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那家公司任秘书时,是组织上做的统一安排。不过,我还算幸运,那家公司不但效益不错,给我安排的位置也是不错的——在办公室里做秘书,清闲的时间多。
我的老板姓程,是位香港人,三十出头的年纪,理着板寸头,中等个,精明得很,尤其他目光很尖锐,一眼就能把你里里外外看个透。在我去之前,办公室只有两个人,办公室主任和打字小姐小玉,现在加上我才三个人。当晚,我就听说我的主任是我的同乡,这是程老板跟我谈话时告诉我的。他还告诉我,我的老乡比我大两岁,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帮忙。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身在异地他乡见到老乡就是见到自己的亲人啊。有了老乡,精神上便有了一份温暖的寄托份相知的渴望。无论年轻年老,人是渴望知音的。还没见面,我便对我的老乡寄托了无限的厚望,希望他是一个热情、豁达、宽容的大男孩,希望我们能在这个孤独的城市里,共同闯荡一番事业,或者能在彼此的挫折时相互给予鼓励、打气。
第二天,一进办公室,主任那口浓浓的家乡话让我顿生一份亲近。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也没有要紧的工作要做的时候,我总是想跟他说几句话,关于公司的,关于这个城市的,关于家乡的许多许多……
总之,看到他,像看到我的亲人一样,一种强烈诉说的愿望涌上心头。但是,他好像不太爱说话,也没有跟我说话的意思,好像我们根本就不是老乡,好像我根本就不存在一样。他总是低着头,没完没了看那一张报纸。我心里想,难道他是不欢迎我来?还是因为在办公室里说这些话不太方便?我几次偷偷地观察他,他都不苟言笑,而且也看不出他有想跟我说话的意思。几次,我找借口,想跟他提起老家的事,他都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我还发现,因为有我在,办公室的气氛越来越沉闷,不自然。但是,小玉一回来,他们两个却是有说有笑的样子,说工作,说老板,也说与工作没关系的事情,完全是另一个人。也不知道是我哪里做得不好,还是哪些话说得不对,一直找不到答案。我有些莫名其妙。主任不在时,我委婉地问小玉。小玉是兰州人,在公司里做了近三年的打字员,为人快言快语。她直截了当地对我说:不是他不欢迎你,是你来了他做什么?
我一愣,不明白她的意思,我可是没有想同他竞争主任的意思。我说:他是主任,我是秘书,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兵,各干各的。
小玉一边敲着键盘子一边冷若冰霜地说:不是我说你,你一来就把自己能说、能文的特点推销得公司人尽皆知。你知道张主任那个位置来得容易吗?本来前任秘书走了,张主任的位置也刚刚稳定,你又来了。你来了也不是你的错,问题是你把张主任的事都给做了,他做什么呢?你知道不知道老板对张主任的工作能力一直摇头。
我终于从一头雾水中走出来。这么说是我抢了他的饭碗?我说。小玉沉沉地叹了口气,沉默了很久,说:那倒也不是,反正你一来,连我也有了一种危机四伏的感觉。小玉的口气明显有了怨气:你没来的时候,我们真的工作得很快乐。
这天晚上个人躺在宿舍的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想着小玉的话,心里阵一阵地发凉发冷,那浓郁的乡音使我仍然残存着相知的渴望,我一直想极力挽留点什么。我想跟他做一次解释,做一次长谈,但是直没有机会。他也不给我机会。
来公司的第二个月,公司的宿舍都住满了,我只好住在办公室隔壁的一个房间里,是一个套间。原来是副总住的,他搬到宾馆去住了。房间里很舒适,空调、彩电一应俱全。这时,我的那个他千里迢迢地来看我,为了节约开支,也为了晚上的聚会方便,我就把他安排在套间的里面,分床而眠。第二天,我把他介绍给我的老乡主任,他像是和我之间没有一点隔阂一样。我不明白,今天太阳是从哪里出来的。第四天,公司又来了一位财会小姐,也是外地的。白天上班时,老板一个电话就把我像拎小鸡一样拎到他的办公室,大声质问我为什么不让新来的小姐住在我的套间里。我想辩解,因为根本就没有人通知我。如果有人通知我,我就不会让我的男友住在套间里面。下午,我找到一家很便宜的旅馆。就在我要搬走的那一瞬间,才明白了什么,世间真正的距离是在人心与人心之间。
五月末的一天早上,我刚进办公室,电话就响了,是我的老板打来的,他告诉我,明天有一个全市工业现场观摩会要在我们公司举行,让我写一个生动的发言材料,今天下午必须完成。我没有任何条件地领受了。下午,我按规定时间把材料送到老板的办公室。推门进去的时候,老乡主任也在,他也写了一份,我心里一颤。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老板就要用这份材料来舍取我们二人谁去谁留?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本来我跟老乡主任之间已经冷若冰霜了。我实在不想在我们之间制造什么矛盾了。友好共处是我的处世原则。递上材料,转身欲走,老板的目光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页材料,然后叫住了我。老板缓缓抬起头,足足看了我们有一分钟,然后就大发雷霞地吼了起来,很是吓人。他把其中的一份材料扔在地上。怒发冲冠地说:写的什么狗屁材料?连我上小学的儿子都能写出!我弯腰伸手去捡。主任老乡也去捡。我们的心都悬在了嗓子眼上。不知道扔在地上的材料是他的还是我的?就在我们直起腰时,老板又忽然和风细雨地说:这份还行,谁写的?我伸过头,扫了一眼,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我几乎是含着眼泪说是我写的。到此为止,老板并没有罢休,又数落主任老乡一顿,说你还是大学生呢,大学生就这水平?不是我当老板站着说话不知道腰疼,也不是我对你有什么成见,大学生的牌子小学生的水平,就是给哪个老板做,我相信人家也不会满意。
第二天,我站在人群中,看着我的老板在观摩会上声音洪亮地读着我的材料,我似乎找到了自己存在的那么一点点价值。当我的目光与老板的目光相遇的时候,我看见他朝我点头。观摩会开得很成功他出色的讲演使现场观摩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他与市领导与各界名流应酬完后,晚上又宴请公司的中层领导,我也在内。席间,他特意坐在了我身边,敬了我一杯酒。我望着那酒杯,眼前出现的却是老乡主任那双含着冷漠与怨气的眼睛。几次,我不想喝那杯酒,想逃开。但最终也没有逃开。老板当着所有中层经理的面,肯定了我三个月来的成绩。
宴会结束后,我一个人步行回公司,走在城市的人流中,想着老板的话,想着自己从到公司以来与老乡主任的种种冲突,不觉已经是满脸泪水。我真的不想同我的老乡竞争什么?也无意同他竞争,因为我从心里想与他成为朋友,因为他那一口浓浓的乡音。
讲究高效率、快节奏的香港老板不会把一个重要的岗位给一个能力平平的人。商人的最终目的是赚钱,这是商业社会的法则。
一个星期之后,我的老乡主任把辞呈交到了人事部,看着他拎着简单的行囊走出公司大楼时,我的眼睛顿时酸涩起来。在大门口,我追上了我的老乡主任。我声音低低地问他你要去哪里?
他回过头,狠狠地看着我,好像是我把他赶走的一样。他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便转过头朝大街的人流中走去,那个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孤单。我一直站在原地,像是一截木桩。茫茫人海不知道我的老乡主任去了哪里?他过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