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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盘村瑶族新石牌论(3)

盘村的居民几乎全是盘瑶,传统的生计方式是过山吃山,租种茶山瑶的土地,没有自己的土地。解放后,盘村瑶族才拥有了自己的土地。

盘村是一个以林业为主、农业为辅的瑶族村寨,经济来源主要依赖于林业生产,即主要靠种植杉树和出售木材挣钱;盘村人平时上山采草药,偶尔能补贴家用。1990年以来,盘村人开始种植八角和甜茶,近年来八角和甜茶的收入逐年增加,约占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盘村耕地很少,粮食生产以水稻和旱稻为主,还有玉米、红薯、芋头等杂粮。盘村周围全是山岭,山势陡峭,只在坡底的河谷地带开辟出少量的水田,为了帮助盘村瑶族发展生产,政府从水田较多的金秀四村中划拨十多亩给盘村。尽管如此,盘村的水田只有49亩,人均拥有量仅为0.34亩;耕地总面积214亩,人均耕地面积仅1.5亩。盘村海拔较高,气温低,一年只能种一季水稻,大米不够吃,因此人们还通过卖木材来买大米吃。

目前,盘村的经济收入仍以林业为主,但所占比重已经大大下降。另外两项主要收入是八角和甜茶。家家户户种有八角,少的几百株,多者上千株,八角已经成为仅次于木材的重要家庭收入。在粮食方面,近年来国家要求农户退耕还林,禁止毁林开荒,因此盘村的粮食不能自给,但作为补偿,每人每年得到政府发放的林农粮补助25公斤。另外,盘村有近100亩林地被划入珠江防护林工程体系,从2000年起政府还发放珠江防护林工程补偿金每亩年90元。

由于盘村地少人多,水稻、玉米一年只种一季,林木、八角的护理需要的劳动力也少,平时的农活并不多,许多人农闲时从事木材加工,村中大部分男子会做木工活,他们利用丰富的林木资源,为各个中小学校提供门窗、课桌和椅子,承包公园景区的各种木质设施的材料加工等。近年来外出打工的人数逐年增多,到2004年,长年外出的有4人,短期外出打工的有32人。这些都为瑶民增加了不少收入,2003年盘村的年人均收入为1532元,略低于全县1563元的年人均收入。可见其家庭收入是比较低的。到目前为止,全屯只有五户建起水泥平顶房,其他的农户住的全是泥墙瓦房,部分农户的厨房没有瓦,用杉树皮覆盖。村中仍有四户人家连一台黑白电视机也没有。盘村是甲江村目前惟一没有通电话的村子。

(第三部)分新石牌的产生、内容、性质、

功能及其运行机制盘村的法律文化是典型的多元法律文化,它包括国家制定法、民族区域的自治条例,村规民约和新石牌,他们的共同作用实现了盘村的社会控制,其中新石牌是盘村社会控制机制中最有效的部分。因此笔者将其作为单独的一节重点论述。

一、新石牌的产生

“所谓石牌制,即是瑶族人民在历史上为求得生存发展和社会安定而建立的具有自卫自治性质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组织。它是一种民族习惯法,瑶民为了维护当地的生产和社会治安秩序,共同订立规约,并将之镌刻在石碑上或抄写在木板上,以便‘有法可依’,共同遵守。”这是莫金山老师给瑶族石牌制所下的定义,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相当恰当的定义,因为它指出了石牌真正的性质是一种社会组织,而不是仅仅把它当作一套法律条文或是法律的载体而已。

历史上的盘村没有自己的石牌,而是在不同的时期隶属于不同的石牌组织,受这些石牌组织的管理。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政府开始统治大瑶山地区,国家法律逐步取代石牌的地位和功能,石牌走向没落。解放后,金秀瑶区政府制定了《大瑶山团结公约牌》及其补充规定,这是一个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石牌,它与国家法律一起成为瑶族人民新的行为准则。由于《团结公约牌》只是一个处理瑶族内部各支系关系的原则性很强的法规,在处理个人关系时主要起作用的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改革开放后,随着大瑶山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律过于抽象的缺陷逐渐表露出来,整个大瑶山地区的社会秩序出现一些混乱,违法犯罪有国家制定的法律来管,但小偷小摸没人管的现象比较普遍,为了恢复社会秩序,瑶族人民在政府的指导下,借鉴过去的石牌制制定出了各自的村规民约——新石牌。

所谓的新石牌,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大瑶山的瑶民为维护村寨的社会治安秩序,在政府的指导下通过对本民族的石牌制继承和改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村民自治契约”。新石牌并不是过去旧石牌的翻版,而是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对旧石牌的继承和改造,并嵌入了政府某些意图,类似于全国各地的村规民约的“村民自治契约”。

(一)第一块官方认可的新石牌

金秀瑶族自治县的各个村寨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了自己的村规民约,但第一块官方认可的新石牌(屯级的村规民约)却是在1990年产生的。金秀瑶族第一块官方认可的新石牌产生于该县的长垌乡长垌村六架屯。六架屯是一个盘瑶村子,现有34户人家,129人。

新石牌的产生完全是适应生产生活需要而由村民自发制定出来的。根据六架屯的村民小组长冯某介绍,改革开放以前,六架屯的治安一直很好,人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生活很平静,很少有治安案件发生。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水田、旱地、山林以及板栗、八角、茶子等经济林先后承包到户,发家致富全靠个人的努力劳作,一些好吃懒做的人经常趁晚上天黑去偷别人的苞米(玉米棒子)、放在屋外的鸡鸭和地里的瓜菜,有的甚至白天入室偷钱偷米,村民们出门还得加把锁。山上的偷盗事件也很严重,偷盗杉木是当时最常见的事情,一些贪小便宜的人到了山上就偷摘别人地里的香菇、毛竹笋、杉木苗、香草和绞股蓝等。另外村里有些人平时“放野”(家畜野外放养,无人看管)家禽家畜,糟蹋他人庄稼和菜园等,事后又不赔偿。村中赌博成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的事时有发生。尽管六架屯距离乡政府只有两公里,但报案后派出所也无能为力,因为案子太小又数不胜数。部分案子有确凿证据的可由生产队队长处理,责令犯事者赔偿损失,但无权进行处罚,因此犯事者往往是屡教不改。对此,村民们很无奈,他们迫切需要安定的生活。

1983年的大年初一早上,六架屯的户主们聚集在队长家开会,讨论恢复过去的石牌组织,重新订立石牌。会议推举村中德高望重的盘某(师公,现已去世)出任石牌头,生产队长庞某为副石牌头,协助石牌头执行石牌规定。当时石牌的内容主要是处罚偷盗、赌博、打架、不正当男女关系和“放野”牲畜等行为;规定盗窃案按偷盗数目加倍处罚,案值超过一百元的,加罚犯案者出钱买猪肉、酒、米各36斤请全村的户主吃酒一餐;限期六天内兑现,超期不兑现者加罚20%。由于担心政府反对,当时的这份石牌律只写在一张纸上,由石牌头保存,各户主回家向家属讲清楚,不敢对外宣传。

石牌制定出来不久就处罚了放牲畜糟蹋别人稻田的黄某和偷杉木的李某,黄某被罚款20元,李某偷了四十多根杉木,被罚126元(每根折价3元),还要请全村户主吃一餐。经过这两件事,村里的治安状况很快好转。

六架屯订立石牌的事不久就传开了,当时正值政府号召各地建立村民自治之时,周围的村屯纷纷订立自己的石牌,而且这些新石牌对维护当地的社会治安确实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后来金秀县委领导觉得这是一个治理社会治安,实现村民自治的好办法,是村民们的创举。县委的表扬使六架屯的石牌头们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下,他们决定立一块石碑,把石牌律刻上去。当时的六架屯石牌内容还很不全面,金秀县委派出一个工作组到六架屯指导村民们对石牌进行了修改,补充了大量的内容,如讲文明礼貌、拒绝早婚和买卖婚姻、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按时交税和禁伐水源林等。这样,六架石牌的内容更为丰富,涉及面广,整个石牌的规定达二十六条之多。为了达到更好宣传效果,县委要求石碑要大一些,由于没有找到足够大的石碑,村民们就用砖头砌一堵墙,然后用油漆把石牌律写上去。1990年6月22日,六架屯举行新石牌成立仪式,县委书记胡德才亲自到场参加,金秀县的第一块新石牌就这样诞生了。

六架屯新石牌现在已经衰落,因很久没有人违犯石牌条规,石牌头人已经不再“料话”(宣讲石牌条款),村民们都记不清石牌的具体内容了。新石牌的原稿由第一任石牌头赵有信保存,他去世后,这份石牌原稿就不知下落了。而写在石碑上的内容,经过十多年的日晒雨淋,油漆早已脱落,现只剩下一些模糊的字迹,只能辨认出部分字体。所幸六架新石牌的完整内容已为《瑶族石牌制》一书所收录。

在20世纪80年代初,大瑶山地区的各个村寨治安状况普遍较差,都出现类似六架屯的情况,村民们迫切需要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六架屯石牌产生后,金秀县党委和政府把它作为样板在全县推广(包括山下桐木、七建、头排等非山区乡镇),要求各屯订立自己的石牌,各村制定出自己的村规民约,并从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抽调干部到各村屯做指导工作。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鼓励和指导下,村民们纷纷组织起来,制定出自己的新石牌。随着各村新石牌的订立和健全,整个大瑶山地区的治安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笔者走访过的11个村屯中,村民们普遍认为新石牌制定后对维护社会治安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新石牌的制定、修改和石牌组织的成立

新石牌的产生包括石牌规则的制定和石牌规则管理执行机构的建立。为了便于论述,笔者将新石牌的制定和修改合在一起。关于新石牌组织成立的过程,笔者以盘村新石牌为例。

新石牌的制定、修改与盘瑶的社王祭祀活动有很大的关系,故先从盘村的社王祭祀开始论述。社王祭祀是一种非常严肃的活动,具有消灾祈福的功能,要求全村每户必须派一个代表参加,因此它又是村民们讨论村中公共事务、举办公益活动的场所。据说过去的旧石牌就是在社王祭祀活动中制定出来,新石牌的制定选在此时正是对旧石牌制定过程的沿袭。

盘村的新石牌成立于1987年7月1日(农历六月初六)。1987年是盘村社王的大祭年,活动隆重而复杂,要连续进行三天,即初四至初六。早在活动开始的前几天,人们就已经做好准备工作,活动经费按户头收取,由队长将参加人员分成不同的小组,有的负责采购祭祀用品和食物,有的煮饭煮菜,还有的负责活动过程中的道具,各种仪式都有专人负责。活动开始的那一天,由掌管社王祭祀的社老请来三位大师公(师公中级别最高的),举行各种复杂的仪式,遍请天地众神保佑村中的人们和各种事物平安无恙,模拟瑶族在艰难困苦之时始祖盘王请来天地众神给自己的子孙送米送钱,点着明灯指引他们渡过苦海的全过程。这一过程进行到初五晚上才完成。六月初六早上,参加“做社”的人们聚集到“冲底”小河边上的社王前,敬上鸡肉、猪肉等丰盛的食物,由师公念经请神保佑树林、庄稼成长,保佑村中人畜平安,将在场的每个户主和客人的名字念一遍,报请社王保佑。这个过程大约要用三个小时,至此,所有仪式完毕。

随后,人们开始聚餐,在聚餐将近结束时,由队长黄元案公布经费开支情况,并主持讨论村中社会治安问题,最后制定出了盘村的新石牌。新石牌的内容主要涉及偷盗问题,如盗伐木材,偷农具,偷经济作物等,还有禁乱搞男女关系,禁牛马“放野”等,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并通过选举产生石牌规则的执行机构——石牌执行小组。执行小组由五人组成,设石牌头一人,副石牌头一人,其他三人协助石牌头处理事务。石牌规则和执行机构产生后,将石牌规则写在信笺上,由社老站在社王前宣读石牌规则和石牌执行小组名单,众人一致通过。接着各个户主在石牌条款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在自己的名字上按手印。接着社老取出二十多个碗,倒上酒,杀鸡取血滴入各个碗中,由社老带领众人端起酒碗面向社王庄严宣誓“石牌大过天,谁人胆敢违犯,神都看见,石牌不容”,然后喝下鸡血酒,社老宣布石牌即日生效。最后队长要求各户主回家向各自的家属宣传,并约定此后每次社日都要由社老向众人重复宣讲石牌规则,提醒众人遵守。

石牌规则制定出来后,按政府要求送交村公所备案,村公所对石牌规则中的个别明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由队长黄元案召集村民开会讨论,修改后用蜡纸刻写,然后印发每户一份。但盘村的石牌没有像六架和十八家那样刻在石碑上,只是抄写在信笺上以文件的形式存在。由于年年宣讲,石牌规则深入人心,人们对这份石牌文件是否保存完好并不在意,如今,村民们的新石牌(文件)都已经不知去向。最初的盘村新石牌规则的底稿由社老赵成仙保存,现也已经丢失,笔者寻遍整个盘村也没有找到一份新石牌文件。

新石牌执行后,盘村的社会治安状况很快得到好转,然而任何规则都不是一开始就完美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常有新的治安状况出现,于是人们再次利用社日集会,共同商量对石牌规则进行修改和补充。盘村新石牌制定后曾作过多次修改,其中在1992年作过一次大的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在2004年9月15日(农历八月初二)。

据盘村原队长庞某说,新石牌成立的所有程序都是参照旧石牌的订立过程来进行的。据笔者了解,金秀各地新石牌的制定过程都与盘村差不多,大同小异。

盘村人对石牌规则的宣传已经形成一种制度,每年的三月三、六月六和八月二这三天,盘村的社老都要在社王面前提醒村民注意遵守石牌,在每三年一次的大祭活动中都要逐条逐句地讲解石牌条款,告诉村民制定这些条款的来龙去脉,要众人牢记在心,违者将按石牌处罚。

二、新石牌的内容、性质、功能及其运作

(一)新石牌规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