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秦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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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先秦汉族生产风俗(7)

据《周礼·地官司徒二·市司》的记载:开市时,人们进入市场,胥手持鞭子和木棍 在市场的大门口监守,在市场的办公处悬挂旌旗,宣告市中心交易开始,司市在办公地点“思次”处理市场上的大事和重要争执。市场上由胥师和肆长检查和行列摊位,看货物是否名实相符,平衡物价,胥师还要监察市场中以劣充好和出储低劣货物等欺骗行为,发现了就给以处罚,同时还要负责受理市场中的办事和一般争议。在市场上质人负责评定市场上货物、奴隶、牛马、兵器、珍奇物品的价格。买卖双方要立契约,统一度量标准,并在市场上巡行随时考核,遇到违反规定的就没收他们的财物,给予处罚。若有纠纷,当事人为国都中的人10天内来投抗议为有郊,郊外人为20天,野外人为1个月,远离国都的都市人为3个月,诸侯周国都的人为1年,过期不再受理。廛人负责征收市场上的布(房屋税)、总布(货物税)、质布(契约税)、罚布(罚款)、廛布(储藏费)等,所得款项交给泉府。凡是屠宰牲畜的,收缴性畜的皮、角、筋、骨作税金,上交玉府。凡是市场上的珍奇食物卖不出去的,由廛人负责收购送到膳府去。贡师负责本管辖地段各肆的日常事务,分辩货物的种类并使之平衡,察看成交情况。如遇天灾,禁止趁机抬市紧缺货物的价格。凡是国家有物资出售,或要从市场上购进物品,就由贾师带领自己的属官肆长负责买卖之事。司暴负责公布市场的各项禁令,查禁争斗、吵闹和使用暴力扰乱市场的人,出入市场互相侵犯的人,聚众在市场游手闲逛又吃又喝的人,如果警告还禁不信就予以拘捕,当众杖击。习稽负责巡察市场,促拿市场上的盗贼,并游行示众。凡是犯罪的,都由胥负责执行杖击,收缴罚款。泉府负责用有市场上征收钱来赊购的。偿还期俗规为:祭征而用的不得超过10天,为办丧事而用的不得超过3个月。凡人们约定来到市场交易的,或有商务金钱上的争执,或有分量尺寸上的争执,或责罚有错位者,都要在市中当众就地解决。凡拾得货物与六畜的;也在市中就地放置以供认领,如果3天以后还没有人认领,就没收充公。市场上没有的货物,要提价使它有;于民有利的货物,要提价使它有;于民有害的货物,要压价使之杜绝;细巧奢侈的货物,也要压价使之减少。市场中的刑罚:小刑,书写其犯禁罪状悬挂于市门;中刑,在市街上游行以示罚;大刑,加以鞭答;涉及刑律的移交司法官员去市理。如果国君到市场上来,那么市场上受刑罚的人都可以赦免;如果夫人到市场上来,罚各种犯人出一顶帐幕;如果王或诸位的诸子到市场上来,罚各种犯法人出一块苫顶的布;如果有采邑的命士以上的人到市场上来,罚各种犯法人出一顶伞盖;如果他们的妻子到市场上来,罚各种犯人出一个围子,同时免除侮辱性的征办,以示恩惠。这真是一幅先秦市场交易风俗画。

先秦之俗,市内有肆,《周礼·地官·司徒二·市司》云:“以陈肆辩物而平市”。这就是说为了顾客货比货方便,同一类货物陈列在一起,谓之一“肆”。每肆设有肆长一人,“各掌其肆之政命。陈其货贿,名相近者相远也,实相近者相尔也,以平正之。敛其总布,掌其戎禁。”这种肆长由市司指派,具体掌管监督货物的陈列 ,代替廛人征收货物税,并掌理肆中的戎禁。俗规每20肆设一办公地点,俗称“介次”,是胥师、贾师办公的地方。每5肆设1司稽,每10肆设1司暴,分别维持肆内治安。

春秋战国之时,“前朝后市”的格局依旧,《管子·撰度》云:百乘之国,千乘之国、万乘之国“中而立市”。市仍设官管理,除周仍称“司市”外,鲁国俗称“贾正”《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宋、郑、卫国俗称“褚师”《左传》昭公二年,六国俗称“市掾”《史记·田单列传》,楚国俗称“市令”《史记·循吏列传》。与此同时,各城邑也都普遍设固定的市了,《管子·乘马》云:“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都有市、无市则民乏”。

先秦之俗在村“因井田而市”《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汉何休注。这种在国家的地方定期举行的交易活动就是集市。这种集市不仅进行交易,还有歌舞娱乐活动,十分热闹。《诗经·陈风·东门·序》云“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于道路,歌舞于市井尔。”于是“子仲这子,婆娑其下”,“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这种男女结伴赶集“歌舞于市”之俗一直流传下来,成为农村集市的一大特色。

先秦之俗市的营业时间有限制,俗规市门朝开夕闭,交易时间主要在上午,过午则渐散,至夕则罢市。

4.市场禁规

先秦市场禁规如下:

圭璧宗璋等尊贵物品,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命服、命年,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宗庙祭器,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牺牲,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兵器,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用器不合规格的,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兵车不合规的,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布帛精粗不合规格的升数,幅度宽狭不合规定尺寸的,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布帛不是正色而去扰乱正色的,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绵文、珠玉等华丽器物,不准在市场上出售。

衣服、食品,不准在市场上出售。因奴隶主贵族有“洁酒市脯不食”(《论语·乡党》)之俗,故有些禁规。

禽兽鱼鳖未长大被捕杀的,不准在市场上出售。《礼记·王制》。

5.出入玺节

先秦之俗货物出入门、关,须以玺节为凭。《周礼·地官·掌节》云“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凡在市上买了货物要运出境外,由司市给予玺节,此即《周礼·地官·司市》亦云:“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

有的商人从民间购得货物要运出境外,按俗规必须把货物运到关上,向关上缴纳税金,然后“以节传出之”,《周礼·地官·司关》。即由司关发给玺节放其通行。

按俗规,凡是货物不经过关卡以逃税的,没收其货物上交国库,并对偷运者施以杖击的处罚。此所谓“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周礼·地官·司关》。

6.货币种种

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最早从商品界里分离出来充当一般等物的特殊商品是贝。《禹贡》云“厥筐织贝”,人们对贝有着特殊的喜爱;河南偃师二里头夏文化遗址中的“一个墓葬(K3)中就曾出土12枚,同时并出现了仿海贝制作的骨贝和石贝。北京大学编《商周考古》。加上夏人“尚黑”《礼记·檀弓上》。色,故夏代作为货币的贝或造黑色,或染成黑色,故俗称“玄贝”,《盐铁论·错币》云“故教与俗改,币与世易。夏后以玄贝。”

商代广泛使用贝币,但因商人“尚白”,《礼记·檀弓下》。故作为货币的贝则为白色。商代广泛使用贝币,从商代墓葬中出土的贝币可证,发时不仅王室、贵族拥有大量贝币,如在郑州白家庄的一个商代早斯的墓(K7)中出土460多枚贝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第一队:《郑州商代遗址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在殷墟小屯村北偏西商氏晚期的王室墓(5号)中出土6000多枚贝《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就是一般平民也拥有贝币,在已发掘的商代晚期的平民墓中富者有一二十枚,或几十枚贝币,最少的也有一枚,有的握在手中,有的含在口里。更为重要的是在甲骨卜辞中有“易(赐)贝”、“取贝”、“囚贝”的记载,如《殷墟书契后编》下,8、5云:“庚戍……贞赐多女贝一朋。”在商代的青铜器上不仅铸有一个挑许多贝的图形荷贝殷《旧名子荷鼎》,又见吴慧《中国古代商业史》第二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43年版,第117页图15,有的还有关于贝的铭文,如《戍嗣子鼎》铭云:“丙午,王赏戍嗣子贝廿朋。”由于商代广泛使用贝作货币,所以甲骨文买、贮、宝等字都从贝字。

商俗贝的计算单位为“朋”。《诗经·小雅·菁菁者莪》郑云:“古者货王贝为朋”。但王国维、郭沫若均认为“十贝一朋”王国维:《说朋》,见《观堂集林》卷3,中华书局1961年版,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朋》,科学出版社1962年版。1959年安阳圆坑墓中出土了海贝三堆,郭沫若在《安阳圆坑墓中鼎铭考释》中说:“其中有一堆可以看出确是十贝为朋,联成一组。”《文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商代晚期,金属铸币开始出现。1953年在安阳大司空村晚商墓葬中有3枚钢贝出土余鑫炎:《中国商业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近年在山西保德林遮峪相当于商代后斯的墓葬中出土了铜贝109枚,另还有海贝112枚吴慧:《中国古代商业史》第一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3年版,第68页。此,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史记·殷本纪》,据吴慧研究,可能是仿家具(铲)而制的铜币。吴慧:《中国古代商业史》第一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3年版,第69页。

西周之时,贝仍然是主要的货币,但铜币的数量已大大增加,成为与海贝并重的主要货币之一。铜贝俗称“益贝”抚叔郭(簋)盖铭文,以“锊”或“寽”为单位。《周礼·冬官·考工记·冶氏》云:“重三垸。”郑玄注:“三锊为一斤四两”。其实西周时西部之俗,一爰重半两,东部之俗一爰重六两或六两大半两。吴慧:《中国古代商业史》第一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3年版,第101页。与此同时,布币和刀币也开始出现,并在市场上流通。布币是仿农具的铜铸币,俗称“布”。布与铸同音假,是一种锄属农具;另一种俗称“钱”,是一种铲属农具。成王时的《卣》铭文云:“王姜令作册安尸(夷)白(伯)。尸白宽贝布……”。《西周金文辞大系考释》第14页。《诗经·卫风·氓》亦云:“氓这蚩蚩,抱布贸丝”。这里所说的“布”就布币。刀币也是由一种生产工具——刀演而来的,俗称“刀”或“刀货”,主要在山东半岛一带流通。

春秋旧中国时,金属货币广泛流通了,布币主要流行于周、韩、魏等地;刀币主要流行于齐、燕、赵等地;铜贝主订流行于楚等地。楚国的铜贝俗称“蚁鼻钱”。到了战国末期,市场上流通的铜币除先前已有的铜贝、布币和刀币外,还出现了一种圆形的铜铸币,体圆有孔,形始纺轮,俗称“圜钱”。圜钱可贯串携带,体重轻便,遂逐渐取代了布币和刀币。

战国的圜钱因地区不同而各具特点。流行在原布币区圜钱的特点是无郭圆孔,以“”为单位。流行在原刀币区圜钱的特点是圆体方孔,钱面周缘一般有郭,以“化”为单位。圜钱有大有小,单位不同,如齐有六化、四化、二化、一化之分;魏有一、半之分;秦有一圜、二圜之分,肖清先生在《中国古代货币史》第三节中说:“所谓圜钱,就是一种圆形有孔的铜铸币……圜钱最安装的形式是圆形圆孔,后来则发展成圆形方孔,这种‘钱圜函方’的形制,正与古人‘天圆地方’宇宙观相符合。”圜钱的出现和流行反映了先秦币风俗遂渐走向统一。

战国之时,一些缺乏金属货币的地方则流行绢布,《管子·乘马》云:“无金则用其绢……无绢则用其布。”

先秦之时一向被人们被为宝贝的黄金,到战国时也已成为真正的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管子·国蓄》云:“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楚国是最先使用金币的地区,也是金币最多的地区。金币的以“爰”为单位,故俗称“爰金”。爰金的形帛帛有二种:一种是成方形或长方形的金版,一种是成扁圆形的金饼,二者都取象于龟。现在已发现的爰金中,绝大多数印有“郢爰”的铃印,故爰金又俗称“郢爰”。此外,楚国还以银铸币,为布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