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朝鲜半岛古代建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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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5)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建筑中明确地反映出追求“椽架平长”概念的意图。极乐殿的情况,结构上本来只需要5根榑,形成《营造法式》所定的“四架椽屋”。但如此一来,每架的平长平均将达7030mm/4=1759.5mm,折合成极乐殿的材份约162份,这就超过了《营造法式》所定的150份;但增加一根榑后最大的椽架仅为1515mm,约合144份,这就在《营造法式》的规定之内。无量寿殿的情况亦是如此,若无多余的那根榑,最大椽架平长将达到3000mm,约合244份。由于这些建筑的椽径并非同中国那样按材份来定直径,而是直接使用原木加工,直径均远较《营造法式》所定为大,完全可以达到3000mm这样的跨度,因此出于结构的考虑而增加这根榑的理由是不充分的。而且多了一根榑后,椽就从单纯梁变成了连续梁,结构形式反而变得更复杂了,这点在修德寺大雄殿山面柱子的配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屋面只用两根椽(详见下文“双椽结构”),在结构上本来只需要上、中、下平榑就可以了,多余的那些榑只不过是使得各“间”看起来更均匀些,它们不但在结构上不起任何积极的作用,反而是对构件安装的一种考验:要保证一根椽和三根榑都紧密结合就需要准确地控制这三根榑的高度,由此牵涉到柱、斗拱等构件的位置调整,要协调它们的关系并不简单。虽然除了修德寺大雄殿外,极乐殿和无量寿殿的椽架平长仍未均匀,但不顾结构的需要而对中国建筑规则的墨守是显而易见的。这些现象,均反映出当时过渡期的建筑在过去的传统和新的构架方式之间的挣扎。进入朝鲜时代,这种现象就消失了,榑只设置在两椽相接的地方,由此简化了竖向的构架系统。

2.叉手和托脚

源自中国早期建筑、在高丽时代木构建筑中使用的叉手和托脚,被作为一种固定的传统手法,在进入朝鲜时代后仍然在所谓的“柱心包”系建筑中得到沿用,如开心寺大雄殿、开目寺圆通殿等。但是,高丽时代建筑的叉手和托脚与《营造法式》的形制表现出一定的差异,从形状上看,它们更类似于中国唐代以前的人字拱,且带有一定的弧线,说明其来源可能更早。从结构上看,极乐殿和修德寺大雄殿的叉手并没有直接和平梁相连接,而是先把叉手用榫卯固定在类似于垫块的构件上,此构件再通过榫卯固定在梁上,为何釆用这种方式目前不得而知。

3.屋顶举折

“大屋顶”是中国建筑文化圈的标志性元素之一。屋顶的举折决定了屋顶的曲线和高度,体现出建筑的时代和地域特征。从总的发展规律来看,屋顶的倾斜度是逐渐自平缓向陡峻发展的。例如南禅寺大殿的举高约为前后撩檐枋距离的1/6,佛光寺大殿则为1/4.77,宋、辽、金、元的建筑多在1/4·1/3之间,而到清代时则发展到1/3左右。《考工记》有云:

“草屋三份,瓦屋四份”;

《营造法式》的规定则详细得多,将建筑分为殿阁、筒瓦厅堂、筒瓦廊屋、板瓦厅堂、板瓦廊屋等几类,分别规定了各自的举高。

《营造法式》对如何确定各榑的高度作出了明确的描述。简而言之,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可以分别用规定的计算方式来计算出脊榑的高度,然后用作图法求出各榑的位置(点草架或定侧样)。由于中国建筑的“架”是比较规则的,所以不存在榑的水平定位问题。朝鲜半岛建筑则不同,一般只使用一根短橡(和脊榑相接的橡)和一根长橡,所以“架”是不规则的;榑的水平投影一般在进深的三等分或四等分处。高丽时代的遗构虽然都只使用了两根橡,但是榑的设置却明显地反映出均匀“橡架平长”的意图,因此下面将按照榑的实际水平位置,按照《营造法式》的相关规制来对这些建筑的举折进行分析。

1)极乐殿的举折:

A举高:极乐殿的情况比较复杂,其排架有厅堂和殿堂两种,前后撩檐枋间距B=8334mm,实际举高H=2393mm。若这里按殿堂的举折计算之,举高应为:H=B/3=2778mm若按筒瓦厅堂计算,举高应为:H=B/4+(B/4)×8%=2250.2mm看来,极乐殿的举高与《营造法式》对筒瓦厅堂的规定相近。即便如此,极乐殿的屋顶坡度与《营造法式》的规定相较,也是相当平缓的,与唐代建筑更为类似。

2)无量寿殿的举折

A举高:厅堂构造,前后撩檐枋间距B=13092mm,举高应为:H=B/4+(B/4)×8%=3535mm而实际举高为3587mm,与《营造法式》所定十分相近。

3)修德寺大雄殿的举折

A举高:厅堂构造,前后撩檐枋间距B=11927mm,举高应为:H=B/4+(B/4)×8%=3220mm但若按殿堂构造计算,举高应为:H=B/3=3976mm而实际举高为3850mm。由此看来,修德寺大雄殿的举高与《营造法式》殿堂的举高规定相近,显得更为陡峻,暗示出高丽末期木构建筑,虽然在大体上仍然在延续统一新罗时期积淀的较早的中国建筑手法,但某些局部已然受到了中国建筑自宋向元、明转型的影响。

可以看出,纵然只使用两根椽,但这些建筑的实际举折与《营造法式》的成例做法是非常接近的。

4)江陵客舍门的举折

A举高:按殿堂构造计算,前后撩檐枋间距B=18.7尺,举高应为:丑=8/3=6.23尺实际举高为6.28尺,亦是比较接近的。

5)浮石寺祖师堂的举折

A举高:祖师堂前后通檐,若按殿堂构造计算,前后撩檐枋间距B=5051mm,举高应为:H=B/3=1684若按厅堂结构计算,则H=B/4+(B/4)×8%=1363mm,实际举高为1254mm,可见其屋顶是非常平缓的,带有中国早期木构建筑的造型意趣。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高丽时代遗留下的这些木构建筑中的举折与《营造法式》的规定近似。单个案例出现这样的情况也许是巧合,但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建筑均是如此,就比较能说明问题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是按照《营造法式》来建造的,因为《营造法式》是对唐以来中国建筑做法的总结,这些因素与《营造法式》之间的比较,只是对其与中国建筑相似程度的一种实证。

进入朝鲜时代以后,朝鲜半岛的工匠为了适应具体情况(如下文提到的双椽结构),简化了于《营造法式》那样复杂的计算方法,而将举高定为前后撩檐枋距离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形成所谓的“三分便做法”和“四分便做法”。这种改变也和中国的情况类似,清代《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也采用了更为直观和便捷的举折方法。

4.长椽、短椽构成的双椽做法

从留存至今的朝鲜半岛木构建筑来看,其构架系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绝大部分建筑中只使用长椽、短椽两根椽,甚至在景福宫庆会楼这样大进深的建筑,也只使用两椽。留存下来的年代较早的建筑,如凤停寺极乐殿、浮石寺无量寿殿、修德寺大雄殿虽然也使用了两椽,但因多余的檩的设置,使得它们若按《营造法式》的分类标准却分别是六架椽屋、八架椽屋。至于时代更早的建筑,如统一新罗时期的情况,由于仅余建筑基址而没有出土椽等木构件,因此尚难得知其时到底是按照中国的手法还是已开始使用了双椽。但可以合理地推测,朝鲜半岛木构建筑中使用双椽的做法可能由来已久,一则朝鲜半岛建筑规模一般较小,进深不大,因此没有必要像中国建筑那样由若干段椽随抬梁形成屋顶曲线,只需使用一根短椽(脊椽)和一根长椽(檐椽)即可完成屋面的举折,使得抬梁构架变得更为简单而直接,不需要复杂的设计即可施工。二则因为不必裁弯取直、截长就短,也不必对木材作深加工,因此对木材的利用效率更高,其粗大的圆椽头,也成为朝鲜半岛木构建筑在外观上的明显特征之一。三则因为不需要像中国那样成批地加工椽子,这样大大简化了椽的制作和安装过程,用较少的人力、一般水平的工匠也可进行建造。从高丽时代的遗构来看,这一做法还未完全定型,表现在榑的设置与架椽的实际需要脱节,榑设置的目的主要还是在追求中国式的“椽架”概念上。而进入朝鲜时期,无论是“柱心包系”建筑还是“多包系”建筑,普遍使用两椽,而且不再拘泥于中国“椽架平长”的概念,一般只在两椽相接处配檩,这样就简化了构架,方便了设计和施工。

中国的屋顶用多架椽来完成举折,容易形成屋顶柔和的曲线,但也使得屋顶的构造比较复杂。朝鲜半岛绝大多数的建筑只采用两椽,而且椽只用原木粗略加工后制成,断面直径较大,能承受较大荷载,因此双椽手法也在进深较大的建筑中得到应用。其缺点是进深较大时,如汉城东大门、昌德宫仁政殿等的情况,如果只用两根椽显然会使屋顶曲线非常生硬,而如果用泥背来垫出举折的话,屋面荷载又会太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朝鲜的工匠发明了虚架橡(即在短橡、长橡之上再架一根橡)这样的构件来调节屋面曲线;或者将短橡设置得更陡,以照顾屋顶形象的同时减少橡的荷载。

9.2.2.4屋面系统

1.屋顶种类

中国建筑文化圈中建筑的屋顶,除了防雨、保温以及艺术造型的功能之外,还被赋予了浓厚的人文色彩,具有丰富的文化涵义。中国的屋顶形式在中、日、朝三国中最为多样,但以庑殿、歇山、悬山、硬山、攒尖等最为常见。据信攒尖顶出现得最早,半坡遗址中的原始住宅即为攒尖形式,大约是因为这种形式的结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庑殿出现得也比较早,《考工记》中所载之“殷人重屋”常常被看做是对重檐庑殿形象的描述;悬山出现在先秦时期,这是相对比较简便的屋面形式,因而在此后的屋顶等级中排位较低。歇山顶的情况复杂一些,最早的原始歇山形式在南方或西南为常见,如江西清江新石器时代陶器、云南晋宁战国一西汉时期墓葬铜器、四川成都东汉明器、福建汉明器等体现出的那样。秦汉屋顶因袭先秦三代,主要用四坡的庑殿和两坡的悬山屋顶,东汉还出现了歇山顶的雏形,上半部分是悬山,下半部是庑殿,两段之间有一定的跌落(见于成都牧马山东汉明器等),同时还有屋面凹曲的囤顶、锥台形的盝顶等都已出现。此时的屋顶坡度都还比较平缓,檐角平直。至唐时歇山顶的推山技法趋于成熟,但檐角的起翘、生出等技法都还没有普遍使用的迹象。时至宋代,各种类型的屋顶多已出现,到辽代庑殿仍多于歇山,至宋、辽、金时期,歇山顶才在北方得以普及。因为南方气候潮湿,歇山顶多不封山;而北方气候干寒,必须封山。明代以后砖的使用逐渐普及,建筑的出檐要求不再严格,因此出现了两侧山墙不出檐的硬山建筑。从这一简单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建筑屋顶形式的发展,始终和建造技术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

作为中国建筑文化圈的一个子系统,朝鲜半岛古代建筑屋顶形式的发展随中国的变化而变化。但其屋顶种类相对较少,从现存建筑来看,以歇山、悬山顶居多,因受等级制度限制,最高等级的屋顶只能为重檐歇山顶(如朝鲜王朝的正宫汉城景福宫的正殿——勤政殿);

在王室园林等处,建有少量的亭、阁等使用攒尖屋顶的建筑;至于中国式的庑殿顶木构建筑,至今并无实例发现(朝鲜半岛寺刹中的附属建筑或民居建筑中常用外形与庑殿类似的屋顶,韩国称“合掌屋顶”,但其结构概念和文化涵义与中国庑殿顶并不能相提并论,而且在朝鲜半岛的观念中是等级较低的屋顶形式)。在朝鲜时期的王宫中,受中国清代建筑的影响,偶尔也使用清式硬山屋顶,如景福宫集玉斋。而在朝鲜时期的士大夫住宅中,因平面组合比较复杂,因此屋顶形态也比较复杂,但多为悬山、歇山的组合。

朝鲜半岛使用最普遍的屋顶形式为悬山屋顶。在今日韩国行政区全境中,93%的古建筑遗存,包括宫阙、寺刹、乡校、官衙等建筑采用悬山屋顶。这种现象,可能由如下一些原因导致:一是自统一新罗末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山地建造的传统;二是悬山顶建造技术比较简单,容易实现;三是能大量节省木材。尤其是朝鲜时期以来佛教不振,财力凋敝,此前只用来建造寺刹次要佛殿的悬山屋顶也开始在寺刹主殿上得到采用;这种做法一旦开始,在朝鲜中期战乱的灰烬中重建寺刹时,就大规模地得以沿用,因此现存的悬山屋顶遗构中,以这一时期为多。而朝鲜后期,寺刹营建主要依靠僧侣的劳作和信徒的捐赠,在社会秩序混乱、官府对寺刹催掠甚紧、寺院经济濒于崩溃的情况下,悬山屋顶的结构进一步得以简化,以节省财力、人力。

2.屋顶等级

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以重檐庑殿为最尊,重檐歇山次之,以下依次为庑殿、歇山、悬山、硬山。悬山顶在中国宋、金时代的重要建筑中也比较普遍,如华严寺海会殿、佛光寺文殊殿、广胜下寺后大殿等,都是规模较大的悬山顶建筑;但是元代以后重要的建筑就几乎不使用悬山顶了。朝鲜半岛的情况则有所不同,除了受与中国之间的礼制等级限制、以重檐歇山为最尊(景福宫勤政殿)以外,以下的次序则不明显。王宫、寺刹中的主殿歇山顶和悬山顶并重,书院、乡校、官厅等建筑中同样如此。自有遗构可考的高丽时代末期算起,寺刹和宫阙中的重要建筑,也可以采用悬山屋顶;王宫之中,悬山顶也随处可见。

从以上的讨论中可以了解到,悬山屋顶比较适应朝鲜半岛的地形、建造技术水平和社会条件,因此一旦成熟就得到了最为广泛的采用。在具体的现实条件的限制下,在尽可能便利的要求下,除非必要,朝鲜半岛的建筑不套用中国式的屋顶等级划分。

3.屋顶装饰

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的屋顶,在高丽时代以前和中国一致,亦用鸱尾、悬鱼、走兽等加以装饰。在高句丽、百济、新罗等的建筑遗址中出土有大量的瓦片和瓦当,形式丰富多样。通过对瓦当的分类研究,可以分析出瓦当的时代和地区特点以与中国相比较,并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从这些出土的瓦当和鸱尾、走兽等可以看出三国时代的朝鲜半岛,不但木造建筑的技法,而且在思想层面上也受到中国建筑的决定性影响。然而,自高丽末期以来,建筑遗址中再无走兽的出土,说明自那时起朝鲜半岛木构建筑的屋脊已普遍采用了叠瓦脊,为了进一步简化建筑的构造和节省材料,除了与王权相关的重要建筑以外,其他不再强求忠实于中国的原型,取消了包括走兽在内的屋顶的大部分装饰。这种做法一直沿用到了朝鲜时代。

4.高丽时期木构建筑屋顶与《营造法式》的比较

1)出际之制

出际是指悬山屋顶突出山墙中线的距离。对此《营造法式》有比较具体的相关规定,可整理从中可以看出,《营造法式》对出际的规定有着建筑造型艺术上的考虑,建筑物的规模越大,出际也要相应增大以创造优美飘逸的屋顶形象,与殿身的体量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