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班家住宅,是指朝鲜士大夫阶层的住宅。上流社会的士大夫积极地传授或者学习儒学,并在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把这种实践的彻底性和标准性作为评判人品和德望的标准。在这种风气下,儒学成为家庭生活的基准,并且使家庭生活的场所一住宅成为儒家理念和理想生活方式的实践场所。班家住宅最突出的特征是其封闭性。在身份等级区别严格的社会里,为保证和渲染自己家族的威严,把家庭生活紧紧地封闭起来,尽量不为外人所知。住宅周围有高高的围墙,大门上饰箭镞,围墙也尽量地华丽,以炫耀自己的财富和特权。
属于男主人的房屋是“舍廊”,属于女主人的则称为“晏房”。“晏房”和“舍廊”可以分开一段距离,也可能连在一起,其部分原因是出于让女主人能更快捷方便地把食物和服务送达“舍廊”的需要。但是两者之间也有门和围墙来严格地分隔开来。就算在“舍廊”中,生活空间亦有自身严格的秩序。主要是根据世代而区分,一般分为“大舍廊”和“小舍廊”。前者是父辈的居所,后者为未成年儿辈使用,说是居所,其实也就是一间房,两者之间通过开敞的、铺地板的空间一“抹楼”连接起来,这样的划分体现了儒家的等级观念,也方便儿子们能够就近照顾父亲,随时尽“孝”。若有多子或多孙子的情况下,就需要更多的空间或者干脆分家。大舍廊的规模、大厅的间数、装饰内容和材料等,均与小舍廊有较大差异,体现着家长的权威。
女性生活的空间“晏房”处在离一家大门最远、最隐秘的角落,一般是形成闭合的院子,建筑形态比较闭塞,从外部很难接近。对于大户人家,在这个闭合的“口”字形院落之外,甚至再加上一圈围墙。这是儒家“男主外,女主内”以及妇人不可抛头露面的伦理要求的结果。
4.2.5宗族法制度下的村落构成
朝鲜中期以后,朝鲜社会基本完成了向儒学社会的转型,随着宗法制度的形成并日趋严格,农村地区逐渐形成了宗族村落。朝鲜时代的宗族村落,是指以父系制为中心的、由共同祖先的家族构成的村落,是地缘和血缘结合的氏族共同体。这样的氏族共同体形成的背景有多种因素,大体包括宗法制度的强化、先墓守护与祭祀为中心的祖先崇拜普遍化,以及朝鲜时代的社会、经济的背景等。
亲族体系的变化是氏族村落形成的重要的因素。自朝鲜初期始,当政者从中国引入并促进了宗法制度的发展。宗法制的核心是以长子为继承人的家族传承关系。朝鲜朝建立了“嫡长子优待相续制”,取代了此前的“子女均分相续制”。这样的宗法制度在17世纪以后成为定例,改变了朝鲜农村中长期延续的异姓杂居的同族村落模式,转变为以父系为中心的氏族村落。
宗法制村落的出现,还与朝鲜的政治形势有密切的关联。朝鲜中期以后,朋党政治日趋严重,朋党的基础则是农村中由地主阶层构成的氏族集团。士大夫通过国家配给的农庄的经营积累了大量财富,并通过书院、乡校等意识形态教育机构形成了对乡村地区的控制体系,成为能与中央政府在政治和经济上对抗的“士林派”。这些派别之间的斗争就是党争,而各派世袭的土地、财富以及宗族就成为其政治势力的基础,靠氏族集团的力量来加以维系。
第三个背景则与朝鲜时代的经济形势有关。16世纪前后,大量的村落从山地移动到平地或丘陵地带,农耕地面积扩大,农村劳动集约化,因此需要新的主导力量来对生产生活加以管理,而其关键就是同族村落的建立,由此16、17世纪出现了众多以氏族为中心的“洞契”或“洞约”组织。
此外,对朝鲜半岛而言,宗法村落的出现还有一个特殊的历史因素,即日本于壬辰年对朝鲜半岛的入侵一朝鲜史称“壬辰倭乱”。朝鲜半岛学者分析京畿道、忠清道、全罗道、庆尚道留存至今的194个氏族村落的始建年代,“壬辰倭乱”后氏族村落呈暴发式增长。150年间创建的氏族村落114个,约占66%。因此现存的同族村落中大多数形成于壬辰倭乱时候家族避祸、乱后村落重建的时期。
宗法制度确立后,嫡亲长子的继承权得到保证。宗族内的女子在结婚后就从族中除名,次子以下的儿子们则分家,独立过活。分家是分得父母的部分土地和房屋,因此其居住和劳作领域仍然在原有村落之内。经过若干代以后,这样的分家就造成了“同姓同本”的氏族村落。如果因为耕地的限制,不能容纳所有的直系子孙时,就发展出所谓的“近村分派”,在附件建造新的村落。这些新的村落在各方面都力图取得与原来村落的联系,如道路体系、村落名称、内部住宅配置等都取得一致或相似。如庆尚北道的相州郡的愚山村,就有与之结构相同的上愚山村、下愚山村,七谷郡的梅院村就有上梅村、中梅村、下梅村等分支的村落。
家族中各子居住的独立并不仅仅意味着家庭的分离。氏族村落的开创者称为“入乡祖”,等同于中国之“开基祖”。分家以后有“本家”与“分派家”,各分派家之间的家族关系以及亲族关系得到维持,形成协力进行生产活动或者子女教育、祖先祭祀、族谱刊行等血缘关系维持的生活共同体。
氏族村落表现出相当强的身份秩序,主要在于宗家与各派家间的关系在空间关系上的反映。一般来说,氏族村落的空间从村落入口开始,有内外之别,宗家一般在最内侧,村落的空间关系可按“朝山一案山一穴(明堂)一镇山”的线索来组织,住宅所在的位置反映了其在风水上的地位。宗家一般选址在村洛的明堂处;在地形高低相若时,也有将宗家配置在村落中心位置的做法,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是力图体现对宗家的尊崇和拱卫。支派的住宅多在外围、低的位置。
庆尚北道的良洞村和河回村,是15世纪形成的典型的朝鲜宗法制乡村,是朝鲜时期宗族村落的代表。良洞村位于庆尚北道月城郡,形成于朝鲜初期,是由孙姓和李姓共居的二姓村落。从村中各住宅的配置来看,各姓的宗家配置在最高处,派生的各小宗家次之,各旁系子孙的住宅配置在更低的位置,从宗家可以俯瞰全村的全部或一部分,体现出宗家对村落的支配权力。
位于庆尚北道丰山郡的河回村则是另外一种情形。河回村是单姓氏族村落,位于洛东江冲击平原上,地形平坦,因此宗法关系不是通过地形的高差来体现。村落大体划分为靠山区和靠河区两部分,派宗家的住宅养真堂(柳云龙一派)与忠孝堂(柳成龙一派)位于村落的中心部位,周边为子孙的各家屋。临江的部分和村落的入口部分为其他姓氏的佃农、奴婢等的住宅,拱卫着柳氏家族。
庆尚北道妙洞村为朴氏的氏族村落,可看出各宗族关系对空间构成的影响。村落以龙山为主山,村落配置在龙山下的丘陵地带。住宅根据地形配置,按其主人在宗族中的重要程度逐渐升高,他姓则配置在最低处的外围。最高处(也是相对村落入口的最隐秘处)配置朴氏的宗祠,由于宗家分出三支,因此村落领域也划分为三个领域,长子的小宗家位于东,次子位于中,再次子位于西,各领域平行展开。
可见,朝鲜时代的宗族村落的空间构成是以性理学为依据的社会秩序与生活文化的产物。祖先崇拜、宗法关系、士大夫对农民的控制、父系的血缘关系、儒家的教育与生活内容等是其形成的社会背景。氏族村落不追求布局上的几何性和密集性,而是按地形不规则地配置,各住宅间的距离也相对较远,这是从形态上看朝鲜半岛村落与中国、日本城市性村落相比较为突出的特征。另一个差别是,氏族宗法关系对村落的控制力十分强大,作为氏族共同体的村落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因此作为地域共同体的村落很难形成。而且,村落多为子孙的繁衍,分家后自然积累、形成,几乎没有综合的、成体系的空间规划;以宗家为中心的严格空间阶层划分也阻碍了村落共同设施的发展。
4.3小结
儒学在朝鲜半岛之所以能迅速地传播,在朝鲜王朝最终成为整个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并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概有如下几个原因:一则朝鲜半岛长期在中国的文化笼罩下,有着文化交流上的便利;而且中国文化发展甚早,儒学开始传入古代朝鲜时,这一地区的文化落后中国甚远,因而儒学的传播没有强劲的当地传统的抵制;二则儒学在朝鲜半岛初传时,其核心思想和朝鲜原始的祖先崇拜、信天思想等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因此儒学的传播没有思想意识上的阻碍·;三则儒学初传时,朝鲜半岛上三国鼎立,竞争激烈,各国都有迫切地建立和完善封建统治、壮大自己的国家的需要,中国的政权自然成为样板,支撑中国政权的儒家思想自然得到重视和发展,成为各政权强化新兴封建统治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得到统治阶层的大力推广,最终融入朝鲜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其深刻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化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