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时期的王陵基本继承了高丽末期恭愍王陵的形制,但细节之处略有变化,主要表现在封土的北、东、西三侧增加了折线型的陵墙;丁字阁被移动到陵域的中轴线上;神道的石像生中增加了石马。一般而言,朝鲜王陵的基本配置如下:陵域南北向的中轴线上依次配置红箭门、丁字阁、长明灯、石供桌、封土。虽然不同时期建造的各陵在具体配置上略有差异,但中轴线上的配置基本不变。陵域以红箭门为入口标志,其后为参道,在地形允许的陵中还在红箭门之后、参道之南设有称为“禁川”的河沟,其上架禁川桥,桥之北端连接参道。参道地面分为两部分,略有高差,西高东低,西供亡灵、东供人行。参道的尽端(北端)即为丁字阁。朝鲜时期规定,仅陵或园能设丁字阁。丁字阁的形制一如高隨时代,一般面阔3间、进深1·2间,悬山屋顶,内供牌位。在东、西设置台阶,祭祀时有关人员东上、西下。丁字阁之东北设碑阁,内立陵碑。碑阁均为单层1开间的歇山顶小亭;丁字阁东南向设“守仆房”,作为准备祭物之用;有的陵还在丁字阁西南设水剌房,类似于中国之宰牲亭。丁字阁之后为神道,长度略与参道相等,很短,延伸到第一台地为止。神道尽端的陵域分为3个台地,在第一台地正中配置长明灯,两侧设文人石、武人石各一对及石马各两对。由于朝鲜以儒学治国,重视文治、忌惮武人夺权,因此文人石要高于武人石。向上到了高度的重视和发展。就王室陵墓而言,其基本形制主要是在高丽末期王陵的基础上略加变化,但是相关规制、礼仪进一步程式化,增加了相当多的礼制内涵,尤其是参考中国的相关制度颁布了朝鲜王朝的《国朝五礼仪》《经国大典》《国朝丧礼补编》等一系列的礼仪制度,对陵墓的规模、形的第二台地正中设石供桌,两侧配置“望柱石”。最高处的台地则为封土,封土底部围以护石,再设一圈石栏杆,栏杆之外为环封土放射状排列的石虎、石羊群。封土的东、西、北三面设有折线型的石砌矮墙(称为曲墙)以为风水之屏蔽。在陵域之外,设有一处守卫王陵的斋室,守陵者的官职仅为从九品。王陵往往还指定附近某寺作为“愿刹”,如李成桂之健元陵的愿刹为开京寺(现已湮没无迹);定陵为兴川寺、英陵为神勒寺等。
朝鲜初期国王与王妃并不合葬,封土虽设在同一陵域内,但距离较远;后来王与王妃的封土之间距离逐渐缩小,形成双陵并立的制度。再至世宗的英陵开始,采用单一封土的合葬形式,但内部仍设两个墓室,男尊女卑的观念反映得非常强烈。
整理朝鲜王朝的《国朝五礼仪》《经国大典》《国朝丧礼补编》等规范以及各陵营造时所留下的《营造仪轨》,将其与中国明清园寝规模相比较的结果,略述于下。
5.8.1陵域规模
《大明会典》卷203,山陵:“永乐八年(1410)定。亲王坟茔……周围墙二百九十丈”。明正统十三年(1448)又定:“亲王坟茔、地五十亩、房十五间。郡王地三十亩、房九间。郡王之子地二十道(敬陵)
朝鲜方面,朝鲜《太宗实录》太宗6年11月丁巳条载:谨按历代陵室步数,后汉光武原陵山方三百二十三步,减半百六十一步,则四面各八十步。今朝先代诸山陵陵室步数,乞依原陵之例,四方各一百六十一步。”朝鲜太宗时按“后汉光武原陵”规模减半来定朝鲜诸陵规模不过是一种托词,而且就算按此计算,陵域周约一百六十一步,约合百丈,略与清代亲王坟等级相当。事实上,从朝鲜各陵营造时留下的各《营造仪轨》来看,由于国力、时局、风水、用地条件的限制,朝鲜诸陵的陵域周长,均小于“百丈”,也就是说,均不过明、清亲王之制。
5.8.2封土规模
《明会要》载,洪武二十九年定“公侯……坟高二丈、围墙高一丈。一品……坟高一丈八尺、围墙高九尺。二品……坟高一丈六尺、围墙高八尺……”而朝鲜各王陵的封土规模远不及明代公侯。如,《朝鲜实录·世宗实录》庚申条载朝鲜“山陵制度”云:“陵高十三尺七寸。”《朝鲜实录·世宗实录》卷113,世宗二十八年(1446,明正统11年)7月19日(乙酉)载“陵室制度”云:“陵高十二尺五寸。”朝鲜《国朝五礼仪·凶礼仪式·治葬》亦云:“陵高从满石而上十二尺五寸。”从上述文献可知,朝鲜王陵封土一般高在十三尺上下。这些王陵本身规模就不大,封土自然不会太高,但小于明代公侯、亲王园寝规制,除了礼制上的考虑,更多的可能是沿袭高丽王陵的形制、而且多方面的因素不允许建造大规模陵园的原因。《朝鲜实录·英祖实录》卷60,英祖二十年(1744,清乾隆九年)8月11日载,英祖训导臣下说:“于懿陵虽仿庚子制度,安知此后岁月寖久,不无渐高渐大之弊?此后嗣王所重之心,先于继述,亦岂无高大之弊耶?吁!果若此也,是薄于前而厚于后也,中夜兴思,不觉瞿然。不可不因此时而永为定制。噫!人子报本之道,永久为先,岂在于一时观美乎?此后园陵制度,像设规模一遵此制无加尺寸,而他日为子孙者,意过尊崇,不遵此式,是岂孝乎?予又因此而有下教者。昔年厚陵奉审之奏,已有觉悟者,今番诸陵奉审,亦有默量者。游石及下砖石,犹非厚陵之制也,此后亩、房三间……”若按一般情况将面积换算为周长,则明正统十三年定亲王坟茔周长在220·250丈左右;郡王坟茔周长在170·190丈左右。清代的情况,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载,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定“亲王坟园周百丈,亲王世子、郡王八十丈……”虽然明、清王公贵族坟茔的具体规模历代有所变化,但亲王墓园周长应当都在百丈以上。
则亦宜从厚陵之制为之事,定式仪注,以为永垂来后之道焉。”从这段训话中,可以了解到朝鲜王室对陵寝规模的态度。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和限制,朝鲜王陵的规模均不大。
5.8.3建筑配置及规模
《大明会典》卷203,山陵载:“永乐八年定。亲王坟茔、享堂七间……中门三间……外门三间……神厨五间……神库同。东西厢、及宰牲房、各三间……焚帛亭一……祭器亭一……碑亭一……周围墙二百九十丈。墙外、为奉祠等房十二间。”而朝鲜王陵中并不建享堂、中门、外门,更没有厢房、宰牲房、焚帛炉等设施,仅设类似于神厨的水剌房、类似于神库的守仆房,以及高丽时期沿用下来的丁字阁、红箭门、碑亭这些地表建筑。此外,丁字阁面阔普遍为3间,比较特殊、规模最大的王陵如显陵的丁字阁,亦不过5间之数。
从上述可以看出,朝鲜时期的王陵基本上是继承了源自宋陵的高丽王陵的形态。高丽王陵本身是对宋陵的一种简化,如不分上、下宫,地表建筑很少,不设内、外篱,望柱简化为“望柱石”,神道大为缩短等等。朝鲜王陵继承了高丽制度,而且其规模和形制还受到与明清之间的等级制度限制。朝鲜国王之陵,墓志均先表明藩属身份,如献陵墓志云“献陵有明朝鲜国太宗圣德神功文武光孝大王之陵”。从朝鲜王朝的《国朝五礼仪》《经国大典》《国朝丧礼补编》等规范以及各陵营造时所留下的《营造仪轨》来看,尽管具体的细节各陵略有变化,但其王陵的规制均不过明、清亲王甚至郡王之制,某些方面甚至更低。
5.9小结
朝鲜半岛的古代文化几乎在所有方面,都受到中国的强烈影响,在中国文化基础上发展演变,表现出一种“边缘文化”的性格,其墓葬形式亦不例外。
中国大陆与朝鲜半岛史前时期的石棚(支石墓)之间就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双方的支石墓均分为差别明显的北方式和南方式,而两者的北方式和南方式支石墓各自相似,这绝非巧合,其中蕴含的古代东北亚文化交流脉络,值得深入发掘。
在朝鲜半岛的古代国家形成之际,中国已进入文化发达的秦、汉时期。在内地先进文化的影响下,高句丽由于和北朝联系最为密切,因此其墓葬形式迅速从早期的积石墓转变为中国北方的封土石室墓,其构造形式与当时北朝的墓葬几无二致。百济早期采用积石木椁或石椁的墓葬形式,在接受南朝的影响后,迅速采用了南朝的空心砖墓形式,从武宁王墓等来看,甚至连墓室的砌砖方式、灯龛构造等细节都与南朝砖墓相同。新罗最初因与中国交通不便,因此主要吸收高句丽和百济的影响,其初期墓葬形式多为积石墓,间或出现一些模仿高句丽的封土石室坟。待到与中国进行大规模文化交流之际,已是中国之隋唐时期,故而统一新罗的王陵,参考的是唐代贵族的墓制并初步形成了陵墓制度。进入高丽时代,高丽王陵积极吸收了北宋、南宋陵墓的进展,开始重视地表仪式空间的营造,最突出的表现是由南宋“殿后龟头屋”发展演化而来的“丁字阁”成为墓表建筑的核心。但因种种条件的限制,不但陵域规模甚小,而且对宋陵的形制作了大量的简化和省略。朝鲜时代的王陵基本继承了高丽王陵的构成形态,只是在一些具体细节上引入了一些变化。在强调儒学治国的朝鲜王朝,发展出各种复杂的礼仪程式和建筑规制,形成了比较固定的一系列葬仪,墓葬的形制有着明显的等级。其王陵与当时明、清时代的园寝相比,规制均在亲王等级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