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观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大体包括:人生的意义,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意义等;人生的目的,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是自我选择、自我设计、无限制地追求个人私利,还是为社会、集体、他人的利益、幸福而奋斗;人生的态度和行为,人究竟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是完全为自己躲在狭小的天地里,过着空虚、卑微的生活,还是投身于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大潮中等。因此,所谓人生观,就是人们对人生的意义、目的、态度和行为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人生观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问题。在对待个人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个人决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人是决定一切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人、决定人的发展、决定人的思想。前者是唯心主义,后者为唯物主义。
但后者又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环境决定人的一切,人在环境面前是消极的、被动的,无能为力的;另一种观点认为,人是受环境决定的,然而人对环境又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主动的。人对环境又有能动的改造作用。前者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由于对个人与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的不同回答,决定人们对人生的意义的根本看法。因而也可以说,人生观的基本问题是人生的意义问题。
人生观,人人都有。那么,人生观是怎样形成的呢?在马克思以前,人类对此进行了探讨。有的人认为“信仰就是生活”“上帝就是目的”,把人生观看成是由上帝决定的;有的人把人生观看成是抽象的人性决定的。这些观点都没有正确地解决人生观的本质和根源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生观是由人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实践所决定。“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29页。)这就告诉我们,人生观同其他思想形式一样。一方面,是由人们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人生观也不同。另一方面,人生观也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认识来源于实践,而人生观则是对人生意义的根本认识,因而必然来源于实践。
综合上述理解和认识,任何个人都是现实社会有机整体的一员,人们的人生观必然要受到社会关系的决定、影响和制约。由于社会关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决定了人们的人生观必然具有历史性;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关系又集中体现了阶级关系,决定了人们的人生观又具有阶级性。同时,个人对社会又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中的任何个人都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都可以分析和认识复杂的社会关系,对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进行一定的选择,并通过实践活动对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取决于主客观条件。因此,人们的人生观必然会出现个体性和差异性。同一范围、同一阶级的人们由于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大致相同,因而有大致相同的人生观。同时也因各自的生活经历、所受教育和主观认识能力等差异而使其人生观各有不同的特点。
例如,有人见死了人,便摇头叹息,认为人生在世,空虚渺茫,毫无意思,不过如此而已;有人认为,人生在世,全靠生辰八字,命中注定;有人认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有人认为,人生在世,就是吃、喝、玩、乐;有人认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高官厚禄,出人头地;出家人认为,人生在世,不免有生、老、病、死之苦,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不如修身念佛,脱离红尘,我行我素;有人认为,人生在世,混混而已,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有人认为,“人生如梦梦如烟”,短促空虚,逢场作戏,及时行乐,游戏人间;有人认为,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待何时。与上述种种人生观相反,有人认为,人生在世,时间短暂,不可虚度,要对社会、集体、他人利益着想,为社会发展干出一番事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过得要有意义。
总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观。不过有的明确,有的含糊;有的正确,有的错误;有的进步,有的落后。在阶级社会,人生观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人生观尽管各种各样,但归结起来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剥削阶级人生观,一种是被剥削阶级人生观。一切剥削阶级的共同特点,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使别人受痛苦的基础上,造成个人或少数人特殊的权利、特殊的享受,这就是剥削者的“高贵”“伟大”“被人尊敬”的基础。无产阶级人生观则相反,是把自己的幸福与别人的幸福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使大多数人获得幸福,最终消灭少数人的特殊权利。因而,各个不同的阶级,具有各种不同的人生观。首先,从历史上看,剥削阶级人生观各种各样,但可概括为如下几种:
第一,享乐主义人生观。
一切剥削阶级,都把剥削与压迫人民作为自己事业的基础,人生的理想,因而享乐主义是剥削阶级的共同特点。这种人生观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认为人生的意义和目的,就在于满足于个人的物质和精神享乐。例如,历代帝王,都把国家当作自己的家私。他们“朕即国家”,榨取人民的血汗,满足个人的私欲。
封建地主阶级,独占土地,囤积粮食,聚集金银财宝。他们的人生理想是“富、贵、寿”,渴望追求扩大土地,提高名誉地位,有钱有势,长生不老,子孙满堂,升官希望“连升三级”,发财要求“一本万利”。资产阶级唯利是图,认为剥削与掠夺人民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资产阶级人生观是“拜金主义”。中国古代思想家杨朱认为,满足耳、目、口、鼻、体、意的欲求,得到快乐,是人的本性。人生唯一的价值,就在于满足享乐的欲望,人生就是“为美厚尔,为声色尔”,“唯患腹溢而不得恣口之饮,力惫而不得肆情于色”。在他看来,人生在世,只要有“墙屋台榭,园囿池沼,饮食车服,声乐嫔御”等供自己享乐,足矣,其余都是无所谓的。可见,杨朱的人生观是典型剥削阶级人生观的表现。在欧洲,享乐主义人生观也有种种表现,特别是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观点出发,认为人生的意义和目的在于发财致富,追求个人幸福。17、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自然本性的要求,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物质享受,追求幸福。如爱尔维修说:“快乐和痛苦永远是支配人的行动的唯一原则。”(《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97页。)费尔巴哈认为,追求幸福的欲望是人生来就有的,它应当成为道德的基础。边沁等资产阶级伦理学家从资产阶级功利主义出发,宣扬利己主义的享乐人生观,把追求个人享乐看成是人生的唯一目的。
享乐主义人生观具有唯物主义因素,在反唯心主义斗争中起过积极作用,这一点应当给予肯定。但它毕竟是剥削阶级人生观,必须否定。
第二,厌世主义人生观。
这种人生观是剥削阶级没落时期的产物。乐极生悲,这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剥削阶级同其他事物一样,经历一个产生、发展、衰落和灭亡的过程。他们在兴盛、上升时期,生活奢华,享尽了人间富贵。此时,他们的人生观一般说是享乐主义的。然而,乐极生悲,逐步走向没落,于是由享乐主义导向悲观厌世主义。中国古代老子所持就是厌世主义的人生观。他反对礼教、法律、知识、功利和文明进步,认为这些东西搅乱人的思想,弄得世界兵荒马乱,家破人亡,提倡愚民政策和复古主义。“使民无知无欲”,主张“无为”,无目的的生活。后来庄子认为“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庄子·至乐》。),主张一切听便,超脱于世俗之外,逃避现实生活。佛教认为,人生只是痛苦烦恼,主张脱离“红尘”世界。这种“厌世”思想,在当时是对专制主义统治的一种消极抵抗,但它完全是没落奴隶主阶级悲观心理的反映。在欧洲,德国怀疑论者叔本华认为人生的意义和目的是没有根据的,因而人生既没有目的,也没有意义。
在他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要免除痛苦,只有否定生命意志,抛弃一切。这是一种反动的人生观。
第三,实用主义人生观。
实用主义人生观认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按照个人的意志和欲望行动所带来的好处有多少,在于“方便”和“有用”。在他们看来,“方便”就是有用的,“有用”就是真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它“对于我们的生活是有利益的”。人生就是投机和冒险。世界就是投机和冒险的乐园。人们不必去认识规律,不必去探求人生的意义,只靠个人侥幸冒险以求得成功。这是资产阶级投机冒险的人生哲学。
第四,权力意志主义人生观。
权力意志主义人生观的典型代表是德国唯心主义者尼采。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就在于统治别人,做“超人”。在他看来,超人是人类的真正目标。只有出现了超人,人类才能免于退化、堕落。权力意志主义人生观是垄断资产阶级的一种人生观,它是为垄断资产阶级统治和压榨本国人民,对外掠夺的一种极端反动的人生观。
上述四种人生观,虽然各有其特点,但它们都有共同的本质特征。它们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都是剥削阶级利益的反映。
与一切剥削阶级相反,无产阶级人生观是一种新型的人生观。根据无产阶级所处的经济地位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及它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特点,无产阶级人生观可概括为如下内容:
第一,共产主义人生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归根结底要受现实社会生产关系的决定和制约,那么人生观也必然要受到社会关系的决定和制约。为此,科学地认识和分析现实的社会关系,明确社会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才能正确理解人生观的正确方向。目前,尽管某些消极因素还大量存在,但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素在不断成长、壮大,必须选择和树立代表历史进步方向的人生观,树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规律的人生观。
第二,集体主义人生观。
如前所述,一切剥削阶级人生观都是个人主义人生观。与剥削阶级的个人主义原则相反,集体主义原则是无产阶级在自己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特有的思想原则。其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无产阶级集体主义人生观认为,集体的、社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实现。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2页。)可见,个人不可能脱离开集体而孤立地生活与存在。但我们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决不是说不要个人利益。我们反对个人主义并不是反对个人利益,二者不是一回事。
第三,幸福观、荣誉观、生死观。
无产阶级的幸福观并不否认物质利益和正当的生活享受,并不否认对幸福的追求。因为人们的思想,包括人生观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人们的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条件,离不开人们的物质生活的实际需要。但无产阶级并不是把物质利益和物质生活条件仅仅看作是个人物质生活享受和个人的生活幸福,而看成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幸福生活的获得。
荣誉观是无产阶级人生观的内容之一。荣誉与义务是密切联系的,它的标准不是财富和特权,而是对人民、对社会的贡献。谁对人民、对社会尽的义务愈多,贡献越大,谁的荣誉就越多。同时荣誉也是集体、社会、人民对于个人所尽义务、所做贡献的一定形式的赞扬与奖励。并且个人的荣誉总是与集体、社会、人民的帮助分不开。因而不能把个人荣誉完全看成自己努力的结果,而应该同集体、社会和人民的帮助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正确地对待个人的荣誉。
生死观是如何看待生、如何看待死的问题。无产阶级人生观是以集体、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基本原则的。为集体、人民利益而生,就生得有意义;为集体、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概括起来,无产阶级人生观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其一,实践性。无产阶级人生观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个科学体系来自实践。同时它一经产生、形成之后,又服务于实践,指导无产阶级的实践活动。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理想与现实的联系,人生观与人生实践活动的联系,是无产阶级人生观的一个重要特点。
其二,科学性。无产阶级人生观是科学的人生观,因为它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指导下形成的对人生的科学认识。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对自然、社会的科学认识和真理是一致的。
其三,具体性和历史性。人生观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不同的人生观;社会关系和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决定人生观的变化。在阶级社会里,人生观又具有阶级性。
正确理解人的本质,确立科学的人生观,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前提和基本态度。从这一前提和态度出发,树立崇高理想,是实现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
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人的理想
理想是实现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青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理想信念形成的重要时期。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大潮中,青年要展示自己的人生价值,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对祖国人民有用的人,就要树立崇高的理想。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现在中国提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其中,我们最强调的,是有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