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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盘村瑶族新石牌论(2)

在我国,瑶族文化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1929年,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出版了《广西凌云瑶人调查报告》。至今发表的著作有庞新民的《两广瑶山调查》,费孝通、王同惠夫妇的《花蓝瑶社会组织》,胡起望、范宏贵的《盘村瑶族》,玉时阶的《白裤瑶社会》,赵廷光的《论瑶族传统文化》,张有隽的《瑶族传统文化变迁论》、《瑶族历史与文化》,姚舜安、张有隽等人的《泰国瑶族考察》,黄海的《瑶山研究》、《瑶麓婚碑的变迁》,谢明学、玉时阶的《瑶族传统文化》,莫金山的《瑶族石牌制》等。这些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对瑶族的历史文化作了深入的探讨。

对于瑶族的法律文化研究,学者们的视野主要集中在石牌制上。尽管石牌制是中国南方少数民族法文化的典型之一,但有关石牌制的富有特色和创见的个案研究较少,更多的是一般性的论述。目前,有关瑶族习惯法的专著有莫金山著的《瑶族石牌制》,其他人发表的论文有《金秀瑶族石牌制度的社会管理机制》、《恭城瑶族家庭习惯法初探》、《试论瑶族的石牌制度与习惯法》、《从石牌看瑶族的原始法律意识》、《瑶族习惯法研究》和《瑶族习惯法与社会主义法制》等。《瑶族石牌制》是迄今为止有关石牌制的最详尽和最深入的研究。此书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金秀瑶族的石牌制,分析了石牌制的来源、发展、演变和衰落的过程,探讨石牌制的组织结构及其历史作用,比较了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及其他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异同,指出了石牌制的本质——一种以治安法律制度为基础,兼容军事制度和政治制度为一体的社会组织。全书以大量的案例和史料来论述石牌制在调解瑶族内部矛盾纠纷,外御强敌,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作用。而周敦耀对石牌制度社会管理机制的分析和李庭华对石牌的宗法性质的解读都说明瑶族的石牌制度是一种社会组织,而不仅仅是瑶族的一种习惯法或村规民约。目前有关大瑶山瑶族习惯法研究中,以某个村寨为对象的微观个案研究还是少见,这也是设立本研究的原因之一。

三、理论与方法

(一)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在理论分析之前需要对法律文化和新石牌这两个重要概念加以澄清,本文的法律文化指的是作为对象化的而不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文化,即法律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法律制度、法律设施、法律活动以及人们对这些法律现象的理解。新石牌是指20世纪80年代后大瑶山地区的瑶民为维护各村的社会治安秩序,在政府的指导下通过对本民族的石牌制继承和改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村民自治契约”。

本文主要采用马林诺夫斯基的法是社会整体文化中的一个方面的思想和波斯皮士尔(Pospisil,1971)的法律多元主义思想,本研究的主要对象是盘村新石牌的内涵及其变迁,同时涉及它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互动问题。在方法论上更多地采用了结构——功能主义和阐释人类学的观点,部分采用了文化变迁理论。本文分析的基本思路是:

1.法是人类为维护社会秩序,进行社会管理而制定出来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并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那么盘村的新石牌是如何产生的?它的功能是什么?它依据的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是什么?它又是如何运行的呢?

2.法律体系是维持社会结构运转的机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盘村的法律文化是如何运作从而达成社会控制的目的呢?

3.盘村新石牌的命运如何?它对我国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有何意义?

(二)选题的目的、意义以及研究方法

1.选题的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收集盘村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社会文化,特别是法律文化方面的第一手资料,探讨盘村法律文化的变迁趋势;二是弄清盘村新石牌的产生、性质、功能、它的运作机制以及新石牌与国家法律之间的互动,研究盘村的社会控制是如何达成的,探讨瑶族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2.选题的意义

笔者认为,对于盘村瑶族法律文化的研究,其意义是多方面的:第一,以新石牌为切入点来研究瑶族的法律文化是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侧重于习惯法的分类和汇编的研究倾向而言是一种补充;第二,把新石牌嵌入瑶族的传统文化之中进行研究,探讨新石牌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法制建设的意义是习惯法研究的一种尝试;第三,本研究还是对盘村瑶族文化研究的补充,反映出盘村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变迁。

3.研究方法

在资料的收集上,主要是通过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来取得第一手资料,同时也参考了部分地方性文献和地方统计资料。在分析方法上,更多地采用了主位分析法,同时也较为谨慎地采用了客位分析法。在论文的写作上,采用了民族志的叙述方式,但加重了对田野调查资料的分析和相关问题的论述。

4.关于田野工作

选择郎旁屯作为考察点,主要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该村的新石牌执行得比较好,社会治安比较稳定;二是盘村附近的兰冲屯和六闭屯的新石牌都还在起作用,是理想的补充调查点;三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民族大学的胡起望教授和广西民族学院的范宏贵教授曾在此村做过调查,此次调查有追踪调查之意。

笔者于2003年8月到金秀瑶族自治县为田野调查工作进行采点并最终选定郎旁屯。此后分别于2004年的元月、4月、7月至9月和11月先后五次赴田野调查点进行调查,考察的时间跨度为一年零三个月,田野工作总时间近四个月。

(第二部)分调查点的背景资料

一、地理位置与生态环境

郎旁屯位于金秀县城的西北部,隶属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甲江村,东北、东南以及南面与金秀镇交界,西北面与本村委会的旧村接壤。盘村地处大瑶山中心地区的崇山峻岭之中,海拔在六百五十米至七百米之间。盘村建在牛塘岭西麓的半山腰上,整个村子的房屋都背靠着山坡,房子分成三排。村前山脚下是古治冲(冲是瑶语冲槽的简称,翻译成汉语就是山谷的意思),它是盘王河上游的支流之一,左侧是郎旁冲,对面是高耸的古岗岭和古治岭,旁边有古栏岭、古辣岭等大小山岭。

盘村地处大瑶山腹地,这里气温较低,温差变化小,云雾多,日照少,夏天凉,冬天常有冰雪。盘村附近山区土质属于山区黄壤,森林覆盖率高,植物多样性保持得较好,主要的树种有村民种的杉树和松树,还有大量的水源林,如松柏、枫树、桐木和各种各样的竹子。

盘村有两条道路通往金秀县城。一条为山路,走路大约需要两个小时;2000年在政府的帮助下,盘村人开通了从郎旁到金秀的四级公路,全长约十五公里,农用后驱车可直达村口。2001年此公路延伸到旧村(甲江村委会所在地),全长约26公里。从旧村走五个小时的山路可到达三角乡政府。盘村人一般赶金秀街,采购肉类和各种日用品,买家用电器和摩托车要到山外的桐木镇。人们赶金秀街,有摩托车者走公路,没车的走山路。最近,已经有人买三轮摩托车跑客运,从郎旁到金秀,一般每人每次三元。这种车在陡峭弯曲的山区公路上跑确实危险,但这已经是他们所能拥有的最廉价的交通方式了。

二、族源及历史沿革

关于盘村的族源及其历史沿革,范宏贵教授的《盘村瑶族》一书中已有详细论述,故在本研究中只作简单的概述和补充。

盘村大约有三百年的历史,但最早的居民并不是盘瑶,而是壮族的刘公栽等人。当时刘公栽带着十三块山场到金秀附近的六拉村的茶山瑶人家上门,这从解放前盘村附近的山场和梯田仍属于六拉等村的茶山瑶的情况可以看出来。盘瑶是过山吃山的游耕民族,据盘村老人介绍,在他们祖先迁来之前,盘村曾住过两批盘瑶,但都先后迁走了。当时盘村的位置比现在大约低两百米,在临近谷底小河边。现在盘村的部分梯田就是在当年旧宅基地上开辟出来的。

据村中老人介绍,现在人们能确切知道的盘村的较早居民是庞文品一家,庞文品的祖先则从十八家迁来,盘村冯赵黄庞四大姓中的庞冯黄三姓都与十八家有着错综复杂的血缘和姻缘关系,由此可推断盘村祖先来自十八家这一说法是可信的。瑶族男子一般以名字来排序辈分,根据盘村庞家“文成有福贵”五字排辈规则,如今盘村庞家文字辈庞文强已有十六岁,按每代人二十年算,盘村庞家已有一百年的历史。庞文品迁来以后,十八家的冯氏也开始迁来,随后黄姓、盘姓和赵姓盘瑶也先后迁入。盘村在近百年里由一家村发展成了三十多户人家的盘瑶村落。

盘村现有冯、赵、黄、庞、盘、李、蓝七姓,其中冯姓人口最多,李姓是来盘村上门的汉姓,只有一人。

三、社会组织与风俗习惯

(一)社会组织

盘村的社会组织有石牌制度和村民小组。石牌制度是盘村瑶族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之一,是瑶民的自治组织,其传统职能是打击匪盗窃贼、调解审理案件和维持社会治安等。大瑶山的石牌产生于明朝初期,而现存的最早的石牌立于明朝崇祯年间,它的鼎盛时期是在民国时期,当时的《六十村石牌》和《三十六瑶七十二村大石牌》管辖着整个大瑶山地区,规模之大,地域之广是前所未有的。1940年国民党政府设立管辖整个大瑶山的金秀警备区署,实行保甲制度,石牌实际上被废止了。解放后,这种组织的社会功能已经没有传统打击匪盗窃贼、调解纠纷审理案件、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能,其主要内容变成了取消封建特权和加强民族团结。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改变,瑶区的社会治安状况逐渐恶化,出现刑事大案法律管,小偷小摸没人管的现象。为了恢复瑶寨的社会治安,瑶民们自行组织起来,制定出管理社会治安的村规民约——瑶族新石牌。目前,新石牌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村寨的社会治安。新石牌设有石牌执行小组,盘村的石牌执行小组由五人组成,小组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一般由村中有威望有能力者担任,负责执行石牌规定的判罚。

村民小组也是一种自治组织,不同的是它直接由政府领导。郎旁屯的村民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人,由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村民小组长负责管理生产、税收、发放各种补助和处理其他行政事务。

实际上石牌组织和村民小组并没有截然分开,因为新石牌的内容实际上就是村民小组的村规民约。按惯例,村民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都是石牌执行小组的成员,而且副石牌头一般由村民小组长担任。在处理事务上两者也是有交叉的地方。

(二)风俗习惯

1.服饰。目前盘村瑶人日常穿戴的服饰与山外的汉族人已相差无几,传统的瑶族服装基本上已无人再穿,只有在节日和婚宴喜庆时才会盛装出门。不过一些老年妇女仍保留着白纱线缠头的头饰,个别男子也保留穿瑶装的习惯。

2.饮食。村里人的饮食为一日三餐,以大米为主食,晚餐较为丰盛,早餐次之,中餐很随便,一般是早饭午饭一起煮,午餐就吃早上煮的剩饭,通常没有菜。瑶家人的肉食很少,喜欢吃腊肉,一般一头猪饲养一年,到年末就杀猪过年,剩下的放在火塘上熏成腊肉或做成“炸肉”,平时偶尔买些新鲜猪肉,这样就可以维持到年底。瑶家人平时口渴了就直接喝从山谷里引来的山泉,少数人家在夏天有喝茶的习惯,他们随便从屋子附近折几根树枝放到锅里煮沸就算是茶了,据说有清凉解暑的功效。

3.宗教信仰。瑶族信仰盘王和社王,并受道教的很大影响。盘村瑶族都崇拜自己的始祖盘王或盘瓠,在盘村每个家族的长房厅堂的正面都设有一个香炉,这就是盘王的神位。祭祀盘王的活动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祭祀每年有三次,即春节、立春和七月十四;不定期是每当盘瑶人家里有人畜不安的事发生,他们就要祭祀始祖盘王,求盘王保佑,称之为“还盘王愿”或“做盘王”。如今,“还盘王愿”活动已经很少有人做了。

盘村瑶族的另一个重要崇拜对象是社王。社王是土地神,也称五谷神,掌管五谷的丰歉。盘瑶的每个村子都有社王,并设有专门管理社王祭祀的人,叫“社老”或“社主”,意即村寨的主人。盘村的社王最初由赵如广设立,他也成为盘村的第一个社老。社老拥有很高的威望,由能者居之,可以世袭。盘村现在的社老是赵成仙。盘村社王的牌位最初设在村子底下的小河边上,没有建筑物,由三块大石头堆成,后来迁到小河对岸西边的一处石壁下。社王祭祀活动当地叫“做社”,一般每年举行三次。祭祀活动分有小祭和大祭,小祭每年三次,大祭则各不相同。由于不同村子有不同的风水,师公们根据不同的风水给社王起不同的名字,占卜出不同的祭祀规则。例如盘村的社王叫“歌龙社”,按照盘村的风水,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大祭,而盘村附近的六坪屯社王要求每两年举行一次大祭,马鞍屯则是五年一大祭。小祭一般只做一天,大祭则需二至三天,大祭一般安排在当年的六月初六日。活动一般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师公念经请神保佑庄稼和村寨人畜平安,第二阶段是聚餐,在聚餐过程中讨论村中事务。

盘瑶还崇拜鬼魂,认为到处都有孤魂野鬼。因此,一旦家中老人小孩生病,他们就认为鬼神附身,除了上医院,还要请师公到家中宴请各路鬼魂,请他们不要再缠上家里人。盘村有一师公叫黄元福,平时小灾小病就请他,但他的道行不深,级别不够高,无法主持大的仪式。

4.节日。盘村人的节日很多,盘王节是瑶族的传统节日,但盘村瑶族最重要的节日是春节和农历七月十四,另外,盘村瑶族比较重要的节日是每年的三个社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六月初六和八月初二。在这三天里,村民们在社老的主持下扫村寨、祭社王,祈求风调雨顺,请天神保佑村寨的人畜平安,庄稼丰收。每家每户派一男子参加,活动的开始是道公念经请神护寨,接着村民们聚集在社王前,由村民小组长主持会议,共同商量村中的大小事务,最后是听社老宣讲石牌,要求人人严格遵守,村民们则在社王前喝酒以示愿意遵守,接受社王的监督。此外,元宵节、中秋节等其他节日与壮族人同过。

四、人口结构与经济生活

(一)人口结构

目前(2004年10月)盘村共有农户36户,人口142人,其中有一人是汉族,一人是壮族,两人都是从山外来盘村上门的。瑶族人口约占99%。盘村的家庭以核心家庭为主,家庭人口多在5人以下。

资料来源:本表数据根据甲江村常住户口册统计而得,该户口册由甲江村村民委员会提供。

(二)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