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识孩子不等于溺爱孩子,也不等于放任孩子。孩子毕竟是孩子,会不断地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错误。因此,在赏识孩子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合理的管教。
一方面,过于严厉的管教往往容易扼杀孩子的创造力、想象力,以及破坏孩子的自尊和人格的形成。有一个不幸的少女,在童年时期经常遭受父母亲残暴的殴打。有一次,她半夜不小心尿床,父亲就用尿湿的床单包住她的头,并且把她的头塞进马桶。这种强烈、充满敌意、过分且出人意外的处罚,给这个孩子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以至长大以后她一直无法从父亲对她稚嫩心灵所造成的梦魇中复原。
但是,另一方面,放任孩子也很容易让孩子觉得父母不够关心自己。当孩子知道自己犯了错时,不管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或是冒犯了别人,他都会期待父母做出适当的反应,毕竟父母象征着每个孩子所想要的公平、法令和秩序。父母若拒绝接受孩子的挑战,孩子就不会尊重父母,也觉得没有必要听从父母的话。更重要的是,孩子心里会纳闷,如果爸妈很爱他,为什么容许他做这种坏事?
在前面的章节里,我们用大量的篇幅讨论了欣赏和赞美、奖励对于孩子成长的意义。“奖赏”是强调接受孩子的行为,使他朝着同一方向进行,那么管束则是制止孩子的行为,改变他的行为和思想方向。如果奖惩不分的话,孩子对行为的认定势必跟着摇摆不定,无所适从。
(1)建立合理的管束机制
无论是奖赏或惩罚都应有同样的程序和原则,作为家长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合理的管束”,然后才可能实施真正有效的管教,才能在奖励与惩罚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不至于伤害孩子,也不至于放纵孩子。
合理管束的前提应该有一个事先设定好的合理的界线,以制度和规定方式确定下来,并加以公布。这些规定应该在孩子违反之前就讲清楚,一定要让他清楚地知道父母的期待和理由。
如果孩子们在家里接受并且听从规定,那么他们就能够离开家庭并融入到需要遵从更多规定的更广阔的外面世界中去;如果那些规定得到遵守,那么社会就能更好地运作并且保护每个人的财产和权利。
当孩子的举动已经表现出来了,父母也看到这样的行为了,做父母的首先就要加以辨识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已经确定的制度,是否应该受到惩罚。指明孩子所犯的错误,让他们自己掌握问题,保证他们的尊严不会受伤害。
(2)父母应建立权威性
还应注意的一点就是,当孩子犯了错误,不得不进行管束的时候,父母一定要有权威性。让孩子知道你是严肃的,而且你提的要求将是伴随着惩罚或奖赏的。
如果父母抱怨自己管不了自己的孩子,那就说明在平时管束孩子的时候,他们没有很好地建立起自己的权威,无论孩子听没听你的要求,你都没有进行相应的奖励与惩罚,使孩子觉得父母的话听不听都一个样。
这种权威性是通过日常管束的细微言行和举动树立起来的。比如父母在管束孩子时要保持一致,这样孩子可以建立起统一的行为标准。如果爸爸说可以去干一件事,而妈妈说不可以,这样会搞得孩子无所适从,无法建立自己的一套行为标准。所以,即使做妈妈的对做爸爸的管束持有异议,也最好在孩子不在场时,再与他进行讨论。这样做,也可以树立起父母双方的权威性。
权威性无法树立还与父母奖惩的方式使用不当有关。在家庭教育中,不少父母都信奉恩威并用的方法。一位家长曾非常困惑地说:“我对儿子软硬兼施、恩威并用,可怎么还是不灵呢?”
试想,忽冷忽热的天气,一会儿零下40℃,一会儿零上40℃,玻璃杯还要爆炸呢,更何况孩子幼小的心灵。喜爱孩子的时候,把他当作“小皇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了,明知孩子缺乏自制力却无原则地放纵他的任性;而一旦孩子考试成绩不好,或者犯了一点错误,又不顾一切地往死里打。
说孩子废掉了,孩子顽强地反驳“我没废”,可你还非要打到孩子承认自己废掉了才肯罢休,完全摧毁了孩子自尊。这样的教育方法,怎么能树立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权威性呢?
许多父母在管束孩子时,一开始就没有准则,处罚起来也就没有原则性。有时候会因为孩子一时犯错或不小心酿成意外而重重处罚他,如忘了喂狗、没有整理床铺或其他幼稚的举动。
(3)处罚要适度
跟任何事情一样,处罚也有对错之分,我们赞成适度地管束孩子,绝对不表示父母可以把自己的沮丧和不安发泄在孩子身上。不能因为心情不好,就在孩子做错事、发生小意外或行为幼稚、不负责时拧他的耳朵;也不要在别人面前处罚他,或者用不尊重的方式羞辱他。如果错误行为不是孩子故意的违抗,你若处罚他,就会在他心中埋下怀恨的种子。
最后,需要告诫父母的是:合理的管教并不意味着只是惩罚,惩罚是由大人来定位,从大人的角度进行评判的,把权力强加到孩子头上而不承认其自身权力的一种方式。惩罚很容易引起孩子的愤怒与怨恨,从而导致更大的冲突。因此,家长应对孩子进行合理的管教,但不能无原则的惩罚。
一个人事业之成功,30%取决于才能,而另70%则取决于其交际能力的大小,即能否与人、与人群进行十分妥善的协调。
——卡耐基(美国心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