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也活下去看得出从那天以后庄延就和复健治疗较上劲了。他向我展示了他视若珍宝的10号球衣、象棋比赛的冠军奖杯还有他心爱的黑管。他说,晨晨,如果我成了植物人,这些就都没有用了。他微笑着看着我:但是你放心,我一定要争取生存的机会,因为我要看着你活着,我们都要活着。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我展开,密密麻麻的都是字。
上面写着:白血病,俗称“血癌”,是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血液病,其自然病程只有三个月。发病初与感冒相似,感染,以口腔炎最常见。常见齿龈出血、皮肤瘀点或斑。西医对本病的主要治疗手段,是联合化疗。但是本病死亡率高,预后较差,经化疗后急淋缓解率可达80%-90%以上,但仅少数能生存至5年以上。现代医学对白血病的研究和治疗近年来有很大进展,其中骨髓移植能够使部分病人得到根治。但是必须具备3个条件,1、要有合适骨髓提供者,2、要在合适的病况下,3、治疗费用昂贵。(一般在20万元-60万元之间)。完全缓解的表现为:①临床症状消失,无贫血、出血、感染及白血病细胞浸润表现。②血像:血红蛋白高于100g/L(10g/dl),白细胞数正常或稍低,分类无不成熟细胞,血小板高于100×10的9次方/L(10万/mm3)。③骨髓象正常,无白血病细胞……
我惊讶地阅读着纸上的文字:庄延,你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他得意地笑了:我托朋友查的。
我看着他年轻的脸,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从内心深处缓缓地涌上来。我发自内心的对庄延说:谢谢你,真的谢谢。
他再次欣慰地笑了:晨晨,我该谢谢你。从我认识你到现在,有一个多月了吧?是你告诉我要珍视生命的,是你告诉我珍视机会的。所以现在的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我现在知道珍惜自己的和别人的生命,我希望每一个好人都能活下去,能看见这么蓝的海。
沿着他的视线,我的目光也飞到了窗外。那里,有一片湛蓝的海,是我们从小到大都依恋着的地方。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一首歌唱:大海,是我故乡。
我听见庄延在我的耳边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晨晨,我快要动手术了。我多么希望活着啊,多么希望你也活下去……
(六)因为我要娶你!
庄延上手术台的那天天气很好。一大早,作完体检的他就精神特别好。他问我说晨晨你会做骨髓移植么?我告诉他我还在找相同配对的骨髓。他沉默了。良久,他说晨晨你一定会撑到那个时候的,我相信你。他说我知道你是个坚强的人,你不会放弃任何的希望。他还说晨晨等我手术成功了我就去捐献骨髓,说不定帮得上你的那个人就是我啊。最后,他说晨晨我会尽全力挽留你,因为总有一天我要娶你!
他的郑重的神情让我心痛,真的。
下午一点钟,庄延进了手术室。我一直在手术室不远处的走廊上走来走去,看着庄延的父母焦急而沉重地坐在那里。在此后的十个小时里,我都在不停地为庄延祈祷。我说庄延你一定要活下去,老天你若有眼,请一定救救庄延啊。他还那么年轻,他的理想还没有实现。他希望成为优秀的球员优秀的棋手优秀的黑管演奏者,他希望所有善良的人都活着,你不能摧毁一个19岁男孩真诚的愿望啊!
我不知道上天有没有听到我的祈祷,但是我知道,当十个小时以后,当医生从手术室里走出,当他如释重负满脸微笑地点头,我的全部神经在一瞬间放松,几近瘫软。
庄延赢了。他终于赢得了他的生命,不知何时,我的眼泪悄悄地涌出。
(七)
让我为你许个愿吧据说庄延手术后的恢复情况很好,医生说,最多半年,庄延就可以跑跳自如。又据说庄延在恢复后一直在努力地找我,找一个大他两岁别人唤做晨晨的女孩子。他向每一个血液科的大夫询问,结果自然是失望。他也去过无数次我喜欢去的海滩,但是那里有老人有小孩却独独没有他记忆中的那个总是喜欢用迷离的目光看着他的长头发的晨晨。
我又开始给百诚写日记了。我知道自己的字迹歪歪扭扭的一定很不成样子。但是我很想告诉百诚,我是多么的爱他,多么希望所有如他一样不幸的人都能战胜疾病,重新过上幸福的日子。多么希望,在这个世界上,不论皮肤的颜色,不论国界的阻隔,不论多少的隔膜,就让所有善良的人都健康地活着,让所有相爱的人都能够彼此守侯。
我还告诉他,我去血液中心捐献了骨髓,去我常去的医院捐献了我未来遗体上有用的器官。我不在乎我离开世界的时候躯体是否完整,因为我相信,我的生命正在新的躯体上延伸,更多的白发人不必再送黑发人,更多的家庭因为我的捐赠而拥有了失而复得的团圆。只有这样的死亡才是最体面的死亡!
最后一次得到有关庄延的消息是在高考以后,他回医院复诊。听人说他报考了医学院,我很开心。我在心里说,庄延,让我为你许个愿吧!希望你能在以后漫长的路上寻找到你真正的幸福与你真的爱人,而不是这个叫晨晨的女孩。
庄延不知道,这个叫晨晨的女孩有很重的眼疾,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康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失明。
他也不知道,对他的援助是因为这个女孩深深地爱着一个叫付百诚的男孩,她全部的愿望,就是用微薄的力量告诉每一个人,健康与生命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就象爱情一样宝贵。
《遇上那个与你一模一样的人》
遇上那个与你一模一样的人,他穿白的衬衫,没有褶子。
他站在102路电车的终点站,眼睛也喜欢看着与电车来的地方相反的方向。身上没有烟味,干干净净的,也戴眼镜,连长相都相似,鼻梁高高的,皮肤的颜色是浅浅的粟色。
夏天,我穿白的上衣蓝的裙,很多人都说这样的打扮很乖。
其实我知道,那是因为,那个时候,你喜欢我纯净如水的打扮。
那么他呢,他会不会因为我这样的打扮,而给我,哪怕一两秒钟的短暂注视?
再或者,我这样想,他是你么?
如果不是,为什么,一举手、一投足,都像?
这样,我开始每天都乘坐102路电车。
夜晚,在“洛可可”的音乐里,我一个人吃卤肉饭。
那个时候,你很喜欢在这家名字怪怪的店里吃卤肉饭。那么大的一碗,有卤蛋、米饭、肉沫,有酸酸的黄瓜片。你吃饭的时候喜欢先吃一部分米饭,挖一个洞,把卤蛋埋进去,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吃。
我笑你像偷东西的小耗子,你却很认真地给我讲洛可可的由来。讲十八世纪欧洲宫廷的繁华,讲洛可可画家笔下的纤巧、华丽,讲那些画里女人闪光的皮肤和流畅的线条。
你讲话的时候目光很真诚,一点都不世俗。在你眼里,艺术就是艺术。在艺术面前,只有观赏者眼睛的庸俗,而没有,作品的庸俗。
所以,为了你,我在大四那年报考了艺术学研究生。从此,那些一笔笔油彩累积出的天空、森林、裙裾甚或玛哈裸露着的女人体,都像盛装的水晶,在暗夜的空里闪光。
我又看见了那个像你一样的男人,他还是站在102路电车的终点站,手里捧了很多文件夹。我听张信哲的歌: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了跟他长的一模一样的人,他真的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宽容,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我远远地看着他,上车的时候他的手肘碰到了我。“对不起!”他说。
呵,终于有点不一样了,他的声音,有一点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没有你的声音好听。
可是,我还是喜欢看他呵,我站在他身后,就象曾经在校园里很多很多次偷偷看你的那样。
那时候,你身上有油彩的味道。而我身上,永远是干净的“奇迹”--你是学美术的人里面极少数喜欢穿白衬衣的男人中的一个,而我,是学英文的人里面极少数热爱美术的女子中的一个。
“洛可可”的老板像个寂寞的男人,他喜欢在自己的店里走来走去。有的时候,他会坐到我身边,不问我为什么一个人来,也不问为什么再没有人陪。对他来说,感情是种真正的私密,就像那种包裹在华服里的缠绵的流苏。他只是,和我聊一点与美术、音乐相关的话题。他喜欢《新世界交响曲》,我从此知道。
那时候我知道,你也喜欢《新世界交响曲》。喜欢闪光的一切,喜欢在每一个早晨看绿叶上光影的变化,喜欢从清晨到黄昏,为同一片叶子画很多张画。后来知道,莫奈就是这样,唯美的人都喜欢追求简单而又繁复的印象。
老板问我是不是想要来一杯他自己配置的酒,名字同样怪怪的,叫做“泉”。我问他是不是学过美术,他说是的。
他的表情里,有一点点的沉痛。
那样的沉痛,就像是曾经爱过的人,遭遇到了泡沫一样的消失。
那个和你一模一样的男人下车了,我注意到了他下车的那一站是市政府站。电车遇上了红灯,在等待绿灯的时候我看着他走上天桥,从这一端走到那一端。然后,从我的视野里消失。
这样,从开始到现在,我每天都看着他,知道他在早上7点会出现在102终点站,在7点40分会在市政府下车,然后,他会穿过熙熙攘攘的天桥,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这样看着他,到今天,一共有147天,除去周末,风雨无阻。
他从来不知道我在看他,他总是上车的时候轻轻刷他的公交卡,下车的时候用他淡淡南方味道的普通话问前面的人“请问你下车吗”,他的衬衣总是雪白,总是没有褶子。我猜,在他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女人每天为他浆洗熨烫出一份平整、洁净、干练。
就像那个时候,我为你做的那样。
最后一次去“洛可可”的时候,老板送了我一大杯“泉”,那是一种蓝色的液体,上面有一层透明的柠檬味道的果汁。最后的这一次,我告诉他我要走了,去另一个城市,那里有一家美术出版社需要一名美术编辑。
他也终于告诉我,这么久以来,是因为我太像太像他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是因为那个女孩子喜欢安格尔学院派的细腻与温柔,于是从此,他就变成了一个细腻而温柔的男人。从此,在他的“洛可可”里就有了一款叫做“泉”的酒水。
虽然,后来那个女孩子去了日本,去了那个有浮世绘的国度,不再回来。但他的“洛可可”和他的“泉”,都在这个城市为她保留。
直到认识了我,他就希望,我喜欢“泉”,就像他的她一样喜欢。
原来,我们彼此,都是因为另一个人而觉得了对方种种的好。也都知道:爱过的人,即便是离开了,这一生都无法真的忘却了。
可是,除了这样,我们还能够怎样呢?当岁月的红颜老去,当蒙娜丽莎的面容开始变得班驳,当我们不得不为了生存选择远离--除了怀念,我们还能够怎样呢?
最后一次看到那个与你一样喜欢穿白衬衫的男人,是周五的早晨。过了这个早晨,我将去很远很远的城市从事外文美术着作的翻译工作。
因此,那个早晨,我第一次,和那个男人打招呼,我说:“你好。”
他温和地看着我,一点都不惊讶。他说:“你好,每天早晨都会看到你。”他微笑着,他的笑容和你一样,他眨眼的时候,睫毛居然也会跳。
他说:“你喜欢穿白衣服,蓝裙子。可是,我觉得你穿黑白灰的衣服会更好看。你不知道,在你的身上有一种普通女孩子没有的气质。”
他的声音平静目光真诚,他说:“我常常在下车后回头看,可以看到你目光看着远方的样子。你很少笑,我猜,你不快乐。”
他又说:“为什么要不快乐呢?你不知道,我的一个好朋友刚刚死去,才26岁,车祸。那辆车上还有他未来的岳父岳母以及女朋友。除了他的女朋友,其他人都死了。那个女孩子,抢救了三天,活下来了,只是,从此不能再走路了。”
他还说:“只要活着,这就很美好了。真的,有的时候我想,生命很快就消失了呢,就像我的那个朋友,在他死前的两个小时我还和他一起开玩笑,可是两个小时之后,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最后他说:“所以,不要再用这样落寞的表情看世界吧。虽然我只有一份折合每天30元报酬的工作,可是你看,我们还可以走来走去,到任何一个我们想去的地方,享受生活或者凭吊任何一个已经不在了的生命。所以,我们应该对生活感恩。”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着两个和你很像的男人。一个样子像你,另一个内心像你。我在这个孤独的城市里,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一份月薪不菲的工作,有一个温暖的小巢,有一个和你一点都不像的男人,他对我很好。
但是,我想,我会永远记得你。记得那些灿烂的百合一样的岁月,那些与油彩有关的年代。记得你的白衬衣、卤肉饭、粟色的皮肤,还有你笑的时候睫毛会跳。
因为我知道,那个陌生的如你一样面容的男人说的对:因为我们还活着,一切都还有开始的可能,所以,我们要对生活感恩。
我想,尽管你离开着这个世界,尽管你无法再在我身边,可是,只要我记得你,只要我替你活得快乐、活得好,你也会快乐。
因为,我们是相爱的呵,因为任何一对爱着的恋人都不希望自己走后另一个生活得不够好。因为,我会在这个城市,在这一生余下的日子里用那些灿烂的油彩、闪光的画来凭吊你。
我会因你而固守在艺术的世界里,就像“洛可可”的老板那样。
只要,我在艺术的殿堂里粲然前行,我就知道,我已经在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