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妙很开心,它说:“我就是我,我是小猫妙妙!”
每当我想起这个梦境,我都会觉得受益很多,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做真正的自己,挖掘自己的潜力,要对自己有信心,永远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老师的寄语:
鱼儿把快乐写在水中,点点滴滴;
鸟儿把憧憬写在空中,远远近近。
郭睿呢?
郭睿同学是一个内敛、不善言谈的女孩,总喜欢默默地坐在教室里,观察身边的一事一物,捕捉自己感兴趣的生活细节,所以尽管才上初二年级,她的文章中已经有了许多对花季、雨季的思考和感悟,在这几篇文章中,作者用自己独有的沉静,把自己对父母、对师长、对同学、对母校、对生活的真挚感情镶嵌在渐渐成熟、渐渐饱含思考的文字里,自然、清新、淳朴。
李伟小档案
姓名:李伟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9年5月21日
最热爱的运动:羽毛球
最崇敬的人:张海迪
最热衷的学科:语文
最大的理想:作一名语文老师
最难忘的一件事:曾在雨天和母亲共撑一把伞步行十余里路
关于作文我想说:品清茗,读诗书,写自我,快乐!
秋
2001级初二〈5〉班李伟
黄昏夕阳,征人奔走于道路上,一声声的鹧鸪的悲啼,勾起乡愁,无很!
秋天来了,大雁时而排着“人”字形,时而排着“一”字形向南飞去了,小鸟儿也销声匿迹了,白杨树枝上的叶子纷纷飘落下来,遍地都是,一阵秋风吹过,树叶像海上的浪花一样翻滚着。
秋天是金色的季节。无边的田野,稻子成熟了。放眼望去,目之所及满是令人心醉的金色,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光耀夺目,好像满地都是黄金。在这秋季里,北方的高梁田里都飘着大片大片的美丽鲜艳的彩云。
我爱四季,但相比之下,我更爱秋天,她虽然没有春天那样万紫千红、百花争艳,也没有夏天那样生机盎然、郁郁葱葱,也不像严冬那玉树琼枝、粉装玉砌,但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美——成熟、丰收、稳重。
在历代许多文人笔下,秋是格外凄凉,暗淡的。然而,我却认为,秋是明丽的、成熟的。
炽热的夏天拖着劳累的步子离我们而去,秋的使者又悄悄地降临人间,它欢快地迈开轻盈的步子,顿时绿色的大地披上了金色的盛装。放眼望去,果子压弯了技头,大雁结伴南飞,金黄的叶子铺满街头,自由的鸟儿奔向蓝天。
迷人的秋天令人陶醉,偶尔,天空也会下起淅沥小雨,那断了线的雨珠潇洒地落在地上,好像在秋天演奏细腻的旋律。
人们对四季的总结是:冬天收藏,春天耕耘,夏天孕育,秋天收获。有人说:“秋天是金黄色”。是的,到处都是收获的景色。然而,我认为“秋天还是白色的。”像薄公英一样给希望的种子插上翅膀,把美好的祝福寄向远方。
秋天,让知识的船儿扬起帆,一同驶向那新的彼岸……
冬
2001级初二〈5〉班李伟
冬天是个美丽的季节。
冬天不像春天的生机勃勃,夏天的百花争艳,更不像秋天里的丰收景象。在冬天时厚美丽的是雪,它飘荡在地上,茫茫一片,像是给大地铺了一层棉被。我很笨,不会堆雪人,更不喜欢打雪仗,但我喜欢静静地看雪,到处都是一片白色,是那么纯洁。
冬天里,星星、月亮、明朗的夜空陪我上学,接我回家。看到那皎洁的月光,我常会想:月亮上到底有没有嫦娥姑娘和小玉兔?
我喜欢一个人在晚上,依偎在床头旁,拉开窗帘,对着窗外的冬景发呆。有时太入迷了,眼前会浮现出童话故事:灰姑娘、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子的故事等,我觉得这是一种享受。虽然它是免费的,可是,它比任何一种东西都有价值,因为它会让你有美好的联想。
记忆中满树的雪花成了一抹永不褪色的风景,时值十数年后的今天,我们远离故乡浪迹天涯,故乡那绒毛般的大雪仍在我的心头飘飘扬扬,舞成一树树千姿百态、婀娜多姿的银花……
又回到了年前的一个下雪天,一家坐在房子里,谁也不敢出门去吹寒风,只有妹妹“豆豆”穿得很厚,带着帽子,围着围巾,套上手套,因为她刚学会骑自行车。也许是骑技不佳的原因,她一下趴在了马路旁边的花丛里,头上、身上沾了一身雪,她也很爱面子,迅速站起身来,将身上的雪拍干净,可是,这一切都尽收我的眼底。我故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问:“你摔倒了?”“没有,谁说的?”这时,我把她拉进房子里镜子前,她一看一头的雪,可是当时雪都停了。我开始大笑起来,不过这笑可没有一点侮辱他的意思,只是觉得她很天真,很好玩,她也很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过去发生的趣事一件件又浮现在眼前,真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珍惜那段美好的时光。那段时光里有着现在没有的轻松。
我
2001级初二〈5〉班李伟
有一位女孩,她天生爱做梦,爱幻想。
她喜欢春天的温馨,喜欢夏天的狂热,喜欢秋季的凉爽,也喜欢冬日的宁静。她喜欢万里无云的天空,喜欢那醉人的蔚蓝。她喜欢满天白云的日子,幻想成为纯洁的小天使。她喜欢雪,喜欢那来自天上的圣洁的精灵,她说雪是一切美好的象征。她喜欢雨,无论是雷声轰鸣的暴雨,还是缠缠绵绵的细雨……
她喜欢翻过去的日记,那里有属于她的美丽的故事。
她喜欢在没有人的街上散步,喜欢那总是跟着她的风。
她喜欢三毛,喜欢她那不屈不挠的性格,羡慕她那充满神奇色彩的经历,她幻想有一天能背着行李去闯撒哈拉沙漠……
她喜欢站在镜前对自己说话,她说她能读懂镜中人的眼睛。
她温柔的时候很可爱,她生气的时候很可怕。
她就是我,一个幻想中的女孩。
从小学到现在,不知不觉间已有八个春秋了,当了八年的学生,写了六年的作文,回首往昔,居然有了新的发现,原来我的作文也同我一样在成长。我的个儿长高了,它的页码也增加了,我的思想成熟了,它的内容也厚重了;我为人处世也有了原则,它的内容也更含蓄了……我渐渐明白,一篇真正的作文,就是一个人的思想缩影;一个真正在写作的人,他的文章便是他内心的窗口。
小学时,童真的我,开始学作文。那时,作文写得很不好,老师说,你的作文太平淡无奇了,就想一杯白开水,淡而无味。我开始翻所有的作文书想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可是,照样没用,后来,我发现最好的办法是多多观察身边的事物,将这些小事印入脑海里,然后加上一些美妙的词语并他们组成神奇的文章。
我开始花很大力气去写作文,搜肠刮肚的寻觅好词。最后,我进入另一个新阶段,就是现在。现在我的作文开始向成熟迈近,我对作文越来越有兴趣。
当然,对我的写作有最大促进作用的是读书。
记得程颐好像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之愈深。”
读书作文之乐,与打球、游泳不同,是一种“静趣”、一种“心趣”。晚上,大家都睡下了,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台灯下,书和写作便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为它教会我一个个道理而感到快乐,对他的博学感到钦佩。
书像一个个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美丽诱人的风光。正是它们,教我认识亚细亚、欧罗巴,犹太人、吉普赛人,认识了埃菲尔铁塔和自由女神,认识了我们的地球。让我懂得了美与丑,懂得了好与坏,懂得了正义与邪恶,也懂得了这句话:“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有的书,甚至像甜甜的蜜桃,很好吃,而有些书却像青春的橄榄,初嚼,有不些苦涩,可是后来会感到一丝香甜。
有人说过,“读书人”要有三个“万”:“读破万卷书”乃其一;其二“胸有万卷书”;其三是“家藏万卷书”。如果能实现这三个愿望,那我将会非常快乐。
上初一时,或许是由于学习劳累吧,想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便采取了一贯的独特方式:看侦探小说。
很快,我置身于贝克街221号B座,来到维多利亚女皇执政的英国,同那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一起,开始了侦察。随着一系列的古怪事件,靠这一点蛛丝马迹,我们顺藤摸瓜,终于使案件真相大白。我揉揉眼睛,放下书,觉得又来了精神。
其实,说起我看过的书刊,大大小小也不下几十种,大到各种名著经典,小到各种流行杂志。但我比较喜欢侦探小说,大凡侦探小说,它们的结构都很严谨,在构思与布局上都加入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的情节,层层推进,一环扣一环,又处处设置悬念,有时会被吓得捂起眼睛,可是仍不舍得放下另一半,所以它还有着一种奇特的吸引力。
现在已越来越没有时间去读书了,我真希望快一点到假期,能够一饱眼福。
杂感七则
2001级初二〈5〉班李伟
其一
我喜欢云,因为她带给我无限遐想。天似碧海、云似轻舟,轻轻飘荡着,生怕惊醒了海的酣梦。云又似嵌在蓝布上的块块图案,一会儿像莲花,一会儿像山羊,一会又像骏马。相互碰撞,招手,不愿亲近,但又不愿分离。
一天之中,夕阳下的云是最美的,立足高处放眼望去,夕阳射穿云层,把云照得五彩缤纷。当太阳落至地平线时,云朵变得更加绚丽。云在夕阳上轻轻飘动,被金色的阳光点缀得无比壮丽。太阳继续下落,云还是那样绚丽辉煌,只是少了几分光华,像一位腼腆的少女,在众人注视下,脸上泛起了阵阵红晕。太阳更加暗淡了,云像彩然的绢绸织成的彩帛,勾起人们无限遐思。太阳渐渐消失在天边,云也渐渐暗淡了,暗淡了,只有云在边缘还留着丝丝橙红。
天黑了,当月亮用它的银辉将大地笼罩着的时候,云早已悄悄离去,大地显得更加安宁和谐,明澈豁亮。
其二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剪报。
一本没有用的书,一叠旧报纸,一把剪刀,一瓶胶水,我就可以坐上半天,直到剪下来的大大小小的纸条,被编贴在本上,我这才伸个懒腰。
也许你会不屑一顾,不过是剪报纸,有什么可乐的?其实这里也有很深的道理。
这一乐,乐在“选”,报上的范围很广,生活常识、科学小品文,精彩美文等等,都是好材料。剪报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自己所缺的知识加以考虑。在我的剪报本里,队伍最庞大的要数文学了。我从小就喜欢文学,所以常常一篇短文,一首小诗我会读了一遍又一遍。虽然这样花了我不少时间,但每当翻阅自己的剪报本,看到每一篇佳作,那份自豪,那份欢愉自然也就难于言说了。
这二乐,乐在“剪”。你看到每一条你自己设计的线条,都感觉这里的美。
这三乐,乐在“贴”。将每一张不同形状的纸贴在一起,整整齐齐也是一美。
其三
书是这样好的一样东西,读书又是这样乐趣无穷的一件事。
记得四年级的我拜读《红楼梦》,一番囫囵吞枣之后,心中一片茫然,哪里能领悟其中之精妙呢?虽然读过的每一本书都留着我成长的足迹和收获的果实,但每次面对这些宏片巨作,大家手笔,我都会感到自己的浅薄和无知,充实自己的唯一方法是:继续读。
我曾经也碎心于宋词,我喜欢那种凝练的语言,那种镜花水月,正所谓“真字是词骨”。词多婉约,受其影响,我也有了些:“浅斟、低唱”的架势。
有些书是我的眼睛,我愿意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从中冷静地看这世上的众生百态、纷繁世象。读书使我学会了思考,使我学会了在思想上保持独立,而不是人云亦云。我总是能从书本中找到现实问题的答案。
无需手握香茗,只需一本好书,足矣!
其四
人生是什么?不同的时期告诉了我们不同的答案。
当我受到挫折的时候,我苦闷,我眼前的世界也仿佛陷入了悲哀,这时我告诉自己:人生是一条艰难的路……
当我获得成功的时候,我兴奋,我眼前是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这时我告诉自己:人生充满了乐趣,应该去拼搏,去奋斗……
当自私与贪欲的魔爪抓住我的时候,我懒惰,我斤斤计较,我眼里,一切都是为了自己活得“舒坦”,这时我告诉自己:人生就是享乐,就是为了自己而存在……
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思考着……
我看到,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不断地奋斗着……
我又看到,今天,我们的国家也在一步步地向前进;……
我更看到,现在,人类在各个方面飞速的进步……
我突然明白了,历史和现实告诉我:
人生,就应该像奥斯特洛夫斯基笔下的保尔所说的那样:“一个人的生命就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其五
每天放学回家,总要在家门前停上好半天,这成了我的习惯,也成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秘密。其实,这个跟几个小孩有关。
说起小孩,我不喜欢那种说话“老练”得令人自叹不如的孩子。我喜欢那种你看他一眼,它会朝你傻兮兮一笑的孩子,不瞒你说,我小时候就是那种一说话就会紧张的孩子。
在家门前,每天吸引我的正是这种我所喜欢的小孩。个头不高,衣服上总粘着几块泥巴,不是一心一意玩着“跳房子”游戏,就是煞有介事地摆弄着泥团。
记得第一次认识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为“谁的泥巴捏得好”而争执不休。我正巧路过,便好奇地来到他们当中,当弄清事情的原委后,我毫不犹豫地说:“我帮你们评!”当时,那几双眼睛立即看着我。迎着他们天真的目光,我感到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我真正感受到了这份童真,这份纯洁。
写到这里,我的眼前不禁又浮现出了这群小孩的身影:矮矮的身材,粘着泥巴的衣服,黑乎乎的小手,清纯的目光,还有那傻兮兮的笑容。
其六
春天和冬天相比,我更喜欢春天。春天里有无数的雨天,雨大时犹如瓢泼,雨小时犹如牛毛,记得小时候,小孩子一到下雨时就会说“千条线,万条线,落在水里都不见。”现在长大了,个子长高了,知识也懂得更多了,可是依旧喜欢雨。
我喜欢享受在雨中一个人漫步的感觉。这时的头脑会被雨水冲洗干净,可以忘掉所有的不快,聚在你心头的只有凉爽、舒适。
记得有一次,下晚自习已经是9:30,妈妈也才下班,我俩都没有带伞,妈妈骑着车子带我回家。那天,雨很大,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很疼,我们穿得很单薄,妈妈在前边给我挡雨,可是没有多大作用,因为雨点随着大风的方向而飘散,回到家,我俩已经冷得够呛。真够惨的!不过,幸好及时穿上了干衣服,才没有生病。其实,那天的大雨,并没有让我烦它,反而让我更喜欢它,说不出是什么原因来,也许就因为它叫雨。
老师的寄语:
读了李伟的日记,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莫过于她对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了。春的妩媚和温馨,夏的激情和狂热,秋的凉爽和成熟,冬的宁静和纯洁。总觉得,李伟在用文字呵护心灵、呵护生活,呵护那些属于她的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