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鲁迅到厦门大学执教,往往几个月才理一次发。理发师见他长发垂耳,穿一件褪色的灰长袍,着一双旧布鞋,心中瞧不起,便马马虎虎地为他理了发。
理完发,鲁迅随手抓了一把铜元递了过去,然后抬头挺胸扬长而去。理发师发现他交的钱是定价的3倍多,不由对他刮目相看。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来理发,穿着打扮仍然和上次一样,但理发师却视为上宾,送茶敬烟,精工细剪。理完发,鲁迅照价付款,并没有多付一个子。理发师非常纳闷,便问道:“先生上一次给那么多的钱,为什么这次如此少呢?”
鲁迅笑道:“上次你给我乱剪,我付款也就乱付。这次你认真地理发,我自然也就按规矩给钱。”
以貌取人是社会上一些势利眼的通病,鲁迅以他那惯用的手法,不露声色中给理发师以辛辣的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