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公司成立以来,我就在想一个问题,我怎样让别人记住我呢?
那个时候电视屏幕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介绍包装精美、不用熨烫的运动服和式样新颖的运动鞋,以及几乎天天都有的体育比赛实况转播,这使任何人都无法抵挡体育运动的诱惑,即使从来不参加体育活动的人也为之怦然心动。体育运动的魅力、活力、意志力和胜利的喜悦,促使人人都去穿运动鞋和运动服。于是,人们开始将美国黑人的流行艺术引用到运动衣和运动鞋上,使之成为时髦的标志。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时机。
我觉得在宣传上我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我曾经是运动员,我认识很多有名气的运动员,还有我的教练。我巧妙地迎合了美国人的流行艺术意识,在做广告时尤为注意这一点。广告既强调体育运动,又具有强烈的煽动性,起着流行时尚的导向作用。我还和运动员合作,开发产品。比如网球名将阿加西,他留胡子,长发蓬乱,将牛仔裤剪短当网球裤,而这种牛仔网球裤也就成了公司的特色产品。黑人篮球明星乔丹,他是美国青少年心目中的榜样与英雄,由他参与设计生产的航空乔丹运动鞋,成了耐克公司最畅销的产品。
我并没有单纯地利用对广告的投资来实现我的理想,我只是把目标放在了优秀运动员身上。让他们穿上耐克进行宣传。记得那个时候恰好是奥运会田径比赛在美国俄勒冈的尤金举行,而鲍尔曼是美国队的教练。我充分利用这一机会,让那几名最优秀的运动员穿着耐克运动鞋上赛场,结果一炮打响,人们记住了耐克。
在大牌明星的号召下,加上本身的质量过硬,我的品牌迅速树立起来。人们都热衷于耐克这个牌子,我也在紧张的竞争中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