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听朋友说有的用人单位可能出于担心员工不安心工作或者别种理由而向员工收取保证金、押金之类,不知道自己公司会不会也收取这样的费用呢?如果收取这类费用怎么办?这样的收费是合法的吗?
专家提示
TIP1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TIP2无奈交钱要维权
实际中,一些用人单位会编制出各种借口收取各类押金(工装押金、工具押金等)或要求员工提供担保,这些做法都是违反国家法规的。由于员工担心失去工作,往往也只有顺从单位的要求。此时,员工应保留好单位收取押金的凭证,据此可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