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李嘉诚做大的12字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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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睿”字箴言:形成于思毁于随(4)

根据重组协议,嘉宏未来的总发行股数约为24.61亿余股,嘉宏将以每10股港灯股份换28股嘉宏股份的方式向和黄购入其持港灯的23.5%股权。而和黄在完成这次分拆建议后共持嘉宏约13亿余股,相当于嘉宏53.8%股权。连同其以一股换一股方式获配嘉宏股份,和黄未来将控制嘉宏股权59.9%至53.8%之间。余下嘉宏的46.2%股权则由原来港灯股东(不包括和黄在内)持有。分拆后,和黄将从原来直接控制港灯53.5%股权改变为不再直接控制港灯,而只是透过持嘉宏控制性股权持港灯同等股数。嘉宏则变为港灯集团之最大股东。

这次港灯集团趁股市大旺时机进行分拆,是个扩展业务、增强公司新的活力的好办法。一方面给予投资者选择不同业务投资的机会,港灯股东如不愿投资地产风险的便可出售嘉宏的股票,保留或转向港灯的投资;另方面将业务分拆后各自进行独立经营,组织更为科学,管理更为有效,发展更具弹性。

这样,无论是原来的港灯还是新成立的嘉宏将给股民以新的形象,分拆出的业务更具专业性,便于集资,可获注入新资金、新活力,提高集团股票市值,增强社会吸引力。正如该集团主席马世民在记者会上宣布该项建议时指出:由于电力及非电力业务各自所涉风险不同,将其业务分由两间上市公司经营,将可使股东按各自需要改变对公用事业及投资业务之投资组合,而分拆后亦令股东更易评估两类业务之优点。他否认这次重组建议跟日前立法局议员许贤发对港灯提出的咨询有关。

较早前当港灯宣布与和黄合资27亿投资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时,曾引起立法局议员许贤发在立法局公共事务小组上质疑。许氏认为港灯不应参与海外有巨大风险的投资计划,以免因一旦投资失败而影响港灯集团的专营发电业务;李嘉诚亦强调,整个重组建议是由港灯主动提出,只于不久前通知港府并取得支持,因此这次港灯分拆绝非受港府压力所致。他还说:“分拆以后,港灯的业务盈利将受到利润管制计划所保障,而拥有非电力业务的嘉宏国际在将来之盈利潜力得以无尽发挥,可收一举两得之效。”

1987年7月,李嘉诚赴英国伦敦参加“奥斯特利(OsterleyParkHouse)中国节”纪念活动。他在回答记者关于是否和黄有意向英国斥巨资的提问时表示:“除了香港之外,若我们见到别的国家有好的投资机会,只要能够赚到合理利润,对公司前景好,我们都会考虑。”有人问他“此行来英是否就是为了寻求投资的好机会”,李嘉诚坦然说:“是,根本就是。我们正在对一些投资项目进行接洽。但我一向认为我们的根基在香港。例如,去年我们对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的投资,到今天,几乎99%的人,都可以说该项投资是成功的,可见这是很简单的一回事。”

同年9月14日,李嘉诚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控制下四家公司(长实及其名下三间公司和黄、嘉宏、港灯)集资103亿港元,其中29亿用于收购英国大东电报局4.9%股权。这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庞大的集资行动,对市场影响极大,引起全港轰动。李嘉诚亲自向各报记者及证券界解释这次供股计划,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谈笑风生,妙语连珠,不时爆发出一阵阵笑声。李氏起先一律以粤语作答,然后才由公关做即时翻译。当谈到“103亿”时,翻译因数目过于庞大,以为听错而犹豫了一下,李嘉诚迫不及待地用英文讲出,反映其得意的心情,对事业充满信心。

这次庞大集资计划,长实承担金额约为一半,余下由包销商及股东负责。其办法是按当日市价二成折让,具体分配是:长实以十供一,每股供价10.4元的形式集资20.78亿元;和黄以八供一,每股供价11.2元的形式集资37.53亿元;嘉宏以五供一,每股供价4.3元的形式集资27.78亿元;港灯以五供一,每股供价8元的形式集资24.18亿元。四家公司的集资总额达103.27亿元。这次供股计划的特点,采用“连锁包销”形式,即大股东或控股公司除了按所持股权接纳供股外,还会再多包销一部分新股,使到他们承担了其中一半的包销责任。至于其余一半的新股,则由万国宝通国际、获多利、新鸿基;加拿大伯东融资及百利达亚洲负责包销。如所有股东接纳供股,长实系公司在市场所吸纳之资金为65.06亿元,但当时市况逆转,长实系除需按所持股权承担本身供股责任外,再需履行其包销承诺金额,约为14亿元,其他包销商所负担的供股金额为51.06亿元。

其实这个数字对于香港这五家包销商来说,并不会构成什么困难。但由于适逢全球性股市大灾难,香港股市由牛转熊,每家公司所拟定的供股价都较市价高达三成以上,出现了大幅度不足额认购,四家公司接获股东认购只占总股数0.1%~0.4%,接近五成的股份均由五大包销商承担,供股总值达50余亿元。

恰逢市况不景之时,各信托基金的经营已十分艰苦,若要他们承担50多亿元的供股额,只会迫使他们按其股份抛售套现,对市场所构成的压力不可谓不大。因此,许多人认为长实系应该取销供股计划,以缓和甚至消除市场压力。为此,获多利曾与多间金融机构游说李嘉诚放弃供股集资计划。但没有成功。这是可以理解的。只要站在长实系的立场上,取消供股计划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无沦是长实、和黄、嘉宏还是港灯,这四大公司都是香港举足轻重的财团,向来信誉卓着。一旦将集资计划取消,将会予人以话柄,认为长实系终于要受到市况逆转的冲击而低头。

还有就是李嘉诚在公布供股计划前已对未来的发展大计做了部署,如果集资计划失败,数项大的发展计划将会胎死腹中,对于一向具有进取心的长实系集团来说,这并非是其所愿见的。另外,该包销商都是香港鼎鼎有名的大银行和财务公司,宁愿艰苦地挨过这次的难关,也不愿意贸然开罪长期与之密切合作的老主顾——长实系集团。况且,除了公司与包销商签有协约之外,该等公司彼此之间也做了不可撤消的承诺,承购其所控公司供股权的50%。五包销商又与一百多个分包销商签订合同,彼此都有明文规定的条款所制约,造成取消集资计划难乎其难矣。

李嘉诚的特点是说到就做到,一承诺就兑现。他在回答记者关于“这次股市大跌,(百亿)集资计划是否会有改变或暂时取消”的提问时指出:“这次集资,其中50%是由我认购包销的,和其余包销商的正式合同尚未签署,如果要暂时取消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我不想给人批评为不守信用,因为股价跌落就取消包销,以避免损失,所以我个人承担的责任一定照数兑现。……我希望维持长实系的合理股价,老实说,原因之一,也是在求巩固长实系各公司的信誉。”

实际上,李嘉诚本人按协议规定包销长实一半的新股,共99888920股,现金10.3851亿元。仅是包销长实新股数,李嘉诚的账面损失达3.5亿元。他负责包销有关股票,也无收取分文包销佣金。

结果在李嘉诚的努力下,长实系四家公司百亿计划大功告成。除长实系的大股东或控股公司承担其供股责任之一半50亿元外,其余50多亿元由上述五家包销商及数百个分包销商承担。由于这次集资行动大大强固了这些公司的财政基础,从而保证了李氏家族在香港十大财团中仍然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1987年度长江实业除税后之综合纯利为港币15.89亿元,较之1986年之12.829亿增加了23%。所以,李嘉诚在1988年元旦聚餐会上自豪地说:“在过去两个月来,香港元的经济和金融市场;经历了一次有史以来最大的波动,但我们公司和联营公司,整个集团都做得很好,以智慧和辛勤争取得来的业绩,比去年更为有利,更为稳定。1987年的纯利,有一个良好的数字,而集团的一切,前途都是非常美好的。”

这次李氏集团收购英国大东电报局4.9%股权,使香港“有线电视”之争,形势微妙。李嘉诚透露,在这次所购人英国大东电报局股份中,和黄占50%,长实占30%,嘉宏占20%。

鉴于目前香港对外通讯服务全由大东与电话公司所垄断,大东与电话公司的专利权分别至2005年和1997年才结束。而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通讯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有关利润亦不断上升。因此作为和黄主席的李嘉诚早就有意进军电讯市场,同时发展通讯卫星,以分享通讯市场不断上升的利润。和黄对有线电视的经营权也很有兴趣。若要发展通讯卫星,则必须在地面建立通讯网络,这就需要打破目前由大东垄断电讯服务的局面。

不久前和黄与英国电讯及香港有线电视公司合作,成立和记专线电视,目的就是争取有线电视经营权,借此建立通讯网络。由于有份参与收购大东的和黄亦是当时争夺开办“有线电视”的两大阵营之一的“和记专线电视”之股东(另一阵营为香港电话公司),因此李氏集团这次收购大东行动表明该集团有意染指广播事业。舆论一致赞扬李嘉诚深谋远虑,收购大东目的,是为了“建立电讯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