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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宗法(3)

中国古代官宦人家的大门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称“阀”,右边的叫“阅”,用来张贴功状。门阀渐渐就成为封建社会中世家门第的代称。后人又把世代为官的人家称为阀阅、门阀世族、士族。

门阀制度是封建等级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形成于东汉,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没落于隋唐时期。

西汉武帝以后,崇尚儒学,官僚多以经术起家。他们授徒讲学,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其子孙承家学,继续为官。久而久之,到东汉中叶出现了世代为官的大姓豪族。有些保门世家,甚至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的巨大团体。

魏晋南北朝时,实行九品中正制,选官专看家世声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状况,士族垄断了政府的重要官职。通过互相联姻构成一个门阀贵族统治阶层,制订或形成一整套维护自身等级特权的门阀制度。按门第、品位的高低,分享政治上、经济上种种特权,在这种制度下,家世成为衡量身份的最高标准,只有那些祖上有人做过大官,而且代代相继为大官的人,才被归为士族。为保持在社会上的特殊地位和优越的门第望族身份,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绝对不与庶族通婚。如有违犯,则要剔出士流,禁锢终身。政府选官任人必稽查谱牒,以防庶族假冒。因此当时的士族纷纷编撰族谱,将其世系源流明确记下,以备查考。在吏部任职的人也必须是熟悉谱牒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士族一般不与庶族往来,偶有接触,也自矜门第,鄙薄之。

南北朝时期,是门阀制度发展的顶峰。大地主、大豪强控制了一个国家的大部分。有时候皇帝也不得不受控于大地主、大豪强。他们在国家的经济、政治上都占据着统治地位。森严的等级制度,特殊的地位,造成了一大批的奢侈淫仪之徒,这为门阀制度没落埋下了种子。

隋唐时期,为了巩固国家政权,当政者大力打击门阀士族,提拔寒门之士。门阀制度就此没落。

岳父与泰山

岳父亦称“泰山”、“岳丈”、“丈人”,指妻子的父亲。

古代帝王常临名山绝顶,设坛祭天地山川,晋封公侯百官,史称“封禅”。唐玄宗李隆基一次“封禅”泰山,中书令张项做“封禅使”。张把女婿郑镒由九品一下提成五品。后来玄宗问起郑镒升迁之事,郑镒支支吾吾,无言以对。在旁边的黄幡绰讥笑他:“此乃泰山之力也。”玄宗才知道是张项徇私,很不高兴,不久就把郑镒降回原九品。

后来,人们知道此事,就把妻父称“泰山”。又因泰山乃五岳之首,又称为“岳父”,同时,又把妻母称为“岳母”。

赵翼《陔馀丛书》中说:“或曰:晋乐广为卫阶妻父,‘岳丈’盖‘乐丈’之讹也……世俗以妇翁有丈人之称,而丈人又有山岳之典,遂引以为美称耳。”

亲属

“亲属”一语,来源于《礼记·大传》中“亲者,属也”。见于法律始自明代。《大明律》有“妻与夫亲属相殴”条例。《大清律例》贼盗门有“亲属相盗”条,斗殴门有“同姓亲属相殴”条,犯奸门有“亲属相奸”条。

中国的封建法律基于男尊女卑、宗族为本的原则,把亲属分为宗亲和外亲,自《大明律》开始,又由外亲分出妻亲。宗亲又称内亲,即男系亲或父系亲,指同一祖先的男系血亲,以及嫁入的妇女,包括祖母、母、妻、子媳、孙媳等。外亲,即女系亲,指其血缘由女系相联系的亲属,包括嫁到本宗的女子家中的亲属及本宗女子嫁出后其夫家的亲属,前者如母族,即外祖父母、母的兄弟姊妹及其子女等,后者如姑表兄弟姊妹、外孙等。妻亲,专指夫的妻方亲属,包括岳父母、妻的兄弟姊妹等。

现在人们所说的亲属通常分为三种:配偶、血亲、姻亲。

1.配偶

配偶就是夫妻,夫妻关系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解除。

2.血亲

血亲就是有血统联络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定血亲两种。自然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统联系的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等。法定血亲是法律承认的血亲,并无自然的血亲关系,如养父母、养子女。

旁系血亲虽然不是与自己有直接的血亲关系,但是出于同一祖先,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3.姻亲

姻亲就是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可分为“血亲的配偶”,如兄弟的妻子、姐妹的丈夫;“配偶的血亲”,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或妻子的姐妹的丈夫。一般不承认“血亲的配偶的血亲”是姻亲,因为如果承认的话,姻亲的范围就太广泛了。兄嫂、弟媳的父母,或姐夫、妹婿的父母都不是姻亲,俗称“亲家”。

庙号

庙号是中国古代帝王死后在太庙里立室奉祀时追尊的名号。一般认为,庙号起源于商朝,如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成汤有可能是太祖)。

最初制定庙号非常严格,按照“祖有功而宗有德”的标准。周朝确立谥号制度,对君主和大臣的一生作为给予盖棺定论的评价。庙号制度被废止。秦朝连谥号制度也废止了。

汉朝以后承袭了庙号这一制度。汉朝对于追加庙号一事极为慎重,不少皇帝因此都没有庙号。刘邦是开国君主,庙号为太祖(但自司马迁时就称其为高祖,后世多习用之),谥号为高皇帝(谥法无“高”,以为功最高而为汉之太祖,故特起名焉)。汉朝强调以孝治天下,所以继嗣皇帝谥号都有“孝”字。两汉皇帝人人都有谥号,但有庙号者极少。

到了唐朝,除了某些亡国之君以及短命皇帝之外,一般都有庙号。

庙号常用“祖”字或“宗”字。开国皇帝一般被称为“太祖”或“高祖”,如汉太祖、唐高祖、宋太祖;后面的皇帝一般称为“宗”,如唐太宗、宋太宗等。但是也有例外。“祖”之泛滥,始于曹魏。到十六国时期,后赵、前燕、后秦、西秦等等小国,其帝王庙号几乎无不称祖。

在称呼时,庙号常常放在谥号之前,同谥号一道构成已死帝王的全号。习惯上,唐朝以前对殁世的皇帝一般简称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而不称庙号。唐朝以后,由于谥号的文字加长,则改称庙号,如唐太宗、宋太祖等。

一般来说,庙号的选字并不参照谥法,但是也有褒贬之意。太祖、高祖开国立业,世祖、太宗发扬光大,世宗、高宗等都是守成君主的美号,仁宗、宣宗、圣宗、孝宗、成宗、睿宗等乃明君贤主,中宗、宪宗都是中兴之主。另外,哲宗、兴宗等是有所作为的好皇帝,神宗、英宗功业不足,德宗、宁宗过于懦弱,玄宗、真宗、理宗、道宗等好玄虚,文宗、武宗名褒实贬,穆宗、敬宗功过相当,光宗、熹宗昏庸腐朽,哀宗、思宗只能亡国。

谥号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唐代孔颖达为《礼记·曲礼》中提到的“谥”字作“疏”说:“谥者,列平生德行而为作美号”。

谥号,至迟始于西周。周公旦和姜子牙有大功于周室,死后获谥。《周礼》说:“小丧赐谥。”小丧指死后一段时间。《逸周书.谥法解》:“谥者,行之也。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出于人。”

谥号一般由礼官拟定,大臣谥则由皇帝所赐。大约在东汉以后,出现了私谥,就是在民间流传,非官方认定的谥号。谥号在秦代中止了一段时间,据《史记·始皇本记》载,秦始皇说:“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以来除谥法。”汉刘之后,独尊儒术,谥号又得以恢复。唐宋头时昌盛。

历代谥号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颂扬、批评、同情三类。而以颂扬为主。

颂扬的如:神、圣、贤、文、武、明、德、康、成、昭、穆、元、平、景、贞、桓、宣、庄、惠、敬、肃等,《郑樵·谥法》称“用之君亲,用之君父”。

批评的有:灵(乱而不损,故知鬼事,不勤成名)、厉(杀戮无辜)、刺、戾、丑、炀(好内违礼,违天虚民)、惑、夸、抗、缪、爱(吝于施与)、丁、夷、荒、隐等,用于昏君小人。

同情的有:悼、伤、愍、哀、幽、怀、殇等。

对这些谥号的意义有专门的解释,历代文官多有研究,其中以宋代苏洵(老泉)奉旨编写的《谥法》一书最著名,其中收谥号168个311条,基本上包括了历代谥号。最初的谥号多为单字,后来慢慢字数加多到二字、三字、多到十几字不等。

谥号大多名实相符。这可能有迷信的因素在支撑。老的皇帝死了,群臣就要到南郊去祷告上天,为崩殂的皇帝制定谥号,有不敢欺骗上天的意思,新皇帝虽然对父亲的谥号很反感,但慑于天的威力,也不能改动。

当然,其中也有不相符的。如晋惠帝司马衷“柔德慈民,爱民好与,曰惠”。又如秦桧死时,被谥为“忠献公”,五十多年后被改为“缪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