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中国代表团的旗手姚明拉着林浩的手进入会场,那一幕让人至今难忘。2009年春节晚会上,小林浩再度亮相,他那天真、烂漫和活泼的个性,更让人难忘。
然而,人们也许不知道的是,林浩一家现在生活得很艰难,他的父亲林大坤没有工作,全家人的生计陷入困境之中。人们也许更不知道的是,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一批批的广告商找到林浩的父亲,想让林浩拍广告,但都被小林浩的父亲拒绝。林大坤说:“就算再困苦,我也不能让林浩用抗震英雄的名义去挣钱!”根据有关报道,迄今为止,小林浩的父亲推掉的邀请小林浩拍广告可能获得的酬劳达几百万元。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映秀镇中心小学2年级学生林浩和同学被压在倒塌的教学楼废墟之下,他在废墟下组织同学唱歌来为大家打气。两个小时后,林浩爬出了废墟,看到班上还有数十名同学被压在废墟下,小林浩再次钻进废墟,并将两名同学背出了废墟,而他的头部和上身也在救援的过程中多处受伤。2008年6月,林浩被授予“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称号。
2009年,一家海外巧克力公司与林浩的父亲联系,邀请林浩拍商业广告,开价50万元。林浩的父亲在沉默了一分钟后回答:“对不起,林浩不能接广告。”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有国内的童装厂、玩具厂、食品厂的人找到林浩的父亲,提出让林浩拍商业广告。2007年9月,林浩一家搬到上海,找林浩拍商业广告的厂商更是有增无减。而此时在上海居住的林浩一家生活正陷入困境,林浩的父亲没有工作,而每个月光房租就要2000元,林浩和姐姐又要上学。在这种情况下,林浩的父亲仍拒绝了厂商提出要林浩拍广告的要求。
林大坤曾表示,如果他继续找不到工作,如果林浩姐弟的前途受到影响,他可能会考虑让林浩接拍商业广告养家糊口,但不到那一步他绝不会这样做。
笔者倒是认为,小林浩应当去拍广告,不论是商业广告或是公益广告,但拍广告不应太多,因为孩子目前还处于学习的阶段。原因如下:
第一,林浩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我了解得不多,基本上是从国内媒体所发出的新闻中看到的。如果林浩家现在的生活如国内媒体所述,政府的有关部门应给予关注。让林浩适当拍一些商业广告,即使是为了养家糊口,那也无妨,我不认为那会玷污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称号。大英雄也好、小英雄也罢,他们也是生活在现实当中的人,要生活、要生存。不能说,光辉的政治形象与金钱挂上钩,就英雄气短了。让一个英雄人物过上好的生活,这应当是我们的社会对一个英雄人物最基本的回馈。不论这种回馈是政府提供的还是自己去赚的,都无可厚非。
第二,我经历过的年代所树立的英雄人物,大多是政治上立场坚定、生活上艰苦朴素、思想行为上又红又专、道德上白玉无瑕。这都是好的典范,值得社会去继续发扬光大。今天,我们进入了商业社会,英雄人物的道德标准大多还是远离商业社会。其实从消费者的角度去看,英雄人物所拍的广告更容易让他们产生亲近感。
第三,我个人认为,可以成立一个“小林浩基金会”,林浩可利用假期的时间适当拍一些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收入纳入基金会,同时,林浩自己也可以分享一部分收入或是获得一些报酬。广告的大部分收益用于四川灾区学校的建设,使更多的儿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有更安全的教室让孩子们安心读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