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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医疗·卫生(3)

游方医是没有固定坐诊地点的医生,他们云游四方,走街串巷,往往会有一个铃铛或者一面布幌作为标志,因此也有人把他们称为摇铃郎中。

坐堂医的来历,同医圣张仲景有关。张仲景是东汉末年的名医,因学识渊博,人品高尚,举孝廉,成为长沙太守。当时,做官的不能随便进入民宅,接近百姓。

为了能为百姓治病,他干罢公事,常借公堂摆开案桌,坐在堂中为当地百姓治医。后来,人们就把坐在药铺里给人看病的医生,通称为坐堂医、坐堂郎中。

游方医这一名称的由来没有特殊的传说,却是历史悠久。先秦时期,扁鹊就是一位着名的游方医,他周游列国,为各国百姓治病。

游方医有三字诀:一曰贱,药物不取贵也;二曰验,下咽即能去病;三曰便,能够就地取材。尽管游方医多为国医所不称道,但其中确实有很多东西值得深入整理和研究。

有时游方医也受到世人的浅薄鄙视,有人认为他们游食江湖,买卖假药。这些或许是世人对游方医的偏见,为正游医之声,清代医药杂家赵学敏编纂了《串雅》一书。《串雅》对游方医给以高度评价,认为游方医的治疗方法是“操技最神,而奏效甚捷”。同时还记载了许多民间医方,这些医方目前在临床上仍在使用,并有很高的治疗价值。《串雅》还介绍了民间防病的经验,书中集录了除蚤、灭虱、驱蝇、禁蚊、除臭虫等驱除害虫的措施,实际上是起了消灭疾病传染媒介的作用。

同时,还记载了民间的许多有效的急救法,例如:溺水用骑牛法,解药毒用防风,昏厥症用放血法等,这都是简便而又经济的方法。此外,它还重点介绍了民间外治法的经验,这些方法都具有简便、经济、有效、用药安全等特点。

我国历代名医大部分是坐堂医,很多都有自己的诊所和药堂,少了漂泊之苦,有更多的机会精研医术。但是,游方医虽然周游四方,颇为劳顿,却可以见到很多其他的病种,因此各有长短。无论是坐堂医还是游方医,只要医术高明、医德高尚,都会受到老百姓的尊重。

不过,后来随着社会发展,游方医越来越少了,现在的医生可以说都有自己的固定工作场所,也就是说都是坐堂医,而坐堂医和游方医这样的称呼也基本上没人再提了。

011医生为何称为“郎中”

朗中是古代的官名,始于战国。汉代沿置,属光禄勋,管理车、骑、门户,并内充侍卫,外从作战,分为东郎、户郎、骑郎三类,长官没有车、户、骑三将,其后类别逐渐泯除。

自隋唐至清,各部皆沿置郎中,分掌各司事务,为尚书、侍郎,丞以下之高级部员。称医生为郎中,乃南方人的方言,始于宋代,从此沿用至今。

相传,南宋有位郎中(官名)叫陈亚,为人诙谐,又爱好文字游戏,曾以中药名写诗百首。有一年大旱,陈亚和友人蔡襄在路上看到一个和尚求雨,赤膊自晒,殊为可笑,陈亚随口念道:“不雨若令过半夏,应定晒作葫芦巴。”半夏、葫芦巴都是药名。

蔡襄见他讽刺过分,便道:“陈亚有心终归恶。”

陈亚应声道:“蔡君除口便成衰(‘便成衰’为中医学‘泄泻’的别名)。”

此事传到民间后,陈亚名声大振,人们认为他不但熟谙药名,也通医术。后来,常有学医者以读陈亚“药诗”为乐事,郎中也渐渐成为中医师的代称了。

趣味链接:“铃医”为什么又叫“卖嘴郎中”

“铃医”指游走江湖的民间医生,又称“走方医”、“草泽医”。

铃医在古代已有,宋元时盛行,大多数是家传师授。他们有的肩挑药囊,悬挂葫芦;有的肩背药箱,手摇铜铃、串铃或弹拍竹鼓来招徕病人。人们便称呼他们为“铃医”。

到了近代,在北京等地,民间常有串铃卖药的江湖土郎中,他们一只手持着串铃摇动,另一只手持着写有“路顺堂”字样以及药名的招牌,走街串巷,为人看病。

铃医往往掌握一两种民间疗法和秘方(包括草药、针灸、推拿及其他简易治疗方法)为人治病。也有些仅微通医术,略知药性,仗着口有佞才,看病时,目视其色,言善变化,捎带卖药。

有的铃医还慢步呼喊治病技巧及介绍药品的用法及疗效。如在民国时期的澄海樟东一带常有“铃医”穿街过巷,一边走一边呼喊着“剑波丸,专治腹痛、腹泻、食积伤脾”,“双剑铜青膏药,专治疔疮瘰疠,拔毒生肌,贴着就好”等广告。

铃医多无固定诊所,在民间流动行医。为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常持竹板敲打,并反复宣传,求人买药,所以他们又有“卖嘴郎中”的绰号。

012我国古代的人体解剖手术

在我国古代,毁伤尸体被视为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解剖人体也就成为一件非常忌讳的事情。虽然如此,为了治疗疾病,我国古人早就开展人体解剖手术了。

如我国古籍中就载有:“昔者秦缓识晋景之膏肓,扁鹊见齐桓之肠胃,太仓解颅而理脑,俞跗涤胃而湔肠”;而在《灵枢·经水篇》中也有“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的记载。

其实,我国的人体解剖历史十分久远,最早可以上溯至西汉末年。

据《汉书·外戚传》记载,天凤三年(公元16年)王莽捕得政敌王孙庆,“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脏,以竹筵导其脉,知所始终,云可以治病”。

这次解剖,手段极其残忍,但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取得“治病”的科学根据;参加者有太医(皇室御医)、尚方官员(朝廷技术人员)、巧屠(熟练的屠夫);研究项目是人体内脏的大小、相对位置,以及血管的分布和循环规律。

这种血淋淋的活体解剖固然可以取得“治病”的科学根据,但却是非常不人道的,应受到谴责。

唐代也有与人体解剖相关的记载。

据《隋唐嘉话》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在翻阅医方时见“人五脏之系咸附于背”,乃下令以后在笞刑中只许臀部受刑,不得击背。唐太宗所见之图其实名叫“明堂图”,是唐代医官所绘的人体解剖图。

另据《唐书·忠义传》记载,武则天执政时,怀疑太子李旦谋反,令来俊臣用酷刑拷掠太子家臣,逼令诬攀。太常工人金安藏闯入刑堂,执理申辩,拔出佩刀当堂剖腹,大呼:“请剖心以明皇嗣(太子)不反!”刀过胸臆,五脏俱出,血流被地,气绝而仆。武则天被金安藏的壮举所震撼,继而动了恻隐之心,便“令舆入宫内,遣医人纳却五脏,以桑白皮为线缝合,傅之药。经宿,安藏始苏”。

当时的“医人”对这位开肠破肚的自裁者不是束手无策,而是采用了内脏复位、缝合和傅(敷)药三种有效的治疗方法,挽救了这位忠义之士的生命。

但遗憾的是,关于外敷药物和手术器材未予记载,使我们无法看到完整的临床资料。这是因为,在我国古代社会,医学被列入卜筮星象之流,不被重视。即如孙思邈、张仲景等“神医”在“正史”里也只能列入“方伎传”中,篇幅有限,语焉不详。

趣味链接:古代人如何验尸

我国古代的司法人员在长期的法医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检验尸体伤痕的方法。

他们在检验前,先准备些糟醋、葱、川椒、食盐、白梅等。因为人的皮肤有红、黑二色,死后会泛出青色。假如验尸时看不出伤痕,可在可疑的部位用水把皮肤洒湿,然后将葱白打碎、摊开,涂在该部位,再用纸蘸醋盖上,约一个时辰后除去,用水洗净,伤痕则显现。

如果尸体上有几块青黑的地方,可用水慢慢滴注:假如是伤痕,皮肉就较坚硬,水滴便停滞不流;假如不是伤痕,皮肉上较松软,水滴就会流掉。

检验尸伤和骨伤,如果在受伤的地方看不见伤痕,可以用糟醋洗敷尸体,把尸体抬到露天地方,用新油过的绸子或明亮的雨伞,张盖在需要验看的部位,迎着阳光,隔着绸或伞观看,就能看见伤痕。如果是阴雨天,用炭火隔着照,效果一样;这样做后,如果还看不见伤痕,就把白梅捣烂,摊在需验看的地方,然后用糟醋洗敷,再隔着绸或伞照看。一般来说,这样做后就可以看到伤痕了。

若仍看不见,就剥下白梅的肉,加进适量的葱、川椒、食盐等,合在一起研烂,做成饼子,放在火上烤得炙热,再用一张纸贴在需要验看的地方,把熟白梅饼放在上面熨烙,伤痕就会显现出来,其原理与现代法医学上用紫外线照射检验伤痕的原理一样。

013仵作与古代的法医

中国古代曾出现了一支类似现代法医专业的吏役,这些吏役本源于卖棺屠宰之家,后来逐步受用于官衙,但没有官位、官品,平时仍以为丧家殓尸送葬为生。

随着刑案的不断增加,他们的身份逐步演变成官衙法定检验吏役,即仵作。隋唐时期,仵作一词就已经出现,但当时的仵作泛指帮助丧家埋葬的人。

到了宋代,朝廷建立了专门的检验制度,制定专用的表格《验尸格目》和验尸图《检验正背人形图》,以规范尸体检验。这一时期官府衙门里的仵作,已参与具体办案,并且有了明确的分工,就是负责处理尸体,并在检验官指挥下喝报伤痕。

当时的仵作,还被老百姓称为团头。他们的同行有坐婆、稳婆,在遇有妇女下体检验时,坐婆方才参加办案。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宋慈总结经验,着成《洗冤集录》。

趣味链接:《洗冤集录》:我国第一部法医专着

《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法医专着,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着,它比欧洲第一部系统法医学着作《医生的报告》要早350多年。

《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是南宋人,出生于福建建阳,走上仕途后长期担任提刑官,积累了丰富的断案经验。在他为官的20余年间,始终以民命为重,采取“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的严谨态度,深入查访,不畏权势,积累了丰富的检验经验。在《洗冤集录》中,宋慈提出:“事莫重于人命,罪莫大于死刑。”指出检验正确与否对司法公正具有决定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