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朝鲜半岛古代建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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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8)

新罗后期及统一新罗的大部分时间段中,建筑技术、结构和细部意匠上均全面受到唐代建筑文化的影响,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甚至建有皇龙寺九层木塔这样的巨构。但是,今日唯一能看到的建筑木构件,仅有庆州雁鸭池出土的若干构件残骸。这些构件残骸是迄今为止所能得到的最古老的木构件,包括椽、椽飞、阑额、栏杆、斗、拱只等。这些构件,特别是斗拱构件的出土,为研究统一新罗时代以至唐代建筑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雁鸭池出土的拱只,共计四只,其中形状完整的有两只。一只长91.8cm,高14.1cm,宽11cm,端部上半部直切,下半部三瓣卷杀,从子荫的位置来看,是泥道拱。另一只保存较完整的拱只应为华拱,长约141.5cm,断面高25cm,宽14cm,高宽比接近于2:1。阑额构件的残部长176cm,宽16cm,高16cm,断面高宽比达到1:1。出土的斗比较特殊,从尺寸上看,比一般的栌斗小,但又比一般的小斗大。斗的边长23.5cm,底部边长15.8cm,高14.1cm,带麵度,麵度部分占总高约三分之一。这与宋代《营造法式》的做法相同。拱只和斗上部有孔,下有榫卯。橡子仅残留橡头的一部分,断面为圆形,橡身直径约19.1cm,橡头逐渐收分并削成扁平的断面,以承托大连檐。从出土的栏杆望柱来看,其形象与中国唐代石窟雕刻以及日本法隆寺金堂的栏杆形象一致,与之相似的朝鲜半岛文物还有南原宝相寺百丈庵的石灯、三层石塔中的栏杆形象等。

雁鸭池出土的斗拱已经不再使用皿盘。而高句丽古坟壁画以及受到高句丽和百济影响而建的日本法隆寺金堂的斗拱中仍然在使用皿盘,说明这是统一新罗之前朝鲜半岛、日本木构建筑的特点之一。而在中国的汉代,皿盘的使用较为普遍,如四川、山东等地的石阙、崖墓、出土明器中表现出的那样,甚至晚至开凿于北魏时期的云岗石窟中,亦可见皿盘的使用,但唐代建筑就很少使用了。雁鸭池出土斗拱及日本同时期的建筑,也像唐代建筑那样不再使用皿盘,而且散斗(韩国称小斗)变得和唐的类似,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当时东亚的建筑技术交流十分密切而活跃,因此朝鲜半岛、日本的建筑对中国唐代建筑的变化反应得相当敏捷。

统一新罗木构建筑的参考资料,还有一份今藏于日本的《新罗大佛光净多罗尼经》插图,其中表现出的斗拱与中国初唐做法相类。从上述这些绘画、石刻和雁鸭池出土的构件综合起来看,统一新罗时代的斗拱,有一斗三升(韩国称三斗系)、出二跳和出三跳(韩国称二出目与三出目)的偷心造斗拱。出三跳的斗拱据推测可能采用了下昂。柱间没有补间铺作,而是设短柱或人字拱。使用圆形的长橡和断面为梯形的飞子,栌斗和小斗均带麵度。综合这些零散的资料所表现出的信息,说明在统一新罗时,朝鲜半岛木构建筑的斗拱,比较忠实地引进了中国唐代的官式做法。

9.3.2.2高丽以来的柱心包系斗拱

从中国建筑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朝鲜半岛所谓的柱心包系建筑,简言之就是中国木构建筑早期不带补间铺作的建筑。秦汉之际或更早些,中国木构建筑技法和形式通过汉四郡等途径传入朝鲜半岛,彼时的建筑自然无补间铺作。由于带补间铺作的建筑最早也要到朝鲜初期才出现,因此可以推论,高句丽、百济和新罗、高丽前期的木构建筑,虽然无遗构可考,但无疑都可归为“柱心包”系建筑。按韩国学者的观点,柱心包系建筑可大致划分为第一形式、第二形式、第三形式,这些形式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出现,然后并行于世直到朝鲜末年。

1.柱心包第一形式

所谓“柱心包第一形式”,以中国的观点观之,即是相对规整的中国唐代式样的建筑。之所以说是相对规整,是因为这一形式是韩国学者以安东凤停寺极乐殿、荣州浮石寺无量寿殿的斗拱为依据总结出来的(也有研究者将后者归入“柱心包第二形式”,反映了分类标准不严格、不唯一而带来的分类的相对随意)。“柱心包第一形式”所反映出来的特点,是新罗晚期吸收的唐代手法,再经统一新罗、高丽前、中期的漫长发展而来,已经融入了一些新的影响和变形,如逐渐融入了中国福建一带的地方手法,因此只能是“相对规整”。其特征是斗均带麵度,拱只端部三瓣卷杀,但卷杀曲线有所变形,是后来柱心包系第二、三形式和翼工的先声。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柱心包”系建筑的特征有月梁、叉手、托脚、梭柱的使用等。

以中国的形制来看,凤停寺极乐殿的斗拱为1跳偷心、2跳计心、双杪4铺作斗拱。斗拱构件的加工也比较接近《营造法式》的标准做法,如栌斗、耍头、衬方头等,栌斗和小斗都带麵度,但是不设令拱,与其相似的做法如初唐开凿的敦煌第321窟壁画中楼阁的平座斗拱,说明这是比较古老的手法,一直在朝鲜半岛沿用下来。拱只的端部下带有朝鲜半岛柱心包式建筑共通的特征——双S形的草刻。这是统一新罗时代形成的传统,在佛国寺莲花桥、七宝桥的台阶等上都有相似的纹样。柱间不设补间铺作,在平枋之上设短柱代替,但这些短柱的装饰意义大于结构意义。

朝鲜半岛上遗留下来的仅次于凤停寺极乐殿的最古建筑是浮石寺无量寿殿,其斗拱按《营造法式》的形制可看做是1跳偷心、2跳单拱计心、双杪5铺作斗拱,与南禅寺大殿(782)、芮城广仁王庙大殿(831)、平顺大云院正殿(弥陀殿,940)、独乐寺山门(984)等均有相似之处。但是该殿斗拱的卷杀曲线变形更为夸张,用仰舌代替拱只端部卷杀,端部施有双S形草刻。唯替木的卷杀还是比较规矩的,没有用双S形草刻。因此也可看做是“柱心包第一形式”与第二形式间的过渡形式。栌斗和小斗的下部带麵度,厅堂式构架,金柱上用丁头拱,这样的丁头拱还见于修德寺大雄殿,与中国南方的保国寺大雄殿、玄妙观三清殿类似。值得注意的是,无量寿殿各柱头斗拱的做法并不统一,反映了高丽末期建筑手法来源的复杂性,是时代变革的见证。

柱心包系斗拱的拱只端部双S形草刻的起源,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其对此后的多包系斗拱、翼工系斗拱出跳拱只的形态,都有重要的影响。韩国学者推测,这种装饰是来源于广泛使用的莲瓣形装饰,如佛国寺莲花桥、七宝桥上的草刻纹样。从有关的资料来看,这一手法的起源,既有中国南方因素,也可能有西域因素,如麦积山43石窟西魏乙弗后墓所表现的形象。对这一问题,尚需深入的研究。

2.柱心包第二形式

所谓“柱心包第二形式”,是自统一新罗以来对其所吸收的唐代建筑斗拱形式的进一步变形,而这种变形主要是融合了中国南宋时期浙江、福建一带的地方做法,同时加以改造而成,主要表现为拱只端部不再使用此前惯用的分瓣卷杀形式,而开始大量釆用所谓的“双S形草刻”;斗拱外跳加长,内部与左右侧面均无横拱(偷心造),斗拱的组成比较简洁,出跳数较少。各斗仍然带有—度,栌斗底部带皿盘,拱只端部下面有曲线卷杀。建筑内部继续使用“彻上露明造”的形式,因而比较注重梁架的视觉效果,大梁形式也与《营造法式》月梁形制类似,加工相对比较细致。

高丽时期中国与朝鲜半岛间海上贸易活跃,当时南宋的泉州、明州与高丽礼成港间的民间贸易来往频繁,就算在官方联系中断的情况下,亦不多减。《宋史》记载,当时开京中常住擅长数百名中国人,他们擅长各种技艺,或自愿或被强迫地留下来为高丽服务。这些人大多数来自中国的福建地方,当时被称为“闽人”,因此高丽的建筑受福建地方的影响,自是情理之中。高丽时代中期与南宋的往来比较密切,因此福建地方的木造建筑形式也影响了高丽中期的建筑。特别是以崔氏为代表的武臣掌握实权的13世纪前半期,福建地方形式对高丽建筑的影响更大。南宋时期建造的福建地方样式的木造建筑遗构如福州华林寺大殿(964),其特征是栌斗、散斗均带皿盘,泉州开元寺石塔,福建、浙江、江苏地方等也有这样的例子;而在日本,这一形式最典型,第二形式即是的例子如日本东大寺的南大门(1200)。

受福建地方建筑形式影响而变化出的柱心包系建筑。当然,这种影响并不是对福建地方木造建筑形式的直接的模仿,而是在既往发展起来的建筑传统的基础上,在细部做法上吸收了某些福建的形式。高丽后期多包系建筑发展起来以后,这些手法亦被折衷到多包系建筑中。

柱心包第二形式的代表作如浮石寺无量寿殿、修德寺大雄殿、江陵客舍门等。

3.柱心包第三形式

高丽末年,带补间铺作的建筑形式开始作为一种成套手法被引入了朝鲜半岛,并在朝鲜时代流行开来。但是柱心包系建筑并没有就此退出历史的舞台,而是融入了多包系建筑的一些细部手法,形式变得比较折衷,逐渐发展出了所谓的“柱心包第三形式”,并在整个朝鲜时期,在不太重要的建筑中得到广泛的使用。这些建筑的共通特征是,为了加工的简便,栌斗和小斗不再带麵度而成斜切面,不再使用皿盘,梁的断面呈瓮形(但后来发展到也使用矩形断面),这些是吸收了多包系建筑的做法而产生的变化。保留下来的柱心包式建筑的做法仍然是不带补间铺作、第一跳华拱不是在栌斗之上而是在栌斗之下出跳,使用叉手、童柱来支撑脊檩(韩国学者称宗道里)。这是朝鲜半岛此前传统做法与多包系建筑的新潮流之间互相融合的产物。因此,韩国学者划分的“柱心包第三形式”其实是一种折衷的建筑形式。从朝鲜半岛的观点来看,是此前的“柱心包”形式中折衷融合了“多包系”建筑的某些手法;从中国建筑的观点来看,则是唐代以前的建筑手法与明代建筑手法的杂糅。“柱心包第三形式”的代表性建筑如永川银海寺居祖庵灵山殿(高丽时代后期)、荣州浮石寺祖师堂(1377)、谷城观音寺圆通殿(1374重建)等。

银海寺居祖庵灵山殿斗拱的特征是檐柱上的栌斗下有两层出挑的构件。第一跳的位置在柱心,出挑距离较远,与慢拱(韩国称行工)垂直相交,外端部加工成牛舌形,牛舌下端为柱心包式斗拱的标志性双S草刻。整个柱头铺作构成已显得纤弱细巧。栌斗上只出一跳,但该跳的内侧端部则成雀替状承托单步梁,其做法及形象与日本镰仓时代木构建筑中的花盘比较类似,内部金柱上承托大梁的也是这种向外呈拱只形、向内呈雀替形的独特构件。整个斗拱的组装方式是非常奇怪的,是打散的斗拱,斗拱的形象和结构都被“解构”了,可能是后来所谓“翼工”式斗拱的先声。

在韩国学界,有若干关于柱心包系建筑的理论,其中代表性的主张是凤停寺极乐殿所代表的“柱心包第一形式”是高丽初期以前就存在的形式,而以修德寺大雄殿为代表的“柱心包第二形式”则是高丽中期受中国南方福建地方的影响而出现的新的形式。但是最近出现了完全不同的见解,即极乐殿那样的计心造斗拱与修德寺大雄殿那样的拱只前挑的斗拱,从古代起就是存在于朝鲜半岛的并行的系统,而且延续到了高丽时代。这样的说法究竟那种更接近真相,还需要考察。但可以明确的一点是,极乐殿那样的斗拱形式在高丽时代以后就逐渐绝迹,而修德寺大雄殿的斗拱形式却一直沿用到朝鲜时期。结合其他情况来看,柱心包系建筑的斗拱是非常独特的,很可能是通过对中国的交流大致知道斗拱的形状,但对其构造体系和真实功能并不十分清楚,因而发展出多种手法以实现对斗拱形状的表达。

4.柱心包系建筑在朝鲜时期的发展朝鲜时代的建筑以多包系建筑为主流,但柱心包系建筑仍然有所建造,其特点是继承了高丽时代柱心包第三形式的手法,但在细部处理上更多地受到了多包系建筑的大量影响,如取消了斗的麵度而代之以斜切面,并且拱只端部的装饰化倾向更为明显。

朝鲜时期因为只有不太重要的建筑才采用柱心包样式,因此这些建筑的斗拱一般只出1.2跳。在出一跳的情况下,柱心檩和挑檐桁间的距离较远,是其特征之一。牛舌的形象比起高丽时代的柱心包系建筑来形式丰富了许多。一般来说仍然使用梭柱。建筑规模一般不过3间,构架方式为内部使用两根内柱,大梁插入内柱中,使用牛尾梁、弧形或直线形叉手。梁断面多为矩形,而且多用彻上露明造,仅在当心间局部使用井字天花。朝鲜中期以后柱心包系建筑的数量大为减少,最后基本上被柱心包系建筑的简化形式——翼工系建筑取而代之。

朝鲜时期的柱心包系建筑,留存至今的重要实例如下:

朝鲜初期:信川贝叶寺寒山殿(1420)、江华净水寺法堂(1423)、灵岩道岬寺解脱门(1473)、康津无为寺极乐殿(1476)、升州松广寺国师殿(1359)、松广寺下舍堂(1450)、昌宁观龙寺药师殿(15世纪)、江陵乡校大成殿(15世纪)、安东开目寺圆通殿(1457)等。

朝鲜中期:忠武洗兵馆(1603)、达城道东书院讲堂/祠堂(1604)、洪城高山寺大雄殿(1626)、安东凤停寺华严讲堂(17世纪重修)、凤停寺古今堂(17世纪重建)、丽水镇南馆(1716重建)、罗州乡校大成殿(17世纪)等。

朝鲜后期:全州丰南门(1788)、密阳岭南楼(1844)等。

这些建筑基本继承了高丽时代晚期“柱心包第三形式”的手法,如叉手的使用、拱只端部的形态、大梁的缸形断面(木材的天然断面)、使用梭柱等。但是根据匠人所属系统的不同,建筑的细部意匠也各有差异。

江津无为寺极乐殿是朝鲜时代初期柱心包式建筑的代表。建筑面阔3间(38.10尺),进深3间(26尺),单檐悬山。1956年大修时发现的墨书铭表明该建筑至少建于大明成化十二年(1476)之前。斗拱第一跳自栌斗出,拱只端部使用双S形草刻,使用波纹雕刻的画板作为支撑各梁的构件,使用弧形叉手。

英岩道岬寺解脱门面阔3间(24.4尺)、

进深2间(19.4尺)、单檐悬山屋顶,斗拱为翼工形式的变体,内跳作雀替形。架构使用叉手和牛尾梁。安东开目寺圆通殿面阔3间(24尺)、进深3间(18尺)、单檐悬山屋顶,较其他建筑特殊之处是其在前檐有功能上类似于中国副阶的柱廊,江华净水寺法堂的架构与之相类。斗拱结构虽然大为简化,但在当时佛教建筑装饰化倾向大为增强的背景下,斗拱装饰得非常复杂,内跳作形状特异的雕花板形象。釆用彻上露明造,叉手作牛尾梁形。

9.3.2.3多包系斗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