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之定也,以各别之物品论,从主观则因乎其物所致之效用,从客观则因乎其物之供求暨生产所需之用费。以总体之物品论,则因乎流通泉币(currency)之总额,加以泉币流通之速度,以当时所行贸易之总量较,而互相推移。一般物价之涨落,其原因盖本乎此。今使一国泉币总额中骤增钱币之数量,不论其为金为纸,而泉币流通之速度如故,贸易之总额亦如故,则钱币之购买力减,与所增之数量为反比例,一般物价遂如量以涨矣。
摘自廖仲恺《钱币革命与建设》(1919年10、11月)《廖仲恺集》中华书局1983年5月第2版第53页
物价的腾贵多半是由于中间商人太多,——商人的不道德的行为——消费者倒霉——要除去这些弊害非根本的改造现代经济组织不可。
摘自孙锡麒《消费者之希望》《东方杂志》(第19卷第4号)1922年2月25日发行第13页
物价上涨关系国民生活至大且巨,所以平抑物价实为战时主要工作之一。但是如何平抑,推究其原则,实不外两点:即一为根据市场上实际情形,以不损害生产与消费者双方利益,而划定公允之价格,一为防止商人居奇垄断,获得不正当的暴利。前者宜注意市场上供求实况,后者则为杜绝商人鱼肉人民,牺牲社会大众利益,但二者均宜顾及生产及经营者之成本。
摘自王荩琪《联营专卖研究与实践》正中书局印行1934年11月版第127—128页
物价所以毫无止境的上涨,固有其很多原因,但没有厘定商品划价标准,实为其主要原因之一。良以划价既无标准,则商人可以不必根据成本,而零售其货物,一遇机会到来,更可随意居奇操纵,这是必然的结果,……同时因划价没有一定,更能奖励囤积垄断,市场物价暴涨是厉阶,莫不起因于此。
摘自王荩琪《联营专卖研究与实践》正中书局印行1934年1版第92页
本来物价之涨落,全随需要供给之关系而定。供求本有自然调剂之理,故其涨落,除特遇灾变别论外,平时常在水平线上下,所差不巨,今于需给关系之外,别有游离财盈肭之关系,插入其中,或以压迫的使其落,或以垄断的使其涨,致其升降程度,相距愈大,且有游离财相互之关系,推波助澜于其间,供求失其标准,涨落不出自然,使生产消费者,啼笑无常,不能安宁也。
摘自徐青甫《经济革命救国论》杭州启文印书馆1936年1月版第65页
至于稳定物价,救济产业方面,我国自卷入世界经济恐慌漩涡中,一般物价下落,币值随银价上腾。环顾国内生产,技术既无若何进步能使成本减低,又无特殊原因在同一成本状态之下,使生产增加,则物价下降,即为产业亏损。故管理通货要在提高一般物价,使其由反常之低度,恢复其与成本之正常关系。
摘自高廷梓《中国经济建设》商务印书馆1937年10月初版第95页
国际流通货物之物价指数,非一般物价指数。因国内流通之货物,其价格之变动,仅能影响本国国民之购买力,与外国国民不发生影响。故亦不影响国外汇兑。外国国民所注意者,取得中国法币后,能购买彼所欲买之货物多少。故中国欲编制计算购买力平价用之物价指数,应以大宗出口之生丝、棉花、桐油、鸡蛋、豆类及猪鬃等为主要物品,至于内销之蔬菜、肉类、国药等,不应加入。
摘自马寅初《非常时期的法币与外汇》《经济动员》第6期1938年8月
两纸币国之汇价,依购买力平价而订定,双方政府均能维持信用时,其物价之变动依购买力之平价而上下,已如上述。若两国间不订定汇兑平价,其中一国又增发纸币超过市场需要,演成通货膨胀之现象,币值势将跌落。国际汇兑币值变动之感应最灵,必先百物价格而受影响。因物价受契约或习惯等束缚,如利息工资等均为构成物价之要素,其约定金额每有一定期间,期内不能随意增减,物价亦不至随时增减。外汇则无此束缚。故币值跌落,外汇将立时上升,物价则不至随时比例涨高。
摘自马寅初《非常时期的法币与外汇》《经济动员》第6期1938年8月
惟计算购买力平价,应注意之条件有二:
(一)须为国际流通货物,其价格之变动,仅能影响本国国民之购买力,与外国国民不发生影响。故亦不影响国外汇兑,外国国民所注意者,取得中国法币后,能购买彼所欲买之货物多少。故中国欲编制计算购买力平价用之物价指数,应以大宗出口之生丝、棉花、桐油、鸡蛋、豆类及猪鬃等为主要物品,至于内销之蔬菜、肉类、国药、不应加入。此其一。
(二)须将一切运输费计算在内。如上述出口货物输出外国,所有运输费用、保险费,以及关税等,均应计算在内,方能显示真正的购买力。此其二。
摘自马寅初《非常时期的法币与外汇》(1938年8月)《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第52页
出口货之成本低于国外市场价格时,贸易委员会依据市场价格,订定该项货物产地及其集散市场收买价格。该会与中外商人均可依照此价格尽量收买,惟为维护商人营业计,应以鼓励并协助中外商人购买为原则。
出口货物之成本高于国外市场价格时,贸易委员会依据该项货物生产成本订定其产地及集散市场收买价格。在此情形之下,中外商人若因货价过高,不愿收购,该会应依据定价尽量收买,所有损失归国库负担。惟为维护中外商人营业起见,应尽量利用中外商人之原有组织,订定办法酌给佣金托其在产地代购或国外代销,或以收买之货物转向中外商人运销海外。
如是,一面维护中外商人之营业,务使不至亏累,同时又表示政府维持外汇法定价格之决心,以巩固政府之信用,不可谓非贤明之举。
摘自马寅初《非常时期的法币与外汇》(1938年8月)《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第56页
英国因现金之输出,国内币值提高,物价跌落,贸易输出加多,输入减少,外汇之供需渐归平衡,汇价与平价接近。反之,因现金之输入,货币数量加多,币值跌落,物价增高,贸易输出惭少,输入加多,外汇之供需,亦渐归平衡,汇价亦将与平价接近。故金本位国间之汇兑,以平价为中心,以现金输送点为限度,而上下变动者也。
摘自马寅初《非常时期的法币与外汇》(1938年8月)《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第51页
按货币数量说,货币流通量加倍,其他情形不变,物价指数将增高一倍,即购买力跌落一半;反之,货币流通量减半,物价指数将跌落一半,即货币购买力增加一倍。
摘自马寅初《非常时期的法币与外汇》(1938年8月)《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第51页
自一九二九年世界经济发生大恐慌后,物价大跌,美国工业大受打击。美国政府为国救济,实行货币贬值以提高物价。……美国货币贬值之目的,在提高物价,固得其所。今我国最重要者,在抑止国内之物价,与美国之目的适相反。主张贬值者究欲何为乎?岂现在工业品价格之腾贵,尚嫌其不足乎?
摘自马寅初《法币法价打破之危险》(1938年12月18日)《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9月版第66页
虽然战时物价之腾贵,固不可避免之事,但吾人决不容其有不合理之腾贵则统制物价尚矣。物价之内容,万有不齐。对于生产者,不可令其吃亏,或长尽义务,丝毫不得沾润余利,故规定最高标准时,使其能获得寻常应获之利润,而不至于暴富可矣。凡需要大之消费品,如食物、燃料、盐等,皆为人生日用之品,不能或缺,应尽先限制其最高价格以保护消费者,固无论矣。然有些物品,不尽为生产者所注意,而为政府所需要者,亦应设法加以奖励,俾能增加生产,故又须规定一最低价格,以确保生产者之利益。欧美各国物资比较丰富,故比较偏重于最高物价之规定。中国物资缺乏,须待奖励之事业甚多,最低价格之规定尤属必要。总之,最高最低价格之规定,一面能维持生产者之相当利益,一面亦须保护消费者之利益,兼筹并顾、斟酌损益,乃一极烦琐之工作也。
摘自马寅初《统制物价政策中之最高价与最低价》(1939年2月26日)《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9月版第70—71页
惟内价不稳定,则国内厂商经营至感困难。因现代生产均为大规模的,一物之产生,自原料收集起,至制品完成止,其间经过之时期,少则数月,多或数年。若在货物完成出售之时,市价骤落,厂商必蒙极大之损失。或云物价涨跌,不可预料。跌落固厂商之损失,倘涨起则亦厂商之利益,利害维均,为企业本质上应有之遭遇。殊不知正当商人营业以稳健为主,富有投机性质者,究非所宜。
摘自马寅初《论外汇平准基金》《财政评论》第1卷第5期1939年5月
盖今日物价之增高,即为货币价值下跌之明证。物价涨高之结果,依理论言之,虽有利生产者,但生产者事实上亦至困难。除农业生产或能受物价高涨之刺激,而略事增产外,其余如工业生产,因生产工具运输困难,虽欲乘机扩充生产,以博厚利,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故不得不转移其资金于囤积货物之一途。故物价之继续增高,可发生二种现象,一为促进实业之生产,二为招致商品之囤积。由今日之现状观之,囤货者多于生产者,实无可讳言。盖囤货易而生产甚难也。囤货愈多,市场货物之供给愈少,物价愈高,人心愈恐慌,影响后方社会秩序与经济建设者至重且大。目前最要之企图,在如何稳定物价,以安定人心,而利建设,欲稳定物价,必须稳定法币币价价值与取缔商人囤积居奇。囤积居奇应如何取缔,系另一问题,姑不具论。惟仅取缔囤货居奇,物价问题是否可以解决,则大有问题。吾意囤货居奇者,非为物价高涨之独立原因,乃为物价高涨之后果。物价在继续增高之情形下,消费者无不争先恐后竞购货物。商人以存货无多,求者不止,惟有提高价格以为缓冲。一部分奸商以价格频涨,前途希望无穷,乃大事囤积,在平时经济言之,囤积原系一冒险行为,既须蚀耗大量之利息,加以保险需要费,储藏需费,毁损在所不免,便无获利把握,谁愿为之。谁能使其获利,非消费者之需要乎?因消费者在任何价格之下皆愿购买其所欲买之货物,此商人之所以有恃无恐也。使消费者因价格之提高,既大大减少其购买量,使囤货者无奇可居,则百货早已倾销于市场,价格且为之大跌矣。
摘自马寅初《对发国难财者征收临时财产税为我国财政与金融唯一出路》(1940年10月20日)《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9月版第98—99页
上上等的人怎么会发国难财呢?是因为纸币发得太多,币值大跌,所以人民对于纸币,失去信任,惟恐物价再涨,币值再跌,于是大家竟买东西。因为竞买,物价就愈高。物价既再涨,自然有大商人出来囤货。囤货本来是物价高涨的结果。但就是因为囤积,货物的供给减少,物价于是就更高。这样一来,囤积和高物价互为因果,囤货的人便大发国难财:根本的原因,还是由于钞票靠不住。所以治本的办法,不在禁止囤货、而在减少纸币的流通。纸币减少,物价自然跌落,物价跌落,谁还愿意囤货?这样发国难财的人,就可以减少了。
摘自马寅初《对发国难财者征收临时财产税为我国财政与金融唯一的出路》(1940年10月20日)《马寅初抨官僚资本》重庆出版社1983年9月版第107—108页
在抗战开始后,政府为推销土产,增加输出换取外汇起见,于是有贸易委员会之设立。……其后中央更顾念农工商之痛苦,又订定维护生产促进外销办法,交贸易委员会执行。其唯一目的,在使生产者与出口商人,均能获得什一之利。……然犹未能达到保证商人什一之利之目的,故又订调整十货市价办法以维护生产。即十货价跌落,商人无利可图时,由该会提价格尽量收买。并订定两原则:(一)出口货物之成本,如低于国外市场价格时,依据国外市场价格,订定产地及国内集散市场之收买价格,鼓励农人生产,及商人采办外销;(二)若出口货物之成本,高于国外市场价格时,中外商人不愿收购,该会则依据该项货物之国内生产成本,加给相当之利益,订定产地及集散市场之价格由该会尽量收买,以利外销。所有损失,归国库负担。更为维持中外商人营业起见,尽量利用原有商人组织,订定办法,配给佣金,托其在产地代购或国外代销。循此办法,则生产者与出口商之原有成本,与所应得之利润,均获保障,不致因物价汇价之涨落,而遭受意外之损失。商人利益,国家经济,兼筹并顾。
摘自朱羲农《战时对外贸易现状》《战时对外贸易》独立出版社1939年4月初版第17页
目前边区物价飞涨,边币下跌,金融有失平稳,其原因虽多,但主要有不外乎下列二点:第一,贸易出入不平衡。第二,财政收支不平衡。……所以由于贸易不平衡,法币与外币比价不能一致,外货价格高涨。由于财政不平衡,筹码略增,引起边区内土产价格激涨。两者互相激荡,结果边钞就逐渐下降,物价不断上涨。
摘自廖季立《如何从贸易下稳定边区金融》1941年12月2日《解放日报》
稳定物价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全面限价。假若我们仅采用这种方法,而不辅以其他,则结果若何?假若价格的规定极为合理,限价极为严格,且不限于少数地点与少数物品,而包括全国各地的主要物品,市面无黑市,而人民亦深信此种限价有绝对稳定物价的效力,以后绝不再涨,则在一定期限之内,限价必可生效。因为现在物价的上涨,主要原因之一,乃为人民预期以后物价的继涨,因而引起投机的行为(包括职业投机者之囤积与工商界及消费者的预购物品),换一句话,就是流通速度的增加。人民若能相信以后物价停止继涨,即可减少这种囤积与预购的行为,甚至抛弃存货,这样,即可使物价在一定期限之内(譬如说,一年或数个月)不致上涨。
摘自吴大业《稳定物价的目的与手段》(1943年2月)《中国战时物价与生产》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45年9月重庆初版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