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郭大力《生产建设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47年2月初版第132页
消费合作社,是将消费者组织起来直接向生产企业购买生产品,向贸易公司承销必需品,免除中间剥削,保障以比市价较廉的物品供应消费者需要的,这一事业的发展对市场物价的调节及金融的稳定将发生重大的作用。但是有许多所谓合作社失掉了这个合作意义,而是以谋利分红为目的的合股商店,以合之名避免政府税收,以合作之名行商业投机之实,这种假合作社,不但不能帮助调剂工农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改善消费者生活,相反的是置身投机市场,破坏金融,追逐物价高涨,妨害经济发展。而这种合作社之所以如此,大多是由于被地主、富农、奸商、坏人操纵所至。因此我们必须提倡组织真正的以贫雇农为骨干的农村消费合作社,而坚决取缔被地主、富农、流氓操纵的假合作社。
摘自李富春《在财经会议的报告与总结》(1947年8月)《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1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6月第67—68页
国内市场分割成经济割据,这是军阀混战的一个变形。自从1930年大混战结束后,共同展开了决死的讨赤战争,所以露骨的内战便缓和下来。但是,在这和平的表面下愈益滋长起来的是地方军阀由政治割据而加强了经济割据,国民经济这种离心的分化,同时由于上层阶级与帝国主义的勾结,各自形成了以某一帝国主义为主的经济布洛克(Bluc),作为中国由几个列强共同统制的半殖民地,分裂为几个殖民地的前奏曲!
摘自徐雪寒《中国国内市场的分割》(1934年10月19日)《中国经济论文集》第2集中国经济情报社编1935年12月初版第71页
促进分割市场的因素之一是帝国主义者,但市场分割之后,反使帝国主义间的矛盾尖锐化。这就是说,特定区域的市场割据,实际上往往是适应某一帝国主义者的要求的;因此所谓保护税则只是杜绝民族工业商品的销路,绝对不能阻遏帝国主义商品的侵入(不论从资本构成高低所决定的倾销力来说,或是从保护税所课的货物对象来说;或是从地方军需集团不敢毁弃不平等条约所给予的关税权垄断上来说,都是如此),而且事实上还是用更直接的方式,来贯彻帝国主义的间接倾销。
摘自徐雪寒《中国国内市场的分割》(1934年10月19日)《中国经济论文集》中国经济情报社编1935年12月初版第72页
国内市场的存在和完成,是资本主义生产相当发展后的产物,当商品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扫荡了前时代的自然经济及其上层建设的政治障碍,对市场愈加获得了决定的作用的时候,这个市场的民族的或国家的界限便要求而至于实现。这个问题,在半殖民地的中国,事实上却是有种种错杂的歪曲的形态。第一,各帝国主义的经济势力在国内市场,形成上所演的推进和阻碍的功能。不过,严格说来,这里与其说它在扫荡旧的经济机构的时候,完成了助进的作用,倒不如说它和特定势力相结托相扶持,部分地使市场趋于分割,更来得适切。至少在帝国主义阶段,后一过程比前一过程更来得积极。第二,固有的商业资本的开拓功能,受了本身法则的分配,并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第三,寄托在这样关系上的各种上层机构,如地方军人或多或少的政治割据,名目繁多的重叠税捐,币制紊乱和国内汇兑行市的巨大差异,度量衡制度的不统一等等,都使国内市场的彻底形成,受了种种限制。有人曾说整个的中国已经严密地隶属于国际市场,这是不错的,不过它自己却不能建立起统一的国内市场。因而一般国民大众正在熬受着比加拿大甚至连印度还不如的苦难。
摘自徐雪寒《中国国内市场的分割》(1934年10月19日)《中国经济论文集》第2集中国经济情报社编1935年12月初版第66—67页
到了封建社会快要崩溃的时候,跟着分工和交换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都市渐在各地建立起来。都市的产生,普遍是在下面两个场合:第一是封建领主的堡垒,因为领主的堡垒是许多村落的中心,保护人又比别处来的周密,所以农民和手工业者为着便利起见,逐渐移居市集周围,最后它便发展而为一个都市。第二是神庙或宗教上的圣地。每年一定日子(例如神的诞辰),各地农民来此朝拜;同时便有许多商人和手工业者来此举行公卖。这种中世纪的庙会发展起来,也会变成一个巨大的都市。在这都市中间,手工业和商业代替农业起来占据主要地位。
摘自薛暮桥《封建、半封建和资本主义》(1937年3月)《薛暮桥学术精华录》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6月第1版第61页
查边区内部贸易之活跃端赖市场之繁荣,在昔边区各地庙会,实为边区市场主要形式之一,抗战之后皆形停辍,现贸易管理局为繁荣边区市场,已通令各贸易局开始准备恢复庙会,惟兹事体大,非贸易局之力所能单独完成,各级政府应将恢复庙会工作(但决非恢复民众烧香拜佛等迷信行为,相反的且应加以制止)做为今后贸易工作之领导协作贸易局办理之,并通过各种组织,动员广大民商,共同进行为建立与繁荣边区市场,活跃境内贸易,并与敌伪作市场争夺而斗争。希冀遵照办理,并将边区办理情形随时报告,为要。
摘自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边区恢复境内各地庙会的指示》(1941年4月25日)《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3月第1版第422页
没有市场,就没有贸易阵地,就没有边币的合法存在。因此,在接敌区一定要坚持我之集市,已被敌打垮的地区,要根据情况重新建立,武装与政权对集市要予以保护。流动集市、夜市都可以适当采用。坚持市场阵地要成为接敌区政权中心任务之一。接敌区贸易只能分散活动,不能有铺面的活动。因此,公营商店在接敌区应该小贩化,用我们的小贩团结广泛的小贩,用小贩坚持市场。这一工作必须与地方政府取得密切的联系。
摘自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北岳区贸易工作及组织的决定》(1942年7月29日)《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3月第1版第359页
各级政府对边区内地商业的扶助,主要不在于帮助城市商业发展,而在于特别注意建立农村的集市与合作社。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便利地广人稀地区的农民的供销,发展农村物资的流通,便利于收集农村土产而减少商人对农民的剥削。
摘自陕甘宁边区政府《整顿财政问题草案》(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四编商业贸易)陕西人民出版社第110页
一般小商品生产社会中的市场,其发展情况是盲目的,无政府状态的。投机商人,高利贷者、兼营商业的地主和巨富往往操纵市场,囤积居奇,借以剥削人民,而人民的生产也是盲目的,他并不知道市场上需要如何,也没有真正为着人民利益的机构来指导他们按社会需要去进行生产和调剂他们的产品,这就更便于上述商人等来操纵剥削。这种情形,就会使人民,特别是农民、手工业者蒙受重大损失,而妨碍人民经济的发展。
摘自任弼时《去年财经工作的估计与今年边区金融贸易财政的基本方针》(1944年4月)《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陕西人民出版社第1页
商品经济适用着市场规律。市场的商品价格,体现着经济的方向。
摘自杨培新《投机家的错觉》(1946年12月17日)《中国经济动向》耕耘出版社印行1946年版第32页
对内贸易应以扩大国内市场为任务。所谓国内市场即是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发达的意思。如果离开商品经济,离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谈国内市场,那是不可思议的。因此,扩大国内市场就意味着:第一,是广大农民从封建剥削之下解放出来。解放了农民,不再把大部分的生产品献给地主而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们必须提高其生产能力,必能提高其购买力。前一点使城市获得更丰富的粮食和原料;后一点使工业生产品获得广大的销路。第二,除了农民成为独立商品生产者这一因素外,广大的手工业者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合作社之发展,都是有关的,都是扩大国内市场的因素。第三,是新工业的问题。中国的新工业发展之后,它就需要更多的原料,更大的贩卖市场,这亦是扩大国内市场不可轻视的因素。
摘自许涤新《中国经济的道路》生活书店发行1946年12月第198页
国内市场……是在于铲除那些不利于“货物畅其流”的因子。因此,国家的管理不是必要的——为了反对大官僚资本之垄断操纵,国家在市场中的组织与调节作用当然不可缺,当从国内市场的总方向来看,发展自由贸易是占主要的。
摘自许涤新《中国经济的道路》生活书店发行1946年12月第191页
在太古的社会内,生产是共同的,生产的结果也是共同享受的。在同一的共同社会内,我们很难看见交换的事情,除非我们把劳动的分割和协同,视为是交换的形态。所以,在古代,如果有交换,这种交换只在诸共同社会间存在。如果我们要在这种社会状态内寻找到市场,这种市场不过存于诸共同社会之间。
摘自郭大力《生产建设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47年2月初版第31—32页
如果我们再从事共同的生产,我们将会怎样呢?没有问题,我们必须考虑,在这个比原始社会无比显得更大的社会,我们应怎样为各种性质的要求,来分配我们能够支配的各种生产力量。生产的规模无比地增大了,生产力无比地增进了,但原始共同社会的情形,即商业只在诸共同社会间存在的情形,将会复活。只有用在外国贸易上的生产品,将会商品化。在那里,生产品将为合理的分配,生产也将为合理的分配。作为生产动力的市场,当然也是不会存在的。
摘自郭大力《生产建设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47年2月初版第132页
内部市场方针:“调剂物资,调整物价”。但做得不够。具体做法是掌握生产与消费的季节性,掌握几个主要市场,其余不关紧要的市场就可以不管。因为这些小市场上对物价无大影响。要稳定物价,主观地去压价或限价是行不通的。贸易公司的力量主要是对外,在内部上要反对垄断,扶助中小商人。……繁荣内部市场,就是依靠他们。对他们扶助的办法:负担上较轻,银行进行贷款的帮助。
摘自南汉宸《陕甘宁边区的财政工作》(1947年5月)华北财经会议上的报告《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陕西人民出版社第124—125页
现代的商业市场亦既是工商业的综合市场,在工业发达之先进国家,所谓商业及系达到工业目的的手段,工业亦即系商业的后盾,以生产品的数额来决定商业发展的方针,以成品之质的特点,来控制任何一角商业的市场,但我国之工商业,与此目标,距离却甚辽远,既不能以工业的产量来发展商业的方针,亦不能以产品的质量,去兴工业先进国家之倾销物资相竞争。数十年来我国工商业的趋势,乃仅仅在使国产货物保持本国原有的市场,工业方面,则既欲急起直追,然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中,于战乱相继,民不聊生的情形之下,亦断难迎头赶上。在人家是以工业为后盾,商业为前锋,在我国则既有前锋,惜无后盾,在时代进步,一日数变的环环之下,可怜只有以传统之土产,谋抵巨量之入超,此一招架方法,数十年来如一日,然打开几十年来之海关进出口贸易统计数字一看,自我国设关以来,只有同治末年与光绪初期之五年出超,其余七十几年,则年年入超,我国工商业之危机,迄今没有一日或离,其命运之悲惨,于此可知。
摘自骆清华《来我国之工商业》《民国经济史》(朱斯煌主编)银行学会编印1947年第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