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婚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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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一方素帕寄相思——手帕

手帕不仅是日常生活用品,在中国婚俗文化中,其也扮演了定情信物、订婚凭证和男女之间传情达意的重要角色。

在古代,手帕是女子随身携带的必备生活用品之一。关中地区的女子在回赠物品时会送上自己亲手织造的手帕。关于这一习俗的来源,还有一段动人的传说:十六国时期,秦州刺史窦滔有个恩爱的妻子名字叫苏蕙。夫妻二人的感情非常深厚。窦滔因为得罪了皇帝苻坚受到了惩罚,被贬到敦煌。苏蕙为了寄托对丈夫的思念,每天作诗一首。一年之后,丈夫还不见归来,她就用五彩锦缎织成一块八寸的锦手帕,把一年来为丈夫而作的近三百首诗织到里面,这些诗充满才情,凝聚着妻子对丈夫的深情厚谊。她把这锦帕取名为《璇玑图》,并且托人送到了敦煌。窦滔收到锦帕后,感动不已。皇帝苻坚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深受感动,便下诏将窦滔召回长安。日后《璇玑图》流落到民间,少女们纷纷效仿,把上面的字改成了较容易绣的图案,等到订婚时把自己绣的锦帕送给未婚夫。

男女之间借手帕传情达意的习俗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了。在中国婚俗文化中,手帕之所以能承担如此重任,主要有以下几个的原因:第一,在日常劳动中,男女可以借送手帕擦手、擦汗的机会传达关爱和爱慕之情。第二,手帕便于携带、简单实用,也能让收受人有一种睹物思人的美好感觉。第三,手帕上不仅可以写上或者绣上对爱人的甜言蜜语、绵绵情话,更能描绘上各种寓意深刻的图案来传情达意。第四,即便仅仅是一方没有颜色的素帕,也有巧妙的象征性意义——手帕是丝织品,恋人们容易把思念爱人的感情和绵绵细丝联系起来。冯梦龙收集的一首民歌这样唱道:“不写情词不献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接了颠倒看,横也丝(思)来竖也丝(思),这般心事有谁知?”唐人元稹写的传奇《莺莺传》(也就是后来的著名元杂剧《西厢记》)中,张生与莺莺相爱,是从手帕题诗相赠开始的。明代小说家冯梦龙的“三言”中,这类习俗也屡次出现。在曹雪芹的经典名著《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也用手帕传情,这两块手帕,不仅仅是书中对宝黛感情明朗化的交代,更是他们之间的定情信物,黛玉在病中听闻了宝玉娶亲的消息,伤心欲绝,香消玉殒之前还迁怒于两块手帕,拼了命也要毁掉它。最后,她连使剪子的力气也没有了,拼着吐血的决心把把两块手帕扔到火里烧掉了。

古代,以手帕为媒介表达爱意的婚俗文化,曾经在我国各地流行,这种习俗的出现不仅仅具有现实意义,更包含了人们对其内在传达的文化含义的肯定。

延伸阅读

各地与手帕相关的婚俗文化

各地都有一些与手帕有关的婚俗。自古以来广东揭西农村就有新娘交换手帕的婚俗。婚礼之日,途中如两轿相遇,轿夫抬近停下,让新娘伸手交换手帕,手帕是普通的,与平时人用的一样,不同的是,手帕内有包有思茅和蔑草,这二种草民间说是避邪之物,包好后,用红毛线缚住右手执着,以备交换。如无相遇,至男家,放在身上。交换手帕的含义是互至吉祥、幸福的美好祝愿。在鲁西北地区农村,流行“换手帕”风俗。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媒之言”,一旦要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双方必须约定时间,由家人陪着正式谈一次,叫做“啦对象”。然后互换手帕,表示恋爱关系正式确定。不少少数民族也以手帕作为恋爱纳喜的信物。土家族历来有用手帕传情的习俗,最初的手帕是素帕,多为丝织品,不像现在市场上拥有的大小不一、图案各异、色彩斑、质地多样的各式手帕。当时的社会,素帕更加流行,因为一般人家是用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