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亚当·斯密
1不管某人如何自私,这个人总是存在着怜悯或同情的本性。他看到别人幸福时,哪怕他自己实际上一无所得,也会感到高兴。这种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同情的感情绝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即便是最残忍的恶棍,即便是严重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丧失全部同情心。
2由于我们没有直接体验别人的感受,我们无法知道别人的感受。所以只有设身处地地想象,我们的感觉才会告诉我们别人的感受。当然,我们的想象所模拟的,只是我们自己的感官的印象,而不是别人感官的印象。但是,通过想象,我们似乎进入了别人的躯体,在一定程度上同他像是一个人,我们体会到与别人的感受相近的感受。当我们看到一根棒子对准另一个人的腿或手臂,将要打下来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缩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来时,我们也多少会感觉到它,并像受害者那样受到伤害。
3“怜悯”和“同情”的意思不同。“怜悯”通常指我们对别人的悲伤表示同感,“同情”的范围要更广,表示我们对任何一种感情的同感。因为同情,感情在某些场合似乎可以从一个人身上感染到另一个人身上,例如,一张笑脸令人赏心悦目,悲苦的面容则令人伤感。但情况不总是这样,而且也不是每一种感情都能这样。有一些感情的流露,如发怒者的狂暴行为,在我们知道它产生的原因之前,引起的不是同情,反而是厌恶和反感。
4确切地说,引起我们同情的原因不是因为对方的感情,而是激发对方感情的境况。我们有时会同情别人,我们心中产生某种感情,但这种感情对方自己都不一定感觉到。因为,当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时,这种感情就会基于我们的设想而产生,然而它并不一定从当事人的心中产生。有时候别人的无耻和粗鲁让我们感到羞耻,然而当事人却似乎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合宜。有人把丧失理智看成最可怕的不幸,看到那个可怜的丧失理智的人又笑又唱,他们同情这个人。但那个人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幸。
5旁观者的同情心产生于这样一种想象,即如果自己处于这种境地,自己会是什么感觉。我们甚至同情死者,我们认为,死者没法享受阳光,与人世隔绝,埋葬在冰冷的坟墓中腐烂,在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在朋友和亲属的感伤和回忆中消失,这是多么不幸啊!我们对死亡感到如此恐惧,正是因为这种虚幻的想象。实际上,这些关于死后情况的想象,只是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才使我们痛苦,真正到了我们死亡的时候,却不会给我们带来痛苦。对死者境况的想象形成了对死亡的恐惧。这种恐惧影响了人类的幸福,但又抑制了人类的不义。对死亡的恐惧在折磨和伤害个人,同时却在捍卫和保护社会。
6对我们来说,看到别人的同感使我们高兴,发现别人与我们完全没有同感则使我们震惊。有人说,一个人觉得自己软弱和需要别人帮助时,看到别人和自己有同感,他就会觉得开心,因为他相信,自己将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反之,他就不开心,因为他认为别人不赞同自己,自己就不会得到帮助。其实,我们之所以希望别人与我们有同感,并不是出于任何利己的考虑。一个人讲笑话,想逗同伴开心,结果他发现,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一个人被逗笑,他就会感到失败和尴尬;相反,大家都被逗笑了,同伴们的欢笑会使他更加愉快。在他看来,同伴们的感情同他自己的感情一致,就是对他讲笑话的最大的赞赏。
7我们更渴望向朋友诉说的是自己不愉快的感情,而不是愉快的感情。我们更满足于朋友们对我们的不愉快表示同情。如果我的朋友们对我的高兴表示同情,它会使我更加高兴,让我感到愉快。而他们对我的悲伤所表示的同情,却不会增加我的悲伤,反而会减轻我的痛苦。朋友的同情既可以增加我的快乐,也可以减轻我的痛苦,但我更需要的,是减轻痛苦。
8当不幸者发现有人能够耐心地听自己倾诉时,他们感到宽慰。感受到别人的同情,他们自己的痛苦似乎都减弱了,可以说,同情者与不幸者一起分担了痛苦。诉说自己的不幸,会使不幸者重新沉浸在痛苦之中。但是,这种诉说也使他们得到安慰,因为别人的同情带给他慰借,这种慰借超过了悲痛。相反,对不幸者来说,他遭遇到的最残酷的打击,是别人对他的苦难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相对而言,对同伴的高兴无动于衷仅仅是一种不太礼貌的行为,但当同伴诉说痛苦时我们却显得毫无兴趣,那就是一种残忍的行为。
9爱这种情感让人愉快,恨这种情感则让人不愉快。我们更希望朋友同情自己的怨恨。朋友不理解我们的感激之情,我们可能会抱怨。如果朋友不同情我们的怨恨之情,我们会非常恼火。原因在于: 爱和快乐这两种让人愉快的情绪不需要再添加同情,就能满足和激励人的内心;悲伤和怨恨这两种让人苦恼的情绪,则非常需要用同情来平息和安慰。
10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别人对我们表示同情,我们会感到高兴。而得不到同情,我们会感到痛心。当我们能够同情别人时,我们也会感到高兴,同样,当我们和别人感情不一致,不能对他表达同情时,我们也感到痛心。所以,我们愿意去祝贺取得成功的人,也愿意去安慰不幸的人。虽然看到不幸的人的境况,我们会感到苦恼,但是,在同这个不幸的人的交谈中,我们对他产生了同情。这种同情和一致让我们感到快乐,补偿了我们感到的苦恼。
11如果我们听到一个人号啕大哭,因为他遭到了不幸,我们就会假设: 如果这种不幸落在自己身上时,我们会有什么感觉。当我们发现,那件不幸在我们身上不可能产生这么强烈的影响时,我们就会对他如此悲痛感到惊讶。而且,因为我们不能体谅他的号啕大哭,就把它看做是胆小和软弱的表现。同样,另一个人因为遇上一点点好事就过于兴奋和激动,我们会觉得他过于夸张。我们甚至不顾他的高兴,直接对他表示不满。并且,因为我们不同情他的高兴,就把它看做轻率和愚蠢的表现。如果同伴听到一个笑话后狂笑不止,超出了我们认为应有的分寸,我们甚至会对他大发脾气。
12在当事人的原始感情同旁观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当事人的原始感情在旁观者看来必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并且符合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相反,当旁观者设身处地想象后发现,当事人的原始感情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时,那么,这些感情在他看来必然是不正确而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应。因此,赞同别人的感情符合引起它们的原因,就是说我们完全同情它们;同样,不赞同这些原因,就是说我们完全不同情它们。
13那个同我的感情不一致的人,不能体会我的情绪的人,肯定会质疑我的情感。如果我的仇恨,比朋友们所能理解的义愤更根深蒂固,如果我的悲伤,比朋友们所能同情的更加强烈,如果我赞美某一个人的程度,同他对自己的评价相差甚远,如果当他仅仅微笑时我却哈哈大笑,或者相反,当他哈哈大笑时我却仅仅微笑。在以上的各种场合,一旦他注意到我的感情,注意到我们感情之间的差别,就会对我产生不满。在上述所有场合,他用自己的情感作为标准,来评判我的情感,评判我的情感是否合宜。
14我们赞同别人的情感,并不意味着我们和对方的情感一定要完全相同。然而我们相信,我们之所以赞同别人的情感,最终是因为同情,或双方感情的一致。即使我们处在悲伤的情绪之中,我们可能也会赞同一个笑话,并且认为同伴的笑声是合宜的,当然,因为悲伤,我们自己并没有笑。因为我们从以前的经验知道,这是一个能逗人发笑的笑话。因为我们当时的心情,我们不可能发笑,但是我们觉得,换了一个场景我自己会同大家一样发笑,所以我们认为同伴应该笑,感到这种笑声既自然又合宜。
15我们的情感会从过往的经验中总结出一般规则,这些规则会帮助我们纠正自己不合宜的情绪。有一个陌生人满脸愁容地从我们身边走过,我们很快了解到他刚刚得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我们当然会同情他的悲痛。然而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 我们并非无情无义,可是或者因为我们根本不认识他和他的父亲,或者因为正忙于其他事务,没有时间想象他的情况,我们不能体会他这种强烈的悲痛。可是,根据经验,我们了解这种不幸必然会使他如此悲痛,而且我们知道,如果我们充分地考虑他的处境,我们就会向他表示最深切的同情。我们最终会赞同他的悲痛。
16情感是各种行为产生的根源,也是品评行为善恶最终依赖的基础。评判内心情感,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研究。首先,可以从它产生的原因,或引起它的动机来研究。一种感情相对于激起它的原因来说,是不是恰当,是不是相称,决定了这种感情是否合宜,也决定了感情引发的行为是否合宜。如果两者都是合宜的,我们可以说这种感情是庄重有礼的,否则,就是粗野鄙俗的。其次,可以从感情同它想要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来研究。这种感情想要产生的结果是有益或有害,决定了它所引起的行为是功劳还是过失,如果是功劳,这种感情就是值得报答的,如果是过失,这种感情就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17有一些题材,是跟谁都没有特殊关系的客观对象。如美丽的平原,壮丽的山峰,建筑上的各种装饰,一幅画的意境,论文的构思……所有这些都属于科学和文艺鉴赏方面的一般题材。当同伴对这类对象的情感和我们的情感一致时,虽然我们必然会赞同他,然而他不会因此而得到赞扬和钦佩。
18我们对明智睿见的赞扬,很大一部分就是建立在不寻常和出乎意料的敏锐及悟性之上。一个人发现漂亮的人比丑陋的畸形者好看,或者二加二等于四,当然会得到世界上所有人的赞同,但肯定没有人因此而钦佩他。能够激起我们的钦佩,该得到我们的称赞的,只有这种人——他们敏锐而细致,具有非同一般的鉴别力,能识别难以察觉的美丑之间的细微差异;他们具有数学家的精确,能轻而易举地计算错综复杂和纠缠不清的各种数学比例;他们是科学和文艺鉴赏方面的大家,他们卓越的才能和高超的品味令我们瞠目结舌。
19在那些对双方都没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事物上,即使我和同伴情感不一致,我多半会宽容自己的同伴。当我们观察一幅画、一首诗或者一个哲学体系时,就是如此。就算我所欣赏的那幅画、那首诗或者那个哲学体系,遭到你的否定,我们也不会因此而争吵。因为它们跟我们哪一个人都没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双方没有人会真正在意它们。所以,虽然在这些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正好相反,但是我们的感情依然不受影响,可以非常接近。
20对于和我们切身相关的事情,如果我和同伴情感不一致,保持和谐就很困难,但同时又极为重要。面对我的不幸和伤害,我的同伴自然不会用同我完全一样的观点来对待它们,因为这些不幸和伤害对我的影响更为密切。但如果我们缺乏一致的感情,得到我的宽容就不那么容易了。对于我遭到的不幸,你无动于衷,一点也不愿安慰我;或者我受到了伤害,你却毫不愤慨,也不同情我的愤恨,那么,我们就再也不能就这些话题进行讨论,我们再也不能容忍彼此。对我的狂热和激情,你会感到讨厌,对你的冷漠寡情,我也会愤恨。
21虽然人类天生具有同情心,旁观者会尽可能设身处地地考虑受害者的一切细节,力求完整地描述受害者的处境。然而作了这样的努力之后,旁观者的情绪仍然不易达到受害者所感受的激烈程度。在旁观者脑海里,始终会提醒自己,自己是安全的,不是真正的受害者。虽然这不至于妨碍他们产生跟受害者的感受相似的感情,却足以使他们的感情没法像受害者本人那么强烈。受害者意识到这一点,但还是渴望旁观者跟他的感情完全一致。但是,受害者得到旁观者安慰的唯一办法,就是把自己的感情降低到旁观者能够接受的程度。例如,受害者在表达情感时,不能用过于尖锐的语调,不能歇斯底里,这样才能同旁观者的情绪保持和谐一致。
22当事人和旁观者的感情决不会完全相同,但是它们可以和谐一致。这种和谐一致的产生,就在于天性既教导旁观者去理解当事人的处境,也教导当事人去设想旁观者的处境。旁观者假设自己就是当事人,并在内心感受到接近当事人的情绪。同样,当事人也经常假设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并由此冷静地想象自己的处境,感觉到旁观者也会这样看待他的处境。这就是双方和谐一致的基础。
23当事人经常设想如果自己是唯一的旁观者的话,他会如何被感动,特别是在旁观者面前,在他们的注视下时更是这样。在他开始这样做之后,他感情的激烈程度必然会降低。因此,不管当事人的心情如何动荡复杂,见到自己的朋友会让他更容易恢复安宁和镇静。而一个熟人能给我们的同情,肯定比一个朋友给我们的要少,我们从一群陌生人那里会得到更少的同情,因此我们在陌生人面前更加容易镇静下来,我们总是极力把自己的感情降低到可以得到陌生人赞同的程度。如果我们能控制自己,那么,一个熟人在场确实比一个朋友在场更加能使我们的心情平静下来,一群陌生人在场确实比一个熟人在场更加能使我们的心情平静下来。
24旁观者努力体谅当事人的情感,确立了温柔、有礼、和蔼可亲的美德。旁观者为同自己交往的那些人的灾难感到悲伤,为他们受到的伤害表示愤怒,为他们的幸福感到喜悦,他看起来是何等和蔼可亲啊!相反,如果某个人冷酷无情,心里只是想着自己,毫不关心别人的幸福或不幸,这个人看起来确实令人厌恶。
25当事人努力把自己的情绪降低到旁观者所能赞同的程度,产生了崇高、庄重、令人尊敬的美德。我们从那些在自己的处境中,尽力做到心境平静和自制的人的行为中,可以感到高贵合宜和优雅庄严。我们厌恶那呼天号地的悲痛,因为它缺乏含蓄,只是指望用长吁短叹、眼泪和讨厌的恸哭来引起我们对他悲伤的同情。但是我们尊敬有节制的悲哀,尊敬沉默而恢弘的悲痛。我们只能在红肿的眼睛、颤抖的嘴唇和脸颊之中才会发现这种隐约的悲痛。它使我们也保持沉默。我们专心地凝视着它,忐忑不安地注意我们的行为,唯恐我们不得体的举止搅乱了这种和谐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