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细说万事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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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困扰人类的谜团(5)

摩梭人是中国目前仅存的母系社会,居住在四川和云南交界的泸沽湖周围的云南省宁蒗县和四川省盐源县。摩梭人以其特有的“崇母尊女”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度,吸引了无数都市人的好奇心。

而令科学家感到疑惑的是,摩梭人到底属于何种民族?

史上对摩梭人起源的看法是,他们是中国西北的古代氐羌族群的后裔,与氐羌南迁的一支“牦牛羌”关系密切。

在20世纪50年代的第一次民族识别中,宁蒗摩梭人被识别为纳西族,但是,摩梭人自己并不认可,他们认为自己与纳西族存在本质区别,而宁可将自己归入藏族。

1986年,云南省人大通过决议,将其认定为“摩梭人”,但他们的人种究竟来自哪儿,则一直都存在争议。

2006年8月31日,中国少数民族DNA库项目负责人肖春杰表示,摩梭人的父系遗传结构与云南藏族最接近,而母系遗传结构最接近丽江纳西族。他同时表示,这种母系、父系遗传结构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之一可能是由摩梭人特殊的母系社会结构造成的。

学者们发现,在摩梭人奇特的走婚制度下,基因交流是引起摩梭人在母系和父系基因间存在巨大反差的最主要原因。调查显示,摩梭人与纳西族在母系遗传结构上的相似性与语言和历史的相似性一致,但后来在迁移和居住过程中融合了当地兄弟民族的血缘。

■ 为什么会有连体人和畸形人

有些孪生兄弟姐妹,会出现两个人身体局部或大部相连的情况,这就是连体人。有的连体人只是身体表层局部相连,可以通过手术使其分离。而有的连体人的连体情况则很严重,他们往往共用着某些器官,只能同生死、共命运,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为什么会出现连体人呢?这是因为单卵双胎(由一个卵子与两个精子结合而成)在胚胎发育过程中,没有实现完全分离。

畸形人是指先天性的组织、器官结构异常的人,如唇裂、无眼、少肾、缺胳膊少腿、多肢多指者。

从发生的特点看,畸形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是单纯性的畸形,如唇裂、无眼、少肾、肢体短小等,是由于遗传基因变异或在妊娠期胚胎、胎儿受到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的侵害造成的。

二是重复、寄生性的畸形,如三条胳膊、四条腿、四只眼睛、一个正常发育的脑袋后附着一个发育不全的小脑袋等,则是因单卵双胎分离不全造成的。

轻度畸形者如六指人,在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与常人不会有明显差异,但重度畸形如无眼、三条胳膊、四条腿者,不仅难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而且往往被人视为怪物,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特别严重的畸形者,则可能一出生就会走向死亡。

■ 人体自燃之谜

人体自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的现象。自从17世纪的医学报告记载有人体自燃现象以来,到20世纪全球人体自燃现象已达200多例。其中,年龄最大的114岁,最小的才4个月。其中有些人只是受到轻微伤害,有些人则被烧成了灰烬。

1951年7月1日,美国匹兹堡市一位叫玛丽·里瑟的67岁老妇坐在靠背椅上休息时,发生自燃,身体绝大部分被烧毁,只剩下几小节焙干的椎骨和一点儿头骨,及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臂。

1908年3月22日,英国布莱斯一位叫威廉明娜的退休学校教员,在家中发生自燃。身体被烧焦,但床和被褥并没有火烧的痕迹。

1955年英国一位年仅19岁,名叫安德鲁斯的小姐与其男友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胸前和背部起火,瞬间烧及头发,其他人设法将她身上的火扑灭,但最后还是因伤重而死。奇怪的是当时舞池里既无人吸烟,又未点蜡烛,其男友证实她的衣服也未给任何东西烧着,于是人们断定火来自于其体内。

比利时布鲁塞尔有一对名叫雷斯和蒙娜米的男女,在林荫道上接吻时,突然背上起火,火焰窜到4.6米高,在30秒里他们都被烧为灰烬。

据说,我国浙江有位老太太也发生过自燃,身上的衣服,身边的柴火、被子、椅子都因她自燃而被烧过,只是没有闹出人命。

开始,人们认为这是上帝的惩罚,因为这样的厄运多降临在酗酒、肥胖或独居的妇女身上,她们几乎都是在冬天自燃的。这种说法当然属于无稽之谈。

而现代医学认为,要将人体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1648℃的高温火葬场才有可能。况且,人体中还有60%的水分。

于是,有人提出其他自燃因素,如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地磁能量等,但这些因素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形成自燃,则没有解释。

所以,虽然人体自燃的现象早就有记载,但迄今为止,人体自燃现象尚未在医学角度上得到认真的研究,因为这种现象有许多矛盾,以致在理论上被认为是很难发生的。

■ “白痴学者”之谜

天才与白痴之间或许只是一线之差,有时这条线甚至不存在。也就是说,这两种各处一端的东西会同时存在于一个脑袋中。这类人一方面几乎是白痴(真正的白痴智商低于20),或者有严重的心理障碍,生活难以自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具有常人所不及的某些特殊能力。在精神医学中,这类人被称为“白痴学者”、“白痴天才”。

他们的心理功能超常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推算日期、计算、查字典、音乐、绘画、雕塑、背诵、下棋、赌博等。

国外文献记载了这样一个“白痴天才”的病例。他在学校里学习成绩很坏,智商仅为50(正常人为90~110),然而他具有不同寻常的能力,几乎不假思索就能说出1880~1950年间任何一天是星期几。他所喜爱的一项娱乐就是去问人们的生日,然后告诉对方去年和明年他们的生日是星期几。

然而他却连辨别人们长幼的基本能力都没有。他能正确地运算10到12个两位数的加法,却不知道20比8大,甚至连数字的含义是什么部不懂。

最著名的“白痴学者”是美国盐湖城的一个名叫金·皮克的自闭症患者,他在历史、文学、地理、体育、音乐等15个不同领域,都有非凡的天赋。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甚至能将一本电话号码簿上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一字不差地记住,他还能几乎一字不漏地背诵9000本书的内容。

可他在其他方面却相当低能,不会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连穿衣这样的简单事也做不好。

“白痴天才”形成的原因,到现在还是一个谜。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种智力发展严重不平衡的结果。由于“白痴天才”在某些方面有超群的能力,对智力结构的其他方面产生了排斥性,压抑了其他智力的发展,导致了一种畸形的智力结构。

这种人的特殊才能的形成是由于脑内的一种强化机制的作用,其大脑神经系统存在着一种“奖赏系统”,它强化了某些智力方面的发展(如时期推算、音乐记忆等),却忽略了其他。

其本人对强化的行为感兴趣,就像抽烟、喝酒一样,而不断地强化就使“白痴天才”脑内形成了一种高度自动化的“模块”,就像计算机程序一样,通过不断强化,对此“程序”不断地扩充,最后形成了令人吃惊的特殊才能。

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认为,“白痴天才”的家属中也有超人的突出才能现象。有人认为,这种非同寻常的超常能力,与其说是智力开发的结果,还不如说与遗传因素有关。

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解释,“白痴学者”之谜依然扑朔迷离,成了脑科学和心理学研究的热门课题。

■ 神秘的杀人骨

在大洋洲生活的土著人有许多奇异的生活习俗,其中有一种神秘的杀人方法,即所谓的“骨指术”,曾多次成为警方案例,从而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据说大洋洲土著人用人骨和头发制成一种工具,这种工具附有超自然的力量,大洋洲土著人用它指向受害人而施法执行死刑。这种骨指的方式,杀人者并不需要与受害人有身体方面的接触,但只要被这人骨指过,再尖声念出一串咒语,受害人便犹如长矛刺心,必定在劫难逃。

据澳大利亚的土著人说,杀人骨可用人骨、袋鼠骨、木棒甚至石块制成,样式可因族而异,但要想使它生效,必须举行复杂的仪式,才能赋予它强大的超自然力量。另外还有一点严格规定:妇女和非本族人不能知道这种仪式的奥秘。据说这种杀人方法永不失手,而且不留任何痕迹。

杀人骨是大洋洲土著用来对付族人或者破坏族规者的秘密武器,土著人对此深信不疑。据报道,至今只有一个被判这种死刑的土著人逃脱了法网,并且在没有白人医药的帮助下还能继续生存。

专家认为,大洋洲土著所用的“骨指术”,是一种记录资料颇多的靠暗示力量杀人的方法。这种用巫术处死人的方式,杀人骨不需与受害者的身体接触,但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必须绝对相信它的法力。

关于暗示使人致死的机理,有人从生理学的角度上加以解释:极度恐惧与极度愤怒引起的生理反应相似,两者都会使肾上腺素增加,并且减少身体某些部位的血液供应。这样便可以确保肌肉获得充分的血液来加强肌肉的效能,可在生死关头奋力搏斗或逃生。

这种应激反应有利也有弊。因为血液供应减少时,红血球输送的氧气也会相应地减少,毛细血管如果缺氧,血浆就会较容易地渗入血管周围的组织。倘若恐惧或愤怒状态延续过久,全身的血液流通量便会减少。血液流通量减少,会使血压降低,可以导致一种恶性循环。

因为血压降低会严重影响那些负责维持血流循环的器官的功能,于是血液流通量再减,进一步降低血压。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导致恶性循环,从而致命。

从受害人对杀人骨不寒而栗的极端反应上分析,有人认为,受害人之所以致死,主要是因为其心理上极端恐惧而产生了一系列不良的反应,最后导致死亡。

但是,大洋洲昆士兰北部曾有一个卡纳卡族人,在被骨指后就去找医生检查,结果发现,其身体各方面功能正常,但没活几天他也突然死去了。这又如何解释呢?令人恐怖的杀人骨,令人头痛的谜。

■ 能发光的人

我国宋代大科学家沈括写过一部科学著作,名叫《梦溪笔谈》,里面记述过一件鸭蛋发光的事件。1707年,欧洲人保林纳斯也发现了发光的鸡蛋。

其实,自然界能发光的东西是很多的。有些朽木的腐败细菌菌丝,有时也会发出可见的“冷光”,在漆黑的夜晚,有时可以见到飘荡的“磷光”。非洲有一种“恶魔树”,能够日夜发光,我国也有“夜光树”。就是在浩瀚的海洋里,也有一些鱼类和浮游生物会发出光来,那是因为它们体内含有发光物质。

现代科学证明,我们每个人的身体也会不断发出光来,只是这些光太弱了,肉眼看不见的。但也有一些人能够发出可见的光来。

早在1669年,丹麦著名医生巴尔宁就发现一个意大利女人的身体会发光。20世纪30年代,意大利又发现过一个发光的女子。她在夜里走路的时候,好像有光环环绕她的全身。

有的科学家认为,人体发光是一种荧光现象。因为这些人血液里的有丝分裂射线特别强,体内的某些物质在这种射线的激发下,就会发出荧光。

还有科学家认为,有些虔诚的信徒,在神经系统高度兴奋、全神贯注于宗教信仰之中的时候,皮肤也会发出光来。

我国科学家在研究中发现,人体每时每刻都在发光,这种光跟温度变化无关,肉眼看不见。这种超弱冷光的亮度,只相当于在200千米以外看一只手电筒的光。人死以后就不再发光。

为什么少数人能发出可见光来?科学家们还没有圆满的解释。

■ 海底有人吗

在世界各地的历史上,有关“海底人”的目击报告时有出现。

1938年,在爱沙尼亚的朱明达海滩,有人看见了一个“鸡胸、扁嘴、圆脑袋”的“蛤蟆人”。当他发现有人跟踪他时,便迅速跳进了海中,其速度之快令人无法想象。

1963年,美国在波多黎各岛东南海域举行军事演习时,发现了一个装有螺旋桨的“怪物”,它以每小时280千米的速度钻到8000米深的水下。这显然不是地球人的作品。美国海军派潜艇追踪了4天,没有能够追到。

1973年,在大西洋斯特里海湾,丹德尔·莫尼船长发现水下有一条类似雪茄烟的“船”,其长约40~50米,正以每小时110~130千米的速度航行,并直奔丹德尔的船而来,可就在接近时,它却悄然绕船而过。这艘高速行驶、驾驭灵活的奇异船只,很难说是地球人的作品。

……

他们是谁?是生活在海底的人类的近亲,还是来自宇宙的人类的远邻?由于没有留下可供公众检验的实物,人们不能判断他们的籍贯,甚至也不能轻易地就确认他们的存在。

按照传统的进化理论,生物本来就是从低级到高级逐渐进化而来的,从鱼类经过两栖动物阶段、爬行动物阶段,发展成为哺乳动物,最终发展成为人类。

可不可能有那么一支,尽管没有登陆,但为了适应地球环境的不断变化,在水下学会了使用工具,提高了生存能力,并且发展成为了地球智慧生物中的一个水下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