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名人佳作——哲理小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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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永久的憧憬和追求(4)

神圣的爱是无私的,追求的不是自己的利益。情人为自己的爱人献身,只求与她达成完美的统一。但男女之间的爱是完整的,它追求神圣和世俗的统一。世俗的爱寻求的是它自己。我在我的爱人身上寻求我自己,从她那儿争抢出一个我来。我们不是清澈的个体,而是复杂的混合物。我寄寓在我的爱人之中,她也寄寓在我的身上。这种状况是不应存在的,因为它只是混杂和迷惑。因此,我必须彻底地收拢自己,从我爱人身上解脱出来,她也应该完全地从我身上分离出去。我们的灵魂像是黄昏,既不明亮也不黯然。光线应该收敛回去,变成十足的闪光,而黑暗也应该自立门户。它们应该是互相对立的两个完整体,互不参涉,泾渭分明。

我们像一朵玫瑰。男女双方的激情既然完全分离,又美妙地结合,一种新的形状,一种超然状态在纯洁统一的激情中,在寻求清晰与独立的纯洁激情中诞生了,两者合而为一,被投进玫瑰般的完美的天堂中。

因此,男女之间的爱,如果是完整的话,应该是双重的。这是融入纯洁感情交流的境界,又是纯粹性的摩擦,两种状况均存在。在感情的交流中,我被熔炼成一个完整的人,而在纯洁的、激烈的性摩擦中,我又被烧成原先的自我。我从融合的基质中被赶了出来,进入高度的分离状态,成为十足单独的自我,神圣而独特的自我,宝石从混杂的泥坯中被提炼出来时大概就是这样的。我爱的女人和我,我们就是这类混杂的泥坯。随后在热烈的性爱中,在具有破坏性的烈焰中,我被毁了,贬低为她那个自我。这是毁灭性的欲火,世俗意义上的爱。但惟有这火才能使我们得到净化,使我们从混杂的状况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特的、如宝石一般纯净的个体。

所以说,完整的男女之爱是双重的,既然是一种融化的运动,把两者融合为一,又是一种强烈的、带着摩擦和性激情的分力运动,两者被烧毁,被烧得彻底分开,成为迥然不同的异体。

但不是所有男女之间的爱都是完整的。它可以是温柔的,慢慢地合二为一,如圣法兰西斯和圣克莱尔,圣玛丽和耶稣之间的爱。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没有分离,看不到统一,也不存在独特的异体。可见,这所谓神圣的爱其实只是半个爱,这种爱却知道什么是最圣洁的幸福。另一方面,爱又可能是一场性满足的美妙战斗,动人而可怕的男女抗争,就像特里斯坦和艾索德。这些超越骄傲的情人,打着最崇高的旗帜,是宝石一般的异体。他是十足的男性,像宝石一般脱颖而出,桀骜不羁;而她则是纯粹的女性,像一枝睡莲,亭亭玉立于其女性的妩媚和芬芳之中。这就是世俗的爱,它总是在欲火和分离的悲剧里结束。到那时,这两个如此出众的情人会被死神分隔开。但是,如果说世俗的爱总是以痛心疾首的悲剧而告终,那么神圣的爱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它总是以强烈的渴求和无可奈何的悲哀而告结束。圣法兰西斯最后死去,撇下圣克莱尔孑然一人,悲痛欲绝。

势必会合二而一,永远如此——感情交流而产生的甜蜜的爱和性满足后产生的自豪的爱总是融合在一起的。那时,我们就像玫瑰,甚至超越了爱。爱被包围、被超越了。我们成了完全融合的一对,同时又像宝石一样是独立的个体。玫瑰包围并超越了我们。我们组成一朵玫瑰,而不是其他。

关于爱情

人的精神中如果有浓烈柔美的部分的话,那么这就是爱情。

控制着这种浓烈柔美感情的是纯粹的、上等的、高雅的、理性的活动……

帕斯卡

人的精神中如果有浓烈柔美的部分的话,那么这就是爱情。

控制着这种浓烈柔美感情的是纯粹的、上等的、高雅的、理性的活动……女性希望看到男性心中的浓烈柔美之情。我认为,这是能够俘获女性之心的最关键的一点。

如果以同一种观点看,人的精神会疲劳衰弱。所以,尽管希望爱的欢乐是稳固的、长久的,但有时也有忘却爱的必要。这不是犯了不忠实的罪,不是因为另有所爱,而是为了恢复可以更强烈去爱的力量。这是无意识地发生的。精神自然而然地趋向这样,人的本性期望如此,命令人们如此行动。不过,正是这一事实,常常导致人的本性的悲惨结果。

在缺乏表露自己感情的勇气时,爱的欢悦之中既有痛苦,又有快乐。为打动无限尊敬的人而制订各种行动计划时,那是一种怎样狂热的迷恋啊。每天苦苦思索,寻找表明心迹的方式。而且为此浪费了应当同所爱慕的女性相叙的时间……如此发展下去,这种充实感有时会凋萎,而且得不到爱情之源的灌溉,于是可悲地衰竭。心被与此相反的种种感情所占据,被割裂得百般零乱。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其照射到一线希望之光,情绪无论低落到何等地步,仍然可以激起以往那样的高潮。妇人有时就是以这种游戏寻求欢乐的……我们可以看到,在恋爱时,自己似乎与以往判若两人,并且深信所有的人都会感到这一点。但是,没有比这一推理更错误的了。不过,理性由于为感情所蒙蔽,并不能做出完全可靠的判断。而且总是处于波动之中……

爱的道路越长,感情敏感的人越感到欢乐……

世上有需要长期持续地进行追求的人,这就是感情敏感的人。也有不能长期经受等待的人,这就是最粗犷的人。精神敏感的人爱得持久,得到的欢乐也多。粗犷的人爱得急切而自由奔放,爱的完结也早早降临……在爱情中,沉默优于言辞。无话可说,本非好事。但拙于言谈,则会给对方造成更深的印象,这就是所谓无言的雄辩。所爱慕的男子逊于言辞,在其他方面却才气横溢,会以此而完全征服女子。口才无论怎样敏捷的人,也有这种敏捷恰好消失的情形。

所有这些,都没有一定的规则、是未曾经过深思熟虑而发生的。

因才能而征服对方的,也并非事先有所谋划……有人曾说,恋爱时,无论财产、父母、友人,都会完全置于脑后。我赞同他的意见。崇高的爱情来自内心深处。由于爱情深入内心,于是认为情人以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精神因为被爱情所控,担心与忧虑也没有渗透的余地。爱的激情如果不是这样狂热,就不能称得上美好。所以,恋爱者连世间的传言也不放在心上。他清楚,这一行动是基于正当的理由,因而决不应加以指责。于是他激情充溢,以致无隙认真思索……伟大的灵魂,并不是爱得最频繁的灵魂。我认为,它应当是爱得最强烈的灵魂。对于伟大的灵魂来说,热情的狂潮是必需的,它会震撼灵魂,并使其得到充实。不过,伟大的灵魂一旦开始恋爱,其爱的方式就超乎寻常的热烈……

关于爱

世界和生命里,最富悲剧性格的是爱。爱是幻想的产物,也是醒悟的根源。爱是悲伤的慰藉,也是对死亡的惟一药剂。因为它就是死亡之兄弟。

乌纳穆诺

世界和生命里,最富悲剧性格的是爱。爱是幻想的产物,也是醒悟的根源。爱是悲伤的慰藉,也是对死亡的惟一药剂。因为它就是死亡之兄弟。

经由被爱者作为媒体,爱狂热地追寻某种超越的事物,而当它发现被爱者不能与自己的爱匹配时,便会深感失望。

不管什么时候,一提到爱,我们的脑海里浮现的往往是性爱的观念——男女之爱,这种爱的最后目的在于种族的绵延。缘此,我们永远没有办法把爱泛为仅仅是纯粹属于理性或全然属于意志的成份;也没有办法割舍爱情中属于感情的或者是感官的成份。因为:爱的本质,既不是观念,也不是意志;爱或许就是欲望,是感觉。爱本身就是精神中的某些肉欲。由于爱,我们才得以了解:凡是精神必有属于它实质的肉体成份。

性爱,是其他形式爱的创生典型。在爱中,并通过爱,我们寻求自身的永存之道;我们之所以能够永存于世界之上,就是因为当我们死亡之时,我们把自己的生命托交给了他人。动物生命的最卑贱形式,生存物的最低形式,就是借着分裂自己而增殖,一分为二,终止它先前所形成的统一体。

但是,一旦借自我分裂而增殖的生命活力枯竭时,种族必须取用两个废弃无用的个体加以结合,以随时更新生命的泉源,这便是在原生动物群里所谓的细胞生殖。它们之所以结合,为的是能够有更多的活力再度分裂。生命延续的每一行动都在于生物能终止它曾有的生命形式——不管是全体还是部分,在于分裂,在于局部的死亡。生存便是付出自己,寻求永存。而寻求永存以及付出自己都是死亡。我们与他人结合,那是分裂自己,最亲密的拥抱即是最亲密的剥离,本质上,肉体爱的喜悦,创生的痉挛,就是一种复活的感觉,一种在别人身上更新自己生命的感觉。而惟有在别人身上更新自身生命,人类才得以永存。

毫无疑问,爱的本质具有某种悲剧性的破坏力。当爱展示出原始动物的形貌时,不可抗拒的本能以结合的狂热驱迫着两性相互结为一体。同样的冲动,迫使他们的肉体结合,而在某种意义上,也剥离了他们的灵魂。当他们拥抱时,他们夹杂着同等程度的爱与恨;最主要的是,他们彼此纠斗,为的是一个尚未具有生命力的生命。爱是一种持续的争斗,并且具有动物性,其时,男子迫使女性与他结合,而当女性得到滋润之后,她却反而更贪婪地加以爱的索取。

曾经有人说,爱是相互的自私。情人彼此尝试着去拥有对方,并且当他透过对方这个媒体而寻求生命的永存时,他也同时寻求自身的喜乐——虽然有时不曾如此想过。情侣彼此都是对方愉悦的直接媒体,以及对方生命永存的间接媒体。就这个意义而言,他们既是暴君又是奴隶,每一个人同时是对方的暴君和奴隶。

论爱情

爱情在舞台上要比在生活中更为美好。在舞台上,爱情只是作为喜剧或悲剧的素材,而在真实的生活中,爱情却常常伴随着不幸。

培根

爱情在舞台上要比在生活中更为美好。在舞台上,爱情只是作为喜剧或悲剧的素材,而在真实的生活中,爱情却常常伴随着不幸。有时候,爱情像是魅力无穷的魔女,有时却又像令人望而生畏的复仇女神。

一切真正的伟人(那些英名长存的古人今人),我们可以发现,没有一个因爱情而发狂犯癫,伟大的事业抑制住了这种软弱的感情……古罗马的埃比克拉斯曾经说过一句不那么明智的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本应全力追求高尚辉煌的人,似乎只能玩偶般地逢场作戏。尽管做爱情的奴隶与只管埋头酒肉的禽兽不可同日而语,但毕竟也只是追求眼目感官之乐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双目本是让人有更崇高的目的。

在爱情上过度沉缅追求,必然使人的自身价值降低。显而易见的是,在爱情的氛围中,无休止地充满了浮华逢迎之语。而这些词语用之于任何其他场合,则只能令人耻笑惊异。古人云:

“人总是把夸张的奉承留给他自己”——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因为即使是最傲慢的人,也甘于在情人面前俯首贴耳。

“在爱情面前,即使神也难免糊涂”。古人这句话可谓一语中的。

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为外人所明察,即使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一目了然——除非她(他)也同时陷入了爱的漩涡。这是一种爱的代价,若不能得到爱的回应,对方心底就会生出难言的轻蔑。这是一条至真的定律。

因此,人们应当对这种感情抱以充分的警惕,因为爱情不但会使人产生迷惘,而且可以让人失去尊严与人格。至于其他方面的代价,古代诗人荷马早就告诉我们,美女海伦的那位追求者,全部放弃了他的财富与智慧。

人最软弱之时是爱情最易入侵之日——即春风得意和孤独窘困之时——人最易于为爱情之火点燃。当然,爱情未必会降临给那些一筹莫展的人。由此可见,“爱情”不过是“愚蠢”之子。

但却有一些人,即使心存爱意,也能加以约束,使之不致妨碍更为重大的事业。否则,情绪一受爱情之扰,便会阻滞人向远大目标迈进。

比较而言,许多军人更易堕入爱河,不知何故?或许这像军人们嗜爱饮酒一般,险象环生的生活更需欢乐来填充。

在人的心中,可能普遍存有一种博爱倾向,若不施之于具体某个人,就必然广播于大众,像某些僧侣一般,成为仁爱行善之人。

夫妻之爱,使人类繁衍。朋友之爱,给人以救助。而那种荒淫纵欲之爱,却只会令人堕落毁灭。

论婚姻

凡结婚成家者,均可谓向命运之神付出了生命之抵押。盖家室欣立而事业难免有累,无论其事业何谓。

培根

凡结婚成家者,均可谓向命运之神付出了生命之抵押。盖家室欣立而事业难免有累,无论其事业何谓。

因之,为公众奉献最甚者,当不为家室所赘者。惟有此种人,方能倾其所能于情之所系——公众。而家室昌盛者,惟愿将其所珍所爱,传留其子嗣。

有一类人,虽结婚生子,却仍愿一如既往,只身独处,因其视妻儿为经济累赘。也有殷实富足者,却为无后而自豪,溯其缘由,亦恐其后人尽散其产业财物。

亦有一类人,独身是为维护其自由,以避免受家庭义务与责任羁绊。对他们而言,将腰带与鞋带,也视作可恶的束缚。

独身者或可充任嘉友、善主、良仆,但却难为顺民。盖其随时可卷席而迁;细辨所有流窜罪犯,无不视家室若樊笼。

惟献身宗教的僧侣最应当奉行独身主义,否则,其慈悲善行必将先施于家人而非尽奉于上帝。法官与律师,是否独身并无大碍,若其身边有恶人充做幕僚,其谗言之烈足以抵上五个妻子。

从军之人,有家室为宜,温馨之情能点燃其沙场搏杀的责任感与豪气……对家庭的责任于人类不仅为一种约束,亦为一种训练。独身者用钱施物似很慷慨,而实际则为铁石心肠。因其少有对他人之爱。

良好风俗能教化男子,使其情感坚贞,为人严谨,恰若神话中的尤利西斯,他就因之而抵御了女神的诱惑,维护了对妻子的忠贞。

独身女人常为娇横之人。因其要向社会炫示,她维护贞节乃出于自愿。

若女人自豪于其夫的聪明才智,那便是其忠贞不贰的最佳保证。若女人受其夫忌疑目光的盯视,那她定将其视为愚蠢之人。

为人一生,妻子可为青春期的情侣,中年期的良伴,晚年期的看护。生命旅途之中,若逢理想之异性,何时嫁娶,皆有其理。

但亦有一位古时哲人对人在何时结婚有如下论断:“年少不宜,年老不必。”

美满婚姻可遇而不可求。美妻伴陋夫现象时有所见,溯其缘由,莫非此种丈夫因其可赞之处寡见反而倍受珍视?或许与此种男人朝夕相处,女人可考验自己的忍耐与坚韧?若此种婚姻乃为其不顾亲友之劝而一意孤行之自愿,那么,其果实之滋味惟有待她在漫长的生命中自己品尝体验。

爱情的罗曼蒂克

罗曼蒂克是一种感情形式。罗曼蒂克爱情的精髓在于:视被爱对象为宝贵知己而自己又难于占有,因而便采用如诗赋、歌曲、武功或任何可以想象出来的取悦方法,来获得对方的注目与爱情。

罗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