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秦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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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风俗的一般理论(2)

造成风俗多样性原因是各社会共同体所处的地理环境的差异和历史沿革、社会环境的有别。“浙东多山故刚劲而邻于亢,浙西近泽故文秀而失之靡”; 《雍正浙江通志·风俗》。说的是地理环境的差异而造成风俗的差异。“富饶之区,俗尚奢移,穷乡僻居,民情俭朴” 《雍正浙江通志》。说的是社会环境的不同而造成风俗的不同。

3.保守性

风俗是特定社会同共体中,被积久成习的行为方式,这就决定它有保守性特征。风俗的保守性首先表现为它在历史上的持续性。汉族的元日庆贺风俗,早在汉代时已基本定型,经过二千多年的沿续,至今其基本在框架仍保持不变即是明证。其次,风俗的保守性还表现为它对异质文化的排它性。晋末,“五胡”乱华,相继占据中原,非但没有使汉族胡化,反而使许多胡人汉化,这里除了汉族先进的生产力和发达的语言文化的作用外,风俗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北魏的鲜卑族统治者,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中,就有一项是改革鲜卑旧俗,实行汉化,“以汉服代替鲜卑旧服,朝延上禁止鲜卑旧俗”,“沟通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婚姻关系,改鲜卑旧姓为音近或义近的汉姓。” 翦伯赞:《中国史纲要》第二册,第58页。汉族同俗的排他性迫使鲜卑族统治者不得不改革鲜卑旧俗,向汉族风俗同化,另一方面,鲜卑族风俗的排他性要排斥汉风俗,鲜卑族风俗的共体性又要求鲜卑族统治集团与鲜卑贵族关于改革风俗斗争,这时,政治这种外力就起了很大的作用,鲜卑统治集团的改革风俗措施终于得到施行。

4.自发性

风俗由于它是人们的行为方式,属于行为文化,是特定社会共体共有意识的自然表现,所以,又具有自发性特征。

风俗的自发性,首先表现为它的产生的自发性。风俗中每一习俗的产生都是自发的,任何一种行为方式,一旦在社会上出现,就势必引起人们的注意,只要这种行为方式跟一定社会共同体的共有意识相一致,就会引起这个社会共同体成员对它的自发的模仿,然后被吸收成为这个社会共同体的共有的行为方式,日子一久,便为他们所惯常,成了他们的一种习俗。西晋时北方汉族就是根据模仿、吸收、公认、成习这一程序自发地“吸收了胡人的习俗,以酪浆为饮料。” 《晋书》卷二七《五行志·上》。近年来城里青年人的过圣诞节及生日送生日蛋糕、点生日蜡烛等习俗,也是民间自发吸收西方风俗文化而成的。风俗的自发性还表现在它的演变过程中,农村元宵节闹社火,已摒弃了许多诸如祭神、祭鬼等封建迷信的成分,可以说,这完全是一种自发的行动;另外汉族婚娶习俗中的计多诸如问名、纳吉、亲迎等繁文缛节,都是自发地革除的,并没有谁施加过政治外力。

但我们强调风俗的自发性,并不排斥外力对它的一定作用,只不过是说外力必须通过它的内在的自发力才能起作用,也就是说要通过特定社会共同体的共有意识才能起作用。想要改变一种风俗,唯一的途径是先改变特定社会共同体的共有意识,而改变共有意识有最了办法是教育。这一点,封建时代的有识见的人士早已看到了,“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广道德之端,抑末利而开仁义,好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而风俗可移也。”桓宽:《盐铁论·本议第一·文学语》。汉人桓宽的这段话是颇有道理的。

5.可变性

风俗是特定社会共同体的行为模式,还决定了风俗具有可变性特征。

风俗的可变性决定于社会共同体行为方式的可变性。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同一个内容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去实行。人们之所以采用这一方式而不用那一方式,主要取决于当时社会环境,以及与环境有关的文化因素。而社会环境是可以变化的,社会环境的变化势必引起人们行为方式的变化,如某人要到某地去,在古代,他可供选择的方式有骑马、乘车、坐轿、坐船或走路等;而现在可供选择的方式还有飞机、火车、轮船等。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种方式,也会因周边环境的变化,而用以实行不同的内容,如除夕换门神桃符、贴春联的习俗,浙江杭州“除夜换桃符门神钟馗;” 吴自牧《梦梁录》。嘉兴“除夕易门神桃符春帖;”《雍正浙江通志·风俗》。象山“岁除换桃符春帖,易门神,谓之从新制;” 《象山县志》。衢州“除夕陈设祖先像,易门神桃符” 《雍正浙江通志》引《西安县志》。等,所表现的是“驱邪鬼、保平安”的内容。现在,随着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头脑里的鬼神观念逐渐消失,除夕换桃符、贴春联的形式便被移用于表现歌颂美好生活、抒发喜悦心情这一内容。可见,风俗是可变的。

风俗的可变性特征告诉我们: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俗是可能的;但是移易风俗,不能光盯住风俗本身,而必须将注意力集中于决定风俗变化的周边环境和它所表现的内容。

风俗的各种特征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我们考察具体的某一社会共同体的风俗时,必须把它的各种特征联系起来考察。看到它的保守性,千万另忘了它的可变性,风俗的保守性是指风俗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中说的,是相对的;风俗的可变性是对风俗的整个历史来说,是绝对的,保守性和可变性是一对矛盾,正是它们的不断的矛盾活动,才不断地使风俗产生独具特点的演化。风俗的共体性和多样性,也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于某一特定社会共同体来说,风俗是基本统一的;而对于这个共体内部的习俗来说,风俗又是多样的。风俗的自发性也同样地不可忽视,风俗的自发性是造成风俗保守性、多样性的根源。我们的移风易俗,建立社会主义新风俗就是在这个“变”字上做文章,用教育的办法,促使它由自发变为自觉,并要它按我们给它指定的路径去“变”。

三、风俗的分类

风俗作为一个特定社会共同体普遍公认和积久成习的行为方式,它的范畴特别的宏大。为了研究时的方便起见,我们不妨根据各种风俗事象本身的特点,又照顾历代文献的表达习惯,把这些风俗分成生产风俗、生活风俗、礼仪风俗、信仰风俗、岁时风俗和社会风俗六类。

1.生产风俗

生产习俗指各个特定社会共同体在创造特质财富的生产劳动方面的各种习俗。或称职业风俗。生产风俗一般按职业不同,有农作、饲养、渔猎、匠作、商贩、技艺等习俗。如职业习俗有南北朝时的洛阳“市西有延酯、治觞里,里内之人多酿酒为业”,“市北慈孝、奉终二里,里内之人,以卖椁为业,赁输车为事”。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法云寺》。明清时浙江海宁县“海民,鱼盐为生”;富阳“邑人造纸为业”;湖州“东乡业织,南乡业桑菱蓄鱼,西乡业薪竹,北乡业蔬靛”;镇海“居山者耕凿为业,濒海者以渔盐为业”;义乌“工习器械”。 《雍正浙通志·风俗》。以种植习俗而言,南方业稻,北方业麦,因地理气候不同而异。稻作地区,稻种出田,即有“驱雀”之举;开始插秧,又有“开秧门”仪式;插秧完毕又有“关秧门”仪式;稻禾若遇病虫灾害,则又有“驱虫皇”、“送稻瘟”、“打旱魃”、“按龙求雨”等习俗活动。

生产习俗最能体现出一个特定社会共同体的生产力发展状况,通过对生产类习俗的调查研究,摸清这些习俗产生的历史、地理及人们心理因素,把握这些习俗发生、发展规律,对于发展地方经济有重要意义。

2.生活风俗

生活风俗是指各特定社会共同体的人们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和文体娱乐等精神生活方面的各种习俗。它包括饮食、服饰、居处、行旅、器用娱乐、体育、卫生等习俗。

由于历史、地理及社会环境的不同,造成了各个地区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各地物质生活水平是高低不一的,再加上各特定社会共同体的共有审美观、功利观和共有意识的差异,表现在衣食住行等习俗上,也就各具异趣。就饮食习俗而言,汉族历来有南米北面之区别,即南方以稻米为主食,北方以面麦为主食。又如各地的菜肴品味,民间又有南甜北酸、东咸西辣之说。居处方面如西北地区的窑洞,沿海地区的平房,福建客家的土圆房,北京的四合院,等都各具特色。行旅方面如浙江“水行山处,以船为车,以械为马”。 范晔:《吴越春秋》。文娱方面如传统节日中的舞龙灯、猜灯谜、赛马、摔跤,礼仪宴饮中的行令、猜码,以及农闲时的演大戏、听说书和儿童游戏等。

3.礼仪风俗

礼仪风俗特指各社会共同体在人生礼仪方面所具有的各种习俗。礼仪习俗以人为中心,围绕人从生到死的生命历程而逐渐展开,先后包括催生、贺生、洗三、贺周、成丁、婚嫁、祝寿、丧葬、祭祖等环节。

礼仪习俗,历史悠久,内容十分丰富,而且庞杂。以婚礼为例,早在商周时期,婚娶礼仪已定型化。《礼记·昏义》中已有“纳乘、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婚烟礼仪之“六礼”的规定。 《礼记注疏》郑玄注,孔颖达疏。延到现在,汉族共同性的有合婚、撞婚、献束、下茶、催妆、铺床、花烛、喜筵、合卺等十多种名目;再如丧葬,根据《礼仪》的记载,春秋战国时士人的丧礼,其程序就有:始死复、楔齿含、缀足,奠帷堂淋浴饭含,陈小敛衣,大敛,殡大敛奠,成服,筮宅兆,视椁,视器,卜葬日;柩车发行,窆柩,祭后土、回灵。初虞、再虞、三虞等几十道。 见《礼仪·士丧礼》。

4.岁时风俗

岁时指一年的时序,四季的变化,和各社会共同体的传统节日。岁时习俗就是指各社会共同体在一年中过节所进行的各种习俗。岁时习俗对于一个特定的社会共同体来说,它具有传统的固定日期和有传统的固定活动这两个特点。如迎春的习俗,对于绍兴来说,它的固定日期是立春前一日和立春日;固定的活动是“先一日,郡邑官僚毕至,迎春东郊,通衢游观相欢乐;至期,用巫祝祷词,谓之作春,亦谓烧春。”《雍正浙江通志·风俗》引《会稽县志》。岁时风俗是一种综合性的风俗,它几手包含了生产、生活礼仪、信仰和社会风俗的各个方面,是某个族群风俗文化的大荟萃。

我国各民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岁时习俗品目繁多,历代相传,十分丰富。首先,我国各种传统节日的数量非常丰富,如汉族一年中的共同性传统节日就有春节、元宵、清明、端午、六月六、七夕、中元、中秋、重阳、腊日、除夕等二十多种;此外,各地又有许多地区性节日。

5.信仰风俗

信仰习俗是指那些被某个社会共同体所普通公认、积久成习,并表现着他们共同信仰观念的行为方式。信仰习俗一般包含宗教、巫术、信奉、禁忌、祈愿、预兆、祭祀等方面的内容。

汉族虽然被人们公认为是一个宗教观念淡薄的民族,但却又是一个信奉多神的民族。汉族社会的民间信仰渊源流长、丰富多彩、原始而又神秘,其多神崇拜的特点使之见天有玉皇大帝及日神、月神、雨神、风神、雷神等;见时有土地神及各地的城隍帝;见山有山神及各种树神、动物神,甚玉床有床神、厕所有紫姑姑娘等女神,从而形成了汉族信仰风俗的原始性,农事性和人性的特点。

6.社会风俗

社会风俗是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指人们在家族、家族、乡里等社会单位中生活时所形成的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行为方式。如我国自古就普遍流行的“以酒待客”习俗,“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 《周礼》。古代南方的槟榔待客习俗,“自福建下四川与广南西路,皆食槟榔者,客至不设茶,唯以槟榔为礼。”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明清时就流行于广大民间的“搭平和”习俗;三国时就早已流行的结拜之俗,如此等等。

社会风俗一般包括社会交往、社会组织、社会特殊群体和社会特殊习俗等方面的内容。社会交往习俗,根据交往双方或多方的身份、地位及关系的不同,又有男女交往、家族交往、亲戚交往、宗族交往、师友交往、行社交往和社群交往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