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弗莱明出生于苏格兰的亚尔郡,他的父母都是勤劳俭朴的农民,家里有八个孩子,弗莱明是最小的一个。由于家庭中途破落,他不得不放弃上学。他十六岁时出来谋生,过了几年他得到姑母的一笔遗产,有继续上学。二十五岁从医学院毕业,从此以后从事医学研究工作。1928年,亚历山大·弗莱明发现了青霉素,这使他在全世界赢得了二十五个名誉学位、十五个城市的荣誉市民称号以及其他一百四十多项荣誉,其中包括1945年诺贝尔医学奖。
弗莱明做事脚踏实地,从来不泛泛而谈,只知默默无言勤奋工作。他在伦敦圣玛丽医院找到一份工作,那里的人就叫他小弗莱,背地里还经常讽刺他,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苏格兰老古董”。一次,弗莱明患了感冒,无意中对着培养细菌的器皿打喷嚏,经过自己的仔细观察发现凡沾有喷嚏黏液的地方没有一个细菌生成。随着进一步的研究,弗莱明发现了溶菌酶—在体液和身体组织中找到的一种可溶解细菌的物质,他很高兴,以为自己获得有效天然抗菌剂。但结果很让人失望:试验表明,这种溶菌酶只对无害的微生物起作用。
实验室主任赖特爵士要开业务讨论会。在会上,一些实验工作人员在那谈论不休,只有小弗莱一直沉默不语,好像在认真思考什么。赖特爵士看到了若有所思的小弗莱,便问:“你有什么意见?”“一定要做。”小弗莱的意思是与其这样不着边际地夸夸其谈,不如做点实际的事情,要立即实验。到了下午五点钟,赖特爵士又问他:“小弗莱,你现在又有什么看法?”“茶。”原来,到喝茶的时间了。这一天,小弗莱在实验室里就只说了两句话。弗莱明像以前那样认真培养葡萄球细菌。“唉,罐里怎么又有绿色的霉了!”弗莱明皱起了眉头。“绿色霉的旁边怎么没有葡萄球细菌,这怎么可能呢?难道它能阻止细菌的生长和繁殖?”弗莱明非常仔细,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现象,要认真思考。接下来他又做了一番仔细的研究,结果是这种绿色霉具有杀菌的作用。他给这种物质起个名字叫青霉素。
弗莱明从一个穷苦农民的儿子成长为卓有学识的细菌学家,在伦敦圣玛丽医院从事细菌学研究几乎就是他事业的全部。青霉素的发现,使人类从死神的手里夺回无数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