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职业会计师能力的研究主要有功能分析法(Function Analysis Approach/Performance Outcomes Approach)和能力要素法(Capabilities Approach)。
1.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着眼于会计师的工作结果,而这些结果可以通过分析会计师的角色和任务而得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等国的注册会计师能力框架以该方法为主。
例如,FMAC对能力的研究始于管理会计职能的剖析,它将管理会计职能置于管理流程中考察,根据其在管理流程中的角色定位,将其分解为方向设定、变革和设计、业绩计量和控制、职能管理、环境管理等五个胜任单元,进而将五个胜任单元继续分解为战略形成、项目评估、商业规划、预算等十三个胜任要素,再将十三个胜任要素细化为六十九个流程。结合每个经营流程,FMAC还针对十三个胜任要素建立了业绩标准,用以衡量胜任要素的执行结果。
FMAC为五个层次(从新手到专家级)的管理会计从业者建立了长达数十页的胜任标准和能力档案表,确实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FMAC的研究体系庞大,对管理会计能力建设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但由于体系太过复杂,涉及细节过多,可操作性值得考虑。
2.能力要素法
能力要素法着眼于会计师的投入,如知识、技能、职业价值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胜任能力框架、IFAC职业会计师的能力研究主要采用该方法。
IFAC的第9号国际教育指南(IEG9)《职业会计师的准入教育、职业能力评估及经验要求》(1991年发布,1996年修订)将胜任能力分解为知识、技能和职业态度三个要素。
IFAC还设置了职业会计师能力/知识矩阵。
在拟发布的《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标准》中,IFAC认为一名称职的职业会计师获得上述胜任能力要素需要经过三个过程:院校学习、实践经验和胜任能力的检测。这三个过程分别在院校、工作单位和职业教育项目中完成。各种环境因素将决定这三个过程能否有机地形成胜任能力。
与功能分析法有所不同,能力要素法并没有根据职业会计师所需履行的功能而推定出一系列的业绩评价标准及能力列表,而是从投入的角度,列出职业会计师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职业态度。
3.本框架的设计方法
正如IFAC所述,两种研究方法均可采用,应该视组织所处的环境而定。两种方法也可融合在一起,IFAC在采用能力要素法的同时也结合了功能分析法,不仅考虑了职业会计师的能力投入,而且注重其工作结果。
IFAC建议:“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Competence-based Approach)应该将会计课程设置与工作要求更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分析工作角色,职业团体可以向后推导这些角色所基于的知识和能力。这样,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可以使教育和培训团体了解所需求的相关知识和能力。会计课程的设置可以通过定期检测工作要求不断更新,根据新要求决定该如何修订。这样,知识和能力就可持续地保持相关性。”
本能力框架的设计采纳了IFAC所建议的方法,从公司的目标出发分析了CFO履行职能的环境、所服务的目标及其在管理流程中的定位;进而分析CFO在公司价值创造活动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核心职能;在核心职能的基础上解析CFO所需具备的能力;然后从投入的角度,演绎支持这些胜任能力的能力要素。
由于本报告的研究目的不在于成为公司CFO的操作手册,因而没有严格地采用功能法,将功能细分为胜任要素,从而建立复杂的业绩标准(如FMAC)或功能图(如ACCA),并据以建立详细的能力列表;本报告也没有对每一项能力要素的子项目进行详细的定义(如领导艺术是重要的技能,但本报告未定义何为CFO的领导能力)并建立标准(如什么样的行为才是CFO领导能力的体现);由于本报告所研究的是CFO的能力,我们假定CFO的能力要求并不存在水平上的差别,因而未进行水平上的细分。我们认为这样处理符合本报告的通用性原则,并易于运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