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音乐论著和美学思想专著是《乐记》。《乐记》为《礼记》中的一篇。相传为汉武帝时,刘向校书《别录》辑得23篇,其中有12篇散佚,以11篇编入《礼记》;亦说为孔子的再传弟子公孙尼子所著。
《乐记》的主体部分,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乐本篇》、《乐施篇》、《乐言篇》,主要论述了音乐的起源与社会的政治作用;第二类是《乐论篇》、《乐礼篇》、《乐情篇》,主要讲述了礼乐的相互关系及其与天地鬼神的关系,从而进一步阐述了音乐的社会政治作用,第三类是《乐象篇》、《乐化篇》,主要是阐明音乐对个人的修身作用,也归结到对社会政治的作用。以上8篇较系统而全面地论述了前人所谓音乐可以“辨政治、通天地、贯人情”的道理。另外,还有《宾牟贾》、《师乙》、《魏文侯》等3篇,编纂者似乎把它作为原始材料的附录来处理,它们集中地保存了孔子以后直到西汉中期儒家讲乐的大量材料。
《乐记》较系统地阐述了音乐的本源、音乐的美感、音乐的社会与政治作用、音乐和礼仪的关系等等,从而强调了音乐的教化作用、传统的礼乐制度等等,进而提出了反对新乐及民间俗乐“郑卫之音”。在论及音乐的本源后,认为音乐乃由于人心之“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带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