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婚,是封建家长制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畸形婚姻形态。此婚俗从周代一直延续到解放之前,宋、元、明、清时代均有所发展。
童养婚中的女性被称为“童养媳”,又称“侍年媳”,它是指有子嗣之家,抱养别人家的女儿作为养女,等到儿子和养女年龄合适后让两人成婚。这是一种在我国封建制度下形成和发展的具有领养关系,带有极大的剥削性质和强制性质的婚姻形式。明清时期,这种童养婚的形式已经传遍全国各地。
在民间,童养婚形式很早就出现了。《三国志》记载:“沃沮国女,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之为媳。”清朝光绪年间,四川一带流传着这样一首民歌:“十八大姐周岁郎,每天夜晚抱上床。睡到半夜要吃奶,劈头脑,几巴掌,我是你妻子,不是你娘。”西南某些少数民族有着“摇篮婚”习俗,即男女双方还是婴儿时,就给予婚配。
在皇家宫廷中,这种童养婚的形式也十分常见。《宋史后妃传》记载:英宗皇后年幼时抚养在宫廷中,当时英宗皇帝也在宫中,与皇后同岁。长大成人后,两人完婚,婚后生下神宗。《金史后妃传》记载:世宗对昭德皇后的侄子说:“朕四、五岁时与皇后定婚。”《明史后妃传》记载:宣宗时的孙皇后,入宫时才七、八岁,明成祖命令诚孝皇后抚养,到了适合结婚的年龄时,便为宣宗和孙皇后成婚。
童养婚形成的原因
童养婚是封建贫困经济的产物。普通人家没有能力承担结婚所必需的大量彩礼和嫁妆,这些贫苦家庭往往不止有一个女儿。为了解决这些矛盾,童养婚诞生了。男方将结婚需要准备的彩礼“化整为零”地转化为童养媳在男方家长时间衣食住行的抚养费用。这种类似于“分期付款”的方式显然比要求男方一次性地拿出结婚彩礼更容易令男方接受。这种情况,比起明媒正娶更加简单和节省,男方迎娶童养媳不用定亲礼,女方不用陪送嫁妆。同时,男方家庭达到了减少聘金的目的,女方家庭达到了免除抚养负担的愿望。这一系列的共识促使了童养婚的诞生。
童养媳的几种情况
童养婚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家中有子嗣,抱养或者买进别家幼女当作养女,等到养女长大后让其与自家男孩成婚;二是抱养别家男孩为养子,等到男孩长大后招为女婿;三是家庭富裕,无子嗣,抱养别人家幼女,为女招婿,等到生了孩子后转为儿媳,这种形式又叫“等郎婚”,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年龄一般相差较大。
童养婚的弊端
童养婚都有很大的强制性,往往不考虑当事人双方的年龄差距、感情疏远、身体发育等因素,因此这种婚姻形式给很多夫妻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很多童养媳在男方家庭中的地位低下,生活艰难,每天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经常挨打受气,像佣人一样生活。有的童养媳甚至被婆家折磨致死。为了维护妇女的权益,童养婚这一畸形的婚姻应该被杜绝。
延伸阅读
童养媳窦娥的故事
元代“元曲四大家”之一,著名的元代杂剧家关汉卿的代表作品《娥冤》中的主人公
娥的悲惨遭遇,就始于被父亲送人抵
债做童养媳。
娥的父亲
天章因没有能力偿还蔡婆的高利贷,便把七岁的女儿娥送给了蔡婆作为童养媳抵债。
娥长大后与蔡婆的儿子成婚,两年以后
娥丈夫得病而死。后来蔡婆向赛卢医索取债务,被赛卢医骗到郊外欲加谋害,恰巧被张驴儿父子撞见,赛卢医惊慌逃走。之后,张驴儿父子强迫蔡婆和娥招他们父子二人入赘,遭到娥的强烈反抗。为了达到得到
娥的目的,张驴儿想害死蔡婆。蔡婆生病,想吃羊肚儿汤,张驴儿偷偷的把毒药放在汤里面,却误打误撞毒死了自己的父亲。张驴儿想嫁祸娥毒死了自己的父亲,告到官府,然后又和贪官桃狼狈为奸屈斩
娥。斩首之时正当夏天,却下起了鹅毛大雪,仿佛上天为娥伸冤。后天章考取进士官至肃政廉访使。他到山阴考察吏治时,娥的鬼魂向她诉冤,天章查明事实,为娥昭雪了冤情。