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你能安全度过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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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如何看待试用期内的培训?

在刘明和其他几个新进公司的员工的试用期开始时,公司对他们集中进行了一次简短的培训,主要是向他们介绍一下公司的企业文化、岗位的职责与任务以及公司对他们的期望。刘明觉得这次培训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刘明的这种想法对吗?员工应该如何看待试用期内的培训呢?

专家提示

TIP1入职培训应在试用期内

多数用人单位会在员工试用期开始时安排培训。有的是针对员工单独进行,有的是针对一批入职员工集体进行;有的将试用期培训作为员工试用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而有的把培训独立于试用期之外。不论怎样,试用期培训都是员工在入职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安排。不过这种工作安排没有明确的劳动成果产出,而只是为劳动成果产出所做的必要的管理准备性工作。因此,入职培训的时间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将入职培训时间置于试用期外,是变相延长试用期的违法行为。

TIP2培训时间可长可短

用人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有的长达数月,有的短至几十分钟。不论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需要通过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使其能尽快地胜任工作岗位,产出良好的业绩。若用人单位人员较少,业务与管理比较简单,培训时间就会较短;若用人单位已有较长的历史和文化沉淀,且机构与管理复杂、人员众多、业务庞大,针对一批新入职的员工,就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规范培训。

TIP3培训的目的

用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培训都是有一定目的的,把握培训的目的,可以使员工尽快尽好地投入工作,通常,培训有以下几种目的:

★加强员工对用人单位的认知,特别是在发展历史、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特色上进行着重说明,旨在使新员工从思想上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并体现用人单位对员工的重视,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帮助员工树立职业发展愿景。

★全面履行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上的告知义务,让员工了解用人单位的管理,减少未来的工作错误,降低管理损耗,从而保证工作绩效。

★加强员工对岗位的认知,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提供职业规划,为员工的业绩提升指明方向,达成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双赢愿景。

★说明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要素,帮助员工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更快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加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在制度之外,达成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心理契约,从而提高员工工作的快乐指数与满意指数,有助于员工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激发。

TIP4培训的作用

简单地讲,入职培训是用人单位实现用工目的的辅助环节。达到上述目的的入职培训可以起到员工与用人单位双赢的作用。有无入职培训,以及入职培训进行得好坏,也是员工判断企业管理状况与管理水平的一个参考依据。

TIP5培训不需交费

规范的入职培训内容繁杂,需要用人单位投入大量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员工的其他直接费用。但是,入职培训是用人单位出于管理目的的一项工作安排,而非员工主动购买的培训服务,亦非用人单位的盈利手段,也不在用人单位(除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内,是不能向员工收费的。在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TIP6约定服务期

组织良好的入职培训确实需要用人单位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TIP7什么情况下需支付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货币支付凭证的情况)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如果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TIP8防止变相收费

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真正入职前获得指定培训机构指定培训项目的培训合格证书。也就是将入职培训转化为入职条件,并置于体外运作。这样做形式上是员工自愿参加了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需要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从而用人单位避免了入职培训开支,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收取了培训费用(存在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联手收费的现象),同时,培训期也被置于试用期之外。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入职的员工应慎重考虑,因为获得这个培训证书并完全不意味着被用人单位录用;同时,培训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