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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医疗·卫生(4)

《洗冤集录》记载有许多具体的检验经验,尤其是辨别自杀或他杀很有心得。例如他根据“缢沟”正确区分勒死与缢死。如死者是自缢,缢沟的特点是在“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若是被勒死者则绳索多缠绕数周,那么脖子上的绳索痕迹是相交的。

《洗冤集录》记录了一种蒸骨验伤的方法:把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长5尺、宽3尺、深2尺的地窑,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窑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趁着地窑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窑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

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则分明是生前被打。骨上若无血荫,踪有损折乃死后痕,亡者的死因就在红油伞下展现。现代科学证明,红油伞吸收了阳光的部分射线,使当时的检官看到了他想看的事实。

《洗冤集录》还记载有一些急症的救治方法。如救治砒毒,用鸡蛋一二十个,搅匀,和入明矾末三钱,灌进服毒者口中,吐后再灌。如果中毒不深,抢救及时,是可以起作用的。

宋慈在《洗冤集录》中提出的检验四原则,即实事求是原则;不轻信口供原则;调查研究原则;验官应亲自填写“尸格”原则,即使在今日,法医检验仍须遵守。

通过对尸体现象、现场检查、尸体检查情况的归纳,宋慈在《洗冤集录》中整理出一整套符合科学原理并与现代医学相吻合的法医检验方法,实为集宋代以前法医学尸体检验之大成。

《洗冤集录》问世后,立即被颁行全国,成为宋代以及历代刑狱官办案必备的参考书。从事司法检验工作的官吏、仵作,大多会随身携带一部线装《洗冤集录》。

因为宋慈的努力,仵作被逐步提升为案件侦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后来,《洗冤集录》的内容流传到国外,近代以来又引起西方法医界的高度重视,在学术界享有盛誉。

014军医溯源

春秋战国时期,军队中已有巫医和方技,当与敌人作战时,便征用当地富室房屋。凡重伤士兵都安顿到临时组成的伤兵医院疗养。由士大夫家派人照料,每日以酒肉补养伤员,并经常派遣官吏巡视。痊愈后即造册上报,以便重新归队。

古籍《太平御览》载晋朝刘德“官至太医校尉”,《资治通鉴·晋纪》中记有武帝时程据为太医司马,又《晋书·刘曜传》所载刘曜被擒,石勒“使金疮医李永疗之”之事。可见5~6世纪时,朝廷已有专职治疗战伤的医生——金疮医。

北魏延昌元年(公元512年),“肆州地震陷裂,死伤甚多”,世宗下诏说:“亡者不可复追,主病之徒,宜加疗救,可遣太医、折伤医,并给所须之药救治”(《魏书·世宗纪》)。以上太医校尉、太医司马、金疮医和折伤医,可能都是当时的军医。

两晋南北朝时,帝王及将帅出征,也多派遣太医或有侍医跟随。

历史上明文记载由医生对征募入伍士兵进行体检,首推齐东昏侯萧宝卷在位之时(公元499~501年)。史载,当时检查人丁是否可服兵役,不仅有医生,且有巫师在内。一方面,豪绅地主包庇应征募者逃役;一方面,巫医又借工作之便,勒索百姓钱财,放走合格的兵丁,而将有病、孱弱、贫穷的丁口充数。

趣味链接:定心丸究竟是什么药丸

现在,“定心丸”一词常被人们用来形容起安心作用的人或事,但在古代,“定心丸”却是一种军队中的必备之药。

古代的战争激烈残酷,刀光剑影,一场激战下来,伤员很多。受了战伤,痛苦自不必言,那生死肉搏时的场景,足以使人胆战心惊。所以,要治好战伤有个起码的条件,首先要恢复心神安定。于是民间的医生就专门配制了用于安定心神的丸药,取名“定心丸”。

明代末年茅元仪所辑的《武备志》中,记载一种定心丸的配方为:“木香、硼砂、焰硝、甘草、沉香、雄黄、辰砂各等份,母丁洋减半”,效果奇佳。

015古代的行医招牌

我国古代也曾出现过行医招牌、招贴一类的医疗广告。最早的行医招牌,大多数是以模型实物作为行医的“招幌”,如葫芦、串铃、鱼符等。葫芦自从汉代壶公在市井悬壶卖药,便不仅作为装药的器具,而且也成为中医的代名词。店堂门口只需挂个葫芦,人们便自然会进去就医抓药。

串铃又名虎撑,相传唐代医家孙思邈为虎取喉中之刺,以之支撑虎口,后演变成为走方医的标志和象征。而鱼符是用石片或木头雕成的鱼形幌子,门挂双鱼含有太极阴阳鱼之意,鱼又谐“愈”之意;鱼不分昼夜总是睁着双眼,悬挂鱼符也意味着不分昼夜地为人服务。

也有人将皇帝的赐物作为招牌,予以炫耀。如建炎年间,宋高宗太子有疳疾,经太医院御监张元圭治愈,赐金蛤蟆一个。后嗣以医着名,悬金蛤蟆于门上,俗称“张蛤蟆”。

医家陈沂,字素庵,精妇科,曾疗宋高宗妃吴氏危疾,得赐宫扇。其后人刻木为扇以为荣,上书“宋赐宫扇南渡世医”八字列门前,以为招牌,人称“陈木扇”。

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不仅描绘了北宋开封城的繁华景象,而且还绘有与医药招贴有关的画面。如有两个儿科诊所,一处门前挂了一个编织的挑子,上书“专治小儿科”,另一处门前竖有“小儿科”的招牌;而“赵太丞家”门前竖起高出屋檐的布制大路牌书有“治病兼售生熟药”;再有一处药铺,招牌上“本堂兼制应症煎剂”八字依稀可辨。

《清明上河图》所绘制的景况,皆有生活原型,真实可信。我们可以从同时期孟元老着的《东京梦华录》中得到佐证。该书记载,汴京的马行街北有金紫医官药铺、李家口齿咽喉药铺、柏郎中家医小儿、任家产科及香药铺,抱慈寺街有百草园药铺等。

清代医家傅山,字青主,学识渊博,工时文书画,尤精医学。其于太原古晋阳城中立牌“卫生堂药铺”,写有“行医招贴”最为完备,招贴中曰:

世传儒医,西村傅氏,善疗男女杂症,兼理外感内伤;专去眼疾头风,能止心痛寒嗽;除年深坚固之沉积,破日久闭结之滞淤;不妊者亦胎,难生者易产;顿起沉疴,永消烦苦;滋补元气,益寿延年;诸疮内脱,尤愚所长,不发空言,见诸实效;令人三十年安稳无恙,所谓无病第一利益也。凡欲诊脉调治者,向省南门铁匠巷元通观阁东问之。

招贴中论及了傅氏医学渊源、诊所地址、诊治范围,内容详尽,效验显着,这为当时的黎民百姓诊病问疾提供了方便。

趣味链接:药葫芦的来历

许多人不明白一些正宗的中药店门前都挂着一个药葫芦是何意思?其实这也有一段来历。

《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里记载着这样一个典故:相传汉代的某年夏天,河南一带闹瘟疫,死了许多人,无法医治。有一天,一个神奇的老人来到长安,他在一条巷子里开了一个小小中药店,门前挂了一个药葫芦,里面盛了药丸,专治这种瘟疫。

凡是来求医者,老人就从药葫芦里摸出一粒药丸,让患者用温开水冲服,就这样,喝了他的药的人,一个一个都好了起来。此事一传十,十传百,便在许多地方传开了,后来一些行医者就以药葫芦作为中药店的标志,这一习俗一直传了下来。

016我国最早的药匠

早在汉代,江宁就有“药匠”开始卖药了。宋朝《景定建康志》记述:“汉,李南……卖药自给,寿八十五。”李南便是见于史载最早以卖药为主的“药匠”。

《景定建康志》中记载,南宋时江宁府有官办药局3个,下属中药铺11家。元、明、清历代沿袭,并有所发展。被誉为全国四大药店中的汉口叶开泰、芜湖的张恒春等中药店,都是江宁上元人在明、清时期创建的。

清同治《上江两县志》称:“龙都之民善卖药。”江宁“药匠”最多,分布最广,名扬大江上下,盖源于湖熟——龙都一带。溯江西上至芜湖、九江、汉口,顺流而下到镇江、苏州、上海,从城市到县镇,都有江宁“药匠”从事药业。

据1931年3月20日《南京市国药业同业会第一届当选委员名册》中记载,南京市国药业同业会共有委员16人,其中13名是江宁人。据调查,南京市药材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老药工有80%以上是江宁“药匠”。

趣味链接:我国最早的官办药店

宋神宗熙宁9年(公元1076年),诞生了中医史上第一家官办药店。

这第一家官办药店是王安石批准创建的。王安石在施行变法期间,各地曾多次发生自然灾害,很多病者缺医少药,甚至有人乘机制造和贩卖假药。

于是,有人提出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研制各种剂型成药,由国家专门出售,不许个人或其他部门私自制作;在瘟疫流行时,给百姓发放药剂。

这一建议非常适合当时的需要,王安石当即采纳并组织专门人员落实。不久,在京城开封便出现了“太医局熟药所”,也叫“买药所”,它就是现代中药店的前身。

“太医局熟药所”成立后,既方便了病人,也为政府赢得了丰厚的利润,受到了朝野的一致赞许。王安石变法未能成功,但“熟药所”的“生意”却获得了良好的发展。

到宋徽宗崇宁2年(公元1103年),药所已增开到7所。几年后,5所“熟药所”更名为“医药惠民局”,2所更名为“医药和剂局”。与此同时,类似的药局迅速出现在全国各地。

宋代官办药局的组织结构相当完整,有专门人员监督成药的制造和出售,由专人管理药材的收购及检验,有人专门从事药物炮制配伍的研究工作。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当时的药局内,还建立了很多制度,如规定夜间要轮流值班,遇到急病如不立即卖药材,要给予“杖一百”的处罚,对陈损旧药要及时毁弃等。

宋代官办药局的设立,对我国中成药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它创制了许多有名中成药,如苏合香丸、紫血丹、至宝丹等,经过了几百年的实践检验,至今仍应用于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