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1062),北宋着名大臣。字希仁,合肥(今属安徽)人。
天圣进士。他性格峭直,敦厚嫉恶,以“忠恕”为自己的处世准则。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以御契丹。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官至枢密副使。知开封府时,以廉洁着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当时称为“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其事迹长期流传民间,形成丰富的传说。这30多字的家训,充分体现了他的性格及朴素严谨的治家教子之道,值得后世借鉴。
家训原典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a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工刊石b,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
《包拯集》
注释
a大茔(yng):祖坟,家族墓。
b仰工刊石:仰,旧时公文用语。上行文中用在“请、祈、恳”等字之前,表示恭敬;下行文中表示命令、祈使。刊,刻。
译文
后世子孙做官,有犯贪污及其他非法所得者,不得回到本家族中生活;死后不得入祖坟中安葬。不遵从我这个意愿,就不是我的子孙。委请工匠刻在石头上,立在堂屋的东墙上,来告诫后世。
评析
包拯是一位深受人民爱戴的宋代清官。他为官清廉,执法严峻,铁面无私。这则家训言语不多,不谈国法如山,不论修身之道,而是直截了当地立下家法家规,连用两个“不得”,一个“非”字,字字斩钉,句句截铁,不拖泥带水,不容有丝毫违悖,读来凛然清刚之气逼人。家训既表达了包拯一生的刚直品格,深刻体现了他对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更突出表现了他期望后辈子孙持正作人的迫切心情。
包拯的着作,除奏议外,仅存一首诗和这则家训。其诗写道:“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不会遗留)来者羞。”联系史传,对读诗作与家训,包拯清正耿介的性格凸现其中,足以“惊懦启顽”,无不为之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