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趣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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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小说(2)

你被困在车里听司机喋喋不休地给你讲一个小说的情节,可你却把头埋在衣领里,低声嘟囔着:“我宁肯吃玻璃也不会接受他的主意。”过了几天,你的理发师给你提供了另外一个有趣的情节。她手里拿着锋利的剃刀,所以你变得异乎寻常的乖顺,可你心里却想:“管好自己的事得了!”

传统的智慧易于嘲笑来自大众的新鲜的想法,这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了?我一直认为,应该倾听每个人的观点,最好的情节往往来自日常的生活和普通百姓的建议。

例如,著名的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1857~1924)的小说中的很多情节都是取自于自己的亲身经历。1880年一艘载着950名旅客驶向圣地的朝圣船从新加坡出发了。1883年,康拉德在新加坡下船的时候听到了这个名叫“捷达”的朝圣船的故事(很可能是从一位人力车车夫那儿听说的),在15年之后,动笔写了他的名篇《吉姆老爷》。

西奥多·德莱塞的经典著作《美国的悲剧》就是基于切斯特·吉勒特的真实故事——德莱塞是从报纸上读到这个故事的——他谋杀了怀孕的女友,因为她阻碍了他爬向上层社会的道路。杜鲁门·卡波特根据另外一个真实的谋杀案构思了他的纪实小说《在冷血中))。

“管我叫伊希梅尔”:写作起笔难

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像初吻一样,精彩的起笔会深深地烙在我们的脑海中。现在你会想:“如果我不能写出完美的开头,我怎么能完成下面的299页呢?”

如果你正为找不到打开小说之门的钥匙而愁眉不展的话,就把它扔到一边儿。听我的,把它扔到一边儿,在草稿上潦草几笔后就接着往下写。在写到一半时再回过头来,你就会想到一个精彩绝伦的开篇。

据理抗争

“所写所知”——这是对小说的新手们最经典的建议——它不无道理,因为最丰富的创作之源是你的生活。不幸的是,这也是最敏感之所在。

很多小说家想写自己的生活:凄苦的幼年,温馨的童年,痛苦的少年,美女簇拥的青年,激动人心的舞会,失落的爱情,寻找爱的归宿——它们都是具有开创精神的小说家们的着眼点。但是,没有人愿意拜读满篇300页都是有关你的父母如何让你在冰天雪地中,赤裸着双脚,上坡下坡,步行10里路走到学校的抱怨。

目前,小说家最常见的写作经验不外乎两个:一是不冒任何个人风险地取悦和感动读者;二是听从一些专家的建议,像泼墨水那样自由地尽情倾吐。这两种观点我都不敢苟同。

事实和冒险总是不能达成完美的和谐,只有你能把握你写作的自由度。我怀疑那些声称“真实地讲述生活”的小说家们的动机,在我看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报复。我的建议是,自由地挖掘你自己的生活,但也要注意你的动机。

铺垫

铺垫是小说创作的一种技巧,用来照应将来发生的事件。俄国作家契诃夫给作家们的建议是,如果他们在写作中用枪作道具的话,最后最好把子弹射出来。小说中的神秘事件可以增加戏剧性的悬念,引导读者的思想,使他们对将来发生的出乎意料的事件有所准备。比如,在《简·爱》中(喔!你读过《简·爱》吧?),勃朗特使用了一系列的事件:黑夜中古怪的风嚎、兄弟神秘的拜访和悲剧般的火灾等情节来铺垫小说中可怕的秘密——罗切斯特在阁楼中隐匿的疯妻——从而预兆了罗切斯特沉溺于困苦中却不能自拔的惨相。你可以在小说中采取同样的方法,增强小说的悬念。

观点

观点是小说讲述的立场。最常见的三种是:

●第一人称:讲述者是小说的人物之一,他用代词“我”从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所见所闻。爱伦·坡就是用第一人称描述谋杀他人和被活埋的情景,这增强了小说的恐惧和恐怖效果。体会一下霍尔登·考尔菲尔德(塞林格的作品《麦田的守望者》中的人物)和哈克·芬的故事中第一人称手法的运用。

●泛第三人称:讲述者不是小说中的人物,而是通过全部人物的眼睛看待发生的一切,因此,讲述者是“无所不知的”。讲述者使用的代词是“他”、“她”和“他们或她们”。斯蒂芬·金通常使用第三人称探测人物的动机。

●限第二三人称:讲述者只通过一个人物的眼睛讲述故事,使用的代词是“他”、“她”和“他们或她们”。威廉·福克纳在他大胆的小说《愤怒与喧嚣》的最后一部分中就是从这一角度理性地解释发生的事件——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立场(其他第三人称的讲述者只不过是帮衬而已)。

在很多观点中,作者通常选择两到三个人物,通过他们的所见所闻讲述发生的故事,而每个人物只能知道他所目睹或被告知的事情。例如,约翰·福尔斯的小说《收藏家》一半是从绑架者的角度讲述的,一半是从受害者的角度讲述的。观点非常关键,它决定了你在小说中要陈述的事件。选择观点要考虑什么样的情节你要直接揭示,什么样的情节你要让读者去猜测。我总是尽可能地呼吁那些文坛新手们开始的阶段使用第三人称手法,这是最容易掌握的写作视角。

长度重要吗

有人经常问我“一章应该有多长?”这个问题使我想起一位试图取笑亚伯拉罕·林肯的记者,他问林肯:“林肯先生,一个人的腿应该有多长?”林肯回答道:“得非常长,长到足以够着地面。”

章节的长度也是同样的道理。它们应该长到足以表达必要的信息,使读者迫不及待地翻到下一章的地步。一般说来,每章大约10页左右,因为很少有人能一口气读完整部小说,要留给他们适当的停顿和休息的空当。很多小说都是在最紧要的关头,即称为“悬念”的地方卖个关子,这既增加了文章的紧迫感,又迫使读者急不可耐地阅读下一章。

精兵强将:人物

首先,把出场人数压缩到最低点,没必要介绍人物家谱,以少而精为原则。

有些作家以情节起笔,然后再找适合故事发展需要的人物;有些作家反其道而行之,以人物起笔,再随情书的发展交织勾画人物;还有些作家从主题起篇,铺述情节,刻画人物,阐述生活的真谛;甚至有些作家以背景开篇,再展开人物和情书。

选择最适合你的那种方法,但要记住人物的塑造方法不尽不同。只有通过不断的尝试才能找到适合你的方法。

名字的涵盖

名字包含了什么?很多。想想“名”垂青史的罗米欧和朱丽叶,你就知道名字是多么重要了!名字的重要性可以说已深深地镶嵌在我们的意识中了。有些美国人认为,知道了一个人的名字,你就获得了控制他的力量;有些基督徒在行按手礼的时候,要取一个新的名字。作为小说作家,再给你的人物取名字的时候一定要百般斟酌,因为读者总是把人物同名字联系在一起。

名字要表现人物的个性,要考虑它们的声音和内涵。例如,“戴西”暗示着如花朵般的脆弱;“巴茨”隐含笨重;“德克斯特”指低级滑稽;“安波尔”是美女之王;“玛莎”意指贞洁而固执。玛格丽特·米切尔最初打算把《飘》中的女主人公起名为“潘希”,后来,她非常明智地把它改为“郝思嘉”,因为它更好地表现了女主人公的坚强性格。

像驴还是像马:对话的锤炼

对话不会直接把你带入故事当中,但它却是表现人物的最好方法。对话可以帮助你表现人物的:

●教育程度。

●地理位置。

●道德修养。

●情感特征。

●行为动机。

这些人物特征的表现是通过措辞、俚语、口音、委婉语、术语和标点来实现的。

对话应易于理解,因此,不要把好几个人的对话放在一个段落里,每一次谈话的转换都要另起一行,这也有助于去掉多余的“他说”和“她回答”。

对话也应听起来栩栩如生,充满生活的气息。大声地阅读和聆听对话,看看它是不是听起来很真实?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不是这么谈话?

如果不是,就要修改,直到它发出的确实是现实生活中的声音。你应该能不提说话者就可以根据对话识别他。有效的对话可促进情节的发展,因为听一个人讲故事总比读兀长的叙述更有意思。聪明的小说家惟恐他的观点有愚昧之嫌,非常狡猾地借助于某个蠢人之口把它说出来,这样他就保留了抵赖的权利。

从零做起

好吧,这么说你已经决定写什么样的小说了。你也许要开始写浪漫小说;也许是科幻小说;没关系,动手吧!“可是,我没时间写小说,”你愁眉苦睑地说。别发愁,千里之行始于一句话,慢慢来。

听从下面这些建议,今天就开始写小说!

1.给自己订一个“写作约会”。每天腾出十分钟的时间专门写作,坚持下去。日积月累,当你的小说初见雏形的时候,你就想写更多的东西了。

2.定下写作间歇时间。休息能够令你清醒头脑,挖掘观点。间歇的时间要短,我建议散步或跑步半个小时。

3.分派他人工作。一种腾出更多的时间创作的方法是雇用他人分担你的工作。显然,在你能支付得起的条件下,它才有意义。你可不需要一个七人的帮佣,考虑请一个人帮你清除杂草、打扫卫生和照看孩子就可以了。

4.分清主次。让家草自生自灭,有点儿灰也不会伤着人,谁需要自家烘烤的饼干?

5.犒劳自己。写完一定的页数,写到一定时间,或仅仅是完成预定目标,就奖赏一下自己:跟朋友吃饭,买一件小玩意儿,养花种草等。

6.避免孤立。写小说可不是履行宗教仪式,不必西装革履、派头十足。但也不必返璞归真,满身油腻,衣衫褴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