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秦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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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先秦汉族信仰风俗(5)

“昊天”,《诗经·雨无正》云:“浩浩昊天,不骏其德……珉天疾威,弗虑弗图”;《尚书·尧典》云:“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苍天”,《诗经·苍伯》云:“苍天、苍天,视被骄人,矜此劳人”《诗经·王风·黍离》云:“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2.禋祭和郊祭

先秦从夏代开始祭天帝即用禋祭,亦称燎祭,俗称“实些”。禋祭就是先烧柴升烟,再加牲体、玉帛于柴上焚烧,因烟气上达以致精诚。此祭仪一直流传,及至周代亦然。《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禋祀就祀祀昊天上帝。”郑玄注:“禋之言烟……三祀皆和柴实性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投阳也。”

据说早在黄帝时就有人立庙祭拜上帝。《史记·封禅书》云:“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在此说黄帝玄庙祭上帝虽是附会之言,但周代郊祭上帝已成风俗则是事实。

郊祭,是周天子每年春冬两次到郊外祭祀天帝的例祭。关于春郊祭《礼记·月令》云:“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这个月,“天予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关于冬郊祭,《礼记·月今》云:“玄冬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冬于此郊。”这个月,要“大饮烝。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

七、占卜风俗

1.骨卜与龟卜

占卜之俗早在先秦的原始时代已兴起。所谓占卜,就是在骨版的一面施以灼燋,使另一面因受热作用而袭变出现坼纹,依其坼纹多寡、长短、纵横等所谓兆象变化,进行占断,以决定事情的可行性。《说文解字》云:“占,视兆问也。卜,灼剥龟也。”后泛指预测吉凶的迷信活动为占卜。

夏代占卜大多利用猪、羊、牛、鹿等的肩骨甲骨作占卜材料。卜骨大都不加刮削整治,仅施火灼。由于受限于骨料厚度,骨上通常不见卜兆裂纹,也不见后世卜者为控制骨上兆坼变化而施行的所谓钻、凿等技术性处理内容。如山西水济东马铺头出土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羊骨甲骨,仅灼过而未整治,过血、脊也未除《考古》1980年3期。;河南偃师灰咀出土的二里头三期的牛、猪骨甲骨,仅灼过也未整治《文物》1959年12期。据宋镇豪先生研究,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9月版,第520—521页。夏代在黄河流域豫北、翼南和晋中南地区,主要用猪、羊、牛胛骨,在汉水和淮水流域上游地区及夏代的东方地区,则又出出鹿胛骨。一般说来,夏代的卜骨整治情况是相当着的,火灼是其主要占卜法,显得十分原始。但是,夏代东方地区的占卜比中原地区要高出一筹,不仅卜骨的整治和占卜形态已居当时的领先地位。而且至龙山时期已先于中原地区而出现了灼龟视兆的新的占卜之俗。如山东泗水尹家城遗址的考古发现在龙山文化层出有完整的卜用龟腹甲,火灼透过龟版,正面犹可见到灼焦痕;在岳石文化层(相当夏代),出有卜用牛、鹿肩胛骨,经加工整治,边缘刮削过,有钻有灼;在商代文化层,出牛、鹿胛骨和龟腹甲、牛、鹿骨经刮削粗磨,有的加工较精,骨脊削平,周边修平,关节锯除,有钻有灼,钻有单钻、双联钻、三联钻之分。龟腹甲背部经刮削粗磨,有大小钻孔和灼,正面有焦痕,还有短直卜兆裂纹《泗水尹家城》,文物出版社,1990年,图版六九:1;197页,图版七八:3;252页,图版九九;2、3,图一六六。而从商代前期王邑郑州商城的考古发现着,卜用骨料占大宗者为牛胛骨,其次是龟甲,还有少数鹿、羊、猪、狗、胛骨。占卜形态可分三种情况,一是仅施火灼,以牛、猪骨为多;二是先钻后灼,以牛骨为多,龟甲次之;三是钻凿后灼,以龟甲为多。其钻有单钻和双联钻,既深且密《郑州二里岗》,科学出版社,1959年,37—38页。《郑州王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6年3期。《郑州南关外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73年1期。至晚商殷墟王邑,甲骨占卜盛极一时,骨料主要采用牛胛骨和龟甲,又有用牛肋骨、象骨、鳖甲者。凡刮、削、锯、切、磨、修、穿孔以系等,已成为例行的整治公画,各类形制的钻凿灼又显示出相应的世代特色,且排列有序,组合规范。就给我们清晰地理出了先秦占卜风俗从骨卜到骨卜与龟卜并用的发展轨迹。

及至周代因龟被视为国宝,故龟卜之俗比商代更盛行,凡遇大事,皆卜龟问疑。卜骨前须选定兽骨,经人工削平、磨平,然后用锥、凿、刀按出若干不穿透的圆窝,并在其旁凿以舟型凹槽,以待卜用。卜龟前亦有较复杂的程式,秋时聚龟宰杀,春天刳肠剔聚龟甲。分类存入祖庙藏龟甲的府库。以待卜用。占卜时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先将卜问的问题刻在龟甲上,然后用烧红的木棍炙烤甲骨,使其爆裂,现出兆象,即裂痕,为判断祸吉凶的根据。最后把验证的的情况刻在甲骨上。卜前所刻叫命辞,卜后所刻称验辞,统称“卜辞”。1977年和1979年,考古工作者在陕西省岐山县的古周原遗址,发掘出一万多片甲骨,已清理出刻有卜辞的约300多片,内容有卜祭祀、告、出入、往来、征伐、田猎等唐善线:《中国的神秘文化》,河海大学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212页。对此,《周礼·春官·大卜》云:“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视高作龟;大祭祀,则视高命龟。”贾公彦疏:“凡卜法,在祢庙庙门阈外西南,北面有席,先陈龟于庙门外之西塾上;又有贞龟,贞龟谓正龟于阈外席上;又有涖卜、命龟、眂高、作龟六节。尊者宜逸,卑者宜劳,从下向上差之。作龟视高二者劳事,以大贞事大,故大卜身为劳事,则大崇伯临卜,其余陈龟、贞龟皆小宗伯为之也。”

2.从卜筮并用到八卦

在先秦的占卜风俗流行的同时筮占之俗也兴起。筮占,即数占。《左传》僖公十五年云:“龟,象也;筮,数也。”《史记·龟策列传》云:“摓策定数,灼龟观兆。”筮占与甲骨占卜以兆象变化断吉凶不同,是据揲蓍草所得数字变化定休咎祸福,是八卦的滥觞。

《尚书·洪范》云:传为夏禹时两种筮占兆象分类:“曰贞、曰悔。”《世本》云:商大戊时“巫咸作筮”。所以《周礼》云: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帝王世纪》进一步解释云:“庖牺氏作八卦,神农之为六十四卦,黄帝尧舜引而伸之,分为二易,至夏人因炎帝曰连山,殷人因黄帝曰归藏,文王广六十四卦,著九六之交,谓之周易。”据宋镇豪先生研究,《连山》、《归藏》、《周易》即是三部天古老的筮占汇集,唯《周易》流传至今。《山海经·海外西经》郭璞注有引《归藏》佚文:“夏后启筮:御龙以登于天,吉。”大概《连山》、《归藏》主要本之夏商人的筮占材料宋镇谊:《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9月版,第529页,而考古出土的商代筮占中出现的数字,兮已知有一、五、六、七、八、九,筮数形式有六个爻的重卦,三个爻的单卦及四个爻者。其易卦的爻变均是在上卦相同的条件下,下卦各爻皆可变,变卦即可将奇数变偶数(阳变阴),偶数变奇数(阴变阳),也可奇数变奇数(阳变阳),偶数变偶数(阴变阴),均比《周易》显得原始而灵活郑若葵:《安阳苗圃北地新发现的殷代刻数石器及相关问题》,《文物》1986年2期;肖楠;《安阳殷墟发现“易卦”卜甲》,《考古》1989年1期;曹定云:《殷墟四盘磨“易卦”卜骨研究》,《考古》1989年7期。

筮占在商代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的发育过程,宋镇豪先生研究了殷墟甲骨上所见的筮数后认为:三爻的单卦只见于一期武丁时,以后又推演出四爻及六爻的重卦,晚期形式主要为六爻,不仅显示了筮占由简而繁复的发展过程。而且这些筮占似已萌芽类于《周易》的奇阳(一)偶阴(一)的阴阳数术观念,特别是三爻和六爻的卦画形,颇可与《周易》相应卦画、卦名参照,再者,卜龟上的“九六”爻数,或可对文献说的“文王广六十四卦,著九六之爻”作出修正,证明商人筮占与《周易》实一脉相承宋镇家:《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9月版,第531页。

商代流行卜筮并用之俗,从目前所知的材料上看,记有筮数的骨料均是卜用的甲骨,有的还兼记卜辞。

由于先秦“龟重、威仪多;筮轻,威仪少”《仪礼·士丧礼》贾公彦疏,故俗规,在卜筮并用时,可先卜后筮,卜不吉乃可筮,《左传》僖公四年所记晋献公欲娶骊姬,“卜之,不吉;筮之,吉’,卜人说:“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便是一例。但筮占必须逢吉,才能继之以卜,若筮占不吉,再卜就是亵渎龟策。故《礼记·曲礼上》:“卜筮不相袭”郑玄注:“卜不吉则又筮,筮不吉则又卜,是渎龟策。”从而形成了商代未期“卜吉则筮”或“筮吉则卜”的占筮并用风俗。周初除通行龟卜外,出现了蓍筮。蓍,多年生直立草本植物,叶互生,袭片边缘有说锯齿,因而也称“锯齿草”,夏秋间开白色花,茎叶含芳香油,我国北部和西伯利亚都有广泛分布。所谓著卜就是“用四十九蓍,分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闺,十有八变而成卦”《周礼》注引贾公彦云。这就是八卦的基础。

八卦是在蓍卜基础上形成的。具体体现在周初编定的《易经》中。《易经》上见到的卦爻,是以一、一来表示的。它们本来为奇数与偶数的代号,是用蓍草经过一番烦琐筮占后得出的表数符号。

起初,蓍卜时,只须占筮一次;得出一个数(或奇或偶)就可以了,用不着画一、一符号。但占问者常常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初筮结果不敢或不愿相信,而要求进行第二次占筮。但如果第二次占筮的结果与第一次不同,则将无所适从,于是只好再进行第三次占筮。第三次的结果,或同于第一次,或同于第二次,这样就可以“三占从二”的办法确定吉凶。久而久之,三筮逐成风俗。三筮的结果,无非有8种可能,即奇奇奇、偶偶偶、奇偶偶、偶奇奇、偶奇偶、奇偶奇、偶偶奇、奇奇偶。如果把奇偶变成一、一符号,并将第一次占的放在下面,第三次占的放在上面,第二次占的放在中间,如此叠压起来,这就形成了八卦。可见八卦原来只是8种不同的排列形式,没有专门的名称。到了《周易》编定时,发展到了重卦阶段,即连续演变6次,从而得到64个不同的卦形。由于64卦实际上是八卦相叠的结果,故仍称八卦。

八卦中的一、一原只表示奇、偶,到战国时期,阴阳学说兴起,遂取而代之。把一说成是阳,把一说成是阴,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周易·系辞》,更进一步引申为男女、刚柔、天地、君臣等等关系。占筮的方法也就复杂起来了。

3.占梦

占梦之俗起于何时,已难考证。但《帝王世纪》云:“黄帝梦大风吹天下之尘垢皆去,又梦人执千均之弩驱羊万群。”帝寤而叹曰:‘风为号令,执政者也;垢去土,后在也。天下岂有姓风名后者哉?夫千均之弩,异力者也;驱羊万群,能牧民为善者也。天下岂有姓力名牧者哉?’,于是依二占而求之”,得风后、力牧两位名臣。转引自《史记·五帝本纪》正义。此说虽然荒延,但却告诉我们古文献中所记载占梦最早的人物是黄帝,此外还有尧有攀天、乘龙之梦,舜有长眉、击鼓之梦,禹有山书、洗河、乘舟过月之梦等虽也多属荒诞,但说明占梦之俗大约在先秦的原始时代已出现。左边是一张有支架的床,右上方是一只长着长睫毛的被特别突出来的大眼睛,右下各曲折向下的一笔表示人的身体,剩下的部分,表示手指连带手臂。整个字形的含义是人睡在床上以手指目,表示睡眠中目中所见的事物,即梦。参阅《轶藏》26,3:“壬午卜、王曰贞,又梦。”等卜辞。

据胡厚宣先生研究,甲骨卜辞中有关商王占梦的记载很多。商王在卜辞中所占问的梦景或梦象,有人物、有龟怪、有天象、有走兽,还有田猎、祭祀等等。在人物当中,既有殷王身旁的妻、妾、史官,又有死去的先祖、先进。在天象当中,既占问过下雨,又占部过天睛。在走兽当中提到过牛和死虎。而且商王总是问,其梦有祸没有祸、其梦有灾没有灾。边不仅说明商王对其梦的吉凶非常关心,也说明占梦在商王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胡厚宣:《殷人占梦考》,见《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下。

有意思的是商高宗梦传说的故事与黄帝之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尚书·说命上》云:“(高宗)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说筑传岩之野、惟肖。乃立作相。”其意是说殷高宗(武丁)梦见上帝赐给他一位良臣,来辅佐他主持国政。他根据梦中这个人的形象,到处寻找。结果在传岩之野发现一位奴隶,名说,很象。于是便把地位为国相此说《国语·楚语上》亦云:“昔殷武丁能耸其德,至于神明……如是而又梦,使以象梦(梦象),旁求于四方之贤,得传说以来升以为公……”《史记·殷本纪》和《帝王世纪》的记载与此类似。

商人俗信鬼魂能通梦,甲骨卜辞记载商王的鬼梦特别多,故《礼记·表记》云:“殷人尚鬼”。并认为商王之所以做鬼梦,主要是商人先公先王或先妣作崇。因此,每当商王夜有异梦,总是占问是不是来自某一位先祖。如“贞王梦,佳”、“贞王梦、佳”、“贞王梦,不佳大甲”、“贞王梦,不佳祖乙”等。经过占问,如果认定是某一先祖作崇,必定要举行隆重的祭祀。

周代中梦之俗继续流行。史载周人灭商之前,梦的传说和占梦活动极为频繁,《帝王世记》云:“文王曾梦“日月着其身”。《梦占逸旨·宗空篇》。转引自刘文英:《梦的迷信与梦的探索》,中国社科出版社1989年9月版,第19页。《逸周书·程寤解》则云:“太姆(武王的母亲)梦商之庭产棘,太子发(武王)取周庭之梓,村之于阙间,梓化为松、柏、槿、柞。寐觉以告文王,皇天上帝把“商之大命”交给了周王。所以,周代更加笃信占梦之俗,上至周王,下至民众,几乎无不迷信占梦。凡国家大事都须占龟、占易、占梦三者相参卜吉凶。根据《周礼·春官·大卜》记载,太卜为卜官之长,执掌有关占龟、占易和占梦的“三兆之法”、“三易之法”和“三梦之法”;以“三兆”、“三易”和“三梦”之占的结果“观国家的吉凶”,吉则为,否则止”,并对凶兆采取补救的措施。所以周代不仅有太卜一职,还在太卜之下设有专职的占梦官。国家如此笃信占梦,民间更是占梦流行。《小雅·斯干》亦云:“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大人”是对占梦官的尊称,这是睦梦官为天子占梦。意思说,王妃梦见罴是生男的预兆,梦见虺蛇是生女的预兆。《小雅·无羊》又云:“牧人乃梦……大人占之二众维鱼矣,实惟丰年;旐维旟矣,家室蓁蓁。”这是牧人请占梦官为他们占梦。说的是梦见水中鱼多,乃是丰收有余的象征;梦见画有龟蛇和鸟类的旗子,又是人丁兴旺的先兆。

周俗占梦时把梦分为六类,即正梦、噩梦、思梦、寤梦、喜梦、惧梦。占梦的方法是“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明星辰占六梦之吉凶”《周礼·春官·占梦》。与此同时,俗规占梦官每年终了要为国君祈求来年的吉梦,并将一年中已符应的吉梦的册籍献给国君,还要向四方行释菜礼,以送恶梦;命令方相氏举行傩祭驱除疾疫之鬼,以禳除恶梦,正如《周礼·春官·占梦》所云:“季冬聘王梦,献吉梦于王,王拜而受之;乃命萌于四方,以赠恶梦郑玄注:“舍,读为释,舍萌犹释菜也,古书释菜、释奠多作舍字,萌,菜始生也。赠,送也,欲以新善去故恶。”又作“祭菜”,即礼先圣先圣师。菜谓为芹藻之属,逐令始难驱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