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营造法式》所载的相关规定,可整理出建筑面阔与进深的比例关系,稍举数例如;高丽时代木构建筑遗存的面阔与进深之比,整理。综合表可以看出,极乐殿、无量寿殿、修德寺大雄殿的平面比例,比较符合《营造法式》类似建筑的比例。这种类似还暗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高丽时代的木造建筑中存在一定的用材制度(见下文),以及所谓的“柱心包系”建筑与后世的“多包系”建筑不同的构架概念。柱心包系建筑的形式与技术来源主要是中国唐代的建筑,而且主要是在平原地带发展成熟,比较严格地遵循了唐代建筑的手法;因此高丽时期留存的这几座建筑,比较符合《营造法式》的常例。而此后的多包系建筑在朝鲜半岛兴盛发展之时,萌芽于高丽时代的山地建筑特色已经逐渐得到了强化,为了适应山地建造的要求,进深往往受到限制,使得“多包系”建筑平面的长宽比,普遍要较中国为大,基本上在9.5:1至1.5:1之间,这也是多包系木构建筑形象上的重要特点之一。另一个与之相关并值得探讨的现象,是极乐殿、修德寺大雄殿等高丽时代遗构的平面比例,虽然与《营造法式》歇山顶或庑殿顶建筑类似,但却使用了悬山屋顶,说明时至这些建筑建造的高丽晚期,山地建筑的特点已经对主要在平原地带发展起来的“柱心包”建筑产生了影响。从整体上看,朝鲜半岛建筑中使用最普遍的是悬山屋顶,其原因也许是悬山屋顶比较适合面阔大、进深小的建筑,意即更适合朝鲜半岛多山的地形。对悬山屋顶的普遍使用、重檐建筑的少见等,也导致了朝鲜半岛木构建筑的屋顶等级划分方式与中国有了一定的差异。
9.2.1.3开间之间的关系
直到唐代前期,中国木结构建筑当心间间广最大的这一做法仍未固定,如大明宫含元殿,除梢间外,间广均为5.29m;五台山南禅寺大殿正面三间间广、佛光寺大殿当心间与左右三开间间广均同。而宋代以来,当心间间广最大,其余各间依次递减的做法已成为普遍。而朝鲜半岛直到高丽后期,从现存的建筑来看,各间间广仍不规则,如凤停寺极乐殿中,各间间广已然区分,当心间与次间间广之比约为1.2:1(4333mm:3666mm),比较接近《营造法式》的描述;而无量寿殿则与佛光寺大殿相类,即中央三间的间广相等,仅梢间减小;修德寺大殿比较特殊,当心间的间广反而比两侧开间小。这些情况说明,当时的营造形制还未定型。
从高丽时代遗留下来的极乐殿、无量寿殿、修德寺大雄殿等的开间情况来看,这些建筑的开间方式与中国并无特别的差异。但在进入朝鲜时代以后,朝鲜半岛特色的开间方式逐渐出现,而且开间的名称也变得与中国不同,如当心间称御间、次间称夹间、梢间称退间。此外,还出现了如下一些特殊的开间方式。
1.单开间:朝鲜时期的建筑中,单开间的建筑并不算罕见,如神勒寺祖师堂、观龙寺药师殿、双峰寺大雄殿、松广寺药师殿等。这样的单开间建筑在中国和日本都比较少见(亭阁等不计),而朝鲜半岛相对较多,推测是因为对建筑规模的要求不同、建造时的财力物力的限制所致。
2.多开间:朝鲜半岛木构建筑中与单开间相反的一个特点是多开间建筑。最极端的例子如汉城宗庙的正殿,总面阔达19间,进深不过3间。当然,其形成原因比较特殊,是随着过世国王数目的增加而不断扩建的结果。其他重要的例子如陕川海印寺藏经板库(15间)等。而《营造法式》所提及的最大开间数为11间,紫禁城太和殿、长陵棱恩殿这样等级的建筑也不过此数。而朝鲜半岛上无论是统一新罗的“家舍规制”还是朝鲜时代的等级规定,因平面比例的特殊性,都难以对单体建筑的开间进行限制,只能限制建筑群的总间数,因此单体建筑的开间数量并未被赋予特殊的意义,如成佛寺应真殿(7开间)、银海寺居祖庵灵山殿(7开间),开间数虽然多,但它们都非正殿或主要建筑。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朝鲜时期的木构建筑,并不以开间数作为建筑等级的重要体现因素。推测其原因,可能与山地地形和建筑构架的构成方式有关。
3.偶数开间:对追求严整对称秩序的中国建筑而言,偶数开间的建筑是比较少见的。而朝鲜半岛上的例子则不鲜见,如松广寺应真殿、昌德宫演庆堂、崇文堂;景福宫修政殿;陶山书院典教堂等,也有如南原广寒楼那样非左右对称的建筑。金东贤曾对韩国留存至今的主要建筑的开间数进行过统计,其统计结果是,偶数间的建筑以四开间居多,多用于王宫寝殿和寺刹僧寮。
9.2.2构架系统
9.2.2.1朝鲜半岛木构架的类型
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构架类型,一般分为穿斗式、抬梁式(或称叠梁式、架梁式)和井干式三大类,此外还存在少量的类型如三角架、悬臂木桥式、纵架等。这其中,官式建筑和北方民居中采用最广的是抬梁式。
在汉代的建筑技术通过汉郡传入朝鲜半岛之前,半岛北部的住居形式主要为穴居,屋盖系统处在原始的捆扎结构阶段,而在少量的上层建筑中,可能使用了至今仍在西伯利亚、内蒙古北部、东北少数民族建筑中使用的井干式结构(韩国称累木式);而半岛的南部,则通过渡海而来的中国长江流域或更南部地区的人们传来了干阑式(韩国称高床式)建筑,这些构架形式在半岛北部的古坟壁画、南部出土的陶制建筑模型(明器)中得到了反映。
而在汉代的木构技术传入朝鲜半岛北部后,迅速促进了当地木构技术的发展,高句丽政权开始修建华丽的宫室,估计与中国抬梁式构架的定型几乎同时,源自中国北方的抬梁式构架就已成为高句丽上层建筑的主流,这些情况在留存至今的古坟壁画中亦得到反映。随着文化交流的日益扩大,当时半岛南部诸国(部落联盟,后来分别归于百济和新罗)也逐渐采用了抬梁式的构架系统。在抬梁式构架的冲击下,半岛北部的井干式趋于消失,而南部的干阑式却得以延续,并和抬梁式构架结合起来,发展出朝鲜半岛的“楼”式建筑。这种建筑的特征是底层架空,净高仅容人通过,其上为四面无墙之开敞空间,铺以楼板,供人活动,上下层柱网基本对齐,但结构上并无联系。这种构架类型的源头可能与随稻作文明传播到朝鲜半岛南部的干阑建筑有关,先是在民间建筑中有少量发展,然后在统一新罗末期的山地寺刹中得到运用,并为高丽时期的山地寺刹所借鉴,在朝鲜时期则在乡校、书院、楼亭等建筑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至于朝鲜半岛为何在文明发展的早期,分别接受中国北方、南方文化引入了不同的结构方式;而在文化日趋成熟时,却主要接受来自北方的影响,也许可以尝试从朝鲜半岛对大陆文化交流受政治形势影响较大的角度作一推测(详见本书下篇第2章)。一则抬梁式是中国官式建筑的代表性构架,在国际交流以官方往来为主导的形势下,抬梁式自然是引入的主要对象;二则在朝鲜半岛文化的奠基期,即三国鼎立形成之初,高句丽文化最为先进,对百济、新罗都产生过影响,而高句丽主要接受的是中国北方文化的影响;三则在百济与南朝、高丽与南宋文化交流的活跃期,南朝的官式建筑依然是抬梁式居多,百济不可能大举吸收民间建筑手法;高丽继承的是统一新罗的建筑文化,而统一新罗的建筑文化唐代性格很强,因此中国南方建筑手法对朝鲜半岛建筑的影响,多表现在构件的加工和组装形态这些局部而非构架的整体形式上。
在抬梁式构架中,按《营造法式》大木作的分类方法,将其划分为殿堂、厅堂、余屋这三大类,而从构架方式本身来看,则可分为殿堂和厅堂两大类。从朝鲜半岛现存的建筑来看,高丽、朝鲜时代的建筑绝大部分是厅堂式,这与中国木构建筑发展趋势是一致的。殿堂式构架结构稳定性不足、柱网灵活性不够,构造更为复杂、用材更费,因此中国自唐以后,厅堂构架得到了最普遍的应用。日本的情况也是如此,在日本现存的古代佛殿当中,按殿堂式结构建造的只有法隆寺金堂,其余均为厅堂式。
现存高丽时期的建筑中,凤停寺极乐殿中间两架为殿堂式构造,而山面构架为厅堂式,这种做法与中国晋城青莲寺大殿、永寿寺雨花宫等非常相似,可以看做是一种过渡期的产物,间接地说明朝鲜半岛此前也曾使用过殿堂式构造(最大的可能是统一新罗时期的宫殿和大型寺刹中)。无量寿殿也表现出一些早期厅堂构造的特征,例如内柱与檐柱高差仅为斗拱高,内柱端设斗拱,当是殿堂式构造的遗痕。建造时间稍晚些的修德寺大雄殿已经是完全的厅堂构造。此后,朝鲜半岛几乎全部使用厅堂构造,朝鲜时期的勤政殿、仁政殿等重要建筑亦是如此。
朝鲜半岛的木结构类型中又一值得探讨的现象,是中国和日本常见多层木结构(重檐建筑、楼阁、塔等),而朝鲜半岛现存之木构建筑,除王宫正殿外,寺刹和民间的重檐建筑屈指可数。今日我们能看到的朝鲜半岛多层木构建筑,仅汉城各宫的正殿、金山寺弥勒殿、华严寺觉皇殿、无量寺极乐殿、双峰寺大雄殿、法住寺捌相殿以及重要城市如汉阳、平壤等主要城门的门楼等有限的十余座。这其中,金山寺弥勒殿和双峰寺大雄殿以及法住寺捌相殿为多重檐,更是十分罕见。朝鲜半岛木构建筑不尚重檐,推测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技术条件的限制。虽然在中国文化影响强烈的时期,如高句丽和统一新罗均曾建造过楼阁和木塔,甚至晚至高丽时期木塔也多有建造,但是因为多层构架要求较高的建造技术,因此除了与王室相关的建筑尚能集中技术优秀者进行建造以外,其他则难以实现。朝鲜时期建造的法柱寺捌相殿是一处颇值研究的建筑,因其采用的仍然是中国魏晋时期的塔芯柱构造方式,可见长时期内多层木构建筑技术未曾得到发展。二是文化传统的原因。自统一新罗末期以来,因应佛教教义的变化,寺刹由以塔为中心转变为以堂、殿为中心,中国的楼阁式佛塔转变为石塔而且规模迅速缩小,因此朝鲜半岛没有发展出中国那样以景观、瞭望、风水为目的之高塔(日本亦是如此);此外,高丽时代以后,风水图谶思想流行,对多层木构建筑的建造颇多限制。如《高丽史节要》第九卷,忠烈王条中记载有大臣上书云:“……按道冼密记,稀山为高楼,多山为平屋,我国多山,若作高屋必招衰损,故太祖以来非唯宫阙不高,至于民家悉皆禁之。今闻造成都监用上国规模,欲作层楼高屋,恐将有不测之灾。王纳其言……。”三是经济力量的限制。朝鲜半岛多经外患内祸,木构建筑经常遭到毁损,如丰臣秀吉的入侵,使得此前遗留下来的建筑被毁者十之八九。战祸频频,导致朝鲜国力凋敝,财政困窘,就连王室亦无力负担大规模的建设;而寺刹则因朝廷的压制遁入山野,靠微薄的寺院经济和民众供奉发展,故而除少数著名大刹外,朝鲜时期的寺刹建筑规模普遍较小,更不可能建造多层佛殿。四则岁月风尘、争战兵火的毁坏。历史上曾经建造过的多层建筑,如统一新罗时期的宫殿、佛殿、木塔等均未留存,使得朝鲜半岛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多层木结构显得更少。
朝鲜半岛现存木结构建筑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建筑基本不设外廊,重檐建筑也不设副阶,推测这可能与温突的普及使用有关。在使用温突的情况下,若设置副阶,势必造成处理副阶下灰空间与室内地板间关系的困难。下述事实有力地支持了这种推测:温突在上层建筑中得到广泛采用之前,朝鲜半岛的许多建筑,如统一新罗时期的寺刹、木塔等,从遗址上所留的柱础来看则是设有外廊或副阶的。
9.2.2.2厅堂构架柱网的演变
中国唐代建筑中未见减柱或移柱造做法,柱列严整(例如佛光寺大殿)。而自辽、金以来,普遍釆用厅堂构架,而且逐渐出现了减柱、移柱之法,主要是因为结构技术的进步和扩大室内空间的需要。朝鲜半岛在高丽后期亦产生了类似变化,凤停寺极乐殿的柱阵就采用了减柱法,省略了两根前金柱以扩大佛像前的礼拜空间。然而,无量寿殿与修德寺大雄殿室内未移柱也未减柱,说明高丽末期仍是一个过渡时期,虽然新的手法已然登场,而此前的手法仍有沿用。
除了引入减柱、移柱的手法之外,朝鲜半岛木构建筑在柱网配置并无多大的历史变迁,因其室内空间的活动并不复杂,简单的柱网配置足以满足常见的功能要求,无改进之必要和动力,这点和中国基本相同而异于日本。
9.2.2.3梁架系统
1.橡架平长
中国隋、唐时代以前的建筑相关文献记录,在对建筑物进行描述时,少见使用“间、橡”等概念,因此“橡架”的概念,应该是在宋代才得到广泛应用的,使得材等、间数与橡数共同确定了建筑物的大小。《营造法式》中与橡架相关的规定为:“用椽之制,每架平不过六尺,如殿阁或加五寸至一尺五寸……”意即橡架平长一般在6尺之内,而殿阁等规模较大的建筑可扩至6.5至7.5尺,折合成材份即椽架平长一般不过150份。从现存的建筑实例来看,大多数宋、辽、金建筑是符合这一规定的,就算是大同上华严寺大殿长达9.1尺的椽架平长,折算成材份后约合一等材的150份,仍在《营造法式》所定范围之内。
中国的木构建筑因为有比较严格的“椽架平长”或“步”的概念,因此进深方向的开间一般来说比较规则。朝鲜半岛统一新罗时期的主要建筑遗址中反映出来的进深方向开间的规则性一如中国,但综合其他情况可以推测,随着统一新罗末期寺刹建筑逐渐向山地转移,中国式的严格“步架”已不能适应新的需要,因此逐渐发展出了朝鲜半岛后世常用的“双椽”构架方式(详见下文),进深方向的柱子排列就变得不规则起来。尽管因柱间距离的不固定,以“间”来度量进深已无多大意义,但受中国早期建筑的影响,朝鲜半岛建筑以间数来计算进深的做法就作为一种传统始终沿用了下来。
关于这种转变的过程,在高丽末期留下的为数不多的遗构中也体现得非常清晰。高丽时代建筑遗构的最大椽架平长分析,从中可以看出,高丽时代遗留建筑的最大椽架平长都没有超过《营造法式》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