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父母课: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经典译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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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颜真卿与绪汝书[唐]

颜真卿(709-785),字清臣。我国历史上着名的大书法家。祖籍琅邪(今山东临沂),移居万年(今西安)。开元中登进士第。因正直言事遭宰相杨国忠排斥,安史之乱,屡败叛军,被召为工部尚书,宪部尚书。为权臣所忌,后触犯权相李辅国,被贬。逢李希烈反叛,宰相卢杞让其前往召谕,被李希烈扣押,不屈被缢死。爵封鲁郡公,人尊之为“颜鲁公”。这篇短文的颜真卿手迹作为书法名帖流传下来,世称《守政帖》。

家训原典

政a可守,不可不守。吾去岁中言事得罪,又不能逆道徇时b,为千古罪人也。虽贬居远方,终身不耻。绪汝c等当须会吾之志,不可不守也。

《全唐文》卷三百三十七

注释

a政:通“正”,指正直的品行。

b逆道徇时:违背自己立身处世的原则,与世俗同流合污。

c绪汝:可能是颜真卿长子颜頵的“字”,也可能是其他某一位子侄晚辈。

译文

正直是可以坚守而且必须坚守的。我去年因向朝廷直陈时事获罪,又不能违背立身准则而去迎合时俗,成为千古罪人。虽然被贬谪到偏远之地,终身不觉得有什么耻辱。你们应当懂得我的志向,不可不坚守正直。

评析

颜真卿在这里所强调的“守正”,即为人方正,处世清正,持事刚正,节操忠正。他历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四朝,几乎在各朝都有因言事直谏而被罪的经历。尤其是他忠毅厚正之人格历时而不悔,其志弥坚,殊为可敬。此书让其子领会父亲的志向,自然有令其子继承父志,以正为做人之本的用意。自己已经被罪,还要让自己的儿子继续走这条“守正”之路,颜鲁公之愤世嫉俗、宁折不弯的性格何其鲜明!

由于颜真卿反复以“守正”训导其子,故其二子均能“临大节蹈之无二色,得其正而后慊于中而行之也”。《新唐书》本传结尾处赞叹其父子有云:“呜呼,虽千五百岁,其英烈言言如严霜烈日,可畏而仰哉!”

作为书法家的颜真卿,也不乏凛然正气逼人之作。观其墨迹,厚重淋漓中不也透出威威正气吗!文如其人,字如其人,诚如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