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想课堂-家庭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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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庭的起源与发展(1)

人类之初,男女野合,聚散无常,无所谓夫妇也,焉有家族?家族之兴,实自有夫妇之制始。盖家族为组织社会之基础,而夫妇则为组织家族之基础。

吴贯因《改良家族制度论》《人中华杂志》第1卷第3期1915年

中国的家庭,据我猜想,从有史数千年来,简直没有什么改革,其所以没有改革的缘故,大约是:

(一)社会专制,不许他改;

(二)虽受痛苦,不能自觉,觉了也不敢反抗;

(三)学者对此,没有精心研究的。

至于所以不想于改革的缘故,大约是:

(一)以为家族制度很是完备,即有不便,这痛苦是该受的,无讨论的价值。

(二)大家要顾全体面,守了“家丑不外扬”的法言,受了痛苦,只可自己心里明白。

顾诚吾《对于旧家庭的感想》《新潮》第1卷第2号1919年

在他们渔猎为生,家族初成立底时候,社会上因不尽是男子掌权,家族以内更多半是母长制,这也是自然之理。……后来农业发达,人口增加,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一天深似一天;战争也就多起来了,那战胜的部落把掳来战败的男子为奴,女子为妻。……在社会学上,这就叫做“掳妻”或“掠夺婚姻”。又有一种和平的方法,乃是用农产物或家畜交换,这就叫做“买卖婚姻”。因为这两种婚姻制度,女子在家族、在社会的地位,自然发生和以前不同底两种现象;一是女子不能和男子平等,一是女子变为个人的私有物。

陈独秀《男子制和遗产制》(1920年)《陈独秀文章选编》三联书店1981年版上册第475页

而家族生活之所以能存立,亦全赖乎所谓私有财产这个制度。一旦私有财产制度打倒,家族生活就不能成立。

郑贤宗《财产问题发端》《东方杂志》第17卷第22号1920年

人类家庭所以渐渐密集起来的原因,在生物学一方面说,人类因为智能上的发达,能建起很坚固的屋宇,和聚积食品的方法,减少接受气候巨变的影响,生理上便可不必随着气候,发生什么大变化,生育就变了没有一定的时期。一方面又因人类的婴儿,比各种动物的更为孱弱,必须长时期的保护,生活上的繁复,非经很长久之训练,不能即适于生存,所以家庭关系成了密切,便不能不有更稳固而且永久的家庭了。

周建人《家庭生活的进化》《妇女杂志》第7卷第5号1921年

家族制度由杂婚进至偶婚,其原动力为血族禁婚,盖经历自然之变迁而来;至由偶婚而进至所谓一夫一妻之文明婚制,则另有一种新原动力在,即财产是也。社会自有财产,始发生个人私产制度,同时偶婚亦一变而为一夫一妻制,遂逐渐进至文明时代。

李达《家族与氏族》(1926年)《李达文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卷第302页

家族制度是和私有财产制度同样的形成了各种社会制度的基础,不过前者起源比之后者更早,所以在人生生活上,成为最重要的制度。家族制度在见存留于现今社会中具有自存能力的团体中最单纯的制度。在许多社会制度中很有以家族制度为基础而产生而发达而渐次复杂的制度。

高希圣《家族制度ABC》上海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2页

至于在它的原始状态下,组织很单纯,职分也极少,不过是有男女性的区别者为了满足相互间性的欲望,而从事这种共同的生活,人类所有生物之性的区别和事实使人类不过单独的生活,而经营男女结合的共同生活,这里便是使家族制度发生并存续的第一个根本原因。随着家族制度的发达,渐次附加了宗教上和道德上的意义。

高希圣《家族制度ABC》上海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10页

家长制是以家长的专制为基础,以各个人要绝对的服从为条件而成立的,………所以它也如向来的君主专制国和向来基尔特生产组织那样对于新兴个人主义的气运及其新组织到底是冰炭不相容的。所以随着个人主义新文化的进展,家长制家族组织也不得不渐次归于衰灭了。

高希圣《家族制度ABC》上海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80页

但在母系的家庭中,男子每每外出不在家。因为这种家庭中的主人,是一妇人。他的兄弟,也许到别部落入赘去了。他自己的丈夫,平日在他身边的,此时也许归母家了。在这个时候,假如有别个部落来侵略,他一定要被征服的。在父系的家庭中,壮年的男子,并不他出,所以有别人来欺负,他总会出来保护的。所以为保护家庭的平安起见,父系家庭,似优于母系家庭,结果是父系家庭,遂有意无意地为大多数人类所采用了。

吴景超《社会组织》(1930年)《社会学大纲》中华书局1930年版上册第19页

中国民族的两性关系及其结合形式,也和其他国家民族一样,是曾经过了乱婚制,群婚制、母系与父系的氏族制以及从宗法的家长制家族,更演进而踏上了现代家庭制度的阶段了。但现代的家庭制度自身正趋于没落的道路,人们正在要求彻底地解放人类,要求彻底地打破一切家族制度,以解放人类中占半数的妇女。

陈碧云《中国家族制度之进化观》《东方杂志》第33卷第17号1936年

自古以来渔猎时代,是母系家庭,一至农业时期,就变为父系家庭。现在到了工业时期,又一变而为小家庭,可知家庭的组织,常是随时代的潮流,和社会环境的需要而变迁的,尤其是受社会经济组织的影响为最大。

吴云高《现代家庭》上海中华书局1935年版第8页

家庭婚姻制度的变动,是随着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而变动着,是随着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动而变动着。

王乃天《谈谈中国的家庭婚姻问题》《中国妇女》第2卷第3期1941年

我国最普遍的家庭组织,不外有两种形式:一为夫妇子女同居,二为父母夫妇子女同居。而第二种为第一种的变形,盖即已婚子与媳妇与之同居的家庭。至其他各种形式,均居少数。

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商务印书馆1942年版第1册第68页

分居之风,由来已久。按我国古时,贵族之家与平民之家,其组织不尽相同,大概贵族之家行宗法,故恒为大家庭。平民之家,不行宗法,故无须为大家庭。古人所谓五口之家、八口之家,是指上有父母,下有妻子之家,即普通平民之家。此种、平民家庭组织,自古迄今,并无多大变迁。

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商务印书馆1942年版第1册第68页

婚姻与家庭起源,究竟孰先孰后的问题,在西儒颇有争论。戈德秀(Goodsell)谓:“婚配似乎发源于家庭,而非家庭发源于婚配。”推其意,家庭生活似比婚姻为早。因为先有子女,然后有婚配。但人类家庭生活,自始就应以正式的夫妇结合为基础。如其没有正式的夫妇,便不应有正式的家庭。故与其说;婚姻发源于家庭,不如说,家庭发源于婚姻。……实质,就文化起源言,婚姻与家庭,或同时并存,正不必追问其孰先孰后。

孙本文《社会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76—77页

家庭组织,因为系统及权力所在的不同,又可分为数种,就系统言,有母系家庭与父系家庭之别。就权力言,有母权家庭、父权家庭及平权家庭之别。

孙本文《社会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81页

家族及结婚形式也同样,是和经济的发展阶段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例如农业经济阶段和工业经济阶段,家族及结婚形式,是完全不同的。

杜君慧《妇女问题讲话》新知书店1947年版第10页

亲养其子,复育其孙,以五递进,又各纳妇,一门之内人口近百矣。况夫累代同居,传为佳话,虚文炫世,其害滋多。男妇群居,内多诟谇;依赖成性,生产日微。貌为家庭和乐,实则黑幕潜张,而生机日促耳。昆季之间,率为共产,倘不相养,必为世讥。事蓄之外,兼及昆季。至简之家,恒有八口,一人之力,曷以肩兹。因此被养之昆季,习为游惰,遗害于家庭及社会者亦复不少。交游称贷,视为当然。其债也无期,其质也无物,惟以感情为条件而已。仰食豪门,名流不免,以此富者每轻去其乡里,视戚友如盗贼,社会经济因以大乱。凡此种种恶风,皆以伪饰虚文任用感情之故。

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1915年

互助的大家庭制度,裨益于国家者殊不甚少。盖社会之不易动摇,个人之不易濒于饥饿,实赖此家庭制度以维系也。……

然互助的家庭制度,为害于国家者,亦复甚大。吾人知其利,亦不可不究其害。害之所在,不可缕述,综而论之,则我国之人,少年者多浮浪,老年者多贪鄙,二者皆家庭制度所养成也。

杜亚泉《家庭与国家》《东方杂志》第13卷第3号1916年

吾人以为新家庭之胜于旧家庭者,确有数端:一、家庭间无压制拘束之苦;二、策励青年之独立;三、减轻为父母者晚年之责任;四、减少早婚及无能力之男子滥育子女之害。然亦随之而起之弊害,亦复不少:一、未婚之子女,惑于虚荣,负身分之不相当之希望,则或陷于堕落,……二、青年男女,结婚后自为一家,无年事较长者为之监察,则不免陷于奢侈。……三、为父母者于子女婚嫁以后,将陷于茕独之苦。

杜亚泉《男女与家庭》《东方杂志》第14卷第1号1917年

我之家庭最重合居,一家之中,父子祖孙兄弟叔侄,共室而居,共炊而食,……一家所有财产,必属之公共,个人不得私有产物。……故吾国大家庭制度之存在,则一方面增长多数人之依赖心,使社会独立谋生者少。他方面能独立谋生之人,不能充分使用其能力,以经营大事业,利益于社会。

夏道漳《中国家庭制度改革谈》《新青年》第6卷第4号1919年

个人的快乐主义,为小家庭派的骨髓,所以该派排斥父母同居,主张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小家庭的内幕:夫妻平等,父母同权。小家庭的任务:一、使衣食住适合卫生,二,使未成年子女得到善良优越的养护和教育,务求家庭幸福日臻圆满。

向警予《中国知识妇女的三派》(1920年)《向警予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页

中国的家庭,是子女受父母的恩惠,将来再受其子女之报答。外国的家庭,可以说是子女受父母之恩而不必报,将来他们施恩于子女亦不望报。两种办法的优劣,言人人殊。这种讨论,便是大家庭与小家庭优劣的讨论。不过不问两种制度的优劣如何,家庭演化的趋势,似是离开大家庭,而走向小家庭。

吴景超《社会组织》(1930年)《社会学大纲》中华书局1930年版上册第35页

生物学上有一条定律,曰不回返定律,我想应用在人类社会也同样的适当。这定律是说无论那一种生物决不回返到原路上去的。……如果这是的确的,那么中国从前虽然曾盛行大家庭制度,但到了现在已在崩坏的过程中,是难以回复过去的,即使稍加修改,恐怕也没有什么用。

周建人《关于集居独立的可能性》《东方杂志》第28卷第17号1931年

加上自然科学昌明,产业革命,家庭——尤其是中国的宗法家庭一—必定更将起了分化或缩小的作用。同时,近代宗教的解放和政治的改革,也可以促进家制演变的速度。

楼桐孙《中国家制的过去与未来》《东方杂志》第28卷第2号1931年

虽然中国农村社会尚保留其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可是因为灾荒现象的频繁和扩大,土匪骚扰的不已,已亦正趋于破落解体。

林仲达《国难声中之儿童教养问题》(1933年)《妇女儿童保护问题》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