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本杰明·富兰克林。
他是一位不朽的科学家。他用风筝去捕捉雷,结果发现了雷的阴、阳极,发明了避雷针。他制造出第一副眼镜,改良了印刷机械,安装了煤气灯,制定了道路清扫法,设立过医院,还组织过消防队,并为子孙后代留下了一本不朽的《自叙传》。他还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是合众国草创时期的先驱,所以被人们称为“美国之父”。
因为家里贫穷,富兰克林只上过一段时间小学,就中途辍学了。少年时代的富兰克林,有着自己的辉煌梦想,那就是乘船周游世界。
他的父亲是个制造蜡烛和肥皂的工人,同时又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教徒。失学以后的富兰克林每天都在家里帮助父亲干活。从早到晚,一天也不偷懒。收工后、吃饭前,父亲照例要做长长的祈祷,富兰克林却在旁边无精打采。冬天来临的时候,全家开始往桶里贮存过冬的食物。做完活,富兰克林就对父亲说:“您向这个食物桶做一次祈祷就行了,停止每餐的祈祷,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啊!”
一年冬天,富兰克林旅行来到了一个旅馆。旅馆已经住满了客人,紧挨暖炉的席位已全被人抢占了。富兰克林抬眼向四周望了一下,陡然心生一计,于是大声对店主喊道:“掌柜的,给我的马多拿些牡蛎来,要带壳的,给我喂马。”旅馆里的客人一听,惊诧不已,纷纷起身跑过去看吃牡蛎的怪马。待人们蜂拥着走完之后,富兰克林悠悠然坐到了靠暖炉的位置上。
因为家境贫穷,为了省钱买书,富兰克林只好省吃俭用。朋友们在一起聚餐喝啤酒,他却吃面包,喝白开水。朋友们嘲弄他:“怎么混得那么穷酸,连啤酒都喝不起呀!”他说:“这有什么区别吗?啤酒的原料也是小麦和水,我们是殊途同归啊!”
二十岁时,富兰克林给自己定出十三条训诫——沉默、肃纪、节俭、勤奋、诚实、正义、中庸、清洁、养生、沉着、廉洁、果断、谦逊。这十三条都做到,真的不容易。但富兰克林的确是按自己的训诫去做的。
一次,富兰克林去拜访一个前辈,他从门洞穿过的时候,因为门楣太低,“咚”的一声,把他的脑袋碰出个大包来。他正捂着脑袋疼得咧着嘴时,出来迎接他的前辈对他说:
“痛吧?不过,这是你今天拜访我的最大收获。一个人要在这个世界上平安顺利地生活下去,就得经常低着头才行。这是教训,切勿忘记。”
从那以后,富兰克林对前辈的话铭记在心,戒骄戒躁,制定出自己的人生准则。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十三条训诫。他把十三条训诫记在笔记本上,逐项对照实行。过一段时间就打开来翻翻,这个笔记本终生没有离开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