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0月,在祖国西北回族聚居的宁夏南部黄土高坡上,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领导并帮助回族人民建立了自治政权——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红军西征的这一光辉业绩,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回族人民解放的先声,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1936年5月18日,为迎接长征途中的红军二、四方面军,进一步扩大革命根据地,西征红军在司令员彭德怀的指挥下,兵分两路,以排山倒海之势向甘宁两省挺进。6月27日,解放了宁夏豫旺县城下马关。至此,豫旺县境和海城(今海原)县东部地区均被解放,成为红色区域。不久宣布成立了豫旺县苏维埃临时政府。
遵照党中央“帮助回族与蒙古族人民建立独立政府”的主张,西征红军为帮助回民建立自治政府积极地创造条件。他们模范地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回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并在左右两路军中都成立了回民教导团,又建立了回民独立师,由回族干部马青年任师长。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回族青年踊跃参加红军,仅参加回民独立师的就有200多人。
1936年10月20日,豫海回民自治代表大会在古老宏伟的同心清真大寺里隆重地召开了。来自各区、乡的代表一百多人出席了会议。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纲领和条例》、《减租减息条例》、《土地条例》等决议案,并选举了自治政府的组成人员。雇农出身的回民马和福当选为主席,另一回民李德才当选为副主席。
为了保卫和巩固红色政权,自治政府在各区、乡、村成立了回民解放会,积极宣传红军抗日救国的主张,动员人力物力支援红军,并发动群众废除苛捐杂税,繁荣市场贸易。同时,还成立了回民游击大队,清匪反霸,帮助红军牵制和打击敌人,为保卫红色政权起了重要的作用。
同年10月下旬,会师后的二、四方面军进入同心城。红军三个方面军在同心城和广大回汉群众万余人举行了军民联欢大会。周恩来、朱德等领导在会上讲了话。10月底,西征红军奉命撤离同心城,不久从整个豫海地区撤离。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活动随即转入地下。马和福同志带领县回民游击大队20多名战士,与敌人周旋,坚持斗争。后因坏人告密,他于1937年2月底被民团头子锁有智抓捕,受到马鸿逵的多次严刑逼供。马和福坚贞不屈,表现了一个回族共产党员的高尚气节。同年4月,马和福又被押回同心,4月3日,被残杀于西门之外。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虽然仅仅存在了九个月的时间,但是影响是深远的。它是我党早期民族政策结出的丰硕成果,“是回民政府的第一次!是回民解放的先声!”它在现代回族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