关系更疏远是不孝,一不顺心就发怒也是不孝。孔子说:‘舜是最孝顺的人吧,五十岁还依恋父母。’”

解读

本章孟子通过对《诗经》中《小弁》和《凯风》这两首诗的分析,提出子女对犯有大、小不同过失的父母应有的态度,父母犯有大过失时,要“怨”。只有和父母关系疏远的人,才不怨。真的和父母关系密切的人,不能不怨。但如果父母犯有小过失时就怨,说明你缺乏孝敬父母之心,动则发怒,埋怨父母。这两种行为都是不孝的表现。最后,孟子用孔子赞美舜“五十而慕”来结束谈话。意思是“怨”应该像舜那样。舜受到父母和弟弟的迫害,自己到田里去干活儿,向天号泣。后来尧把两个女儿嫁给了他,把整个天下都让给了他,他却只因为没有得到父母的欢心,一直在责备自己(怨),直到50岁。(请参看《万章章句上》第一章)

原文宋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曰:“先生将何之?”

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

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

曰:“我将言其不利也。”

曰:“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

译文

轻要到楚国去,孟子在石丘地方碰到了他。孟子问道:“先生要到哪里去呀?”

宋说:“我听说秦楚两国要打仗,我要谒见楚王,劝说他不要打了。如果楚王不听,我再去谒见秦王,劝说他不要打了。在两个国王中,总能有听我话的。”

孟子说:“孟轲我不想问得太详细,只想知道您的大意。您将怎样说服他们?”

宋说:“我打算说交兵是如何不利。”

孟子说:“先生的志向是很好的了,可是先生的提法却不行。先生用利来劝说秦楚两国国王,两国国王就因为利而停止军事行动,这就将使三军将士乐于罢兵而喜欢私利了。做臣子的,怀着利的观念来服事君主;做儿子的,怀着利的观念来服事父亲;做弟弟的,怀着利的观念来服事哥哥:这会使君臣之间、父子之间、兄弟之间都完全去掉仁义,怀着利的观念互相对待,如此而国家不灭亡的,那是从来也没有过的。如果先生用仁义来劝说秦楚两国国王,两国国王就因为仁义而停止军事行动,这就将使三军将士乐于罢兵而喜欢仁义了。做臣子的,怀着仁义的观念来服事君主;做儿子的,怀着仁义的观念来服事父亲;做弟弟的,怀着仁义的观念来服事哥哥:这就会使君臣之间、父子之间、兄弟之间都去掉利,怀着仁义的观念互相对待,如此而国家不以仁义统一天下的,那是从来也没有过的。为什么一定要用利去说秦楚国王呢?”

解读

宋想以打仗对两国都不利来说服秦楚两国国王罢兵。孟子一方面肯定宋的苦心,另一方面却对宋所采取的功利观点进行了批评。把说服两国罢兵的理由,定在利害考虑上,若哪一天战争对己方情势有利,发动战争岂不是成为合理了吗?当时的国君,都是从利害的角度考虑问题(看《梁惠王章句上》第一章),所以战争不停。如果进一步把人际关系也都从利害的角度来考虑,终必背离仁义,而导致国家灭亡的后果。反之,怀仁义以相接,才不会引发利害的冲突,进而引发战争,才可以王天下。这就是所谓的“义利之别”。

孟子的思想有三个纲领:一、人禽之辨,二、义利之别,三、王霸之分。人禽之辨是人性论,义利之别是价值论,王霸之分是治道观:三者之间有内在联系。如以义为价值基准是王道,以利作为行为动机的是霸道。义利之辨在本书开宗明义第一章(《梁惠王章句上》第一章)已分辨得很清楚了。

原文

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处于平陆,储子为相,以币交,受之而不报。他日,由邹之任,见季子;由平陆之齐,不见储子。屋庐子喜曰:“连得间矣。”问曰:“夫子之任,见季子;之齐,不见储子,为其为相与?”

曰:“非也;《书》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为其不成享也。”

屋庐子悦。或问之。屋庐子曰:“季子不得之邹,储子得之平陆。”

译文

孟子住在邹国的时候,季任留守任国,代理国政,送礼物来和孟子交朋友,孟子接受了礼物,并不回报。后来孟子住在平陆的时候,储子做了齐国的卿相,也送礼物来和孟子交朋友,孟子接受了礼物,并不回报。过了一些时候,孟子从邹国到任国,拜访了季子;从平陆到齐国国都临淄,却不去拜访储子。屋庐子高兴地说:“我找到了老师的错误了。”就问孟子:“老师到任国,拜访了季子;到齐都,不拜访储子,是因为[季子是代理国君,而]储子只是卿相吗?”

孟子说:“不是。《尚书》说过:‘享献之礼可贵的是仪节。如果仪节不够,礼物虽多,只能叫做没有享献,因为享献人的心意,并没有用在这上面。’这是因为储子没有完成那享献的缘故。”

屋庐子听了很高兴。有人问他,屋庐子说:“季子[身为代理国君,]不能到邹国去。储子本人却是能够亲身去平陆的[,而他却没有去]。”

解读

同样是送礼,目的也相同,但受礼者的感受却不同,因为一个合乎礼仪,一个不合乎礼仪。通过合不合礼仪,看出送礼者的心意。季子诚心交朋友,他很尊重孟子,但身居国君代理的位置不能越过国境把礼物亲自送到邹国去。孟子很理解季子,所以后来去任国时,亲自拜访季子,表示感谢。储子则不同了。他只是一个大臣,可以亲自去平陆拜访孟子并送上礼物,他却没有去。对储子这样居高临下的交友态度,孟子当然十分反感。当孟子去临淄而没有拜访储子,储子将会作何感想呢?

原文

淳于髡曰:“先名实者,为人也;后名实者,自为也。夫子在三卿之中,名实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

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曰:“鲁缪公之时,公仪子为政,子柳、子思为臣,鲁之削也滋甚;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

曰:“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不用贤则亡,削何可得与?”

曰:“昔者王豹处于淇,而河西善讴;緜驹处于高唐,而齐右善歌;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有诸内,必形诸外。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髡未尝睹之也。是故无贤者也,有则髡必识之。”

曰:“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

译文

淳于髡说:“重视名誉功业的,是想献身百姓;轻视名誉功业的,是想独善其身。您在齐国三卿中,对于上辅君王下济百姓的名誉和功业都没有建立,您就离去,仁者本来就是这样的吗?”

孟子说:“居于下位,不以自己贤人的身份去服事坏人的,是伯夷;五次去服事汤,又五次去服事桀的,是伊尹;不讨厌污浊的国君,不拒绝微贱的职位的,是柳下惠。三个人的思想各不相同,但其目标是一样的。这一样的是什么?就是仁。君子只要仁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和别人一样。”

淳于髡说:“当鲁缪公的时候,公仪子主持国政,泄柳和子思也都在朝为官,鲁国国力却削弱的更厉害,所谓贤者竟是这样无益于国家呀!”

孟子说:“虞国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百里奚而霸。不用贤人必将遭致灭亡,即使要求削减土地使政权勉强存在下去都是办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