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我一条旧手链
周乐是在金汉斯自助餐厅里将一条湖水绿的旧手链放在我面前桌上的。说实话,这几年里我拥有过很多珠宝首饰,甚至像个真正的大家闺秀,有了一双鉴别真伪的挑剔的眼。
而眼前这条手链真是又老土又破旧,没有一点光泽,一看就知道是由廉价的玻璃或者塑料制作而成的,它真不应该出现在自助餐厅这种高档场所。
倘若平常,我是连看都绝对不会多看它一眼的,可是此刻,就是这条又老土又破旧的手链用一种我意想不到的方式和速度将我击中,我听到端在自己手中的盘子应声而落的声音。
要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失态过了,就连在沈郴洋和苏禅的婚礼上也不曾这样失态过。
一个人如果连生命里所有重要的东西都失去了,还能像模像样地生活着,你觉得她是无坚不摧,还是没心没肺?
我大概是后者,如今的我,面对任何伤害,已经有了超乎想象的复原能力,所以此刻,我马上抱歉地对面前的周乐笑了笑,买给你女朋友的吗?不是我说你,这链子看起来很地摊,给女朋友就应该买好东西啊,我说你这小子怎么还是这么吝啬。
周乐不解地凝视我:满枝,这可是你的东西,是你曾经最宝贝的东西,你是真的忘了吗?忘了深水湾,也忘了你的哥哥吗……他问得那样急切,我却没有接他的话,而是接过了他递过来的手链,眯着眼睛道,是我的?我的品位没这么差,看来这种地摊的东西,你是送不出去了,我猜你女朋友不会喜欢的,不如我帮你丢了吧。
说完,一扬手就扔在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这一次,周乐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最终他失望地摇了摇头,看来,你真的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宁满枝了。
那么,周乐,你认识的宁满枝是什么样子的呢?
喧闹的自助餐厅里,我满心寂静却又满不在乎地甩出这样一个实际上无比怀旧的问题。
二、那一年,桃花满目里映着你俯身微笑的脸
请允许我跟随周乐回忆一下,我曾经的样子,以及那个叫深水湾的应该算我家乡的地方。
如今想来,曾经四面都被青山和绿水环绕的深水湾,真是美得不输任何一处风景旅游区,你很难想象那样天然的美景,蜿蜒的长河,宁静的小道,致远木板桥,开花的树,蔚蓝蔚蓝的天,这些都是这么协调地存在在那个闭塞的村落。
在那里长大的小孩因为成天都撒着脚丫子潜到水里游泳或者捉螃蟹的关系,所以几乎都懂水性,就连暂住在深水湾的周乐也不例外。
童年时期的周乐比谁都调皮,而且还很喜欢用比喻句损人,比如他会对我哥哥宁霓凝说,又在给你妹烤螃蟹啊,呵呵,宁满枝长得也很像螃蟹。
每当这个时候,宁霓凝会毫不客气地甩给他几个拳头警告他,周乐,你还想不想在深水湾混啊。
我讨厌周乐,却不仅仅因为他口无遮拦,最主要的原因是我阿爸从外面工作回来给我带回一条手链,因为家里并不富有,我爸又是个不懂太多浪漫的男人,很少为我们母女买这些小饰物,所以我不知道多欢喜,拿着手链在太阳光下看了又看。
可是,有一个成语叫好景不长,我觉得就是用来形容当时周乐一把抢走我手链时的情景的。
是的,他抢了我的手链,还不要脸地对我吹起一声口哨,然后就跑远了,我在他身后没命似地追,边追边骂他王八蛋。
谁知,这王八蛋竟突然使了一招金蝉脱壳,只见他把上衣往岸上一“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水库里,晕起一圈大大的涟漪。
脱,我真恨自己不是男生,没法和他一样把上衣脱得这么洒脱,只好气冲冲地跑回去搬救兵。
然而,当救兵宁霓凝英勇地帮我将周乐从水底揪出来的时候,手链早已从他手上不翼而飞。
周乐举起双手,坦白从宽的表情里有一种赴死的味道,满枝啊,手链掉进水库了。
什么?我气得差点飞起一脚。
那个水库那样深,深得就像经年以后那个叫沈郴洋的男子看我的眼睛,蓄满了清澈的忧伤。作为一个从小就在深水湾长大的人,我当然知道水库是这里的人用来养鱼的,只有到了捞鱼的时节,水库里的水才会大张旗鼓地动用机器抽走。
所以,自那一日起,我茶饭不思,没事就去收割青草往水库里扔,只盼鱼儿吃了它们能快些长大。
我一定要去寻回我的手链,这几乎成为了少女时期的执念。
宁霓凝安慰我,他说满枝,以后等哥有钱了,哥就开一家珠宝店,到时候珠宝首饰随便你挑。
这样说时,他黑白分明的眼底闪着碎钻一般的光芒,让我想起更小一些的时候,我们经常在河边玩水,湿了衣服就躲到高耸的大石头下生火烘干才敢回去。有一次,不小心把薄外套烘出了一个大窟窿,回家宁霓凝就挨了阿妈一顿打。罪名除了烧坏衣服之外,还有一条是带坏妹妹。
宁霓凝在背地里和我抱怨阿妈重女轻男,他若有其事地说,宁满枝,你说我会不会不是你亲哥哥,难道我是阿妈捡回来的儿子?
那时的他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我就鄙视地笑,如果你不是我哥,你会长得那么好看吗?
那一年我八岁,八岁的孩子其实是分辨不出美丑的,主要是深水湾里的女人们闲聊时都那样说。
她们说,宁霓凝这孩子还真俊呐,长大后不知道迷死多少女人。
每当这时,我就仰起小脸蛋站在宁霓凝身旁,指望她们也能夸自己一词半句的。这些聒噪的女人却对我摇了摇头,宁满枝,你要是长得和你哥这么好看,你以后就有福了。
我第一次被人夸奖是十三岁,我始终记得那一年,深水湾西边园子里的桃树杏树把花开得琳琅满目。
也是那一年,我弄丢了我人生里第一条手链没有找回来,失落了很长的时间才重新振作起来和同龄的女生在树下甩着小胳膊小腿跳皮筋。
打了好几个结的皮筋跳绳在弹跳之间张弛着,松了又紧,紧了又松。
“嘣!”刺耳熟悉的声音,皮筋应声断裂,我的人也跟着惯性弹了出去,险些撞在树上,惊魂未定地站稳,抬头,就看到了他。
桃花杏花在他头顶上妖娆洁净地开成了背景,风一吹,有花瓣雨点一般掉落下来,落在他乌黑的发间,犹如一幅画。
画着一个清瘦少年黝黑的头发黝黑的眼睛,洁白的衬衫和微笑,我顿时之间想到了一个古装剧里听到过的成语:倾国倾城。
眼前这个倾国倾城的少年,优雅地俯身,递过来一张纸巾,说,跳得可真好,来,把汗擦一擦。
我将纸巾拧紧在手心里,依然傻愣愣地仰头看他,说不出的口干舌燥。
其实,我一直不承认,那天我看到的是他们,在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美丽女孩,她穿着精致蕾丝花边的粉红色衬衫和淑女裙,像个典雅大方的公主,她叫苏禅。后来我也穿她那样美丽的衣裳,在她身后喊她姐姐。
三、有谁知道,你是我离乡背井,背井离乡的全部意义
我是坐船离开深水湾的,离开那天,一众伙伴都来河边送我,就连我讨厌的周乐也来了。
自从他弄丢了我的手链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过话。
哦忘了说,那一年周乐把我手链弄丢的水库里出了一件怪事,水库里的水却不知道被谁在哪个夜里被抽得一干二净,一开始大家以为是偷鱼。
可是还没到捞鱼的时节鱼儿尚幼小,它们失去了生存环境,只能陷在泥沙里挣扎,飘起白花花的一片鱼肚白,看上去特别悲壮。不知道它们是不是也和这些依靠养鱼为生的人们一样愤怒。
那几天,几乎深水湾所有的人都围在水库边,他们的眼睛里都充满了那种叫愤怒的东西,讨论着怎么查出这个罪魁祸首。
其实那时候,我就有些天真地怀疑是周乐,我这样怀疑也是有根据的,可能那个王八蛋把我手链弄丢了后,突然良心发现,想要帮我找回来。
而这种捣蛋事,在我所认识的人中,也只有调皮的他能想得出来。
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不了了之了。
而此刻,他走过来,对我说,宁满枝,你要常回家看看。
我没有顾上回答,就被阿妈拉到了一边,她眼眶红红地嘱咐我一些,以后到了新家,不能再野性不收,要好好学习之类的。
我哭。如果不是苏禅这个自称是我姐姐的少女带着出生证明,楚楚动人地说希望把我带走,我想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自己是阿爸在河边给宁霓凝洗衣服时捡到的漂流而至的孩子。我怎么能够承受将我捧在手心疼爱着的父母都不是亲生的这个事实呢。
同样不能接受的还有宁霓凝。
他们在屋里谈这些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从外面踢足球回来一脸臭汗的宁霓凝戳在门口,他显然是听到了谈话的内容,所以才冲进屋迫不及待地将我拉到自己身后,你们谁也别想把我妹妹带走。
他指着沈郴洋又指了指苏禅,你,还有你,不要在这里骗人了,都给我出去。
十四岁眉清目秀的少年,刚刚变声,愤怒的时候嗓子有些粗哑,样子却煞是好看。
可是我却回忆着美男子沈郴洋递纸巾给我时的样子,轻轻地拉了一下宁霓凝,说,哥,其实他们不是坏人。
阿妈适时地走过来,拉开宁霓凝说,一说话就湿了眼眶,满枝,跟姐姐回去吧,回到本来应该属于你的大城市去,阿爸阿妈无能,给不了你更好的生活。
她说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我很想大声地告诉他们,阿妈,我生活得很好,我哪儿都不想去,深水湾才是我的家,我要在这里住一辈子的。
可是,我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是偷偷望向沈郴洋,他也正看着我,眼底有期待和探索的光芒。
我便仓皇地将视线移开,手足无措地低下头,然后我听到自己低声回答说,好。
是的。我说好。
说完,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人猛然握紧,只一会儿,又被松开,晃荡在半空中,宁霓凝黑白分明的眼睛充溢着不敢置信,他望向我,嘴唇张了张,却什么也没有说地跑了出去。
没有谁看到我颤抖的,试图想要伸出去拉住他却无能为力的那只手,直到真正收拾行李离开,宁霓凝的身影都没有出现,我的眼睛却不停地在他们身后搜寻,连阿爸也朝四周看了看,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霓凝那小子这会儿又不知道野哪里去了。满枝,快和哥哥姐姐上船,再晚天就要黑了。
我含泪点点头,河水在落日的余晖里波光粼粼地闪着金色的光,小船缓缓划动,我不肯进舱,站在船沿边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深水湾的方向,却只看到河边那块我们曾经在下面生过火晒衣服的大石头孤单地立在那里,我在心里狂喊:宁霓凝,我会回来看你的!
四、我没有说,我的愿望是用她的姿态,站在你身边
以后很多年,生活仓皇地改变了。
我再也不能撒着脚丫奔跑在河边,我再也没有在开满桃花杏花的树下跳过皮筋,我再也没有因为有人弄丢我的手链茶饭不思。我开始变得异常忙碌,忙着学习,忙着适应新生活,忙着和姐姐学弹钢琴,也忙着跟她一起去医院照看一个我应该唤她妈妈的女人。
我知道这个女人的病是苏禅千辛万苦去找寻我的主要原因,苏禅说,妈妈夜夜夜夜都会梦到我,满面是泪地唤她为我取的名字:苏娟。
我不恨这个女人,无论她曾经因为何种原因丢下我,面对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我们是不被允许有仇恨的,当她苍白着脸干裂着唇握着我的手微弱地唤我苏娟苏娟的时候,我是怜悯的,但我倔强地咬着嘴唇,不愿意管她叫妈妈。
我一直都是这么顽固的小孩,就好像很多年以后我顽固地寻找一个人,他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他的名字叫宁霓凝。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坚持给他写信,每月一封,咖啡灰和宝石绿的信纸,黑色的签字笔,我跟他说,新姐姐给我买了很多值钱的珠宝。我说哥,以后你开珠宝店了我给你亲情赞助啊。
那些信寄出去,都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回音,让我一度地怀疑宁霓凝换了学校,所以后来,我又把信改寄到深水湾的家中,在信中,我从来没有和他提及的是沈郴洋,我不愿意告诉任何人,他是我心口一颗忧伤的子弹。
这个十三岁在花树下如画般落入我仰望的瞳仁里便再也不曾消失过的少年,已经长大成了快要撑起一片树荫的男子,俊美如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