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父母课: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经典译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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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卢氏戒子语[唐]

卢氏,唐代范阳(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博陵崔行谨之妻。

严于教子。其子崔玄暐奉其教诫,为官介然自守,以清谨着称。武则天晚年,崔玄暐与张柬之等大臣共迎太子李显入宫,恢复唐国号。历任凤阁侍郎、中书令,封博陵郡公。崔玄暐弟崔升,官至尚书左丞。

范阳卢氏、博陵崔氏均为中古持续兴盛数百年的着名士族,像卢氏这样出身大族,具有良好文化和道德修养的女性在士族家庭中担当着重要的教育子孙和文化传承的角色,她们在各世家大族持续兴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家训原典

吾见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驭云:“儿子从宦者,有人来云贫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若闻资货充足,衣马轻肥,此恶消息。”吾常重此言,以为确论。比见亲表中仕宦者,多将钱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悦,竟不问此物从何而来。必是禄俸余资,诚亦善事;如其非理所得,此与盗贼何别?纵无大咎,独不内愧于心?孟母不受鱼鲊之馈a,盖为此也。汝今坐食禄俸,荣幸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虽日杀三牲之养,犹为不孝。”b又曰:“父母惟其疾之忧。”c特宜修身洁己,勿累吾此意也。

《旧唐书·列传第四十一》

注释

a鲊(zh2):经加工的鱼类食品,如腌鱼、糟鱼等。孟母不受鱼鲊之馈:三国时吴人孟仁任渔官,曾将自捕之鱼做成鱼干送母,母立即退回,并告诫儿子身为渔官,应懂得避嫌。

b“虽日”句:语出《孝经·纪孝行》:“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大意是如果自己品行修养不端正,给父母物质上的供养再多,也不为孝。

c“父母”句:语出《论语·为政》,言外之意说,除了生病让父母忧虑是人力不可主宰,没有办法,其他一切因主观言行惹父母忧虑之事都应避免。

译文

我听我的姨表兄屯田郎中辛玄驭说:“儿子当官,有人来说他贫苦困乏得难以过活,这是好消息;如果听说他资财货物充足,生活奢侈,这是坏消息。”我一向看重这话,认为是正确的道理。我见到宗族亲戚间当官的人,个个把大量钱物上交给父母,父母只知道喜悦,竟从不问这些东西从何而来。如果肯定是从应得俸禄中积攒下的余钱,当然也是好事;如果那不是理所应得的,这和盗贼有什么区别?纵然不犯大罪过,难道内心不会惭愧?孟仁的母亲不接受身为渔官的儿子送来的鱼干,就是因为这个。你现在优裕地领着国家俸禄,已经很荣耀很幸运了,如果还不能忠诚清白,凭什么活在天地之间呢?孔子说过:“即使一天杀三头牲畜供养父母,还不能算‘孝’。”还说:“只在身体生病时令父母忧虑。”(你)特别应当修养自身保持清白,不要辜负了我这番心意。

评析

此段家训,立意在于教育儿子清正廉洁。遇儿女奉养给自己的财物,做父母的不能只知喜悦,多多益善,而不问来路是否正当。如“非其理所得”,就与做强盗抢来的东西一样了。

读着这段诫子语,联想起清代邹弢《三借庐笔谈》中的一则故事:

无锡北门塘有个陈阿尖,本为农家子弟。六七岁时,他经常从门口卖鲜鱼、鸡蛋者间偷一尾鱼或偷两个蛋。阿尖把偷来之物带回家中。其母看见,不仅不严加责备,反而十分高兴,夸儿子聪明。阿尖“因萌学窃意”,从此走上了偷盗抢劫之途。后来被捕,终因犯案甚多,被判死刑。临刑前,阿尖对母亲说:“欲含一乳,死乃目暝。”母亲可怜其子将死,便袒胸使含之。不料,阿尖尽力咬去所含乳房,并万般怨恨地说:“若早勖(音:x&;勉励)我以正,何至今日!”这一故事是很耐人寻味的。如果父母不注意对子女进行严格的教育,而是盲目欣赏鼓励,子女有职有权后便容易物欲膨胀,以公谋私,终如“陈阿尖”一样,误入歧途,非理、违法、获咎,只能是其必然结局。到此地步,父母后悔莫及,当事人则已不是于心有愧便能了事的了。所以,卢氏训子实际上也说明了父母对子女的最好爱护便是“勖之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