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人的外衣如果是仅剩的财物,那么作为抵押品的这件外衣必须在日落时分归还。
——《塔木德》
保全借贷人的饭碗,也就是保全自己的饭碗;借贷人的饭碗碎了,自己的饭碗也就危险了。
犹太圣典《塔木德》蕴含着这样一个朴素的真理:借贷人的外衣如果是仅剩的财物,那么作为抵押品的这件外衣必须在日落时分归还。
为了限制出借人的蛮横,并使借贷人的经济行为得到健康发展,《塔木德》又向以色列之子作出这样的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可无偿居住于借贷人的家里,也不可用偏低的价格从借贷人手中租借房屋。”
现实生活中,拥有一幢大厦却资金不足的人随处可见。假如他准备利用这幢大厦来开办旅馆,那么他必须向银行或向私人借钱。在争取借款的过程中,他极有可能表示愿意将大厦的某一层租给银行,而价格比市价低许多;也极有可能表示愿意将旅馆的某一间或几间屋子租给私人,房租也基本上是象征性的,甚至干脆不收钱。
这种承诺在《塔木德》中是被禁止的,因为低租金或者数额为零的租金在《塔木德》中被视为贷款的利息。而利息在犹太人中是被禁止的。
《塔木德》要求贷款给开办旅馆的人不要企图占便宜,而要让开办旅馆的人尽可能地发挥他的每一份资产(每一层楼或每一间屋子)的作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归还全部贷款。
借贷人手中尚有房屋向社会出租这一经济手段,可以如此作为,如果借贷人仅仅只剩下一件外衣,而他乐意将这件外衣作为抵押物,那该怎么办呢?
道理是一样的。这个极度贫穷的借贷人不会连一点劳动的能力都没有,他可以在休息权得到保障、健康权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把这点劳动的能力维持下去,发挥这种能力,以尽快归还贷款。
所以,如果仅仅剩下一件外衣的穷人向我们借贷,我们可以在他乐意的前提下,把他的外衣作为一种对信用的认可而妥善保管起来,同时记住:在日落时分一定把外衣归还。
在夜里,这个贫穷的借贷人如果连一件覆体的衣物都没有,那么他就会因最低限度的休息权被你剥夺而健康受损。
我们难道还指望一个又病又穷的人归还贷款吗?
如果我们就是这仅剩一件外衣的借贷人,那么我们必须牢记:这唯一的外衣不可用来抵押。
保证我们身体的健康,是我们恪守信用的明证。
健康是人们的饭碗,它可以经历受损再经历恢复,但一旦失去便不再来。
《塔木德》明令禁止向借贷者征收利息,这种禁令目的在于保护弱者,更在于促进市场的成熟,并不是否定营利活动。
也许是源于在长期流浪中形成的应对危机的传统,犹太人擅长经商的秘密在于他们的经营策略,更在于他们能够全过程地监控资产的流动,每每能够尽快地回收资金。
为了使顾客尽快地付清欠款,犹太商人常常给予顾客一些实惠。这些实惠可能是降价、赠礼,也可能是种种心意上的服务。
犹太人不会把钱借出去后就坐等对方还钱。他们知道,如果这样做的话,钱是肯定收不回来的。
他们认为,事先确认借贷方能够有效地操作资金,事中帮助借贷方做到有效地操作资金,这些都是出借方应有的责任。
犹太商法中的如上种种理念已经现世2000多年了,但一些国家的现代金融机构仍然犯着不应该犯的错误。例如日本的许多银行在泡沫经济时期为企业提供了巨额贷款,却毫不关心这些贷款的运作情况。泡沫经济崩溃后,问题就出来了,但银行推说资金的运作是企业单方面的责任。
这仅仅是企业单方面的责任吗?
如果一定要说是企业单方面的责任,那么,我们可以问一句:这种损失也是单方面的吗?
对于借贷财物的从商者而言,“饭碗不作抵押品”的意思是:如果我只有这么一只饭碗了,那么这只饭碗就绝对不抵押出去;对于出借财物给别人的商人而言,“饭碗不作抵押品”,就是说如果对方只有一只饭碗,那么最好不要把这只饭碗要来作为信用的保证。
谁是制造泡沫经济的罪魁祸首?我不知道。
谁是泡沫经济的协从犯?我是,银行也是!
——摘自一位日本破产企业主控告银行的诉状
◇做个以攻为守的债务人
比如,若问是“想借钱给别人的人”多,还是“想借钱的人”多的话,那犹太商人一定会告诉你肯定是“想借钱给别人的人”多。一般人会认为是“想借钱的人”多,但事实正好相反。犹太商人之所以喜欢开银行,尤其开投资银行,发行股票等,就是找准了大多数人“想借钱给别人”的愿望,借他人的钱来发财。
再比如,借了钱之后还不出,是债务人着急呢,还是债权人着急?一般人都以为债务人着急,害怕凶神恶煞般的债权人上门催讨。犹太商人却会回答说,是债权人比债务人更着急。有个犹太人的笑话是这么说的。
恶瑟借给恶瑟500美元。明天就到期了,但恶瑟身上连5毛钱都没有。雅可夫三天前就不停地提醒恶瑟,还有多少天就该还钱了。“到明天,雅可夫一定会来要钱”。想到这里,恶瑟坐卧不宁,根本就睡不着,在房里一个劲地走来走去,像铁笼里的野兽一样。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妻子问他。
“我向雅可夫借了钱,明天上午非还不可。”
“你身上有钱吗?”
“我连一个子儿都没有呢。”
“既然这样,你就睡觉吧。整夜睡不着的,应该是雅可夫而不是你”。
恶瑟妻子的话,实际上也就是代表了犹太商人的一般看法。
债务人到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的地步时,确实没有什么可怕的了。钱,已经用过了,也已经用完了,这本身就不冤枉了,而且用的还是别人的钱,一点没有吃亏。
讨债人再凶,对一个子儿也没有的债务人也凶不到哪里去,因为犹太商人没有要人拿命来抵债的习惯。这种做法太不上算了,拿了别人一条对我毫无价值的命,却勾销了一笔债务,这划不来。即使打官司,这钱是否能要回来还是个问题,又要支付费用与时间。所以,债务关系一旦形成,债权人就处在了某种被动地位之上,时时担心着钱要不回来。哪一天得知债务人已经破产,最犯愁的自然是他们。正因为这个道理,金融界里有一个心照不宣的规矩,就是贷款最难争取的是第一笔,在这个当口上,银行需要反复思考,是否以后会为这个债务人“犯愁”,一旦债务关系建立,若企业运转有些不妙,最积极地贷款给企业让它能有个转机的是银行。不为什么,为的是不要让这第一笔贷款连本带利都收不回来。
人既喜欢借钱给别人,借出钱之后,自己又会陷入纯粹被动的地位,这始终是借贷关系中的一个两难。对大笔贷款当然可以采取抵押贷款的方法,但日常来往中的一些不大不小的贷款,不可能都以抵押方式办理。现实生活中,最狡猾的诈骗犯就是专门诈骗这类不大不小的贷款,让你自扔有些心疼,办交涉、打官司又有些杀鸡用牛刀,不方便也不合算,左右为难。
犹太商人在商业场上见识多了,少不得也碰上类似的麻烦,怎么解决,还是智取为上。有则故事是这么说的:
梅西克是个服装商,他向布商克罗扬批发了1200马克的布料,却一直没付钱。克罗扬叫伙计去收了几次账。
梅西克每次都溜掉,避而不见;给他寄催款单,梅西克又不理不睬。为此,克罗扬束手无策,连声叹气。
这时,一个新来的店员对他说:
“我有一个讨债的秘方。您不妨先写一封催款信给梅西克,叫他尽快归还1800马克的债,瞧瞧他有什么反应,再作打算。”
克罗扬采纳了这位店员的办法,给梅西克去了一封信。
果然,才两天,梅西克回信了,信中说:
“克罗扬,你这混蛋,一定是脑子有毛病了。我明明只批了1200马克的货,你怎么讹我1800马克?随信附上1200马克,以后再也不来你这儿批货了——要打官司吗?你准输。”
克罗扬还有必要同他打官司吗?
店员的这则讨债秘方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巧妙的以攻为守的攻心战术。本来克罗扬确实处于纯粹的守势,主动权一点不在他手上,梅西克只要避而不见,克罗扬就拿他毫无办法。总不见得为1200马克去打官司。
但反过来,从梅西克避而不见上可以看出,他对这笔债务倒还是承认的,只是想拖着不还,而不是彻底赖账。这就使店员的以讹诈讹之计有了心理基础:拖欠1200马克不还的梅西克可以高枕无忧,尽让克罗扬一个人着急,要打官司也可以先让他忙乎,大不了到差不多时候还给他,并没有额外的损失。
而现在1200马克突然变成了1800马克。这就由不得梅西克就不出来辩解了,因为仍然像对待催款单那样置之不理,就意味着默认了克罗扬开出的账单,次数多了,日后真打起官司来,再要证明只拖欠1200马克就麻烦了,何况就是拖欠1200马克也好做不好说。原先是想占别人的便宜,哪能让别人把便宜占了去?占了理的梅西克不能不说个清楚,可这样一来,原先主动的梅西克就变成了纯粹的被动者,他不能再避而不见了。只要他一露面,1200马克也就露面了。因为犹太商人一般很少有空口白舌说谎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