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鼓楼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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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生活风俗(7)

鼓楼区的民国建筑是南京民国文化的杰出代表和佼佼者,它的数量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可谓首屈一指,它的军政人员的官邸和公馆,在全国也是独一无二的。最为突出的,还是这些民国建筑的历史价值、建筑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八路军驻京办事处旧址

历史价值鼓楼区境内的民国建筑,从国民政府的部、委到政府要员的公馆寓所,无一不是历史上南京人民劳动智慧的结晶。《首都计划》的格局布置,可以说奠定了现代南京城市建设的基本轮廓和框架,尽管后来由于蒋介石发动内战,财力不济,无法实施建设计划,但是已竖立起的建筑物仍然在那里耸立着,将民国建筑变成了立体的画和凝固的音乐,一代一代传了下来,为后人研究民国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乃至官员们的日常生活,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每一幢建筑都是一份不可移动的档案,默默地在和后人进行历史的对话。

建筑文化价值纵观颐和路一带的民国建筑可以说无一雷同,风格各异,那时西学东渐带来了西方建筑艺术,给沉寂的颐和路、江苏路带来生机。公馆府邸建设有欧式、美式,还有东洋式,随着公馆主人的喜好和心情,有的建成豪华公馆,有的建成简朴公寓,有的表现西方早期现代风貌,有的却创新成中西合璧,在西式建筑体制上改用中国的内外装饰。有的在华欧美建筑师,看到中国建筑的美感,因此引入自己的设计,在西式洋房上冠以中国式的大屋顶,显得更为气派。欧美式的建筑,配上中国意趣的雕饰,更显和谐美观。总之,这批民国建筑见证了中国建筑师创造民族建筑新风格的成功尝试,鼓楼区民国建筑在那个特定时期,堪称中外建筑文化艺术的缩影,说它是没有围墙的近代建筑博物馆一点都不为过。

社会价值尽管那些民国公馆的原主人已各奔东西,有的寄居台湾,有的侨居海外,但他们的亲人和后代,对曾经生于斯长于斯的旧居保留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深情。正如同济大学建筑规划学院阮仪三教授所说:“南京的民国建筑是民国历史的物质载体,也是启发民族意识、唤醒民族精神的一面旗帜。”这也许就是说它的社会价值。如国民党军事委员会高参吴光杰少将在江苏路25号建有官邸,他逝世后,每年都有二三十位亲属回到大陆看望吴关杰的孙子吴维成,不住宾馆,只住老屋。吴维成动情地说,这些屋就是我们吴家四代人的精神纽带,它系着我们吴家的感情、纽带、文脉,有人花3千万购买此屋,我一口拒绝,如果卖了,老家没有了,他们还会再来吗?但愿我们得以保留下来的民国建筑,能够成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桥梁,引领海峡那一头的亲人,回到大陆来团聚。

旅游价值实践证明,拥有较多民国建筑的北京、上海、青岛等城市,在发展旅游业方面不乏闪光的亮点,同样,南京的民国建筑已形成了中山码头——中山路——中山陵一条风光带和AB大楼——颐和路——鼓楼——鸡鸣寺——紫金山又一条风光带的网络交叉。正如鼓楼区徐苏宁区长所说:“这些民国建筑风格多姿多彩,特色别具一格,尤其是颐和路街区一带,无论从街区的总体规划,还是到每幢房屋的具体设计,以及街区的路网格局,都是中国建筑史上的标志性的一笔,堪称近代文明的瑰宝。”说到底,民国建筑蕴藏着巨大的旅游价值,需要我们好好去保护和开发。

不断探索保护民国建筑新模式

鼓楼区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是南京市最大的民国建筑片区,225处民国建筑中最难保护的是民国军政要员的公馆、别墅,为了保护和延续公馆区的历史文脉,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鼓楼区委、区政府按照《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委托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颐和路民国公馆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确立了民国建筑街区、院落、树林等一系列保护原则和措施。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张嵩年说,“对于我们南京的民国建筑,首先要‘死保’,想方设法保住他们,不能任其消亡或被现代建筑湮没”,“同时我们也要在新形势下,探索新的更好的保护方式,实现对民国建筑的‘活保’,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开发、利用,赋予其新功能”。

鼓楼区颐和路公馆区的保护,既不同于“南京1912”,十多幢仿民国建筑那样办成商业餐厅、茶座,也不是让房屋主人谁住谁维修,由政府补贴一些费用;而是借鉴天津、上海的一些成功经验,将颐和路公馆区改造后的主要功能定位为发展总部经济。36幢民国建筑全部保留,引入相对安静的世界500强著名企业和跨国公司总部,为其提供高档会所。为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拆除所有与民国建筑风貌不协调的违建,整治外部环境,整治沿街立面,统一街道雕塑小品、围墙、人行道铺砖和门牌标识等。

担任颐和路地块开发和招商的南京宁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坦率地说,这些民国公馆大多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已“年届古稀”,有些房子墙体开裂,楼梯松动,修缮和保养的费用十分高昂,普通单位难以承担。据测算,若维修一幢民国别墅,动辄就是上百万元,加上日常维护,其费用更是惊人,仅靠政府拨款维修也难以为继,在此引入实力雄厚的企业,或是其他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才能恢复这些老房子的元气,充分焕发其生命活力。

老总的肺腑之言,既吻合区政府发展税源经济的宗旨,又利于提高全民族珍惜保护国家文物和优秀建筑的意识,更重要的是通过不断探索开创保护民国建筑新模式的尝试,全面地体现民国建筑的历史、文化、经济、艺术、社会和旅游价值。

四、行旅风俗

11.旧时鼓楼人的行旅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国历史上惯用的风俗事项分类法,行旅主要是围绕人们的出行及交通工具、行旅路程展开的。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在远古时代,先民们沿着野兽出没的小径进行搜索猎捕,渐渐踏出了路。然后就发展到骑马、坐车狩猎,行旅交通工具因地而宜,也就形成了各种风俗,陆上行旅,骑马坐轿各有各的规矩,行船荡舟各有各的习俗。还是先说南京后说鼓楼,若想将市和区划得“泾渭分明”,也不大可能。

出行

古代交通不便,加上观念保守,人们视出行为忌讳,诸如“父母在,不远游”,“儿行千里母担忧”,“行船走马三分险”,“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故而形成一种出行风俗,出门前得翻翻老皇历,看看今天是否黄道吉日,是否出行犯忌,看喜神、贵神、财神方位,决定自己向那个方向走为吉,甚至还要看十二个时辰的凶吉。有的人出远门前,还要跪拜祖宗和灶王爷,祈求保佑一路平安,有的做生意的,出门前还要吃顿水饺,寓意水饺清清爽爽,如煮饺子时,饺子煮破不能喊破了,要讲“挣了!挣了!”表示出去做买卖,挣大钱了。

骑马

老南京谁是最早利用畜力作为交通工具的,并无历史记载可考,零零星星的描述,可追溯到秦汉,秦始皇“驰马于此”,汉末株陵尉蒋子文骑马追歼强盗,可见骑马历史之早。东吴孙权“每田猎,常乘马射虎,虎常突前攀持马鞍”(《三国志·吴书·张昭传》)。骑马出行,威风、快捷,为官宦富绅所喜欢。

到了宋代,因毛驴性情温顺,抗病耐劳,老百姓喜欢喂养,故而骑驴骑骡的也很普遍。王安石定居金陵“未敢以人代畜”,而是骑驴游钟山。城北人往城南去骑驴,郊县农民送粮送菜进城,也是用驴驮来。即便是一些寄情山水的人也还是喜欢骑着毛驴优哉游哉游山玩水。怪不得现代人喜欢把野游的人唤作“驴友”,那朝代还没有叫这个词儿的。到了明代,一些朝廷命官出门访友或衙门办公,骑骡骑驴,司空见惯,连国子监问业景中平时也是骑驴上班(见《客座赘语》)。到了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陈独秀骑毛驴经仪凤门进城参加江南乡试,他曾写回忆文章提到:“城内惟一的交通工具只有小驴子,跑起路来,驴子颈上一串铃铛的丁当声和四个小蹄子的哒哒声应和着,坐在驴背上的人似乎都有点、土土”讨思。

旧时,人们把牛马驴骡作为交通工具,到组成马队、马帮,贩运大宗货物,乃至组成镖局,押运金银财宝,可以说是劳苦功高,故主人对驴、马十分照顾。一日奔波跋涉,驮运辛苦,到了晚上投宿,就将货物从马、驴身上卸下,让其休息,喂水喂料。遇有郊野蚊虫肆虐,主人还会在上风口点燃麦草,用烟火熏赶蚊虫。并在和马牛驴交朋友的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爱护牛、马、驴的民谚:“牛要满饱,马要夜草”,“牛有千斤力,一时不能逼”,“驴骑后,马骑前,骡子骑在正中间”,“要想畜生钱,要跟畜生眠”等。

坐轿

轿子作为陆路上的交通工具,是最有地方特色的,从汉代到现代,总能见到他的倩影。

汉代初,轿子形同小车,用人力畜力牵挽。到了魏晋时将辇车卸掉车轮,改用人力担抬,便成了轿子。后来轿子做到“中方八尺,左右开四头,其下交施三十六横”,需要36个人来抬,叫大辇,而“小辇形似轺车,金装漆画,但施八横”,即现代人讲的八抬大轿。

六朝时,轿子以人力担抬,称之为舆,分为肩舆(用肩膀挑)、板舆(两人垂手握持)、卧舆、步舆、篮舆等。《南齐书·东昏侯记》载:“萧宝卷曾让潘妃乘卧舆,自己骑马跟在后面,外出游荡。”

至宋代,轿子里放了椅子,或是改为双层,上层半截嵌进木板当坐凳,铺以软垫,下层为踏板。由于坐轿舒服,无行船走马之险,坐轿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几乎是无所不在,无处不至。

至明代,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下令,严格执行坐轿等级制度,连官轿纹饰、抬轿人数都得按制行事,不得谮越。如官轿:省一级、道府级官员乘坐绿呢银顶轿,由8人抬,鸣锣开道13下;而平民坐的轿子,只能是两人抬的青布小轿,“庶民车及轿,并用黑油,齐头平顶。皂幔,禁用云头”。城里的富户,一般都有自家的轿子、轿夫和轿厅,而普通人家有事出行,若要乘轿子,都向轿埠预约租用。鼓楼以南的土街口等人口密集的地方,皆有轿夫在等待客人招雇。有趣的是,城里人信仰的城隍菩萨、财神、关圣帝也坐在大官坐的轿子里。害怕抛头露脸的小姐、少奶奶和大夫出诊看病也享同等待遇,以坐轿代步。

在民间使用最多的是花轿。

花轿结婚时抬新娘的轿子,由汉代的“婚帐”到唐代的“花车”演化而来。到了宋代,轿始定型。据传南宋孝宗皇帝为皇后专门打制了一顶“龙肩舆”,有坐椅、踏子和门窗,内有红裀褥,外有围幛和门帘,后传至民间。明代南京,皇后、嫔妃、公主出门乘轿,不用男子或太监抬轿,而专从闽南招来大脚女,她们可以直接将轿子抬入宫内。明清时期,南京出嫁新娘出娘家门要鞋不沾地,故得乘坐轿子,花轿除披红挂绿外,四角还挂琉璃灯,下缀大红彩球,轿夫也系红腰带,穿红扎绿。至黄昏时,“于轿前鼓乐齐奏,择年轻四人,各手执一明角灯,随舆至女家,谓之迎亲宝轿”(见明杨循吉《金陵杂志》)。民间花轿质量高低颇为悬殊。高级的有平金丝绣的轿围,普通的在红绿绸缎的围幔上绣龙凤图案,取“龙凤呈祥”之意。有的花轿内还有子轿,即轿中有轿。大花轿停在男家门外,子轿抬进堂屋内,新娘在堂屋内上、下轿。用花轿迎接新娘,表示对新娘的尊重,民间有风俗,不可对面去兜轿帘,否则会被认作“冲了轿神”,将有灾难临头。作为交通工具的官轿及民轿,至民国初期渐趋消失。迎亲花轿也改用彩绸装饰的马车、汽车,惟解放前夕在乡间仍能见到,此后即停用了。现在的仿古婚礼上迎亲花轿又重现身姿。

马区车

孙吴时的建业,陆路出行工具主要是车,“车,古者曰车,声如居,言行所以居人也”。就像现在下象棋,“车”不念车而念“居”音。按当时的礼制,不同地位、身份的人所乘车也大为不同,就其用处可谓“五花八门”,有各种各样的车,诸如:辇车、役车、猎车、骡车、辎车、轺车、桟车、胡奴车、元戎车等。

六朝时,开始时行牛车,社会上层人士日常出行常乘牛车,不但能在平地行驶,道路崎岖也一样运行。《宋书》载,刘宋的刘德愿驾牛车的技术了得,“百步之外,振辔疾驰,从两杆之间从容地飞驰而过”。

那时,也出现过敞篷车,用于民间载客运货,因无篷盖,俗称“露车”。还有一种一人推的独轮车,史载“竹林七贤”中的刘伶出游时,“常乘鹿车(即独轮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晋书·刘伶传》),说明鹿车轻巧,在许多坑坑洼洼的路上一样行驶。六朝时,为官者出门多骑马,亦多乘马车。无论牛车、马车,多为方形车厢,圆形顶盖,取“天圆地方”之说。东晋及南朝,对乘车有严格的规定,其装饰分玉、金、象、革、木五等,拉车的牛也有数字规定,任何人不得逾越。明代乘马车规制:“明洪武元年令,凡车不得雕饰龙凤纹。职官一品至三品,用金饰银螭绣带、青幔。四品五品,幔素狮头绣带、青幔。六品至九品,素云头青带、青幔。”其实在当时,庶人中除商贾巨子能乘马车者外,一般老百姓乘不起马车。到19世纪末南京城内又兴起马车。此种马车由上海传入,多为两轮,少数几辆西洋四轮马车由驻下关商埠街的洋商引进,分敞篷和有篷的两种,系铁箍轮盘。到光绪三十年(1904),始改用橡皮轮,乘车者可少受颠簸之苦。宣统二年(1910),南京添置马车40余辆,供乘客包用,自此马车开始为市民服务,成了市里的“小公交”。到抗日战争前,南京有马车300辆,多半用于迎送旅客或供市民郊游用。抗日战争胜利后,马车增至千辆,并定线路行驶,变成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此种马车敞篷,有两排座位,乘客相向而坐,可坐4·6人,最前面高出部分还可坐驭手及乘客2人。即使到了民国,马车仍然是南京城里的主要交通工具,公交汽车出现后,马车的使用并未全部被取代,马车的优点是沿途可带客,招手即停。为了招徕富人阔少,有的马车还仿制欧式马车,车厢四周有玻璃窗,悬有窗帘,隐秘性好,大都由富人包乘。

独轮车

以上说的“鹿车”,到了清代及民国年间,就成了郊县运输用的手推小车,在车驾中部有一只近1米高的木质车轮,雅号“一轮明月”。左右各以木条钉成框架间隔,既可防护车轮,又可当扶手捆牢货物。车轮两侧左右可各坐1人,或左边坐人,右边放行李杂物。郊县常以此车运粮及大型陶缸、石灰、沙石或柴草。车夫将一根编织的帆布带系在左右两根车把上,将带子中央往肩膀上一套,两手用力提起车把,腰身挺起,两足用力蹬地,车子便“吱呀,吱呀”地推行。此车即使在山间羊肠小道也能通行,将人员、物资运送到穷乡僻壤。解放前夕作为民工支援前线、运粮运柴的重要文物,此车已送进历史博物馆,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