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战争中,中华民族出现了成千上万为抗战而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回族抗日英雄金方昌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金方昌,1921年生于山东省聊城县一个回族家庭里。在中学读书时,他就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七七卢沟桥事变”后,在党组织的指引下,他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到山西省“抗日民族大学”学习。1938年春参加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代县县委委员、县委宣传部长、代县城关区区委书记等职,与雁北人民一起同日寇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
由于叛徒告密,金方昌同志于1940年11月23日在代县大西庄村被日伪逮捕。任凭敌人严刑拷打,威逼利诱,金方昌始终没有屈服,表现了年轻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铮铮铁骨。他还利用一切场合,揭露日伪的罪恶。正如他在给哥哥的“遗书”中所写的:“我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我在死前每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自己的誓言。
一天晚上,几名伪军把金方昌带进日本宪兵队的审讯室里,而对狰狞的日本宪兵队长,金方昌昂然挺立。敌人问他担任什么职务,做什么工作,他响亮地回答:“抗日的职务!抗日救国的工作!”他怒斥敌人:“你们日本强盗侵占我们国土,屠杀我们同胞,要让中国人当亡国奴,犯下了滔天罪行。我们有共产党、八路军,一定会把你们这些狗强盗赶出中国去!”宪兵队长瞪着血红的眼睛,狂吼道:“难道你就不怕砍头吗?”金方昌斩钉截铁地说:“来吧,金方昌怕死就不抗日了!中国人是杀不完的,杀了一个金方昌,会有更多的金方昌站起来!”敌人气急败坏把金方昌带进刑讯室里,把他的上衣剥去,用蘸了水的皮鞭抽打起来。又扒掉他的棉裤,逼他跪在一堆碎石上,用杠子压,纵使狼狗撕咬……金方昌遍体鳞伤,昏厥过去。当敌人用冷水把他浇醒后,他还是坚定地说:“你们用软办法征服不了我,也休想用硬办法压服!”敌人恼羞成怒,用棒子打断了金方昌的一只胳膊,又凶残地挖掉了他的一个眼珠。他在昏迷中被架进木牢,金方昌苏醒后,忍着剧痛,挣扎着扶壁站起来,手指蘸着自己身上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了十四个大字: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
1940年12月3日,是代县城里大集,敌人挑选这一天杀害金方昌等,想恫吓广大人民。中午时分,金方昌和他的同志们被押上几辆马拉囚车。人们纷纷涌来,都想亲眼看看英勇不屈的抗日民族英雄,向他们告别。金方昌被押在第一辆囚车上,在押往刑场的途中,他向人群喊着:“亲爱的乡亲们,日本鬼子、狗汉奸的日子不会长了!共产党、八路军领导我们抗日救国一定会胜利的!”人流不断涌向囚车,敌人害怕了,拼命抽打围拢来的群众。出了北城门,警察挡住了跟过来的群众。在“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华民族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呼声中,我们的抗日民族英雄金方昌英勇地牺牲了。当时他年仅19岁。
金方昌同志牺牲后,晋察冀边区政府于1940年12月颁布命令,将金方昌烈士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中国共产党晋察冀边区委员会同时发出通知,追认金方昌烈士为模范党员,号召全边区的党员和群众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