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想课堂-民俗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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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习俗评判(2)

我以为我们记述民间故事的,对于故事流传的空间,一定要明白地写出来,这不但那个故事的特质可以表现出来,并且可以研究各地故事的异同:我最不赞成!“民间故事若干则。”“一个民间故事”……一类的故事,而不书明流传的所在。

摘自刘万章《记述民间故事的几件事》《民俗》1929年第51期第3页

我们知道传说和故事,原是相同的东西,不过传说比较故事,有实在的人,物,地方,事原;……虽然它仍然和故事一样的谎诞。故事不但包括传说的性质,而且有比传说以上的性质。时常我们在许多民众口中,可以听见他们巧妙的故事,光怪的故事,含有惩凶劝善的故事……这种民众的聪明,于传说上表现之外,又在故事里来总结,这是民众要人们替他表现的两种技术。

我以为民间的传说,应归在民间故事里头,就是因为传说是故事,而故事不必是传说,传说的目的是传说人,物,地方,事源的……个体,故事除这样目的以外,又有别的目的。

摘自佚名《编后话》《民俗》1929年第51期第59页

事有不幸出于久远,其传说必有所不同;征诸史乘,历历不爽。推厥端由,可得而言:盖传说之来,其始虽或本于事实,无如口耳相传,颠倒难免,年没代远,增损不同,故其继必流于纷歧。非若史实之笔著于书者,可经久而不变也。

摘自张冠英《传说与史实》《民俗》1929年第66期第6页

我们中国的民间故事大都是“宿命论”的,不过这种宿命论是乐观的,不是悲观的。用常说“乐天知命”四个字,大约可以说明老中国的百姓们的心理了罢?

摘自赵景深《广州民间故事序》《民俗》1929年第77期第12页

我国有古圣人以神道设教的传说,在专制时代,所谓有功德于民则祀,无非一种政治手段。于是名义上,加某某神,以某某封号;仪式上,则岁时致祭,朔望行香,藉以表示其隆重。而人民中之有政治思想者,以不得干预政治,或一时受不良政治之激刺;于是把其理想之政治制度,托诸较伟大的神庙之中。

摘自黄仲琴《看了关于杭州东岳庙以后》《民俗》1929年第41、42期合刊第79页

宗教与神话是无阶级的!它不仅能支配全社会的心理,而某一时代中的民众的生活,风俗,艺术亦可从之探索而得其情状。

摘自魏应麒《福建三神考自序》《民俗》1929年第66期第1页

在本书中,我们可以得到几个关于神的见识:

第一,我们可以知道神道的势力是一步一造成功的,时代愈后,则其偶像愈大。

第二,我们可以知道除“福善祸福,述果报,补教化所不及”的神道之外,此救灾捍患的神,尤为民众所信奉,则其痛苦无告迫而乞援于冥漠的衷怀,实为他们自行安慰心灵的一种好方法。

第三,我们可以知道神是由人兴的,人不兴它,它便冥冥无闻,人一兴它,它便赫赫如在了。而人所以兴它的原因,多由于需要,需要不同,则所兴之神亦异。

第四,我们可以知道神的生卒时代多半是后人耳食所加的,耳食不同,故加法亦不一。

第五,我们可以知道女神多半是女巫转成的;她们死前既已倾动一时,则死后为人所奉祀亦固其所。

摘自魏应麒《福建三神考自序》《民俗》1929年第66期第3—4页

中国书本上文人所记载的神,大概以君王及士大夫所祀的神为多,他们认到民间愚夫愚妇所祀的女神或其他杂神,乃是淫神或妖神,不但自己不敢奉祀,而且对于他人奉祀这些的实况,也常不肯记载。不喜神道,固然是好的现象,不过这是另一问题,已然一般民众有了迷信女神的事实,反正不记下来,是与后世研究社会史的人有绝大的不幸的。

摘自罗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99、70期合刊第3—4页

神的略历是建筑在民众的传说上的。它的性质,不比人的历史,一方面有真的事实,做它的对象,一方面有不少的文人,替它排比。神的略历,乃是民众意识姑认为是的东西,虽其表现的方式,不能脱离社会的背景,然其成形的情况,则决不能像人类历史的简单。历史的职务,在于将人类的生活分段记载,目的在于求事实的暴露,事实以外的问题,可以不去打理。神的略历,则不能如是的干脆,一方面因为神灵本无活动,未尝有确实的事迹,一方面又因为民众的意识一定要替它造出种种事迹来,拟作它实在的活动。研究历史的人,只要就事实的真伪,为之校考表白,便算完事。研究神的略历的人,却不能把观点凝聚于事实的真伪,而贵能注意所以构成各种神的略历的民众意识的变迁。同是一种史迹,虽其各代的解释尽有不同,然其事实附丽的则不能差异,神的略历,便与此异,虽其所取的对象未尝变迁,而其所述的神灵的经过,则可因时因地而大改其形。所以单用研究历史的方法去研究神的略历,无论如何是不能尽得神的神秘的。

摘自罗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4—5页

传说和神话,都是动体,一方面在那里传播,一方面在那里变化。而且每经一次的传播,则失去原来的面目的一部分。吾人研究神话或传说,第一,当注意产生这种神话或传说的民族的意识,至于神话或传说本身的是非得失,则可置之不问。

摘自罗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12—13页

中国人崇拜的神,大抵可分六类:第一为属于自然崇拜的神,一切原始时代遗传下来的崇拜自然势力的神,均属于此类,如五岳山神,天神,地冲,河伯,风伯,雷公,电母,虎神,龙神,火神,马神,八蜡之神,均是;第二为属于原始君王或好人的神,凡一切神话中的君主,或好人均属此类,如盘古,女娲,湘妃,启母,天皇,地皇,人皇,伏羲,神农,黄帝,文昌,均是;第三为属于英雄圣哲的神,一切大仁大智,英雄豪杰,功业赫显,德行昭著,受人崇拜过度而变成的神,皆属此类,如孔圣,关圣,姜太公,诸葛亮,岳飞,吕祖……均是;第四类为属于鬼灵妖怪的神,凡一切善鬼恶鬼,鬼王鬼卒之被人崇奉者均属此类,如阎王,五道……均是;第五类属于市井巫道的神,凡一切道士巫士或与巫道类似的人,死后受人崇拜者,均属此类,如花公花母,五路财神,天后圣母,禾花姊姊,婆婆神,王三奶奶……均是。第六类为属于外国输入的神,凡一切外来的神均属此类,如上帝,观音,哪吒太子……皆是。六类之中,第一第二两类,多属传统的神,专制时代,最为人主所重视。第三类则多为士大夫所崇敬的神,声势的显赫和第一二类不相上下。第四第六类多为劝人为善的神。内地各省,极为普遍。第五类的神,大概多为三姑六婆或其他巫士术士的化身,虽其声名没有上述各类的显赫,但其潜伏在民众意识中的势力,则特别伟大,尤其是旧式的妇女,受她们或他们的麻醉者,可以说遍地皆是。

摘自罗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13—14页

神者何?人们心里想象出来的一种超然的人格,而且信为具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够操纵人间的祸福,左右人类的行为的一种抽象的势能(Potenudenergy)也。因为他的人格是由人们的想象构成的,所以它的行动也就一如人们的想象以为是和人类的不差多少了。人类中,有男性,有女性,有夫有妻,有儿有女,所以神界里也就少不了男女夫妻一样的配合。已然有了男神,当然也就不能没有女神了。这是古代所以有女神的一种解释。

古代的女神,数目一定是很多的,不过自来没人去记载,所以传到现在,我们能够知道的,也就没有几多了。

摘自罗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55—56页

神话传说与科学学说。本有其递演上的关系,科学学说的前头,十九是有神话传说做它先道的,所以要彻底研究科学学说的源流,也不能不追讨神话和传说的内容与背景。神话和传说是人类文化的二种表现,在某种属于人类进化必经的情形之下,它是可以左右人们的生活与行为的,所以要研究人类整个的生活与遭际,除掉研究科学学说或历史以外,还得兼及神话与传说。

摘自罗香林《关于民俗的平常话》《民俗》1933年第112期第3页

一种民间故事或民间传说,可以窥见发生这故事或传说时人民的智识,与生活状况,及其对于万物的解释。这种解释,大概基于原始的,宗教的,初民的信条上。这是那时的人民,当他们见了那一切奇异的事物,所曲囿的见解。这样,它们以为万物便各有由来,不至突兀无根。一方面,对于不经见的事物,又加以继续臆测,制造。于是便成了现在丰富的,珍奇的各种神话传说故事之来源。而每一种当中的一个,在各地又有相当的转变,或截然不同的两型。由此,更可了然各民族的差别和环境了。

摘自徐匀《中国的淘金传说与希腊神话》《民俗》1930年第103期第1页

神话是想象的产物,是智力尚未发达的原人,对于宇宙的森罗万象,如日月的进行,星辰的出没,山川河海,风云雷雨,以及生活的技术,人群的礼制,乃至于日常生活中看似神奇事物的解释;这一类的神话,可统称之为“解释的神话”(Exptatorymyths),也可以说是原人的科学和哲学。原人的智力比起现代的文明人虽然有天渊之别,但其好奇心与求知欲是一般无异,他们看见自然与人生的种种事物,惊奇不已,必欲求出一个答案而后快,于是便运用其想象的心力去猜想,结果便造出许多美丽或朴素的神话来。

摘自黄石《神话研究》开明书店1931年版第2页

解释的神话,还不能包括神话的全部,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神话并不是解释什么事物,其讲述的目的,也不在乎道德的教训,在讲者和听者,都发于求快乐的动机就是了。这种神话很像我们的童话或神仙故事;它们也一样的能够感发人们的情绪,诱起人们的同情,使人欢笑,使人下泪,引人超脱平淡无味的现实生活,而进入神奇别致的想像世界。这种神话,有人给它们一个概括的名称,叫做“审美的神话”(Aesthetic Myths),以别于解释的神话。

摘自黄石《神话研究》开明书店1931年版第3页

有些人以为就是原人的历史,实则不然;虽然我们由此可以窥见原人的思想和生活的一斑,严格说来,历史是客观事实的记载,以人为本,其思想言行,不能越出理性的范围,与由主观的想像虚构而成的神奇荒诞的神话,迥然不同,这是很明显的。可是我们这样说法,并不是蔑视神话之历史的价值,反之,神话确能或明或晦地反映出原始时代人类的心理状态和生活情形,是很可贵的文明史的“史料”,我的意思只是说,神话不就是原人的历史就是了。

摘自黄石《神话研究》开明书店1931年版第8页

如上所说,神话便是原人及野蛮人对于宇宙人生的思想的结晶,在未有文字之时,这些传说,便不啻是他们的思想之无形的记录,这样说,神话便成了人类思想的原料。在神话之中去寻求真理,固然是徒劳无功,但凭藉神话而推寻真理,却不见得是无益之举吧。以上说过,好奇心与求知心,是造作神话的动机,而所作的神话,便是他们——作者对于各种问题的答案,不管其答案的内容与形式如何的怪异,但就其动机与结果这一点而论,与现代人的著作,没有什么分别:两者都是真切表现自我的手段。我们绝不能说作神话的人,是存心自欺欺人,反之,他们只是诚实地表现出他们质朴幼稚的感想罢了。史前时代人类的思想,早已为时间所吞没,我们要追寻人类最古的思想,便不能不借助于神话了。从神话表现出来的原人哲学,在我们看来,固然是荒谬可笑,但是我们敢说现代的哲学思想,便是最终的真理吗?“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谁保得定现代的哲学思想,历千万年后,不被后世视为荒谬可笑呢?……世界上不论哪一个民族,他们的思想,总必要经过“神话时代”,方能达到像我们现今一般的程度,如此说,神话便无异人类思想史的第一页,其价值是不容忽视的。

摘自黄石《神话研究》开明书店1931年版第63—64页

神话不单是原人思想的结晶亦为原人生活的反映,史前时代的文物礼制,政教风俗,藉神话的传说,遗传下来,不致于完全埋没在过去的坟墓中,这实在是一宗很可幸的事情!虽说神话出自初民的想像,然而一种想像断不能凭空虚构,多少总与当时的环境和生活的经验,有点关系。所以“神话是古代社会生活的反映”这句话,绝不是一种无根的臆说。

摘自黄石《神话研究》开明书店1931年版第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